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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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管理规定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招生宣传的管理,更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用人理念
体现业务才能、管理才能、团队协作。
二、工资结构
1、学校职员:基本工资+全勤奖+个人提成+工龄补助。
2、招生代理(兼职):基本工资+个人提成+工作汇报(每
周
三和周日至少两次主动与市场主管联系)。
三、工资发放时间:
所有人员次月14-16号发放工资。
四、聘用流程:
1、报名:
凡有意向加盟分校创业人员,需先进行登记注册,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2、面试:
根据所填写的表格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学校聘用人员的,通知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工作认知能力、招生理念、人脉关系、沟通能力等几方面。
3、培训:
学校对通过面试的人员,分批进行统一培训,培训内容为学
校基本情况介绍、沟通技巧、咨询策略及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试用期:
教学/咨询部职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为1-3个月(个人提供银行账号或其他方式,以便进行工资支付),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个人提成(按照咨询人员招生奖励政策),如当月无业绩/招生业绩,只发基本工资的60%,并再试用一个月,发基本工资的60%。连续二个月无业绩的,取消试用资格。试用期内员工7个工作日内主动离职的没有工资,超过15个工作日但少于1个月的,工资按50%发放。
市场部职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为1-3个月(个人提供银行账号或其他方式,以便进行工资支付),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个人提成(按照市场部人员招生政策),如当月无招生业绩,只发基本工资的60%,并再试用一个月,发基本工资的60%。连续二个月无业绩的,取消试用资格。试用期内员工7个工作日内主动离职的没有工资,超过15个工作日但少于1个月的,工资按50%发放。
招生代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为1-2个月(个人提供银行账号或其他方式,以便进行工资支付),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200元/月+个人提成(按照市场部招生奖励政策),招生无业绩,无基本工资。招生1人,只发基本工资;招生2人及以上享受招生奖励。试用期内员工10个工作日内主动离职的没有工资,超过15个工作日但少于1个月的,工资按50%发放。
5、转正:
教学部职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为学校的正式员工,转正后基本工资2600元+出勤奖100元(月工作30天以上,且全月无违反劳动纪律记录)+个人提成(按照咨询人员招生奖励政策)+工龄补助(自转正之日起工作满一年每月50元)。当月无
工作成绩的,发基本工资的80%,连续三个月无工作成绩的,予以解聘。
咨询部职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为学校的正式员工,转正后基本工资(2600元)+出勤奖(100元,月工作30天以上,且全月无违反劳动纪律记录)+话补(50元)+个人提成(按照咨询人员招生奖励政策)+工龄补助(自转正之日起工作满一年每月50元)。当月无业绩的,发基本工资的80%,并执行招生限额规定扣款,连续三个月无业绩的,予以解聘。
市场部职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为学校的正式员工,转正后基本工资(2000元)+出勤奖(100元,月工作30天以上,且全月无违反劳动纪律记录)+话补(50元)+个人提成(按照市场部招生奖励政策)+工龄补助(自转正之日起工作满一年每月50元)。当月无业绩的,发基本工资的80%,并执行招生限额规定扣款,连续三个月无业绩的,予以解聘。
招生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为学校的正式招生代理员工,转正后基本工资(500元)+个人提成(按照市场部招生奖励政策)+工作汇报(每周三和周日至少两次主动与市场主管联系,每少一次,扣50元)。招生无业绩,无基本工资。招生2人,只发基本工资;招生3人及以上享受招生奖励。连续二个月无业绩的,予以解聘。
五、招生奖励规定:
1、市场部招生奖励政策
2、咨询部招生奖励政策
备注:实行分段叠加计费制。
3、学校外聘代课教师介绍费:
资格证班100元/人,师考及公考班200元/人。
4、招生按照系统分级管理制。
个人直接招生的(一级),按照上述规定奖励,同时鼓励个人组建招生团队(3-5人团队),推荐招生代理人员(需满3人以上方可享受此政策),对所推荐的招生代理人员(二级),推荐人享受二级人员招生数额每人60元奖励。二级代理可继续推荐三级代理,一级代理可享受三级代理招生数额每人30元奖励。若该代理人员因无业绩被辞退,只享受当月的代理费用。
七、离职:
如个人原因离职,按照合同要求以书面形式填表写“离职申请”,并交接好所有工作,如未提前申请或工作没有交接完毕,扣发当月工资。
八、业绩的财务核算
1、所有员工每天必须在今目标系统里填写工作日志,每周规定至少5次,每少一次,扣10元(休班请假除外)。
2、员工的业绩以实际收费到账为准,每月计算日期为1日
至月末最后一天(30日/31日/28日/29日)。学费未交齐的,转入交齐费用月计算。
3、员工每月业绩提成累计以新开发学员为准,由同一学员第二次报名(包括现有的学员)提成按规定的一半计费,但名额按数计算。
4、请假按公司(考勤制度)扣除相应工资,如每个月请假
超过3
天,除扣日基本工资外再加扣业绩提成15%。每连续3个月请假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规定20天为工作不合适,学校有权单方终止聘用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九、业务冲突解决机制:
1、招生确认:先占为主、能力优先的原则。
2、报名确认办法:
(1)学员咨询报名且在本处交费的,业绩计入办理交费手续工作人员;
(2)到办公室报名,工作人员事先电话通知或本人亲自带领前来交费的,或报名学员表述介绍人的,业绩计入该工作人员;
(3)第一咨询后,又经第二或第三咨询成功报名的,以最后咨询为主;
(4)学校工作人员动员现有学员介绍的,业绩计入工作人员;
(5)特殊情况的,根据情况由校长议定酌情处理。
(6)对有争议的人员,由产生争议人员自行商定,不能确定的,取消奖励。
3、无效业绩界定标准:
(1)学员报名在先,招生人员提交该学员资料在后的,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