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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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胶南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胶南市旅游局

2008年6月

目 录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3)

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4)

三、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 (5)

四、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6)

五、应急处置程序说明 (7)

六、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15)

七、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成员 (17)

八、各旅游企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紧急联系人 (18)

九、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值班及监督电话…………………… 19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胶南市域范围内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境外或外省市发生涉及本市外出旅游者的旅游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实施应急处置。具体包括:

操 作 手 册

(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游客重大伤亡的事件,包括:台风、风暴潮、洪涝、山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重大旅游交通事故等。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游客健康的事件等。

(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海外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游客重大伤亡的突发事件,在景(区)点因为设施问题所引发的游客伤亡事件。

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市旅游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三、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

四、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应急运行程序、内容

信息传递

箭头内蓝(IV )、黄(III )、橙(II )、红(I )色

标识分别代表事件分级和分级负责处置网络直报

五、应急处置程序说明

1.先期处置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区)政府、办事处和事发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确定事件等级,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将事件的有关情况和前期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逐级上报至市旅游局。旅游企业马上通知相关保险公司赴现场取证处置。

市旅游局要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措施,将现场动态信息视情上报市政府和青岛市旅游局。当事件发展态势或次生事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市旅游局要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及响应等级的建议。

事发地镇(区)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在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处置规程,控制事态发展并向上级报告。

2.分级响应

本市旅游突发事件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旅游突发事件。

2.1.1 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旅游突发事件,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调动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及时赶到事发

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及时将旅游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报告市政府。

2.1.2、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旅游突发事件,由市旅游局会同事发地镇(区)政府、办事处决定响应等级,启动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事件调查,进行事件评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市政府。

响应等级调整

旅游突发事件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当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

3.组织指挥

旅游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旅游公共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管理科)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把有关情况逐级上报,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对事件进行研判,提出处置的决策建议,发布有关预警信息;设立处置现场指挥部,派遣有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协调部署应急力量支援现场处置行

动,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4、应急处置

事发地镇(区)政府、办事处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预案要求给予技术、物资和人员的指导和支援。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1.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在向有关部门争取救援的同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组团社、市旅游局和事发地镇(区)政府、办事处报告情况。旅行社马上通知保险公司赴现场取证处置。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游客伤亡情况、联系方式等。

4.1.2 市旅游局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胶南市人民政府和青岛市旅游局,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旅游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人员参与救援工作,并视情组织检查、巡视和警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2.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部门进行检验检疫。同时向市旅游局报告,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4.2.2市旅游局如接到旅游团队的疫情报告,要立即报告青岛市旅游局,同时积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的饭店消毒防疫工作,对游客进行安抚和慰问。如果卫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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