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行业的现状及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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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行业的现状及其思考
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中的相关解释,“网吧”是指“通过计算机装臵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所”,它是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市场需求的产物。2003年,国家统计局在《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03】14号)的通知中明确地将网吧产业归入第三产业中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类别中的“计算机服务业”。
随着网络文化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开始以一种新兴产业的姿态,进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它产生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分析其行业的现状,研究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管理,规范行业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开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专就民族贫困山区县网吧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对策作一论述。
一、网吧服务行业的现状分析
纵观公众互联网发展的十年,历史虽然时间短暂,但它的发展度之迅猛、应用之广泛、影响之深远、冲击之猛烈,是几千年的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也是历史上任何技术望尘莫及的。它的出现与发展,把人类从现实世界带入了全新的信息时代,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工作、学习、娱乐、交流、购物等等,极大地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交流方式、思维方式、娱乐方式,推动会向前不断发展与进步,使人们从自然人向社会人、文明人不断演化。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业的迅猛发展,不仅把人们推进了一个全新的信息时代,而且还以它新兴产业的优势进入社会经济领域,通过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开始形成一支重要文化产业,对于繁荣我国电信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也是巨大的。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02年《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分析报告》说,中国的上网计算机台数已达1613万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61%,上网人数已达到4600万人,其中35岁以下的网民占80%,网民上网目的为休闲娱乐的占20%。不难看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收入也是相当可观的,对于拉动经济发展,活跃人们社会生活,解决社会就业矛盾等都产业了积极作用。来凤县是一个以土家族苗族集聚的贫困山区小县,这几年来,以网吧营业为一族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发展较快,到2004年末,全县网吧达到41家,从业人员150余人,网吧微机760台,上网人数年达18万人次,其中35岁以下的网民占85%,网民上网的目的基本上都是为了休闲娱乐,青少年多为进行网上游戏,上网服务经营收入已具规模。社会上对网吧经营场地、管理水平、自律状况通过治理后感到满意,也希望网吧行业依法经营,采取技术措施和强化自律,营造更加文明的网络服务环境。
二、网吧营业场所经营与管理中的问题
应当说,网吧经营服务业的发展在贫困山区来说仅仅是起步,远未达到人们对现代信息技术及娱乐文化需求的程度,很难对其积极的和消极的意义,作出系统的、全面的肯定。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网吧经营与管理虽然通过治理,达到了较为规范的程度,但由于多方面的因素,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网络文化的开展与互动,网络传播的内容信息,特别是网络游戏及不健康的产品,不经过依法审批和电信部门技术处理,不时直接上网传播,由于个人
素质、道德、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在享受精品的同时,也被网络中粗俗、平庸、浅薄、甚至是色情的文化垃圾所毒害。
二是网吧经营者多方面的自律弱化,使得网吧经营和管理与法律、道德、传播健康文化信息、青少年健康成长形成强烈的反差。此如,有的网吧营业场所和单位,为了获得最大利益,不依照法规实施技术措施,任其文化垃圾充斥网上;有的室内巡查制度形同虚设,对上网消费者的违法和健康行为视而不见,不监督、不管理,有的甚至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并采取一些“优惠”措施,吸引青少年学生的兴趣,使他们沉溺于网吧,日食夜宿上网成瘾,荒废学业,引起了家长、学校及社会的不满。有的经营单位还不履行网络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职责,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网吧明火照明和吸烟,允许携带伤人危险品进入室内、封闭门窗、封堵和锁闭安全疏通通道和大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及执法部门手段的匮乏,对网吧经营与管理的执法监督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例如,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现阶段的行政执法体制中,还存在政策规定职能与监督职能、主管职能、处罚职能、技术监控职能不分,多方执法,多头执法,执法过滥,重权轻责,甚至以执法谋私等问题。还例如,法律赋予文化部门是主要执法和监督部门,但责重权轻,手段不足,技术设备缺乏,技术力量不足,在实施依法监督中,常出现工作协调心有余而力不足、行政执法软弱无力的状况。
四是执法监督环境的不优,也是导致网吧问题屡查屡犯的一个原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应走向市场,但政府文化稽查部门是执法部门,不能走向市场,这是实践已经证明了的。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文化稽查部门担任的是行政执法职能,却游离于于政府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之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都没有进入公务员行列,特别是不能全额吃“皇粮”,使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扮演了通过文化市场获得差额工资及业务费用的角色。这种双重身份的出现,使他们或多或少地产生了加快网吧发展(稳步发展是对的)、或放松监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网吧经营、或对违法违规问题只作罚款处理不从根本上解决,形成屡查屡犯的状况。
三、加强网吧管理的对策措施
网络时代已经到来。在人们觉得越来越离不开网络、越来越依赖网络的时候,对于我们来说,这是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网吧的经营与发展,既是时代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需要。对这一意义,政府及社会各方面都知道,都希望和要求把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办好、管理好,并且发展好,但又不能完全做到。为什么?这个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拿出一些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为此,特提出如下对策:
第一,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建设”方针。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同志说,发展网络游戏,进行网上活动,既是发展信息产业的一项内容,更是繁荣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对网络游戏产业应当两手抓,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建设,只有这样,我国的网络产业才可能在健康的轨道上发展繁荣。本着这一方针,应当进一步确立加强网吧营业场所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治网”并举原则,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上网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府主管部门对网络产业发展和依法管理的科学层次,真正形成政府领导、主管部门依法管理、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