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潍坊科技学院
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逐步培养和形成一支教育观念新,改革创新意识强,师德高尚,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努力促进专业课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要求,结合目前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特点,特制订我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意见。
一、建设目标
用2-3年时间,建设一支教育理念先进、结构合理、规模适当,适应专业建设和发展、职业技能过硬、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建设原则
培养为主,引进为辅;专业课教师为重点,专业基础课教师为补充;专兼职结合。
三、培养渠道
1.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各系部每学年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或寒暑假时间,安排20%左右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到企业挂职培训4个月之上,连续五年内有两年以上企业一线参加实践工作的经历,以加强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达到“双师素质”教师的要求,有能力的教师可以参与合作项目的开发。
2.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到省内外高等院校进修,或者到教育部组织全国师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和进修提高。
3.鼓励专业课教师积极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考试,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拓宽“双师型”师资渠道,努力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制定有关政策引进行业企业或其他高校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学校任教,以适应专业变化的要求。
四、资格认定
(一)认定标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双师型教师的要求,“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
(1)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中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性项目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二)认定办法
学校成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对申报“双师型”资格的专业教师进行考核认定,并颁发“双师”资格认定书,“双师”资
格认定书使用期限为五年。“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由以下单位组成:教务处、人事处、督评室。
五、教师管理
(一)每年由“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对“双师型”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
1.是否完成学院规定的课时量;
2.有无教学事故;
3.是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教学活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待遇落实及评优的指标。
(二)专业教师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评优中,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三)取得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国家高水平执业资格证书者(例如:一级建造师、建筑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实行“低职高聘”。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