煤矿公司煤炭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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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公司煤炭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能源公司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加强煤炭生产计划管理, 充分发挥生产计划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积极指导作用,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计划管理工作由能源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基建管理部、企业管理部、机电动力部、合同预算部、计财部等部门参加。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生产矿井原煤产量、进尺(剥离)计划和生产接续计划、煤质计划、材料费计划;审查井下生产系统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方案和技术规格书。

基建管理部负责审查编制基建工程建设计划。合同预算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审批子公司生产矿井一类物资及基建的招标计划。

企业管理部负责下发生产经营计划,汇总指标完成情况并提供考核意见。

计财部负责汇总各子公司经营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会签审批。

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设备检修、租赁和动力消耗计划。

第三条生产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严肃性。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科学性。计划要符合客观实际,以便更好地指导生产。

3、先进性。依据企业长远发展目标,赶超先进水平,实现、. 、- 、. 、“ 高产高效。

4、规范性。计划任务和指标计算符合煤炭行业技术经济政策、法规和计算办法。

第四条生产计划的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生产组织决策信息系统。经常收集、分析、预测国家经济政策和市场行情,煤炭外运销售状况,国内外煤炭技术发展趋势,同行业技术经济指标等外部资料;

调查、整理本企业资源储备现状,生产技术装备条件,矿井、水平、采区生产能力分布,历史及近期指标、定额水平等内部资料。

2、建立健全各种计划台帐,包括开拓开采部署、搬家准备、设备动态、产运销存状况、采掘队组变化、生产性技改工程等。

3、建立健全与本专业相适应的有指导意义的生产、技术、经济档案,以及重大问题处理备忘录等。

第二章计划的内容及组成

第五条生产计划内容

主要包括:产品产量,产值收入,外运销售,采掘(剥)关系,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接替,劳动生产率,采掘(剥)队伍变化,材料的消耗和供应,煤炭资源的回收,采掘设备的接续、大修、安全等内容。

第六条生产计划指标

1、原煤产量。

2、商品煤产量。包括洗选产出率、质量及洗耗、加工成本等。

3、煤炭销售量。包括外运量、销售收入、平均售价等。

4、劳动效率。指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万元工业增加值/ 人)、企业人均商品煤量和人均生产煤量(吨/ 人)、原煤全员效率(吨/ 人)。

5、成本利润。指原煤综合成本及企业盈亏指标。

6、掘进进尺。包括按类型、按性质、按使用机械、按

支护、按资金渠道分的各类进尺。

7、剥离量。包括按性质、经营承包方式等分的各类剥离量。

8、回采率。

9、安全。

10、其他技术经济指标

(1)商品煤质量。包括商品煤灰分、水分、发热量及含矸指标等。

2)原煤生产消耗。包括柴油、轮胎、支护材料、综机配

件、

坑木、炸药、截齿、运输带、高压胶管、电缆、油脂、防冻液等主要材料消耗;包括生产自用煤、综合电耗及原煤电耗等燃动力消耗。

(3)采掘工作面能力利用程度。包括个数、单产、单进等。

(4)采掘机械化程度。包括采煤机械化、掘进机械化、掘进装载机械化等指标。

(5)采掘(剥)关系分析。包括掘进率、巷道消耗率、剥采总量、采剥比、三量可采期、采掘个数。

第七条生产计划的组成部分生产计划的组成主要有三部

分。

一、计划指标表格(见附表)。

二、计划图纸(年度)。

1、井工部分

(1)采掘工程计划图;

(2)井上下对照图;(3)开拓系统图

(4)运输系统图

(5)通风系统图

(6)排水系统图

(7)供电系统图。

2、露天部分

(1)地形地质图。

(2)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平面图。

(3)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

(4)排土工程平面图

(5)运输系统图

(6)输配电系统图

(7)通信系统图

(8)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9)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

(10)井工老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三、文字说明。

内容包括对报告期内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对下期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计划安排的主要依据和整体部署;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的预测安排;主要技术组织措施的制定;对上级机关的建议及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第八条生产计划按计划期限长短可分为中长期计划(一年以上)、短期计划(年度、季度、月度)。

中长期计划:参照本行业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和能源公司发展战略,规定企业生产发展战略目标和体现企业战略方向的发展性计划,是指导企业煤炭生产发展的篮图。其具有展望性、预见性和纲领性的特点。

短期计划:即企业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第三章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九条编制生产计划的要求必须依据企业中长期计划和煤炭生产总目标,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力求符合客观规律,要遵循实事求是,积极可靠的原则。要搞好长远和当前的平衡,整体和局部的平衡,生产和效益的平衡。充分调动发挥基层和员工的积极性,确保生产经营目标顺利实施。

第十条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

1、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对煤炭产品的需求。

2、能源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

3、订货合同及运输条件。

4、能源公司总体战略部暑,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接替状况。

5、企业现有生产能力及可能增加的能力。

6、劳动力、设备、原材料、动力等变化及供应情况。第十一条编制生产计划的程序和内容采取“两上两下”的办法。即,由各矿(子公司)上报建议计划,经能源公司审定平衡后下达控制指标,再由各矿(子公司)编报正式计划,由公司批准后下达执行。具体分为:

一、准备阶段:主要是收集准备资料。

1、总结回顾上个计划期内生产经营活动的完成情况, 总结生产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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