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公告、通知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园网公告、通知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园网通知、公告(以下简称“通知”)管理,规范学校通知发布,确保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传递正确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网主页发布公告、通知的范围

1.面向全校教职员工或全校学生的公告、通知。

2.面向校内不确定人群的、在全校有较大影响范围的通知。

3.面向校外不确定单位或人群的公告、通知、通报、声明、启事等。

4.其他需使用校园网主页发布或需要社会各界周知的内容。

二、面向校属各单位或者校内部分人员的通知,原则上不在校园网主页发布,可采用OA办公系统或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直接通知相关人员。

三、公告、通知的拟稿与传送

1.公告、通知应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文字表述简明扼要,数据须准确,避免产生歧义。上传前要认真核对,文责由撰稿人自负。

2.公告、通知标题应简洁明了。

3.公告、通知应注明发布单位。

4.各业务(职能)部门面向全校的通知,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上传至本单位二级网站,然后电话联系宣传部网络信息科,申请链接到校园网主页公告通知栏。原则上不接受纸质通知、公告。

四、公告、通知的发布与管理

1.宣传部网络信息科接到发布公告、通知的电话申请后将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确认须经校园网主页发布的,在主页上进行链接。

2.重要的公告、通知或特殊内容的公告、通知,须经宣传部领导同意,必要时须经学校相关领导同意。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0年12月27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