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手册目录:第一章基本概念 (1)第二章参保政策 (2)第三章缴费标准 (2)第四章个人账户 (3)第五章退休待遇 (5)第六章其他政策 (7)第一章基本概念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解除劳动义务退出劳动岗位后,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基本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1)保险的性质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企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自愿的契约关系。
(2)目的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养老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3)资金来源不同。
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缴费全部由投保人负担。
(4)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
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承担最终兜底责任,对商业保险主要依法进行监管,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第二章参保政策1、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人员如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含户主页)复印件到社保大厅办理参保手续,确定缴费基数后可按月或按年分期、一次性缴清一年的养老保险费。
《劳动法》普法宣传PPT
03
用全面规范的合同保障
Protected by comprehensive and standardized contracts.
用全面规范的合同保障
劳动合 同
年龄、性 别、身体 条件、技 能要求
调解、 仲裁、 诉讼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工资待遇、 社会保险
程序、 诚信原
则
合法性
工资福利
1. 合法合规:讲解企业应该遵循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带薪休 假应有的天数等法定规定,以及如何确保企业福利方案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要求。 2. 工资福利问题预防与解决:详细介绍劳动者如何应对工资拖欠、迟发、少发 等问题,同时提供如何与雇主妥善沟通及适时向就业服务机构或法律维权机构 寻求帮助的方法,让劳动者掌握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方式。 3. 工资福利保障主体责任:对劳动者、用人单位、政府部门等各方需要承担的 责任作出详细说明,强调企业应加强对劳动法的宣传教育,确保员工能够全面 了解自身权益;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遏制不合法操作行为的发生以及对违法 行为的严肃处理。
工资支 付
劳动 者权益
带薪 休假
加班 补偿
节假 日休息
具体规定
04
合理安排劳动时间
Reasonably arrange working hours.
通宵加班需谨慎
通宵加班是很多企业中常见的现象,但是如果没有得到适当的安排或者补偿,就会对员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安排适当的 休息时间等,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在进行通宵加班前,员工需要普遍了解和掌握自己的权利和企业 的责任,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内容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内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它的方式和内容需要全面覆盖劳动者的需求和关切。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方式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材料两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
本文将详细探讨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内容。
一、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1. 举办讲座和培训班讲座和培训班是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
可以邀请劳动法律专家、劳动争议仲裁人员、工会代表等专业人士进行讲解,针对性地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并解答劳动者的问题。
此外,还可以邀请成功案例分享,让劳动者亲身感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
2. 发放宣传材料发放宣传材料是一种简单易行的宣传方式。
可以制作劳动法律法规手册、宣传单页、海报等宣传材料,并广泛发放到工厂、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场所。
宣传材料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和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引起劳动者的关注和共鸣。
3. 制作宣传视频制作宣传视频是一种生动形象的宣传方式。
可以制作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短片,通过生动的图像和音频,讲解劳动法律法规的知识和应用,使劳动者更加直观地理解和记忆相关内容。
宣传视频可以在各大视频网站、企业内部平台等渠道发布,也可以在小区、工厂等公共场所播放。
4. 建立咨询热线和网站建立咨询热线和网站是一种便捷高效的宣传方式。
可以设立劳动法律法规咨询电话,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服务。
同时,还可以创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网站,提供在线解答、法律法规查询和案例分享等功能,让劳动者随时随地获取相关信息。
二、宣传教育的内容1. 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的首要内容是法律法规知识。
通过讲解和宣传材料,介绍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基本权益和保障机制,引导劳动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动意识。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宣传教育要重点介绍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宣传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和保障作用,引导劳动者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劳动保障部门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总结
劳动保障部门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总结近年来,我国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旨在提高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了解和维护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本文将对劳动保障部门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
一、开展目标明确的宣传活动为提高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了解程度,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他们通过组织各类形式的讲座、培训班,向劳动者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与实际操作技巧。
此外,还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途径,满足不同劳动者的学习需求。
二、注重面向不同群体的宣传策略劳动保障部门在宣传过程中高度重视不同劳动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针对不同群体制定相应的宣传策略。
例如,对农民工等弱势劳动群体,注重通过座谈会、现场咨询等形式,提供实用、切实可行的法律援助;对企业管理层,则更加强调法律风险防控和法律意识培养。
三、密切与社会力量合作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寻求与各社会力量的合作,加强联动宣传。
充分利用工会组织、职业培训机构、新闻媒体等渠道和平台,共同搭建起宣传的桥梁。
通过工会组织举办劳动法讲座、培训班等方式,为劳动者传递更广泛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扩大宣传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加强宣传成果评估和效果反馈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宣传成果评估和效果反馈机制。
他们对宣传活动的参与情况、知识掌握程度、法律维权能力等进行系统统计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此外,还积极邀请劳动者、企业代表等相关方参与宣传成果评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结起来,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通过目标明确的宣传活动、不同群体的宣传策略、与社会力量的合作以及宣传成果的评估和反馈,劳动保障部门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全面、深入的法律服务,有效推动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但同时也要认识到,劳动宣传工作仍面临着知识普及的挑战,劳动保障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推动劳动关系健康发展。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宣传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宣传
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下是一些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
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
性别、民族、年龄、残疾、文化程度等原因歧视劳动者。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内容。
3.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者在规定
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
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
对用人单位的违章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得安排
未成年人从事过重、危险的工作。
7.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得违反
国家规定收取劳动者费用。
以上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的一些宣传内容,具体法律内容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宣传活动方案以下是 6 条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宣传活动方案:方案一:举办法律讲座呀!邀请专业律师来给大家详细讲解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的条条框框。
比如说,给大家讲讲为啥有了这法律,就像给劳动者配上了一层坚固的铠甲,能让大家在职场上安心战斗。
然后,可以安排现场互动环节,让大家把自己的疑问一股脑儿都倒出来,和律师热烈讨论,这多有意思呀!方案二:搞一个知识竞赛呗!把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点变成一个个有趣的问题,让大家像竞赛一样去抢答。
哎呀,就好像是一场刺激的知识大冒险!谁答对的多,就给谁发小奖品,这样大家肯定积极性超高,肯定能把这些知识记得牢牢的,以后就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啦!方案三:来一场街头宣传活动呀!在热闹的地方设个摊,发放宣传资料,拉着过往的人们给他们讲讲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
想想看,这就像是在给大家传播一种职场的“超能力”,让他们知道自己有哪些厉害的权利。
再安排些志愿者现场答疑,那场面肯定火爆!方案四:组织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故事分享会,让那些有亲身经历的人来讲讲他们是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
哇,这可不是一般的故事,这是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真实写照啊!听着别人的故事,大家肯定会特别有感触,也会更清楚法律能给自己带来什么保障。
方案五:弄一个模拟法庭怎么样!让大家来扮演法官、律师、原告、被告,通过实际案例来体验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是怎么发挥作用的。
这简直就像进入了一个真实的法律世界!大家在演的过程中就能深刻理解法律的意义,以后碰到类似情况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方案六: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呀!制作一些有趣的短视频、漫画,在网上广泛传播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
哎呀,这就像是把知识洒向互联网的海洋,让更多的人能轻松接触到。
然后可以弄个线上问答活动,让大家在网上也能热烈讨论,多方便呀!总之,这些方案多有意思呀,肯定能让大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让劳动者们都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普法宣传措施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普法宣传措施
为了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采取了以下措施: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在各种场合下向广大劳动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普及相关知识。
2.建立咨询服务站。
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设立咨询服务站,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疑难解答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便于群众咨询。
3.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对于一些劳动者无法自力维权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劳动者提供帮助和支持。
4.利用新媒体宣传。
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向广大劳动者传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帮助劳动者了解权益和维权途径。
以上措施的实施,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也能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1 -。
劳动法宣传材料
《劳动法》普法宣传单1、《劳动法》适用范围是什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2、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中有哪些禁止行为?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中有下列行为:(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2)违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和无合法证件的人员;(3)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等费用;(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被录用人中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
3、用人单位如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文本提倡使用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规范文本。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双方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录用。
用人单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投诉。
4、哪些劳动合同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即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5、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情况证明的;(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6、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1)在试用期内;(2)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3)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的;(4)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5)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6)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7)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工资的;(8)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普法宣传主题
劳动普法宣传主题一、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其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就业、协商一致、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这些原则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准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劳动合同签订与变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条款。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三、工资待遇与支付劳动者享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拖欠或者无故扣减。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者享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特别的保护。
用人单位在招工时应当避免歧视女性或未成年工,在安排工作时应当避免其从事不适合的工作。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提供特别的保护措施,如定期进行妇科检查、不得安排夜班等。
八、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在解决劳动争议过程中,双方应当尊重事实和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九、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答:《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答: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2)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3)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4)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用人单位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为四个方面:(1)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2)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3)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4)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
3、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为了促进就业,国家对哪些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哪些人员给予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就业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人员和企业给予税收优惠:(1) 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2) 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3) 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4) 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5) 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6) 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劳动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基础,也是企业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和谐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以提高员工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能力,企业决定组织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员工全面了解和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并提供相关案例分析,以帮助员工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以下是培训内容:一、劳动法律法规概述劳动法律法规是国家对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关系进行管理的法律规章。
在本部分中,我们将向大家介绍劳动法律法规的作用和意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和组成部分。
同时,我们还将详细解读中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员工密切相关的重要法规。
二、劳动权益保护在这一部分,我们将重点介绍员工的劳动权益,并侧重于解析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会介绍工资、工时、休假、福利待遇、工伤保险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并提供实际案例供员工参考。
同时,我们也会针对常见的违法用工问题进行分析和讲解,帮助员工识别并防范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劳动关系管理了解和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对企业管理者来说尤为重要。
本部分将介绍雇佣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等方面的法规,并提供相关实例分析。
同时,我们还会重点阐述用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与员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方法和技巧。
四、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合理解决劳动争议对于维护员工权益和企业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在这一部分中,我们将详细介绍相关法规以及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渠道,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我们也会借助实际案例,帮助员工理解和应用这些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和技巧。
五、违法责任追究作为员工,了解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对维护自身权益和避免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一部分中,我们将介绍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违规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我们也会向员工展示如何通过正确渠道投诉、检举和维权,保证权益得到维护。
总结:通过本次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相信员工对劳动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劳动法普法宣传资料
劳动法普法宣传资料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劳动法就像一把保护伞,保障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但您真的了解劳动法吗?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些重要的劳动法知识。
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普法宣传标语
劳动法普法宣传标语
1. 尊重劳动,守护权益:劳动法普法宣传标语
在现代社会,劳动力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至关重要。
劳动法普法宣传旨在提高劳动者对劳动法知识的了解,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并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以下是一些劳动法普法宣传标语,以此呼吁大家尊重劳动、守护劳动者的权益:
- 劳动者的尊严,不容侵犯!
- 平等对待,公正待遇!
- 工时要合理,休假有保障!
- 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维护劳动者权益!
- 安全第一,劳动必须有保障!
- 不歧视,不欺凌,人人平等权利享!
- 婚育、性别不能成为劳动歧视的理由!
- 劳动法守则,为和谐劳动环境加把力!
这些标语旨在唤起人们对劳动者权益的关注和尊重,提醒雇主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规定,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劳动环境。
劳动法普法宣传标语的影响力应该得到广泛传播,让更多人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尊重劳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社会风气。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维权讲解PPT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0年5月1日施行
五、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职责。
(4)用人单位由于有《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企业破产重整、生 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
补偿金的事由
(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 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一般标准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 满12个月,那么就是实际工作月数内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在原用人单位 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预告辞退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 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患病或者
一般预告辞退
禁止条件
非因工负伤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完整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目录第一章劳动合同1.什么是劳动合同2.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3.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4.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那些知情权5.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6.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才能生效7.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8.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9.试用期的上限如何确定10.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1.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何时开始计算1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1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能否同时约定违约金1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5.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6.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7.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18.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19.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2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第二章社会保险2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2.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23.企业是否可以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少缴职工养老保险费24.劳动者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者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如何接续25、单位缴费以什么为基数划入每个职工的个人帐户26.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7.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28.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工伤29.工伤职工有哪些权利第三章工资支付30.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哪些内容31.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以什么为计算基数32.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时怎样支付工资33.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34.职工按规定休年休假企业扣发其工资是否正确35.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因检查身体被扣发工资对吗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6.我国对职工工作时间有何法律规定37.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38.法定节假日有哪些39.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如何折算40.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标准4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有多长42.女职工的产假和哺乳期是多长第五章就业43.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什么权利44.根据《就业促进法》,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与义务45.《就业促进法》对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46.《就业促进法》对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47.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哪些免费的就业服务48.国家采取哪些办法和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49.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什么优惠政策50.对违反《就业促进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1.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2.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3.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六章劳动仲裁5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55.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该如何与用人单位协商56.用人单位有哪些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57.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58.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久?怎么计算59.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有没有时效的规定第七章劳动监察60.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哪些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6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哪些调查、检查措施62.劳动监察对违法案件的调查期限63.劳动监察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时效6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如何处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第一章劳动合同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协议,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保障知识宣传标语
劳动保障知识宣传标语
劳动保障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宣传劳动保障知识对于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些劳动保障知识宣传标语,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1.守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2.合法劳动,尽享保障,共创美好未来。
3.劳动权益无小事,重在守护、自我保护。
4.尊重劳动,尊重自己。
平等对待,和谐共处。
5.周知劳动法,守护权益跟不误。
6.涉法无小事,说法一定须准确。
7.劳动保障,为你守护,为你权益坚守。
8.劳动关系紧密牵,合法合情共发展。
9.劳动法规,了解是关键,权益维护,方能有力。
10.法治之路呼唤你,健康权益应得到。
11.无违法劳动,须符合要求数。
12.发展经济,重视法制,维护劳动,和谐共处。
13.理性维权,和谐劳动。
14.规范劳动,和谐生活。
15.保障劳动权益,促进社会进步。
16.见义勇为,制止违法。
17.坚决维护劳动权益,共创社会和谐。
18.关爱劳动者,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19.健康环保,从我做起,从事合法工作,出发自我。
20.合法工作,尽享保障,平等待遇,和谐共赢。
希望以上标语能够对大家在宣传劳动保障知识方面有所帮助,并引起更多人对劳动保障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劳动保障知识宣传的目的在于加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劳动保障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推动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共创美好的劳动环境。
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与教育
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与教育劳动法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在现代社会,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进行了宣传教育。
本文将探讨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与教育的重要性及具体措施。
一、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的重要性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宣传和教育是提高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的重要途径。
通过宣传教育,劳动者可以了解到他们的权益和保护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增加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提高对自身权益的认知,从而提高对权益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其次,宣传和教育可以帮助劳动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法是非常复杂的一门专业法律,通常需要较高的法律知识才能完全理解。
通过宣传和教育,劳动者可以了解到不同情况下劳动法的具体适用,学习到正确的维权方法和途径,避免在维权过程中掉入法律漏洞或受到不公正对待。
最后,宣传和教育可以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关系。
只有劳资双方都对劳动法有较为准确的了解,才能避免因为对法律规定不清楚而引发的纠纷和冲突。
通过加强劳动法宣传和教育,可以更好地促进劳资之间的平等、公正和和谐关系。
二、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的具体措施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
首先,可以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对广大劳动者进行劳动法宣传教育。
这样的形式可以高效地传达劳动法的相关内容,提高劳动者的知晓度和法律意识。
其次,可以通过制定相关宣传教育材料,如宣传手册、海报、视频等,以简练明了的方式呈现劳动法的内容和解释,让劳动者更易于理解和接受。
此外,可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
这些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与劳动者接触较多,通过对他们的培训,可以提高他们对劳动法相关政策的理解和适用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向劳动者传递劳动法相关信息。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依据,对于促进劳动关系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帮助他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是国家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以及监督实施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一套规定和制度。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险法、劳动法和劳动监察法等。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交流和信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受雇于用人单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并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是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工伤等方面的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
根据该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劳动纠纷,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如仍未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再次,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保险法。
劳动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养老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劳动保险法规定了劳动者的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保险制度,强调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要求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法和劳动监察法。
劳动法是我国最基本的劳动保障法律,其中涵盖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工时、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
而劳动监察法则是为了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而制定的,有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让广大劳动者深入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并增加对其保护的认识和意识,有必要进行广泛的宣传。
本文将从宣传的必要性、方式和方法以及实施的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宣传的必要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着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待遇的保障、休假休息的权益等。
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可以使劳动者全面了解自身权益,增强维权意识,避免被侵害。
其次,劳动法律法规在规范劳资关系、维护劳动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宣传,使用人单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义务,遵守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最后,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有利于提高劳动力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的方式和方法1. 培训讲座:通过组织劳动法律法规的培训讲座,向劳动者传授相关知识。
讲座内容可以围绕劳动合同、工资待遇、职业安全等方面展开,采用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的方式进行讲解。
2. 宣传手册:制作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详细介绍法律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以及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
手册可以通过发放、邮寄或者在公共场所免费提供的方式进行宣传。
3. 宣传海报:设计制作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海报,突出强调劳动者权益和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选择易读易懂、视觉冲击力强的图案和文字,将海报张贴在工作场所、社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
4. 网络宣传:利用互联网平台,如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与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的文章、新闻、案例等,增加劳动者获取信息的渠道。
三、宣传的效果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宣传工作的成败。
针对不同群体的劳动者,宣传方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
对于初次接触劳动法律法规的群体,可以采用基础知识普及的方式;对于已经有一定了解的劳动者,可以开展深入研讨,引导他们对法律法规进行深度思考;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岗位,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增加实践性。
劳动节强化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劳动节强化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劳动节是为了纪念并表彰全世界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而设立的节日。
在这一天,人们通常会放松心情,享受属于自己的欢乐时光。
然而,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劳动节背后所蕴含的意义,即强化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本文将就如何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以及其重要性进行探讨。
一、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可以让劳动者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受到不公平待遇。
如何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呢?1. 加强媒体宣传。
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如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广泛传播劳动法律法规知识。
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新闻报道、专题访谈、普法微视频等,使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深入人心。
2. 组织专题讲座。
在劳动节期间,可以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讲座,为劳动者普及相关知识。
此外,可以邀请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解答他们关心的问题。
3. 制作宣传资料。
制作易懂易读的劳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如手册、海报、宣传单等,可以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这些资料应包含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并提供具体案例以及维权渠道,方便劳动者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证。
如果法律法规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劳动者的权益将无从保障。
因此,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至关重要。
1. 提高执法力度。
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工行为。
对于雇主违规解雇、支付工资欠薪、违规加班等情况,要及时介入调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以警示其他企业。
2. 设立维权渠道。
建立健全劳动者维权渠道,使劳动者可以便捷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设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机构等,提供给劳动者一个公正、高效的维权平台。
3. 增强监督机制。
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法规得到切实执行。
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促使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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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一、劳动和社会保障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修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职工带薪年假规定》、《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要求的工作试用期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一、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六、劳动者的工作时长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是否进行条件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八、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的,工资报酬如何计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九、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带薪休假的规定是什么?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十、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十二、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员。
对用人单位来说,仅根据裁员条款就结束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十三、用人单位裁员的履行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第三方),听取工会(第三方)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员。
十四.用人单位裁员是否应对员工进行再培训或再分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需要另行安排工作,仍不能胜任的,方可依法解除;对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方可依法解除。
十五、用人单位裁员,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十六、用人单位裁员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七、参加失业保险有什么好处吗?答:参加失业保险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参加失业保险并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及政策支持,如参保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时,可以申领稳岗返还;参保职工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失业后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保障基本生活待遇及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再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