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师范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计划公示

成都师范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计划公示摘要:一、引言二、成都师范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计划概述1.计划背景2.培养目标3.合作模式三、联合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1.培养方案2.课程设置3.师资力量4.实践教学四、合作院校及企业1.成都师范学院2.合作企业五、学生选拔与就业1.选拔方式2.就业保障六、计划实施与展望1.实施现状2.未来展望正文:【引言】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正逐渐从传统的理论教学转向实践应用,以培养更多具备创新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都师范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计划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这一计划进行详细介绍。
【成都师范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计划概述】【培养目标】成都师范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备较高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以满足国家和社会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
【合作模式】该计划采用“学校-企业”合作模式,成都师范学院与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和优质的就业保障。
【联合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培养方案】根据社会需求,成都师范学院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遵循“必需、够用、实际、创新”的原则,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增加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迅速上手。
【师资力量】计划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和成都师范学院的优秀教师共同担任授课教师,为学生提供全面的专业指导。
【实践教学】通过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锻炼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合作院校及企业】【成都师范学院】成都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优良师范传统的高等学府,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教育工作者。
【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包括各类知名企业,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和良好的就业前景。
【学生选拔与就业】【选拔方式】学生通过高考选拔进入成都师范学院,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学习后,根据成绩和综合表现选拔进入联合培养计划。
成都师范学院章程

成都师范学院章程(核准稿)序言成都师范学院的前身是1955年创办的四川省教育行政学校,历经四川省教育干部进修学院(1964年)、四川省教育学院(1978年)、四川教育学院(1984年)等历史发展阶段。
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学校秉承“让学生在成都师范学院这段生活成为人生有价值的旅程”的教育理念,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方向,践行“建成教师教育专业发展核心基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高素质人才”的办学定位,建设特色鲜明的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和运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成都师范学院,简称“成都师院”。
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
学校根据办学资源分布,实行多校区办学,现设有校本部(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人民南路校区(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白果林校区(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百寿路4号)三个校区。
学校可视事业发展需要,依法变更法定住所或设立、调整校区。
第三条学校为实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职能,培养具有健康体魄、健全人格、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人才。
第五条学校创新“师德养成教育、学科专业教学和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三维一体的师范生培养模式,彰显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办学优势,形成有特色的教师教育专业体系。
第六条学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办学,彰显教师教育专业特色,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教师教育类、生物化工类、文化艺术类、财经管理类、电子与电子工程类等五大专业群以对接相应产业链,努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最近,四川文理学院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根据院校的整体发展需求,实施科学的人才引进与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的人才发展机制,加快推进“让学院人才更优秀”的新改革步伐,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研究制定了《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十条,着重规定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方式。
首先,从国家或者省市应用型人才计划、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和学校举办的国际国内人才招聘会等渠道,积极引进国家或者省市特殊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其次,学院将及时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对口调查,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应用性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学院科技创新型人才活动,鼓励高层次人才参与科学研究及科技创新项目,积极研究高层次人才的科研获奖激励办法;此外,《办法》还明确要求学校积极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科研发展、聘用工作、成果转化等管理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的素质提升和专业技能培训,促进国家或者省市特殊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在四川文理学院持续发展、持续创新,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办法》不仅体现了四川文理学院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认真态度,倡导对高层次人才建立长期发展机制,更重要的是为学院招聘和管理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向外界表明了学校拥有雄厚的人才资源,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为四川文理学院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必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实施,统筹各科、各学院的需求,经过领导的充分讨论和初步审慎,针对不同岗位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的专业特点和经验能力,充分考虑个人工作经历、课堂教学水平和服务能力,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充分的薪酬待遇、配套政策和职业发展空间,以保证其在四川文理学院的持久发展。
四川文理学院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处于良好发展状态,《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学院迭代优化了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模式,实施办法将为四川文理学院进一步发展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力的支撑,用实际行动传导改革发展理念,打造四川文理学院引以自豪的人才育人池子,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作出贡献。
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师院组人字[2013]29号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系、机关各处(室):人才是高校竞争力的核心。
为提高我院人才队伍质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增强学院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
根据我院实际,在学院原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层次(一)省部级及以上专家;(二)具备博士学位教授;(三)教授或具备博士学位副教授;(四)具备硕士学位副教授或博士后研究人员;(五)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要求(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正确导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科学求实、严谨治学的作风,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二)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三)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符合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研究能力强,研究成果丰富,学术影响力较大,具体要求见附件;(四)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急需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按照人才引进的程序办理;(五)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六)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应与学院签订《成都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协议书》,签约服务期为8年。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一)省部级及以上专家这类层次人才的相关配套条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业绩条件研究决定。
(二)具备博士学位教授在学院温江校区内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具体价格、面积按学院规定执行。
提供15万元左右的安家补助费。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8万元左右,自然科学15万元左右。
(三)教授或具备博士学位副教授在学院温江校区内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具体价格、面积按学院规定执行。
提供10万元左右的安家补助费。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6万元左右,自然科学12万元左右。
(四)具备硕士学位副教授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学院温江校区内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具体价格、面积按学院规定执行。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四川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成都师范学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四川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成都师范学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3.29•【文号】教发函[2012]42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四川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成都师范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2]4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教育学院转制为成都师范学院的函》(川府发电[2011]3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四川教育学院改建为成都师范学院,学校代码为14389;同时,撤销四川教育学院的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都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四、该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师资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
五、为支持学校发展,省政府承诺2012-2014年投入资金6000万元(专项资金4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与发展,须落实到位。
六、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心理学、汉语言文学、英语、美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
七、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强该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四川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四川师范大学首席教授、特聘教授制度实施-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四川师范大学首席教授、特聘教授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培养、造就和聚集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学科带头人,促进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和科学研究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学校决定结合现状,完善措施,继续实施“首席教授、特聘教授制度”。
第二条首席教授、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
坚持国内外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首席教授、特聘教授不得兼任党政管理职务。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首席教授、特聘教授岗位的设置要与学校的学科建设、科研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等现状和规划相结合。
首席教授以一级学科为设岗基础,原则上一个学科设置一个岗位;特聘教授以二级学科为设岗基础,原则上同一学科不超过2个岗位。
第五条首席教授、特聘教授岗位实行聘期制,四年一期。
聘期结束后,按照工作程序重新进行申报和评审。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六条基本条件一、热爱本校,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诚信守法,无学术不端行为,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至国家和我省允许的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首席或特聘教授一个聘期的工作,身体健康。
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具有配合学校和学院在学科建设等方面不断努力、再创佳绩的意愿和可行性构想,具有引领本学科进入学术前沿领域的勇气和规划,具有带领和凝聚一支目标明确、充满活力的人才团队,搭建科研创新平台的热情和能力。
五、研究方向明确,学术造诣较高,成果突出。
近五年,取得过如下成果:1、发表过有较高影响力的高水平学术论著;主持过国家级课题并顺利结题;作为主持者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等级奖及以上奖励。
2、学术成果获得了国内外同行较好的公认度和较大的社会或经济影响力。
3、在成果他引、成果转化(转让)、政府(社会)采纳等方面业绩突出。
4、对本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做出过公认的重要贡献。
第四章岗位职责第七条首席教授、特聘教授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聘期内应完成相应的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包括个人职责和团队职责。
“成都人才计划”引进人才享受特定工作及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

“成都人才计划”引进人才享受特定工作及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营造高层次人才在蓉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现对我市“成都人才计划”引进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人才)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所享受的特定待遇,作如下规定:一、资助。
对符合标准并被批准纳入的引进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主要用于科研启动、成果转化、创业资助、生活补助等。
用人单位和区(市)县应结合实际提供优质服务,切实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
二、创新创业。
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应重点支持引进人才申报的项目,并优先向国家和省科技计划推荐。
成都市创新创业种子资金、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等项目,应重点支持引进人才所在企业,在市内开展科学研究或生产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应主动优先服务,各用人单位应提供一定的匹配经费;对我市经济、科技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可专门立项,以特别项目形式给予支持。
市内各类产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等应为引进人才在蓉创新创业提供特殊政策支持.有关部门应注重吸收引进人才参与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咨询、重大科研计划和行业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三、出入境与居留。
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愿意放弃外国国籍而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优先为其本人及其随归随迁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加入中国国籍和落户成都手续.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尚未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但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为其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访问签证;需长期居留的,办理2-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并提供签证到期提醒服务。
引进人才可申领境外驾驶证换发国内驾驶证,市公安局车管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并全程导办,考试合格的及时核发驾驶证。
四、落户.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申请落户成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的外籍引进人才、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居民引进人才申请落户成都的,市公安局简化手续、优先办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落户。
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吸引计划的通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提升兼职教师队伍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是指学校正式聘任的,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理论或实践课程教学任务的校外企(行)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或技师及能工巧匠。
以下人员不属于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1.校内兼课的“双肩挑”教学行政人员或返聘教师;2.外校的兼课教师;3.目前在高校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
第二条培养计划及培养周期1.每学年每个专业(群)培养1-2名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
2.培养期2年。
第三条培养目标(一)深度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二)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实践课程(不含顶岗实习)教学任务,系统、完整地讲授了一门专业实践技能(不含顶岗实习)课程,指导本专业学生的实训,向学生传授本专业生产实践所需的专业理论或专业技能。
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为优秀或良好等级或学生评教得分85分及以上。
第四条遴选条件(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行业企业一线工作且有5年以上本专业行业企业工作经验。
(四)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一线技术骨干或在经济社会急需的专业领域担任技术骨干的技术能手、能工巧匠。
(五)热心高等职业教育,了解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遴选时处于聘任期内。
(六)遴选时聘任1年以上,目前在聘任期内。
第五条遴选程序(一)兼职教师个人申请。
(二)二级教学部门推荐。
(三)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
(四)公示。
(五)学校审批、立项。
第六条培养措施(一)学校每年从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中划拨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培育专项经费,立项为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培养对象所对应的专业,可获得2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重庆师范大学引进博士人才实施办法

重师发〔2019〕107号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引进博士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属各单位:《重庆师范大学引进博士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已经 2019年11月13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11月13日- 1 -重庆师范大学引进博士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人才来校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进原则(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人才引进应服务于学校建设发展需要,人才引进应与教学、学科建设相适应,优先保证重点学科、特色学科、优势学科和急需发展学科建设的需要。
(二)德才兼备,保证质量。
对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职业道德等方面加强考核和考察,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
(三)创新机制,一事一议。
根据学校战略目标任务和综合改革发展的需求,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第二章引进对象第三条引进的博士人才分为教学科研岗博士和其他岗位博士,其中教学科研岗博士引进对象分为杰出博士、优秀博士、一般博士和急需博士四个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其它岗位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一)教学科研岗博士- 2 -1.杰出博士符合下列条件(1)(2)之一:(1)近五年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项目以第一完成人取得的学术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自然科学类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被 SCI、SSCI 检索至少5篇,其中T2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2 篇,或发表T1类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至少1篇。
②人文社科类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SCI、A&HCI 或CSSCI 检索的核心版期刊源论文至少 5篇,其中A2 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2 篇,或发表A1类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至少1篇。
③艺术、外语类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SCI、A&HCI 或CSSCI 检索的核心版期刊源论文至少 3篇,其中A3 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2 篇,或发表A2 类及以上期刊上学术论文至少1篇。
四川各高校招聘需求与引才待遇分析报告

四川各高校招聘需求与引才待遇分析报告参加此次四川—上海、北京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的四川高校共计23家,本报告主要整理了除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及西南财经大学四所211大学外的21所高校。
通过整理这21所院校的人才需求以及引才待遇,以期为我校下一步引进人才工作提供参考。
文中涉及到的院校包括位于成都的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工业学院、四川工商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以及四川旅游学院;以及地处成都市以外的西南科技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川北医学院、内江师范学院、绵阳师范学院、四川文理学院、宜宾学院、四川理工学院、四川医科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西昌学院。
一、成都市内高校人才需求与引才待遇1.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拟招聘博士29名,硕士45名。
博士需求专业包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工程;基础医学、生理学、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基础、温病学;中医学基础;生物医药学;中药学;药物化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临床中医学;药物分析;中药鉴定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或外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眼视光学;中医五官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护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技术或中药学、细胞生物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基础心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或西方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或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中医医史文献、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基础理论、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古典文献学;中国哲学、中国古代文学、历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等共29个专业。
硕士需求专业包括:中医学基础;基础医学;中医急诊学、西医急诊学;外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儿科学;内科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妇产科学;妇产科学(生殖医学方向);五官科学;眼视光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假肢矫形工程学;汉语国际教育;护理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食品科学或食品卫生与营养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藏医学;电路与系统;影视摄影与制作;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舞蹈方向);临床医学;图书馆学、情报学;辅导员;英语及中医药专业英语方向等共34个专业。
成都师范学院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学院校训
成都师范学院校名由欧阳中石先生为学校题写。校名
学院徽志是双圆套圆形徽标,以锦绣红为标准色。双圆之间上方是学校英文名“CDENGDU NORMAL UNIVERSITY”、下方是欧阳中石先生校名题字“成都师范学院”。内圆正中是“师”图像标志。 校徽
爱真笃为 爱是教育的起点,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 2012年6月16日成都师范学院揭牌庆典爱是师范教育的主旋律,让爱在当下和未来的老师之间代代相传是师 范教育的重要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爱心的教师必须成为师范院校的重要使命。 爱的教育内涵:公正、理解、宽容、尊重、信任、爱护、欣赏、赞美。 实现爱的教育途径是:奉献、交往、分享、鼓励、引领。 师范院校不仅要培养有爱心的老师,还要促使学生从教后努力培养富有爱心的学生,教育学生爱自己、爱父 母、爱同学、爱朋友、爱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一切应该爱的人。 求真:追求真理是教育的核心价值,教育本身是科学和艺术的紧密结合。 真心待人:真心待人必须恪守善良、热情、守信、负责的原则。 真情做事:首先,真情做事的前提是拥有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其次,真情做事在教育领域的过程体现是: 教育就是服务。再次,真情做事以享受工作,感受快乐,体会幸福为目的。
学校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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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5月,成都师范学院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65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8项、省部级项目55项、市厅级项目286项,校级项目181项,横向项目28项公开发表 论文1918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327篇,被SCI和SSCI收录39篇、EI收录33篇、CSSCI收录108篇,出版著作 (含教材)117部;其中“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7部;获得实用新型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11项、外观 设计专利2项;获得科研成果奖励90项,其中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8项。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科研处发表时间: 2013-6-9 点击次数: 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鼓励和支持教职人员积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其他形式的科研合作,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研成果转化,同时保障学院、系(研究所等,以下并称“系所”)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横向科研项目是指除纵向项目以外的所有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委托我院教学科研人员承担的项目,以及我院教职人员与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政府、企业、基金会之间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第三条凡以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的名义或以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教职人员(含兼职)的身份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均应转入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财务处帐户。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四条全院的横向科研项目由院科研处统一归口管理。
第五条科研处为学院各系所单位的横向科研工作提供管理服务、信息服务、开发服务和协调服务。
第六条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等相关事宜,按《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院科研字〔2012〕11号)执行。
同时提交《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及协议审查登记表》(见附件)。
第七条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学院将依据项目管理规定和项目合同书的内容监督项目执行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出现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所在系所单位和科研处汇报。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须在每年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学院将责令其整改并暂时冻结其剩余经费,整改通过后,剩余经费继续使用。
第九条横向科研项目完成研究工作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合同书的规定和委托单位的要求,及时将研究成果交由课题原委托单位鉴定验收,经委托单位签署意见后,项目负责人须持验收报告、委托方或合作方出具的同意结题证明或双方共同签署的终止合同证明,到科研处办理结题手续,并由科研处按照规定对相关科研资料进行归档。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7.01.19•【字号】•【施行日期】2007.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事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为了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12号)。
现将《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九日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一、支持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实施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是加强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
各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委组[2005]发字046号)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在党管人才新格局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领军人才工作机制,把《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沪府[2006]1号)提出的重大科技攻关领域及其项目作为重点,培养、造就和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得到广泛认可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创新团队等领军人才。
要按照《关于印发〈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2006]107号)的规定,做好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资助、服务、考核、管理等工作。
领军人才资助申请流程按照沪人[2006]107号文中印发的《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暂行办法》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5•【字号】•【施行日期】2018.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莆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及建议,请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租房补助第三章人才公寓第四章购房补助第五章申办程序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七章附则莆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机制,根据《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是指自2017年4月1日“壶兰计划”实施以来,从莆田市外新引进到我市工作,符合《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莆委人才〔2018〕3号)中的人才层次认定标准,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人才。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是指政府通过财政资金支持或提供优惠政策,为高层次人才安居提供基本保障。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行货币补助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
货币补助包括租房补助和购房补助,实物配置是指人才公寓。
第五条经确认为莆田市高层次人才,且在我市城区(以我市县、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认定为准)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超过莆田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准入标准,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及相关安居保障优惠政策的,可以选择申请上述一种安居保障方式解决居住问题。
第二章租房补助第六条租房补助是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个人自行(或由用人单位)到市场承租住房时,政府按规定向其发放的租金补助。
成都师范学院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成都师范学院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学科组:教育学学科组 (根据校职称文件学科组分组)学科:经济学(一级学科) 专业:应用经济学 (二级学科) 学 校(单位)公章 2017年 月 日姓 名张三性 别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承担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从事社会服务主要成绩等业绩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主要科研论文(著作)、获得专利、一.论文(任现职来,发表论文20篇,表中所列全国中文核心 篇, 其中A 类期刊 篇、B 类期刊 篇、C 类期刊 篇;论文中 篇为独撰, 篇为第一作者)●1.农民工工资**********因及解决途径 《城市问题》(CSSCI 源刊、全国中文核心)2011年10月第4期(第一作者) ●2.“农民工”************释义 《农业现代化研究》(EI 检索号:123456789)2012年8月第2期(独撰) 3.新型城**********科学内涵 《理论探索》(全国中文核心) 2010年4月第4期(第一作者) 4.中国农村**********影响因素 《安徽农业科学》(全国中文核心) 2010年10月第1期(独撰)二.著作(专著或教材)1.《著作名》 (25万字) 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2010年9月版 主编(本人承担4万字,编写哪些章节);三.科研项目(任现职以来,承担省厅级科研项目9项,其中负责人2项,主研 7项;校级课题负责人2项。
)1.四川省教育厅自筹经*******************工工资比较研究”(12SB269) 主持人 在研(2012.06-2014.06) 2.四川省教育厅自筹经费重点项目“新农*****************策研究”(07SA122)第二主研人,已结题(2014.09结题)四.获奖 1. 2012年度成都师范学院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颁奖单位:成都师范学院 第七完成人,本人在本项目中所起的作用)(注意:按照对应格式分类填写,所列成果须为任现职以来的,成果与申报专业一致,EI 、SCI 、CSSCI 等注明检索号,并提交检索报告)最高学历(学位)及 毕业(授位)时间、学校、专业 硕士研究生(历史学硕士),2000.07毕业于四川大学中国古代史专业。
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doc

XX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4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推动学校转型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在学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者、专家和创新创业型人才。
第三条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录用、调入和柔性引进三种方式予以聘用。
第二章引进人才类别与条件第四条引进人才类别(一)领军人才符合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二)学术骨干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大学术影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在影响因子一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主持二类科学研究项目2—1 —项以上。
(三)青年英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才、具有较强行业背景的副高职称人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博士(含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优秀博士符合安徽省编办《合肥师范学院编制周转池人才标准》中规定的学术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第五条柔性引进人才学校设立“行知特聘教授”和“行知讲席教授”岗位用于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行知特聘教授”须符合上述“领军人才”应聘条件,“行知讲席教授”须符合上述“学术骨干”应聘条件。
第三章引进人才聘用与待遇第六条“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可以调入,或柔性引进聘为“行知特聘教授”和“行知讲席教授”。
柔性引进每年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首聘期1-3年,实行聘约管理,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聘期目标任务和相关待遇。
“青年英才”和“优秀博士”人事关系须转入学校,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服务期8年,按在编在岗教师进行管理。
第七条引进人才待遇(一)领军人才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具体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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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师院组人字[2013]29号
成都师范学院关于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系、机关各处(室):
人才是高校竞争力的核心。
为提高我院人才队伍质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增强学院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
根据我院实际,在学院原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层次
(一)省部级及以上专家;
(二)具备博士学位教授;
(三)教授或具备博士学位副教授;
(四)具备硕士学位副教授或博士后研究人员;
(五)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正确导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坚持科学求实、严谨治学的作风,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有
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符合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研究能力强,研究成果丰富,学术影响力较大,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急需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按照人才引进的程序办理;
(五)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六)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应与学院签订《成都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协议书》,签约服务期为8年。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省部级及以上专家
这类层次人才的相关配套条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业绩条件研究决定。
(二)具备博士学位教授
在学院温江校区内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具体价格、面积按学院规定执行。
提供15万元左右的安家补助费。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8万元左右,自然科学15万元左右。
(三)教授或具备博士学位副教授
在学院温江校区内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具体价格、面积按学院规定执行。
提供10万元左右的安家补助费。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6万元左右,自然科学12万元左右。
(四)具备硕士学位副教授或博士后研究人员
在学院温江校区内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具体价格、面积按学院规定执行。
提供8万元左右的安家补助费。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4万元左右,自然科学8万元左右。
(五)优秀博士研究生
在学院温江校区内提供住房一套(租住或购买),具体价格、面积按学院规定执行。
提供6万元左右的安家补助费(优秀海归博士研究生为8万元左右的安家补助费)。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3万元左右,自然科学6万元左右。
三、其他待遇
(一)在住房没到位之前,引进的人才每月发放1000元住房补贴;
(二)引进人员的配偶按实际情况,解决工作问题;
(三)有计划支持各类人才到国内外重点大学进修访问。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是关系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的大事,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认真选才,严格把关,确保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才进入学院,要为引进的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二)各单位要做好考核工作,切实发挥他们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五、附则
(一)本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学院原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二)本暂行办法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条件
成都师范学院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条件
一、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学科(专业)领域须符合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且近三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或部级及以上项目一项;
(二)获得过省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过省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获得过省政府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三)自然科学类人才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 检索论文四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人才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检索论文一篇,或第一作者发表CSSCI检索论文四篇以上。
二、优秀博士研究生,近三年须具备下列条件:
自然科学类人才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检索论文四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人才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检索论文一篇,或第一作者发表CSSCI检索论文四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