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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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表9—3
保
卫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一、施工现场一般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实行逐级放火责任制,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防火安全责任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使防火工作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工种、各个岗位,并把防火工作纳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配备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的工程的施工现场应组织义务消防队。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在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保卫组织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作。消防干部的确定和更换,应报当地区、县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应规定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分包工程单位,施工应按本规定实行各级防火责任制,接受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
5、施工单位须在开工前15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工程,应制定消防工作预算方案;国家重点工程,单栋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市消防局认为应当审批的其他工程,均应报市消防局审批;单栋建筑物面积在10000
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高度为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应报区、县消防机关审批;上述范围以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并报当地区、县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现场要有明显的放火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建立放火工作档案。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的小于3.5米。消防车道受环境所限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8、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9、施工现场的进水管不得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10、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过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毫米,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使水柱能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筑,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不间断供电。
11、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放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并且栋与栋之间的距离,城区不小于5米,郊区不小于7米。
12、在施工过程内不准作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因施工需要,进可燃材料时,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在施工过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住人时,需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工地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以及从事防水施工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
15、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必须采职防火措施。凡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1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和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
二、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
1、项目部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工作,并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2、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保卫、消防措施方案,重要工程和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制定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预案。
3、施工现场值班门卫和护场巡逻人员应佩带值勤标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重要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4、加强对包工对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5、职工宿舍、库房等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6、各种料具及职工携物出场,必须开具出门证。
7、现场的各种防火宣传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挪动、损坏。各种消防器材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动用,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它用。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给予经济处罚。
8、施工现场从事电、气焊切制等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宿舍内必须配备小水桶盛放烟头、不得随地乱扔烟头。并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具。
10、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消防栓应有明显标志,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不得用做施工供水。
11、库房应使用非燃材料搭盖,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三、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材料的存放和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烧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贮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
2、对化学危险物品在库中存放要防止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并不得在库内进行分装作业。并设专人管理,严格收、发手续。
3、严格电源管理。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气设备,确需安装应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门电工进行安装。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库区和库房所使用的电器应符合防爆要求,对规模较大、性质重要的库区、库房、贮罐,应有针对性的防雷、防静电措施。
4、严格火源管理,库房内不得用明火取暖,在库区内确需安装火炉取暖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数量,由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严禁吸烟、用明火。在基建、维修用火时,必须办理用火手续,防火措施要严密。
5、库房内的消防水源、灭火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北京园林古建工程公司第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