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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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
题目
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年级:2015级
专业: 行政管理
学号:81520444
姓名: 张伟
课程老师:陈文成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角色定位
摘要
精准扶贫,既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的关键举措。不可否认,政府在扶贫开发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力量,实现了大规模的减贫,取得了很大成效。然而,也要看到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扶贫模式已不适于当前形势。在新一轮的扶贫攻坚中,引入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特别是慈善组织的参与,构建政府与慈善组织的新型合作关系和合作型扶贫模式,是创新社会扶贫的需要和趋势。本文从三个层次来说明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角色定位,首先社会组织是精准扶贫的新生力量,然后说明了精准扶贫在社会组织的参与下拥有着独特的作用和优势,最后分析了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困境和解决路径,从而给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做出了角色定位。
精准扶贫社会组织角色定位
精准扶贫,既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的关键举措。我国城乡差距明显,贫困主要是农村的贫困。因此,精准扶贫重点在农村。不可否认,政府在扶贫开发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力量,实现了大规模的减贫,取得了很大成效。然而,也要看到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扶贫模式已不适于当前形势。在新一轮的扶贫攻坚中,引入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特别是慈善组织的参与,构建政府与慈善组织的新型合作关系和合作型扶贫模式,是创新社会扶贫的需要和趋势。实践中,慈善组织凭借其自身的优势和资源在农村扶贫领域的社会治理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满足了市场的需要,弥补了政府的不足,但是慈善组织参与农村扶贫仍存在着现实困境。目前,学术界对于探讨政府与慈善组织在农村精准扶贫中的关系研究还不足,这与精准扶贫的战略地位重要性不相符合。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分析政府与慈善组织在农村扶贫中关系模式的演变,尝试构建两者的新型合作关系,探索其适合的行动路径,以期为我国发挥社会力量在农村扶贫中的作用提供参考。
一精准扶贫,社会组织是新生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介绍说,在中国扶贫工
作的进程中,不乏社会组织的身影,他们很早就投入减贫领域,而且诞生了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项目,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北京地球村等开展的“爱心包裹”“希望工程”“母亲水窖”“乐和家园”等项目。同时,出现了一批扎根基层多年,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模式的社会组织,如海惠小母牛、爱德基金会等。这些社会组织在消除贫困的努力中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到边缘落后地区的扶贫工作之中,为减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告诉记者:“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2016 年‘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时有一句话‘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我建议,加上‘动员’‘鼓励’四个字,改为‘动员、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理由是:一、脱贫攻坚是全社会的责任,仅靠政府是不够的;二、政府有动员社会力量的责任义务;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有这样的责任和积极性;
四、群众团体和很多社会组织的多年实践证明有能力参与脱贫攻坚工程;五、贫困群众有需求;六、有没有‘动员’二字,政府的姿态不一样,社会力量的感觉不一样,最终的效果不一样。”
二、社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和优势
第一,社会组织的扶贫脱贫补充和辅助作用明显。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开发式扶贫模式,在解决区域性整体性贫困方面成绩突出,不容置疑。但这一模式在解决个体性、分散性和差异性贫困问题,以及在实施扶贫脱贫的最后一公里和项目与能力维护等方面尚有缺陷,社会组织则正好能在这些地方起到补充和辅助作用。例如“5.12” 汶川地震发生后,社会组织在心理救助、妇女儿童和老人等看护和心理援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第二,机制灵活成本小,项目投入绩效高。以政府为主导的扶贫模式,其优势在于拥有强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但其在传递环节却不容易精确达到扶贫对象,因而会存在投入多而效益小的现象。而社会组织因其机制灵活,能够直接到达扶贫救助对象,因而运行成本小,绩效明显。通过对四川农村发展组织的实证研究,学者们发现,贫困人口的受益程度与社会组织对扶贫项目的投入之间呈指数关系,并且社会组织在生存相关类项目扶贫上绩效较高(张海霞,庄天慧,2010)。
第三,扶助对象和扶贫产品精准化。从社会组织参与农村贫困治理的历程可见,其扶助对象瞄准性强,有特定的群体指向,这也是提升扶贫效率的保证。扶贫产品则以项目的形式落地,一方面将有用信息和技术技能传授给受
益人,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另一方面则以小额信贷等扶贫项目引导建立起有约束功能的信用链及其关系制度,从社会资本和生产制度上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
第四,在动员国内外资源投入扶贫方面作用明显。从国际经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来看,社会组织在反贫困斗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证明,社会组织在动员本土资源和海外资源参与扶贫工作方面有重要作用,其
能够通过竞争、创新、示范来促进扶贫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例如,截止2015 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所属的全国希望工程累计接受捐款118.32 亿元,资助学生5350560 名,援建希望小学18982 所,援建希望工程图书室23490套、希望厨房5023 个、快乐体育7795 套、快乐音乐1323 套、快乐电影620 套、电脑教室1215 套(数据来源: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官方网站)。
第五,社会组织是参与扶贫工作的专业机构,效率高,自我改善能力强。社会组织一方面能更多动员社会资金用于消除贫困,另一方协商民主与公共政策面可以通过实际操作各种项目确保善款、善资能够落实到各种消除贫困的活动中去。此外,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逐步积累经验和知识、技能,成为扶贫领域的专家,进而更直接、有效地针对各种贫困问题开展针对性扶贫活动。
三、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困境和解决路径
尽管社会组织具有能够深入基层,倾听最贫困的老百姓声音,了解到他们的需求;目标明确,机制灵活;创新性强,能将扶贫效力达到政府部门达不到或无法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等优势,也确实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就目前社会组织与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来看,社会组织仍然还是政府的从属,扮演着“助手”的角色,还远未成为扶贫治理体系的一极,在参与扶贫工作方面仍然面临很多困境,如资源动员有限,扶贫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扶贫效率及其专业化程度遭质疑;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等公益活动的氛围缺失,无法满足社会期望;资金来源压力较大———80%的社会组织目前面临着“资金来源”方面困境,接近半数(46%)机构将“政府购买服务”排在了所需支持首位,“政府购买服务”(71% )被纳入社会组织所需支持前两位。只有不到一半接受过国内基金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