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必要专利听课笔记
专利代理工作学习笔记WORD版
专利代理工作(学习笔记)第十一章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第一节撰写发明或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准备工作一、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实质内容并弄清其主要构思1.判断该申请是否属于《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畴;(香烟盒、汽车防盗装置、具有不同焊药配方的焊条)2.由发明实质内容确定其属于方法发明还是产品发明,或者以哪一种为主(与烟气现场分析装置有关、暖气片组)3.弄清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哪些技术特征是解决这些技术问题的关键;(便携式牙刷)4.初步判断一件申请案中的几项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以上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合案申请;两项以上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不同类独立权利要求(产品独立权利要求和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也可合案申请。
而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来说,只有那些不能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产品权利要求才可以合案申请)二、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相关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和调研1.为专利申请确定一个合适的保护范围2.进一步判断合案申请的几项发明或实用新型相对于检索到的现有技术是否仍符合单一性规定3.初步判断可否将一些技术要点作为技术秘密保护起来第二节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一、撰写权利要求书的主要步骤:1.深入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并列出主要技术特征2.根据检索和调研结果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3.分析和确定本申请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4.撰写独立权利要求5.撰写从属权利要求二、如何拟定出较宽保护范围的独立权利要求?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不要局限于申请人所给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当尽可能采用概括性描述来表述其技术特征。
三、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1.同类产品或方法的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在撰写同类方法发明、同类产品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时,必须体现出其技术方案与第一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也就是说它们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专利实务考前冲刺笔记
2017年10月23日专利实务考前冲刺培训1、一个权力要求可能存在两个缺陷,因此不要只找到一个明显缺陷后就不仔细思考权力要求是否存在其他问题了。
2、一个对比文件的两个实施例可以看作两个对比文件,每个对比文件有一个实施例,因此它们可以相互结合来判断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有创造性。
3、创造性评价也以实施例为单位,而不是对比文件的份数。
4、无新颖性肯定无创造性,因此若题目不明确指出,则评述完无新颖性后不再评述无创造性;有创造性肯定有新颖性,因此若题目不明确指出,则评述完有创造性后不再评述有新颖性。
5、新颖性评价以实施例为单位,即以技术方案为单位。
例如,在独立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前提下判断丛书权利要求是否有新颖性或创造性时可以写“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无新颖性”;“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2和权利要求3的技术方案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无创造性”。
( 一定要指明是哪个技术方案!!!)6、评述新颖性时,四条原则中有一个是新的,则具有新颖性。
7、评价新颖性必须满足单独对比原则,不能和任何资料结合(如其他对比文件、公知常识)。
8、评述新颖性时使用四条原则的顺序:先比较技术特征是否完全公开,再比较技术领域是否相同,最后是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是否相同。
任意一个不同都是具有新颖性的。
9、具有创造性的评述中,如果有多个区别技术特征,则只论述最有高度的区别技术特征具有创造性即可;不具有创造性的评述中,所有区别技术特征不具有创造性均要论述。
10、论述创造性的过程中,区别技术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一定是原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因此在论述时要写明“区别技术特征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
11、技术领域的不同(一般是非最接近现有技术与权力要求),在评价创造性时也可以讲。
12、论述创造性的过程中,区别技术特征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主要看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起的作用),是不是同一个技术领域则不是考虑的点,即使不是同一个技术领域,只要区别技术特征所起的作用相同,也算是公开了。
专利法 笔记
专利法王炳棣整理于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二校门二、专利权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客体;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授予专利权的程序条件;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主体是专利权人,即享有专利法规定的权利并同时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专利,成为专利权的主体。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具体包括:(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但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非另有协议,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六条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202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考点笔记原创
代理人考试考点笔记(专利法)1、强制允许对象:创造和实用新型保密审核对象:创造和实用新型祈求作专利权评价报告对象:实用新型和外观推广应用对象:国有企事业单位创造专利需要经国务院批准2、提出专利申请时,创造人祈求不发布其姓名不需要书面声明提出专利申请后祈求不发布姓名应当提交签字或盖章书面声明3、“中华人民共和国单位”: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私营公司以及其她混合所有制单位,还涉及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伙经营公司以及外商独资公司注:外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代办处不具备法人资格4、申请专利权利为民事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人仍有民事权利5、专利代理人在其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注意:通过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没有开始代理业务仍可以申请专利)6、(1)只有在“运用单位物质条件”完毕创造创造状况下才干商定申请权归属,其她“职务创造”情形不可以在合同中商定职务创造涉及:(1)本职工作作出创造创造(2)履行单位交付本职工作之外任务时完毕创造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1年内作出与原单位业务关于创造创造(2)退休返聘、从其她公司借调技术人员完毕某公司交与任务完毕创造创造专利申请权归该公司所有,此情形属于“职务创造”(3)奖励:3个月内创造不少于3000 实用新型和外观不少于1000实行专利获得利润创造和实用新型≥2% 外观≥0.2% 允许费≥10%7、共有专利权,可分别单独实行或普通允许她人实行,后者允许费为共有行使共同拥有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应当获得共有人批准甲乙共有专利申请权,甲要转让其申请权,不需经乙批准,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8、《专利法》是特别法,其效力优于普通法如《合同法》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毕创造创造,除当事人另有商定以外,申请专利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获得专利权,委托人可以免费实行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权,委托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条件。
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研究读书笔记
《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研究》读书笔记一、专利使用费纠纷的背景与现状在当今社会,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专利使用费纠纷已成为一个日益凸显的问题。
尤其是在标准化必要专利的使用费问题上,此类纠纷的出现愈发频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这背后涉及到专利权人的权益保护、技术使用者的合理需求以及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等多个方面。
在背景方面,标准化必要专利通常指的是在某个行业或领域中,对于技术实施或产品制造不可或缺的核心专利。
这些专利的持有者往往掌握着重要的技术话语权,其专利使用费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相关产业的成本和市场竞争力。
一旦这些专利的使用费问题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纠纷和法律诉讼。
当前现状来看,专利使用费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利使用费的定价问题,即如何确定一个既公平又合理的费用标准;二是专利许可条件的问题,包括许可方式、许可期限等;三是纠纷解决机制的问题,当纠纷发生时,如何高效、公正地解决,避免对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这些问题往往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技术问题,处理起来难度较大。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专利使用费纠纷的国际化趋势也愈发明显。
跨国公司的专利权纷争、技术标准与专利许可之间的跨境问题等逐渐成为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重要内容。
对标准化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专利使用费纠纷的成因、现状和发展趋势,探讨有效的解决方法和策略,对于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也是本书研究的核心内容和价值所在。
二、专利使用费纠纷的类型及原因在阅读《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研究》我了解到专利使用费纠纷在知识产权领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其类型和原因多种多样。
许可费用争议:这是最常见的一类纠纷,主要涉及专利许可费用的高低问题。
双方可能因为对被许可技术的价值认知不同而产生分歧,申请人可能认为其提供的专利技术在创新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要求更高的许可费用,而被申请人则认为该技术的经济价值并不足以支持高额费用。
专利行业必考知识点总结
专利行业必考知识点总结引言专利是创新的产物,是对发明者在技术方面所作的贡献的一种保护。
专利的保护范围直接涉及到企业的技术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因此,专利行业的知识点对于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专利工程师以及企业的研发人员等相关人员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专利的基本概念、专利申请流程、专利实施与权利维护等方面对专利行业必考知识点进行总结,旨在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专利行业的基本知识,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一、专利的基本概念1. 专利的定义和种类专利是指国家授予发明者的一种专有权利,使得发明者对其发明所在技术领域的技术成果有独占权,可以防止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在专利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实施专利技术。
根据其保护对象的不同,专利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2. 发明的条件专利的授予是建立在发明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之上的。
发明应当是对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的技术改进,其技术方案应当具备实用性、新颖性和非显性三大条件。
3. 专利权的持有者专利权的持有者一般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者,但也可以是其在职期间受雇创造的发明发现或者在使用雇员所创造的发明发现中进行改进的,其雇佣单位有权管理该专利并享有专利权利。
4. 专利的保护期限专利的保护期限可分为发明专利保护期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
二、专利的申请流程1. 专利的申请主体专利的申请主体一般包括发明者本人、其继承人或者受让人;也可以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人,但这些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享有其申请的专利的权利。
2. 专利的申请材料专利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发明申请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和图纸等。
这些材料需要完整地描述发明的技术内容和实施方式,对专利的申请和授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 专利的审查程序专利的审查程序一般包括了初审、实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知识产权法》听课笔记
《知识产权法》听课笔记第一编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一)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创造性的知识成果或者标识性知识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二、对概念的理解(一)知识产权权利的二分性;(二)知识产权的法定性;(三)知识产权的私权性。
三、知识产权的广义和狭义之分(一)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二)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性质(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产权;(二)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2、法律表现:(1)独占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排他性: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1、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收到地狱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2、知识产权在收到确认的地域内有效。
3、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4、除了国际公约或者双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知识产品,既不必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操作指南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操作指南一、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概述 (1)1.1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与特征 (1)1.2许可的重要性 (2)二、许可主体与客体 (2)2.1许可主体 (2)2.2许可客体 (2)三、许可原则 (2)3.1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FRAND) (2)3.2透明度原则 (3)四、许可谈判流程 (3)4.1谈判前准备 (3)4.2谈判过程 (3)五、许可协议的关键条款 (3)5.1许可费率条款 (3)5.2许可范围条款 (4)六、许可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4)6.1专利有效性保护 (4)6.2保密条款 (4)七、许可争议解决 (5)7.1协商解决 (5)7.2仲裁与诉讼 (5)八、许可的监管与合规 (5)8.1监管机构的作用 (5)8.2合规要求 (5)一、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概述1.1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与特征标准必要专利是指在实施某一技术标准时必须使用到的专利。
其具有很强的技术关联性,与特定的技术标准紧密相连。
这些专利往往涉及到核心技术,对于整个行业的技术实现和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例如,在通信行业的某些技术标准中,涉及到的编码、传输等技术的专利就是标准必要专利。
它们的存在保证了整个通信技术按照统一的标准运行,不同的设备和服务提供商之间能够实现互联互通。
1.2许可的重要性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对于促进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具有关键意义。
从技术创新角度来看,通过许可,不同的创新主体能够在已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研发,避免重复研发带来的资源浪费。
在市场竞争方面,合理的许可使得众多企业能够进入相关市场,推动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如果没有许可机制,可能会出现专利垄断的情况,限制行业的发展,提高市场进入门槛,阻碍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二、许可主体与客体2.1许可主体许可主体包括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人以及被许可人。
权利人是拥有标准必要专利的一方,通常是企业、科研机构等进行技术研发并获得专利授权的实体。
他们在许可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有权决定是否许可、以何种条件许可。
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问题比较研究读书笔记
《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问题比较研究》读书笔记目录一、内容概述 (2)1. 背景介绍 (3)2. 研究目的和意义 (4)二、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概述 (5)1. 标准必要专利的概念及特点 (6)(1)定义与内涵 (7)(2)重要性及其影响 (9)2. 反垄断与标准必要专利的关系 (10)(1)反垄断在标准必要专利中的作用 (11)(2)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问题的挑战 (12)三、国内外比较研究 (13)1. 国际比较研究 (15)(1)国际上的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实践 (16)(2)国际间合作与差异分析 (17)2. 国内比较研究 (18)(1)国内标准必要专利的发展现状 (19)(2)不同地区或行业的差异分析 (20)四、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问题及案例分析 (21)1. 反垄断问题概述 (22)(1)专利权滥用行为分析 (23)(2)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分析 (24)2. 案例分析 (26)(1)案例介绍及启示 (27)(2)问题及对策探讨 (28)五、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的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29)一、内容概述《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问题比较研究》是一本关于标准必要专利在反垄断领域内的深入研究和比较的著作。
该书旨在通过对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实践案例,揭示标准必要专利在反垄断问题上所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读书笔记的这部分将简要概述本书的核心内容。
本书首先介绍了标准必要专利的基本概念及其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
探讨了反垄断法与标准必要专利之间的关系,指出二者的交汇点在于专利权行使的限制与反垄断政策的平衡。
书中详细阐述了标准必要专利的认定过程,以及专利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可能面临的反垄断风险。
本书对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在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问题上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了比较。
分析包括不同地区的专利许可原则、标准制定过程、专利池的形成及其影响等方面,以及在处理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案件时所采取的策略和方法。
这种比较研究有助于理解不同法律体系下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问题的差异和共性。
专利法律制度笔记
第二编专利法第一章专利法概论第一节专利的概念一、专利专利权:专利为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专利权人依法获得的一种垄断性权利专利技术:依法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本身专利文献:如专利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的图形或者照片等(一)概念专利权:法律赋予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定范围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二)法律特征权利独占性: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有一个专利权,真正的独占权客体共享性法定授权性效力地域性(三)发明专利证书与著作权登记证书发明专利证书是确权证书,没有证书就没有专利权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据第二节专利制度一、专利制度的历史沿革(一)起源1.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被认为是现代意义上的专利法雏形2.1623年,英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垄断法规》,并于1624年开始实施。
这个法规被认为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3.1883年3月20日,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等14国在法国巴黎外交会议上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了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开启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序幕4.二战后,专利制度进一步趋向国际化《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专利合作公约》《欧洲专利公约》等公约的签订,使得专利制度的国际化速度进一步加快,尤其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生效,标志着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二)中国专利制度的历史沿革1898年,清政府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1912年,中华民国工商部制定了《奖励工艺品暂行条例》1932年颁布《奖励工艺品暂行条例》1944年国民党政府公布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9月4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正案,修正后的专利法与2001年7月1日生效2008年12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正后的专利法与2009年10月1日生效二、专利制度特征1.技术垄断2.信息公开目的是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创新,必须实施专利技术三、专利制度的理论基础(一)自然权利说(二)报酬说(三)契约说(四)发展经济说(通说):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功利性第十一章专利法的保护对象第一节发明一、发明的概念人们利用自然的技术创新方案特征:应当包含创新,必须利用自然规律,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二、发明的分类(1)产品发明:关于新产品或新物质的发明。
专利法学习随笔[8]
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乔治刚律师twzhigang@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重点/包括了侵权司法解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按1:权利要求法律地位:确定保护范围。
A59(1)[按2:原56条][按2:2001年司法解释对此解释是:此处含义是权利要求必要技术特征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确定范围[按3:类似商标权中禁止使用权:商标权保护范围。
][按4:2009年司法解释又重新解释,由权利人选择,以独立还是从属作为指控。
体现了从属防御性武器在侵权中作用/但存在半好理解的问题是因为独立权解释可以用说明书、附图,而从属基本上完全来自实施例。
因此,选择用从属确定保护范围相当于权利人自己将保护范围主动缩小或变相地放弃独权或承认独全无效。
]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修改1:。
措词更加准确。
即给于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非产品本身。
]修改2:新增加了简要说明用于解释目的]。
[按5:把‘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修改成‘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使表达更加准确。
新增简要说明用于解释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更准确地界定保护范围。
有利于权利人。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按1:侵权要件:‘实施’构成侵权/按2:11条明确规定了‘实施’含义: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允诺销售、进口[按3:这意味着:平行进口构成侵权。
]’专利产品构成实施专利行为。
],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按4:双轨救济/救济权人包含了利害关系人]。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按5:行政机关侵权认定权/处理决定权]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按6:这里起诉期限同行政诉讼法3个月期限不一致,是因为保护的是专利权(私权)而作出处理,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的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7:强制执行的标的取决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向人民法院起诉[按8:学会如何合理组合利用保护权利]。
专利法精选笔记
第一章专利制度发明人是个人,不是单位或集体,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发明人有署名权,专利权人有标识权如果不公布发明人姓名,在专利公报,专利申请单行本,专利单行本以及专利证书中都不公布。
以后也不得请求重新公布姓名。
公布准备后提出请求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共有专利权人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单独实施或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
合作发明专利权归属: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
一方转让,其他方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委托发明专利权归属: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被委托方。
执业证颁发时不要超过70岁。
合伙人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应该提交: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书(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场所、负责人姓名);专利代理机构章程;专利代理人姓名、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和档案存放证明;专利代理机构的资金和设施情况的证明。
-申请办事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满足:设立时间满2年以上,具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通过上一年的年检。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代理机构承担责任,可以向专利代理人追偿。
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发明:产品和方法。
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
只保护产品外观设计: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色彩、形状与图案的结合,保护的不是产品本身。
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的形状特征。
在特定情况下所具有的空间形状属于保护的客体。
将现有技术中的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
单独的色彩不能构成外观设计,除非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图案。
@违反法律不包括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其物质本身和取得该物质的方法均可以授予专利权。
属于疾病诊断方法同时满足2个条件: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为对象,以获得疾病的诊断结果或健康为直接目的。
动物屠宰方法不属于治疗方法。
非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盛智律师事务所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实施者的许可策略
盛智律师事务所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实施者的许可策略过去十年中,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简称“SEP”)诉讼和许可的数量逐年在递增,由最早集中在手机领域,扩展到汽车领域;由集中在美国,扩展到亚洲和欧洲。
且呈现出案件情节复杂、国际纠纷频发的趋势。
SEP相关的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除专利法外,还涉及反垄断法、合同法。
对于技术标准的实施者而言,在SEP的许可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因为大部分信息掌握在SEP的持有人即许可方手中,作为被许可方很难接触到这些信息,许可方也不愿意公开共享。
在此背景下,知产前沿新媒体特别邀请到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圣地亚哥办公室合伙人Stephen S. Korniczky律师、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圣地亚哥办公室的Ryan P. Cunningham律师,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硅谷办公室合伙人陈维国律师以“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实施者的许可策略”为主题开展线上研讨会。
会上,三位嘉宾为大家介绍了全球范围内SEP许可的基本情况、最新发展、以及实施者的许可策略、标准必要专利池的许可谈判策略等。
知产前沿现将本次直播内容整理成文,供各位读者朋友参考学习。
一、SEP的背景信息(一)了解标准化与标准必要专利(二)标准化的益处(三)标准化的缺点(四)SEP通常受制于FRAND原则(五)SEP许可的特殊要素(六)SEP实施者必须考量整个SEP许可的整体情况二、作为实施者,许可标准必要专利时的策略(一)SEP 的实施者必须考虑每个许可将会如何影响其他SEP谈判(二)SEP持有人希望授权给最终产品制造商(三)SEP所有者希望授权给最终产品的原因(四)获得许可通常有多种途径三、实施者谈判SEP许可的策略(一)尽早制定适用于不同专利持有人的统一的SEP许可政策(二)SEP许可策略应包括哪些内容?(三)SEP谈判的基本信息一、SEP的背景信息(一)了解标准化与标准必要专利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和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专利听课笔记2022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属于新颖性范围。
抵触申请不是现有技术。抵触申请不是现有技术,所以才出现的抵触申请这个词汇。
抵触申请只能用来评判后申请的新颖性。抵触申请中,惯用手段的直接替换,也可认定为新颖性的问题。
新颖性、创造性对比的基本单位是技术方案。同样的发明创造对比的是技术方案,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新颖性的问题。
显著的进步——四种情况,考试多见-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产率提高、性能更好)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非显而易见性
“显著的进步”的判断
•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
•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
•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
•在某些方面有负面影响,但在其他方面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
专利培训会笔记及心得 陈茜
2013年广西企事业单位专利保护工作实务培训及研讨班培训笔记与心得培训学员:陈茜组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目录培训笔记一、专利分析与预警助力企业创新————— 1二、专利风险应对策略与案例解析——————4三、从专利纠纷案审理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6四、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发言—————————————————7培训心得五、培训总结与感悟————————————8培训笔记一、专利分析与预警助力企业创新主讲人:北京国之专利预警咨询中心总经理,副研究员,法学硕士——曾宇昕(一)企业面临知识产权风险诉讼增多、范围扩大、专利成为商战(苹果与三星)(二)专利信息分析概述1.专利信息:狭义是指专利书中的要求、说明书、附图、摘要等;广义还包括法律、所走程序产生的相关信息。
2.特点:①集技术(摘要、图片等)、经济(发明人、申请人、合作机构等)、法律信息(权利要求、法律、权限等)为一体的综合—基础战略性资源②实用性、排他性、稀缺性、创造性(核心竞争力)③海量数据。
2012年10月止,全国共有5000万件专利,每年平均新增100万件。
质量良莠不齐。
3.分析:通过对信息今夕加工处理定量分析:数据统计、发展趋势、分类、主题等定性分析:抽象概括、解决问题描述、风险描述、规避方案设计。
4.专利分析意见:在文摘和专利都进行时,建议先申请专利、再文摘,因为海量的专利数据使得一旦错过时间,有可能会错过本属于自己的专利。
5.分析作用:了解动态和趋势、对科技动态进行预测、提升实际和技术水平。
(三)专利预警分析概述1.概念:广义:预判风险,减少诉讼狭义:技术、生产、创新全过程中,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的机制。
2.开展条件: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库、信息挖掘的人才)信息分析系统(辩证分析法)3.流程:研究目标——文献检索——经营风险规避——分析讨论4.工作人员:拥有一定的技术管理技能——熟悉专利法——效果开展——项目开展5.分析方法:宏观设计(技术、国内外专利)围观技术(跟踪、引进、风险与措施)6.分析指标:宏观(国内外情况、专利现状)微观(技术、法律综合分析)7.预警的三个主体和四个层次三个主体(研究机构或者企业、政府、行业)四个层次(创造、运用、保护、管理)7.1在创造上:注重方向选择、过程追踪、成果保护7.2在运用上:可以进行技术引进、政府项目投资方向、并购(联盟)、许可(转让)、质押(融资)7.3在保护上:可以多公司上市及出口参展进行风险评估,以及专利授权应对7.4在管理上:可以进行企业专利管理、重要产业管理、重大专利项目管理、人才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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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听课笔记
听读笔记
三个概念区分:337调查 NEP SEP
1、 SEP标准必要专利:一项专利包含国际标准的内容,采用这个标准必须要用的专利,应该向专利权人支付相应费用,“躺着收费的专利”
2、主要在语音技术(日本较多)、电子通讯领域(宽带移动通信)披露多,如高通披露的量最多共有3.5万多,万,国内的代表华为。
3、 Pct是标准必要专利跨国申请主要方式。
4、国际标准组织ssos政策:iso/itu/iec;美国ANSI、IEEE;欧洲:ETIS(有知识产权政策和明确的知识产权的指南)\CEN(有共同知识产权政策);日本:JISC(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韩国:KATS (技术标准院)
我国政策: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管理规定(暂行):披露主体、时间、内容、法律责任。
5、 Sep研究热点:frand许可原则(公平、合理、无歧视),但frand承诺模糊不清:具体内容、主体发生变化、是否可以强制执行---frand费用不统一;frand侵权禁令(现可申请禁令,但合理遭质疑);专利劫持(标准权利人保留专利,直到是标准使用人支付相应费用,才承诺标准专利实施)和反劫持(标准使用人延迟支付相应许可使用费、利用frand原则限制谈判等);反垄断不正当竞争:对高额的许可费(如:发改委对高通6个多亿; * 是反垄断执法机关)。
6、 Sep产出:自愿披露,向技术标准组织披露,权利人向组织披露的专利不一定就是标准必要专利,而是与标准对比,标准冻结后或是发布后,标准种方案与专利的授权方案保持一致,就是sep。
Sep对应性:判断标准的相关内容是否落入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专利的技术特征与标准相关内容对比,一致,sep。
8、 sep演进:mimo(多输入多输出)技术通过ETSI标准。
专利申请先于标准制定、专利申请量与标准推进密切关联(先多-最高峰-下降)、通信巨头通常是掌握标准话语权、专利数量与专利权人在标准活跃不呈正关系、标准提案与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分布一致、标准制定过程中各技术领域的创新主体不尽相同。
9、案例
10、《标准与标准必要专利研究》:概论、演进、政策、诉讼、许可(默示许可、专利池)和技术转移。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