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的合法性美国学界的争论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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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沃尔多之争

西蒙沃尔多之争

颜昌武刘云东:西蒙-沃尔多之争:回顾与评论[摘要] 20世纪40年代,古典公共行政学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面对困境中的公共行政学,西蒙与沃尔多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开辟出了行政学未来发展的路径。

西蒙主张引入逻辑实证主义,重建一门更加精致、更有效率的行政科学。

沃尔多注重将民主等规范价值引入公共行政中,强调公共行政学就是一种政治理论。

1952年,两人围绕公共行政学的学科定位、研究方法和价值取向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这场争论一方面正式结束了公共行政学的古典时期,使得公共行政学面临可怕的身份危机;另一方面深刻影响了随后半个多世纪公共行政学的研究走向,其所争论的问题至今依然是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中心问题。

西瓦之争对于当下中国的公共行政学具有极大的警醒与启迪意义。

一般来说,自识意识的公共行政学发轫于19世纪末的美国,并在进步主义、政府的改革运动和科学管理运动的推动下,于1930年代进入发展的黄金时代,形成了所谓的“正统论”公共行政学(沃尔多,1988[1968])。

在其兴盛之时,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正统论”行政学都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从实践上看,公共行政理论在政府高层影响显著并成功地解决了那个年代的一些最为紧迫的问题,不仅仅是政府,产业界也要求公共行政学者提供理论知识与指导(斯蒂尔曼,2004[2000])。

就理论而言,古立克和厄威克的《行政科学论文集》所彰显的POSDCORB原则作为一种“好”的行政思想推动了“正统论”行政学的兴起、成长与繁荣(斯蒂尔曼,2004[2000];亨利,2002[1999])。

但好景不长,1940年代以来,在一群被视为“异端”的年轻学者的交相批评下,POSDCORB作为一个曾经被普遍认可的“正统学说”迅速褪色,不仅风光尽失,且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对“正统论”行政学的种种批评,不仅仅在于把以往一直充当着教科书范本的大多数经典变成了“反经典”,更主要的是,它们严重地削弱了公共行政学的共识根基(沃尔多,1988[1968])。

合法性危机视角下的中国公共行政学本土化探究

合法性危机视角下的中国公共行政学本土化探究

合 法 性 危 机 视 角 下 的 中 国公共行政学本土化探究
许 源源 ,徐 桂 珍
( 中南 大学 公 共 管理 学院 ,湖 南 长沙 40 8 ) 10 3
摘要 :我 国公共行政学存在着合法性危机 ,这是公 共行政 学本土化 不足 的结果。本 土化 不足表现 为 本土行政理论严重缺失 、研 究方法混乱失范 ,以及 由此导致 的学术质 量及应 用能力低 下。其主要原 因是


文献评 估
在公共行政学领域 , 对合法性的关注首推美 国学者沃尔多。传统公共行政学在理论 内容上致
收 稿 日期 :2 1_ 0 _ 2 0 1’ 9 4
作者简介 :许源源 (9 4 ) 17 一 ,男 ,湖北黄梅人 ,博 士,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 院副教授 ,研究方 向为公 共行政理 论与方法 ;徐 桂珍 (9 7 ) 18 一 ,女 ,安徽宿松人 ,中南 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 ,研究方向为公共 行政理论与方法 。
第2 4卷第 2期
21 0 2年 4月
广 东行 政学 院学报
J un lo u n d n n t ue o u l d ns ain o r a fG a g o g I s tt fP bi A mii rt i c t o
V0 . 4 No 2 12 .
Ap . 01 r2 2
公 共行 政 学 的成 长 和发 展 。
我国学术界最早意识到公共行政学合法性危机 的应属张成福教授。 02年 ,袁达毅首次把 t20 4 J
“ 危机 ” 一 词应 用 于 中国 的公 共 行 政 学 ,它形 容 了彼 时 中 国公 共 行 政 学 面 临 的身 份 认 同 问题 。 但 集 中探讨 公共 行 政学合 法 性 危 机 的则 是 以马 骏 、何 艳 玲 、刘 亚 平 为 代 表 的研 究 者 。 儿 儿 总

公共行政的合法性——一种话语分析

公共行政的合法性——一种话语分析

(5)弗里德里克拒绝将议会民主制作为对责任问题的 回答,其理由不仅在于他相信“人民意志”的观念是绝对 形而上学的,而且更重要的在于他相信议会(以及一般的 立法机关)不能体现和代表“人民意志”。在其对公民参 与的作用的讨论中,他提出,政治权利的真正影响不是通 过直接控制(在阻止子女各位实施的意义上说),而是通 过管理者力求预见和避免对议会和公民双方产生负面影响 而被感觉到的。 ★由此,弗里德里克关于负责任的管理的观念主要依 赖于前设的或预见的公共行政,通过有效的计划和策略来 避免或(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解决复杂的现代状况下政 策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困难。也就是说,只有通过这种 积极的、解决问题的公共行政活动,政策的最终形态才有 可能在“公正的层面”得以实施。
1
合法性问题与学术话语
目录
2 3

问题的架构
问题的政治背景
4
领域的根基错误
5
理论简史1:西蒙的现代主义与公共行政的创立
6
7
理论简史2:明诺布鲁克会议以来
超越理性
1
合法性问题与学术话语
1.1 合法性问题
本书的目标就是要揭示引起我们的公共行政与政策话语持久 变形的关系争端。我所关注的是能体现这些关系争端的问题,以 及涵盖了所有特殊的理论难题的问题,亦即民主治理中行政角色 的合法性问题。正是这一"民主政治中的官僚制"问题,简要地界 定出了美国对于自身的矛盾心理以及由这种矛盾心理所导致的政 府管理中的优柔寡断和不协调性。我希望能说明。通过找到一条 将行政看作美国政府的合法部分的途径,我们能够(实际上是必 须)同时把彼此看作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把彼此看作是相互关 心、相互理解的国家共同体中的伙伴。
3.6 第二次建国的后果与遗产

论行政中立——从美国行政法看行政公正的制度保障

论行政中立——从美国行政法看行政公正的制度保障

论行政中立——从美国行政法看行政公正的制度保障内容提要:本文主要探讨美国行政法对行政公正的制度保障的经验与启示。

以《联邦行政程序法》为基础,美国为行政公正规定了一系列制度保障,其中突出的包括行政裁决和制规过程的中立原则、职能分离、禁止单方接触以及限制政治影响。

在本质上,这些制度保障的目的都可归结为实现行政过程的中立性,以不偏不倚的方式贯彻落实立法精神。

关键词:行政公正、中立原则、职能分离、单方接触英文标题:TowardNeutralPrincipleofAdministrativeLaw:TheInstitutionalProtectionofAdministra tiveJusticeinAmerica一、引言近年来,司法公正已成为中国法学界乃至整个社会普遍接受的理念。

法治国家的经验表明,要从制度上保障司法公正,法官和法院必须具备高度独立性。

另一方面,行政过程的公正虽然也被认为是值得追求的目标,但还没有引起充分重视。

长期以来,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下级部门,一直被认为是传达上级政治意志的喉舌,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时常受到政治压力、上级命令、人情关系、个人感情或直接的利益交易等法外(extra-legal)因素之影响,从而不可避免地损害行政公正。

尤其是我们对行政公正的制度保障的必要性没有足够认识,因而在制度建设方面和法治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

由于行政部门不仅负责贯彻执行立法者的意志,而且也在有限程度上参与制定立法政策,行政和政治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行政部门不可能像司法部门那样完全独立。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行政和政治就混为一谈。

事实上,在法治国家,行政和司法的主要使命都是实施(而非决定)宪法与法律的价值选择,因而都必须遵循基本公正和中立原则。

为了保证行政不受政治及其它法外因素的任意干扰,西方法治国家精心设计制度保障,通过保证行政中立来有效实现行政公正。

本文主要探讨美国行政法对行政公正的制度保障的经验与启示。

从美国政府“关门”看合法性二元化危机

从美国政府“关门”看合法性二元化危机
情况 下出现 。例 如, 在 1 9 9 2 年 的大选 中 , 尽 管共和 党老 布什 政府在
外交 上取得 了促 使苏东 阵营解 体这样 辉 煌的成绩 , 但仍 然被 民主党 人 克林顿 战胜 。而克 林顿尽 管在 8 年 的执政中使 美国经济保 持了长 期的 增长 , 引起 了世 界 的广泛 关注 , 却 仍然不 能继 续 占据 总统 职位 , 为共和 党人小布什 所取代 。而在 2 0 0 8 年的选举 中 , 民主党 人奥 巴马 的异军突 起 , 取代小 布什无疑也 是 “ 钟摆效 应 ”的体现 。 然而, 美 国政党 与 其他 大多 数 国家 政党 性质 不 同的 是 , 美国 政 党成 立的 宗旨和 目的不 是基 于共 同的信 仰 , 而是 具有 共同利 益的 人 们 聚集 起来 实现 自身 利 益 , 两 大政 党都 是 松散 的政 治组 织 。因而 , 这种 “ 钟 摆效应 ”的 实质是 “ 政党 分肥 ” , 即通过 定 期的轮流 执政 , 几 乎形 成一 种 固化 的利 益分 配模 式 ,“ 你方 唱 罢我 登台 , 我 方唱完 你继 续 ” 。在 这种 独 具特色 的 分肥 制下 , 赢 得选 举几 乎是 政 党唯 一 的 目标和 存在价 值 。也就是 说 , 虽然 这种 两党轮 流执 政在一 定程 度 上防 止 了独裁和 专制 的可 能性 , 但 却为美 国的 民主政 治造 成致命 缺 陷, 即 一党 长期 执政 的 几率小 , 容 易刺 激政 党很 可 能采 取更 为眼 前 利 益着 想 而非 出于 长远 考 虑的 短见 、 速成 政 策 , 为 了短 期 内显 示政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绩, 而 不考 虑政 策 的负 面后 果 , 宁愿 把这 种负 面后 果 留给下 一 届执 掌 政权 的政党 , 进 而造成“ 政策悬 崖 ” 。 也就是 说 , 不利 于政治 ( 政策 ) 的长期 性 、 持 续性 、 稳定性 , 形成 政党 上台后 首先做 的就 是收 拾上届 【 作者 简介 】 政党 “ 有 意 ”留下的烂摊 子 。 徐 雷 ( 1 9 8 8 . 0 8 .一) 男, 汉族 , 河 南周 口人 , 中共 党 员, 国务 第二 , 所 谓美 国立法 与行 政 的合 法性 二元 化 ; 中 突, 即在 轮 流执 政 的同 时 , 一 党 同时控制 总统位 置和 国会 两院多 数席位 的现 象较少 院发展 研 究 中心信 息 网作 者库 成员 , 中央 党校政 治 学理 论 专业研 究 出现, 大多 数 时候 呈现 出一 党拥 有总 统 位置 , 另一 党 控制 国会 的交 生 , 研 究方向 : 协 商 民主 .

20第8章 反思:宪政主义对管理主义的批判

20第8章 反思:宪政主义对管理主义的批判

公共行政学史
公共管理创新系列教材
按照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上下级之间的命令服从关系要清 晰,下级只有执行上级命令才能提高效率。但是,当上级为 了自身政治利益命令下级不勤奋工作,下级却因为过于勤奋 地完成分内工作而被总统以不服从命令为由解雇,这种矛盾 到底该如何解决?
对此,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并没有太多谈及。一种合理的逻
公共行政学史
公共管理创新系列教材
同样,当美国学界使用“宪政主义”一词时,其通常暗含有 探讨具体宪法所蕴含的价值,以及宪法价值与宪法制定过程对 实际公共行政制度与实践的影响两个重要主体。
应该说,公共行政学的宪政主义有着悠久的传统。与欧洲大
陆传统国家不同,美国作为一个新大陆国家的建立奠基于理性 协商与思考,也即在一定程度上是理性辩论的产物。因此,宪 法作为根本大法就成为整个国家公共合法性的根本来源,是公 民对国家社会契约的具体象征。
公共行政学的宪政主义就是从宪法和法律出发,试图改变
公共行政学缺乏规范标准的困境。其思想核心是从宪法和法 律出发,按照社会契约的逻辑,推导出行政行为的应然模式 。
公共行政学史
公共管理创新系列教材
如果宪法和法律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的具体体现,那 么,解读何种公共行为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就将直接为缺 乏规范标准的公共行政找到一个相对明确的指导标准。
公共行政学史
公共管理创新系列教材Fra bibliotek8.1.3 宪政主义的基本假设
宪政主义者认为,在具体行政中出现的种种两难处境,其 实质是公共行政的价值冲突,并随之形成了对于行政行为合 法性的挑战。尽管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公共行政不断 采用新的手段与方法,但行政效率的提高却并不足以解决规 范层面的合法性危机。其原因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公共行政的继往开来之路——纪念伍德罗威尔逊发表《行政学研究》120周年

公共行政的继往开来之路——纪念伍德罗威尔逊发表《行政学研究》120周年

公共行政的继往开来之路——纪念伍德罗威尔逊发表《行政学研究》120周年【原文出处】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原刊期号】20071【原刊页号】13~20【分类号】D01【分类名】公共行政【复印期号】200706【英文标题】Way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from Yesterday to Tomorrow: ——To Commemorate The Study of Administration being published by Woodrow Wilson for 120 year 【作者】张康之/刘柏志【作者简介】张康之,刘柏志,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872张康之(1957—)男,江苏铜山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柏志(1981—)男,四川广元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内容提要】120年前,威尔逊发表了《行政学研究》一文,它是公共行政学这门学科产生的标志性文献,也是近代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整个20世纪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中,《行政学研究》一文提出的基本思想都是一个绕不开的主题,一切关于公共行政的理论思考和实践安排,都必须考虑政治与行政二分的框架。

但是,威尔逊的行政学成就所代表的是工业社会的政治文明,当人类开始走向后工业社会的时候,关于公共行政的新理论及其实践也进入了一个新的纪元。

【摘要题】纪念公共行政学创立120周年【英文摘要】120 years ago, Woodrow Wilson published his paper The Study of Administration,which indicated the birth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was also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modern political development.During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development of public adminstration in the 20th cemtury,the basic thinking in Wilson's paper is a primary theme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All the theoretical thinking and practical arrangements about public administration should be considered under the framework of politics/administration di-chotomy.However,Wilson's effort stands for the political civilization in industrial society.When we walk towards post-industrial soci-ety,a new theory and its practice about public administration also begins to embrace its new era.【关键词】威尔逊/公共行政/政治与行政二分Wilson/public administration/politics/administration dichotomy【责任编辑】黄显中【参考文献】[1] 萨拜因.政治学说史[M].刘山,等泽,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2] 伍德罗•威尔逊.行政学研究[J].国外政治学,1987(6).[3] 彭和平,竹立山.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4] 丁煌.威尔逊的行政学思想[J].政治学研究,1998(3).[5] (美)古德诺.政治与行政[M].王元,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6] 张康之.寻找公共行政的论理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07)01—0013—08一、主题的转换:从马基雅维利到威尔逊学术界认为,公共行政学的创立源自美国政治学家伍德罗•威尔逊。

求解公共行政身份危机的三种理论途径

求解公共行政身份危机的三种理论途径
危 机 仍 然 悬 而 未决 。
【 关键词 】 公共行政学研 究 ; 身份危机 ; 黑堡 宣言 ; 共行政 的精神 ; 共服务 ; 公 新公 行政学思想史
【 中图分类 号 】05D 2 D 3;53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0949 (0 10—官 员 的 工 具 。 这 意 味 着 行 政 官 员 变 成 了控 制公 共行 政 的持 续 的宪 法 斗争 的积 极 参 与者 而不
人 也逐 渐将 诅 咒政 府 、官 僚 制 与公共 行 政视 为 了 种荣 耀 。然 而 , 两 党 的总 统们 都 在其 竞选 运 动 “ 的核心 部分 抨击 了官 僚制 ,却发 现这 一 策 略尽 管 在竞 选 上极 其有 用 ,却给 他 们接 下来 的治理 努 力 造 成 了伤 害 。我 们 的制度 对 于有 效 治理 的需 要 和 我们 的 民选 官员 提 供 这种 治理 的能力 之 间 的差距 正 以一 种惊 人 的 比率而 扩 大 ” l 而行 政 官员 又 由 ,l 4

名 。 且 变 成 了 被 T ed r o i 允 地 称 为 ‘ 而 ho oeL w 公 利 益 集 团 自由主义 ’ — 公 共利 益 的狭 隘 化 , 共 目 — 公 的 的碎 片 化 和 腐 化 . 以及 将 政 策 权 威 的 碎 片 变 成
了政 策子 系统 的离 心压 力— — 的普 遍 问题 的替 罪 羊 。尽 管 美 国公 共行 政在 某 些 这类 问题 上 也难 辞
在 根 本 上 与 构 成 了 宪 法 主 要 基 础 的 美 国 思 想 不 一
其 咎 , 它每次 都 被视 为作 恶 者 而不 是 受害 者 , 但 被 认为 ‘ 造成 了 ’ 它们 而 不仅 仅 ‘ 之兼 容 ’事 实上 . 与 , 我 们认 为 ,它 常 常起 到 了作 为这 些 令人 不 安 的倾 向的最 强 大 的现成 抗衡 物 的作 用 。 ”1 在 两党 政 [ 3 但

公共行政的合法性分析

公共行政的合法性分析

在第四章,作者有选择地分析自美国国内战争后期到20世 在第四章,作者有选择地分析自美国国内战争后期到20世 纪初美国社会和政治的历史进程。作者认为,在这一期间, 存在于联邦主义宪法内部的社会、文化和经济逻辑开始逐 渐失效,结果在这一进程中导致了政治的无能和腐败、经 济的不公正和剥削、环境资源的破坏和社会压迫。作者的 观点是美国公共行政的真正源头是反联邦主义的精神。作 者认为,尽管美国是按照其宪法所确立的逻辑和机制发展 的,但在19世纪下半叶它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国家应有的 的,但在19世纪下半叶它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国家应有的 黏合性和身份认同,在20世纪初它又力图通过激烈地变革 黏合性和身份认同,在20世纪初它又力图通过激烈地变革 其治理形式寻回或重建自身。这种新的治理形式与其说是 政治的,不如说是行政的或功能的;与其说是代议制的, 不如说是参与性的;其方向定位与其说是经济实体,不如 说是合作性的社群、仁政和社会黏合力。
这本书是有关对话的——尤其是有关公共 这本书是有关对话的——尤其是有关公共 行政领域发生的理论对话的。本书的意图 是努力改变目前理论对话的性质,改变公 共行政理论家谈论的对象及他们相互谈论 的方式。 本书的主题是公共行政的理论话语,其所关 注的焦点是公共行政的合法性问题,即公 共行政在政府治理中的合法角色问题。
作者首先对赫尔曼·芬纳与卡尔· 作者首先对赫尔曼·芬纳与卡尔·弗里德里克就民主政府中 政治部门与行政部门间的恰当关系的问题发生的著名争论 进行描述并加以批判性的评论。芬纳与弗里德里克之间的 对话在公共行政领域被普遍认为对民主政治系统中行政制 度的合法性提出了一个具有“范式构建” 度的合法性提出了一个具有“范式构建”意义的话语。这 场争论的方方面面暴露了问题的基本轮廓,显示了争论双 方的意图。作者从不同的角度切入争论,感兴趣于他们之 间的相似性。在他看来,双方都以一种普通的假设作为基 础,且怀有共同的目的。结果争论产生了一个奇怪的相反 效果,因为它以一种使其无法解决的方式构建了公共行政 的合法性问题——由此而在某种意义上使问题“建制化” 的合法性问题——由此而在某种意义上使问题“建制化”, 使其成为理论对话的构成部分。反过来,争论又为某种精 英统治模式提供离屏蔽的合法性。作者把这一模式称之为 “理性的人”的治理理论。作者在第二章说明了这一理论 理性的人” 手法的运作过程。

为官僚制正名——一场公共行政的辩论

为官僚制正名——一场公共行政的辩论

《为官僚制正名——一场公共行政的辩论》(第四版)The Case for Bureaucracy A Public Administration Polemic[美]查尔斯·T·葛德塞尔张怡译.复旦大学出版社特点:通过调查统计数据(研究方法)挑战公众及学者对官僚体制的传统认识,指出美国的官僚制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实际上运作得非常出色(观点)。

主题:官僚的声誉与其实际所为之间有很大落差。

“美国政府官僚部门就像一辆你已经用了十年的老爷车,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装置,由成千上万个部件拼装在一起,要是你想让它极其完美而且毫不出错地在路上飞驰,那简直是在做梦。

但大多数时间它都能开动,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会发生故障,你绝大多数的旅程都是它替你跑完的。

事实上,这辆老爷车通常都跑得很好,以至于你从没想过它哪天会光荣地发生故障。

然而,要是哪天它突然开不动了,那几就会开始在意,如果这些故障时有发生,那么你也会开始骂骂咧咧。

”P5第一章受到蔑视、贬损和辩护的官僚制官僚制概述“美国的政府管理总体上是出色的、高效的”,“美国的政府部门(不管是哪一级政府)不可避免都会有浪费、无能、滥用职权和渎职的个案”,但总体而言,“比起其他国家甚至我们国家的私人部门”,“他们仍然出色得令人称奇”。

P4本书所说的官僚机构:美国的公共管理机构,即美国各级政府中的各种组织和它们的所有由国家支付雇员薪水的办事处。

对官僚制的传统感性认识:“粗暴的警察突袭”、“无情的福利部门”、“浪费了数十亿钱财的国防合约”、“生产了一大批‘文盲’的公立学校”、“一个个傲慢自大、举止粗鲁、作风散漫、冷漠无情的行政人员”;政府机构的规模、权力和无法控制性(西格勒、内斯温德);制度僵化、程序主义、不愿变通,对雇员进行压制性的控制,对待客户缺乏人情味,对来自民众的信息显得冷漠,总说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行话,且具有帝制统治和集权的倾向。

——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庞大组织预先的设想”,而非“经验研究”。

[管理学]西沃之争

[管理学]西沃之争

西沃之争(1)西沃之争的背景。

西方公共行政学发展到20世纪30年代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形成了所谓的“正统论”学说。

无论是在学术研究还是实践上,“正统论”行政学都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但进入到40年代以后,在一群被视为“异端”的年轻学者的交相批评下,“正统论”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公共行政将何去何从?人们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回答,并从各自的立场出发与他人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在所有这些争论中,德怀特·沃尔多与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这两位“横跨20世纪后半叶美国公共行政学的巨人”之间的争论(the Simon Waldo debate,以下简称“西沃之争”)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

“西沃之争”被公认为是百年公共行政学说史上最激动人心、最富于启发意义的争论,并基本上确定了20世纪中叶以来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方向。

(1)(2)西沃之争的主要内容。

表面上看,西沃之争是由沃尔多论文中的一个脚注引起的。

沃尔多在1952年发表了一篇题为《民主行政理论的发展》的论文。

在该文的一个脚注里,沃尔多说,虽然西蒙对公共行政学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他的逻辑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却阻碍了他对公共行政学的更大贡献。

虽然沃尔多赞扬了西蒙对公共行政学所作的贡献,但西蒙认为沃尔多不是在表扬他而是在责备他,因为沃尔多并没有运用严格的逻辑实证主义的推理方式得出这一结论。

相反,其结论是建立在“政治理论家”们所惯常采用的“那种散漫的、文学性的、隐喻式的方式”上。

(2)沃尔多就西蒙的批评做了回应。

他声称,政治理论家们并不反对“作为思想、调研技巧或行动的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但更强调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并不享有发现真理的独占权。

(3)西沃之争显然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一次因脚注引发的偶然争论,他们所争论的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上述两篇文章的范围,诚如哈蒙所说,“1952年的争论不过是《行政国家》与《行政行为》之争论的一个脚注”,它涉及两种哲学倾向和思维方式的争论以及两种不同的公共行政研究路径之间的争论。

美国学界对总统政治的研究——历史与理论

美国学界对总统政治的研究——历史与理论

国际政治研究 (季刊)2010年第2期美国学界对总统政治的研究:历史与理论赵可金内容提要 总统政治是美国政治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美国学界相关著述颇多。

美国学界对总统政治的研究先后经历了制度主义、科学主义和多元主义三个发展阶段。

同时,由于研究者关注总统政治的角度不同,美国学界对总统政治的研究形成了宪政 法理研究范式、政治(传记)史研究范式、制度主义研究范式、政治 权力研究范式和认知心理研究范式等五大研究路径。

每一种路径都只抓住了总统政治的一个侧面,唯有注重研究总统个性和制度之间的互动,才能更好地理解总统制在美国成功的原因。

关键词 地区与国别政治 美国政府 总统制总统制是美国人发明的政府制度形式。

自从美国设立总统一职以来,这一职位背后隐含的制度与总统个人品格之间的互动就一直成为美国总统政治发展的一条主线。

总统这个职位是一种韧性的制度,它可以通过制度上的变化或者通过不同总统的更为迅速但不那么可以预测的影响形成起来,或者通过两方面的因素而形成起来。

考察美国总统制及不同总统在这一制度框架内所创造的政治,也*赵可金: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教授。

(邮编:100084)**本文是教育部社科青年项目成果之一,感谢匿名评审对本文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帮助本文匡正了许多缺憾。

美 瓦尔特 蒙代尔: 掌权者的责任:争取总统克尽厥责 ,曾越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204页。

120一直是美国总统政治研究的主题。

同时,作为一种不同于欧洲议会制政府的新型政府制度,美国两百年来蓬勃发展的强大生命力使许多国家忍不住借鉴美国的总统制,一些国家甚至除了国号之外全盘照搬美国的宪法和政治制度。

不幸的是,此种借鉴非但没有为这些国家带来国力强盛,反而陷入了军人干政、腐败横行及社会动荡的泥沼。

为什么总统制在美国取得成功,而在世界其他地方屡屡受挫,这成为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

围绕为什么美国总统制能取得成功这一重要议题,美国学界进行了不懈探索。

公共行政的合法性美国学界的争论

公共行政的合法性美国学界的争论

公共行政的合法性:美国学界的争论2013年11月19日13:43 来源:《中国行政管理》杂志作者:孙宇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161993年,斯帕索(Michael W. Spicer)和特里(Larry D. Terry)率先创造了“公共行政的宪法学派”(the Constitutional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这一术语。

[1]按照他们的解释,受到美国宪法之父们的影响,宪法学派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公共行政的合法性。

由于美国人文社会科学界的传统,政治学家、法学家和公共行政学家总是习惯于从解释宪法的角度捍卫自己的学术立场,这导致公共行政的宪法学派并不是一个整齐划一的阵营。

不同的思想流派在寻找美国公共行政合法性的路径上存在着深刻的思想分歧和激烈的观点交锋,这被视做是契约主义与阐释主义之争。

无论谁占上风,一批学者的确在争论中深化了人们对公共行政合法性的理解,并开拓了公共行政学者的法学视界。

一、黑堡宣言的宪法主张:公共行政存在的意义在于维护宪法秩序众所周知,黑堡宣言的标志是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公共行政与政策中心五位教授联合发表了《公共行政与治理过程:改变美国的政治对话》(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the Governance Process: Shifting the Political Dialogue)的论文。

基于黑堡宣言的理论主张所形成的黑堡学派是美国公共行政的宪法学派中的一个重要流派。

随后,黑堡学派所倡导的思想在《重建公共行政》(1990)、《重建民主的公共行政:现代的悖论和后现代的挑战》(1996)等专著中均有系统论述。

黑堡宣言开宗明义地指出,公共行政的合法性来源于宪法,公共行政存在的意义在于维护宪法秩序。

公共行政不能仅囿于有能力在政治环境下实施管理,更需要有能力维护最广泛的公共利益并维系合乎宪法规范的治理过程。

作为治理的组成部分,公共行政要具备在较复杂的政治环境中追求公共利益目标的能力,这使它区别于企业管理。

从美国政府“关门”看合法性二元化危机

从美国政府“关门”看合法性二元化危机

从美国政府“关门”看合法性二元化危机近来,美国因国会没有通过政府预算案而致政府非核心部门“关门”。

其实,回顾美国历史,仅从1977年到1996年19年间,联邦政府曾关门17次,几乎平均每年关门一次,其中1995年至1996年,克林顿政府执政时期,曾两次“关门”,导致数十万政府雇员被遣散“待业”。

因而,美国政府“关门”越来越呈现出常态化的特征,而作为一种常态化的政治怪象,其绝不仅仅是偶然事件、个例事件,背后有着深刻的制度设计根源和体制性因素。

我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政治怪象,是源于美国政治架构中的立法与行政的合法性二元化冲突,也就是说,这是一定政治设计内在固有的矛盾,总统与国会的斗争存在长期性和复杂性,在接下来的一定时期内还会出现。

第一,美国立法与行政的合法性二元化冲突的根源是美国的两党政治,即在大多数情况下,两党轮流执政,除了特殊情况,很少有一党长期把持政权的局面。

这一现象在美国被称为“钟摆效应”,即权柄虽然会在两党之间轮流摆动,但始终不可能长期停留在某一方,经过一段时间一定会由一方摆向另一方。

造成“钟摆效应”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是一个政治高度多元化的国家,政党掌控国家政权,但在竞争型政党关系下,政党在上台前多都打出公民、国家以及公共利益等口号,而上台后却多为了政党私利,出台的相关政策缺乏长期性、持续性、稳定性导向,不仅在竞选时互挖墙脚,在上台后也首先除旧布新,推翻前一个政党的施政纲领。

美国虽然法制发达,但是相比自由而言其更为弱化,这种法制对恶性竞争型政党关系形成不了有效的约束,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对国家何去何从以及自身前景充满了不确定和担忧,于是造成每隔一段时间,选民就会对执政党产生厌倦,挑选另一政党取而代之。

特别是近20多年来,随着苏联——美国最大的外在安全威胁的不复存在,美国自身内在政治问题尤其是国内政治多元化趋势日益显化,一党长期执政的局面更难在正常的情况下出现。

例如,在1992年的大选中,尽管共和党老布什政府在外交上取得了促使苏东阵营解体这样辉煌的成绩,但仍然被民主党人克林顿战胜。

《公共行政的合法性

《公共行政的合法性

《公共行政的合法性——一种话语分析》读后感读一本书,领会作者的意图,掌握文中的主旨固然重要,但是,对于研究者而言,能否从一本好书中掌握好的学习研究方法往往更为重要。

而《公共行政的合法性——一种话语分析》则是这样一种能让我们掌握到另一种研究方法和研究立场的好书。

正如作者所言,该书所要讨论的主题是公共行政的理论话语;它关注的焦点是公共行政作为民主治理的一部分的合法性问题;它的目的是要帮助加强这种对话的自我意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要帮助加强进行对话的人们的自我意识。

我想,读完本书之后,主要的收获则在于对以下两个问题的认识:一、话语分析1952年,Zellig Harris写了一篇题为“Discourse Analysis”(话语分析)的论文,刊登在Language杂志上。

此后,Discourse Analysis这个术语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一批研究者相继步入这个领域,进行探索性的研究。

在语话分析者看来,传统的语法分析已受到挑战。

话语分析者在传统语法分析中,加进语言的运用、语言的变异、言语行为、会话、独白、篇章结构、交际活动、认知和语境等等新的概念。

“话语分析”这个术语下面,存在着各种具体的互有差别的话语分析路径。

但大体上这些话语分析路径所彼此分享的共同点、也是它们同其他类型的分析路径之根本不同,就在于它们全力关注的是“话语”,而并非直接来讨论——或赞同或批评——作者们通过其话语所表述的“内容”(“观点”、“见解”或“主张”……)。

人们说话、表达、谈论、写作,就产生了各种书面的和非书面的(比如口头的、多媒体的[如电视上的访谈]等等)话语。

然而,人们往往关注于说和写的内容,却忽视说和写所采用的各种方式、和话语产生的过程及其语境,后者不但影响了说和写的内容,而且也牵涉到了“未说的”/“不能说的”(the “unsaid”/ the “unspeakable”)、“未写的”(the “unwritten”)、乃至“未见的”(the “unseen”)。

公共行政合法性研究述评

公共行政合法性研究述评

◆理论述评公共行政合法性研究述评赵 瑛【摘要】公共行政学术史中,因研究取向与关注点的不同,学者们就公共行政合法性的概念界定、研究意义、来源等问题有着不同观点。

经验主义与规范主义研究者分别从经验事实与价值规范的角度对公共行政合法性进行概念界定。

21世纪以来,经验主义与规范主义兼重的概念界定方法日见其多。

在公共行政合法性研究的现实意义问题上,学界曾有“死了”与“活着”两种观点,近来,公共行政合法性研究仍具现实意义的观点成为主流。

不同研究取向的学者对公共行政合法性的主要来源的分析可归结为法律、宪法的逻辑与原则及公共、公平、公民等价值规范三个方面。

由于公共行政合法性危机的分析与出路的找寻都必须着眼于现实、以规范为指导,经验主义与规范主义取向的学者们在这. All Rights Reserved.两个问题上虽各有侧重,但共识多于分歧。

国内学者直至21世纪初才开始关注公共行政合法性问题,研究虽起步不久,但已取得初步进展。

未来研究应避免前期理论中存在的一些误区,把握好合法性研究中几对关系的平衡,才能使理论不断趋于完善与深入。

【关键词】公共行政 合法性 合法性危机【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486(2015)04-0153-21合法性(Legitimacy)是公共行政的一个核心议题,“任何一种人类社会的复杂形态都面临着一个合法性的问题,即该秩序是否和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的忠诚的问题”(米勒、波格丹诺,1992:408)。

工业化社会以来,大规模、复杂的政治行政及社会事务治理的现实需要,使行政国家获得了快速的发展,而行政国家普遍采用的官僚制组织形式,与作为现代国家基础的民主制度及理念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张力。

由此产生的官僚制与民主制之间、政治与行政之间、赵瑛,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感谢郁建兴教授的指导,感谢朱亚鹏教授及匿名评审人的意见。

效率与民主之间的紧张关系,使公共行政面临着更多更复杂的挑战,公共行政从组织制度到行政实践甚至是学科研究都出现了深刻的危机,合法性成为当代行政中最重要的问题(Mosher,1982:2)。

《公共行政的精神》读书报告

《公共行政的精神》读书报告

《公共行政的精神》读书报告一、背景1、时代背景20世纪60年代世界格局动荡,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为了解决出现的新的问题,人们的思想趋向寻求变革。

同时期的美国社会充满着激荡和变革的压力,黑人民权运动、女权运动、反战运动、水门事件、能源危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风起云涌,这些问题从根本上使公众对政府丧失了信心。

在当时这些批判主要集中在:对于社会和组织的变革关注不够;过分信赖专业化和组织的能力,对于官僚体制的运作缺乏反思;对于公民的需要和要求、以及政治的回应性关注不够;对于政府和行政的作用盲目乐观2、学术背景20世纪60年代以来,传统公共行政学不断受到学术界的质疑,尤其是对官僚制以及效率至上观的反思与批判,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新公共行政学的观点,试图以一种新的行政理论解决政府出现的各种问题,而公共行政的精神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它从美国公共行政的现实亟待解决的问题出发,从价值层面反思公共行政的趋向,例如如何有效和平等地管理社会,公共行政应该更加关注信念、价值和习惯问题。

二、主要内容1、公共行政新原理的阐述作者在导言中向我们介绍了公共行政的含义,让我们重新理解了什么是公共和什么是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除了需要关注效率和经济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关注社会正义,即“要使社会公平成为公共行政的精神”。

它关注的是当代公共行政领域内所面临的重大问题,通过解释这些问题,作者深刻分析了公共行政的精神所在,也阐述了公共行政的新原理,提出公共行政的公共理论的构建需要具备宪法基础、品德崇高的公民、对集体和非集体回应的制度、乐善好施与爱心等四个构成要件,这种新的理论还应该包括陌生人之间的交往、解决公共空间和公共关系问题、非人情化关系的有效性以及发展当代相互依存的公共关系等四个概念。

2、公共行政中的新治理弗雷德里克森通过对治理的描述和治理定义来指出作为治理在公共行政中的优势与不足。

他指出定义治理包含的四种含义:第一,治理包括了参与公共活动的各种类型的组织和机构。

公共行政学_政治与行政的两分法争论

公共行政学_政治与行政的两分法争论

《学术界》(月刊)总第143期,2010.4ACADE M I CSNo.4Ap r.2010公共行政学:政治与行政的两分法争论〔3〕○陈家浩(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100871)〔摘 要〕结合学科史演进的历史叙事,分析个体知识世界的因素,威尔逊关于政治与行政关系的思想实质上是作者对他在早期著作《国会政体》一书中所遇到困惑的回应。

威尔逊在这部著作中指出了行政在“议会主导模式”下的诸多弊病。

随后的研究中,作者把上述问题的解决寄托于强化行政执行、集中行政权威和约束政治权力上。

进入作者意识世界所获得的新认知启示我们构建一种指向中国特色公共行政的研究取向,把握中国行政学研究和政府管理的突出问题,有效回应规范化研究的吁求,以及责任性政府的召唤。

〔关键词〕威尔逊;政治与行政;认识方法;本土化研究作为独立学科诞生的标志,威尔逊于1887年刊发在《美国政治学季刊》上的《行政学研究》被公认为第一篇关于美国公共行政的文章,其本人也被认为是当代行政学的奠基者。

这篇短文通过“指出存在于政治与行政之间的显著差别”而论证了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必要性,〔1〕同样因这一观点威尔逊还被视为学科理论枢轴的政治与行政两分法的渊源。

威尔逊认为,“行政处于政治的适当范围之外,行政问题不是政治问题……这种行政与政治的区别就现在而言,很高兴地说,已是明确到不必要再进一步讨论。

尽管政治为行政设定任务,但行政并不应受政治的控制”。

〔2〕然而令人困惑的是,在这篇文章问世后的三十多年,它并没有被政治学或公共行政学的重要出版物所引用。

〔3〕而根据萨作者简介:陈家浩,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助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3〕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08CSH0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6JC80006)和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06JJD630022)的成果之一。

公共行政学:政治与行政的两分法争论瓦拉的研究,塞尔在1958年的文章才是真正使“政治行政两分法”这一称谓在美国行政学界普遍受到重视的开端。

美国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冲突的案例探析

美国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冲突的案例探析
兰德 为 “ 统 科 技 顾 问 委 员 会 ” 中 的 能 源 战 略 、 总
究成果颇丰 ,但是大多数研究都集 中于理论探讨和 现实 比较 ,对 中 国大 学加 强学术 权力 有着 一种 共 同
的祈 求 。本 文 主要是 通过美 国密 苏里 大学 堪 萨斯城 分校 中所发 生 的学术权 力 和行政 权力 冲 突 的一 个真 实案 例 ,探 析其 冲突解 决何 以可 能 的深层 原 因。
21 00年第 4期
现代大 学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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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栓视
美 国大 学 学 术权 力 与行 政 权 力 冲 突 的案 例 探 析
蒋 洪 池

要 :学术权 力和行 政权 力是 存在 于现代 大学 中的 两种 基本 权 力 ,在 对 美 国密 苏里 大学 堪 萨斯城 分校 发
生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冲突的真实案例进行回溯分析的基础上 , 认为大学 自 治、学术 自由和终身教职的 制度设 计是 解决 冲 突的基 本 前提 ;大学教授 的 良知 与责任 感是 解 决冲 突的 必要 条件 ;权 力制衡 的 大 学治理


案例 回放 :密苏里 大 学堪 萨 斯城分校冲突如何产生
美国密苏里大学堪 萨斯城分校 ( n e i f U i rt o v sy
Mior—K na i ) 位 于 密 苏 里 州 堪 萨斯 城 最 s ui assCt s y 繁华 的城市 中心 ,13 93年 建 校 ,16 93年 加 入 密 苏 里州 大学 系 统 ,是 密 苏 里 大 学 系 统 中 四所 分 校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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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洪池 :美国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冲突的案例探析
领导 岗位 的 “ 怖 分 子 ” 必 须 加 以打 击 。于是 她 恐 首先免 除 的是生 物科学 学 院院长 马瑞诺 ・ 马汀 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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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的合法性:美国学界的争论2013年11月19日13:43 来源:《中国行政管理》杂志作者:孙宇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161993年,斯帕索(Michael W. Spicer)和特里(Larry D. Terry)率先创造了“公共行政的宪法学派”(the Constitutional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这一术语。

[1]按照他们的解释,受到美国宪法之父们的影响,宪法学派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公共行政的合法性。

由于美国人文社会科学界的传统,政治学家、法学家和公共行政学家总是习惯于从解释宪法的角度捍卫自己的学术立场,这导致公共行政的宪法学派并不是一个整齐划一的阵营。

不同的思想流派在寻找美国公共行政合法性的路径上存在着深刻的思想分歧和激烈的观点交锋,这被视做是契约主义与阐释主义之争。

无论谁占上风,一批学者的确在争论中深化了人们对公共行政合法性的理解,并开拓了公共行政学者的法学视界。

一、黑堡宣言的宪法主张:公共行政存在的意义在于维护宪法秩序众所周知,黑堡宣言的标志是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公共行政与政策中心五位教授联合发表了《公共行政与治理过程:改变美国的政治对话》(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the Governance Process: Shifting the Political Dialogue)的论文。

基于黑堡宣言的理论主张所形成的黑堡学派是美国公共行政的宪法学派中的一个重要流派。

随后,黑堡学派所倡导的思想在《重建公共行政》(1990)、《重建民主的公共行政:现代的悖论和后现代的挑战》(1996)等专著中均有系统论述。

黑堡宣言开宗明义地指出,公共行政的合法性来源于宪法,公共行政存在的意义在于维护宪法秩序。

公共行政不能仅囿于有能力在政治环境下实施管理,更需要有能力维护最广泛的公共利益并维系合乎宪法规范的治理过程。

作为治理的组成部分,公共行政要具备在较复杂的政治环境中追求公共利益目标的能力,这使它区别于企业管理。

毫无疑问,这里提及的公共行政涉及以政府为核心的行政部门,但同时也包括宪法授权的相关部门。

通过这些部门形成的组织体系,使宪法能够得到忠实地履行。

如果公共行政者不捍卫宪法,那么美国的共和制将会受到严重损害。

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公共行政总是受到诸多限制。

在美国,它与生俱来地具备党派不清、行事谨慎的特点。

更有甚者,公共行政往往成为各方权力争斗的靶子,沦陷为一片“自由交火区”。

在公共行政的历史实践中,公共行政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契约表达了庄严神圣的含义,它抓住了“公共行政的过去是什么、现在是什么以及应该是什么”的问题。

当公共行政者誓言效忠美国宪法时,他们便进入由宪法所创造的社群,这迫使他们知晓和支持影响公共行政的宪法原则。

因此,公共行政者应参与宪法表达和道德表达,并从宪法原则和公民意愿中寻求合法性。

黑堡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罗尔(John A. Rohr)从另一角度阐述了这一观点。

在其著作《运转宪法:行政国家的合法化》一书中清晰地表述他的目的是“根据宪法原则使行政国家合法化”。

[2]基于1787年~1788年间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大范围的公开争论,“联邦党人的著作和演说告诉我们(1)他们想从新宪法中获得什么,(2)他们认为他们正在提供什么。

反联邦党人的著作和演说告诉我们(1)他们恐惧新宪法什么,(2)他们认为他们正在得到什么。

这些检验建国的证据对于决定宪法制定者的意图是重要的。

”[3]他认为,“宪法不止是一部法律文本,它是如同圣经一样的契约。

”[4]我们应该重视并尊重“圣洁的”(sanctity)、“道德高尚的”(moral vitality)宪法之父们的观点,公共行政针对参议院发挥平衡作用,并且针对众议院所设定的代表限制发挥补救作用,这反映了他们欲求认可行政机构行使的权力是正当的、合法的。

黑堡宣言的另一位“重将”万斯莱(Gary L.Wamsley)也尖锐地指出,当时的美国社会忽视了公共行政在治理中的重要性。

“公共行政既不是简单的工具,也不是价值中立的手段。

公共行政应追求崇高目标并恪守道德承诺,应考虑全民的长远利益,应以改善人民的生活,追求公平、效率与民主为职责。

公共行政在美国治理过程中应扮演核心的、重要的与正面的角色。

唯有塑造一个专业、投入、有自尊且有正当合法性的公共行政,并将公共行政作为宪政的重心,才能避免太过集权(如将权力高度集中在总统手中)或太过无能的两难困境。

公共行政者应当善于扮演执行与捍卫宪法的角色、扮演人民受托者的角色、扮演贤明少数的角色、扮演平衡轮的角色。

”[5]尽管在行政与政治的关系以及公共行政者在政治对话中可能产生的操控性等问题上引起了人们的担心,但是,黑堡宣言的宪法主张还是得到许多学者的赞同和支持。

黑堡宣言可以看成是对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以来“美国政治对话中反官僚、反权威、反政府风尚”的纠正,也是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反叛。

二、契约主义的宪法逻辑:公共行政的合法性直接植根于宪法斯帕索和特里认为,黑堡学派——特别是罗尔使用阐释主义方法培育了一种浪漫主义的、崇拜宪法之父们的情怀,通过宪法之父们的道德高尚来解释他们的意图和行为是不堪一击的。

一个显而易见的反例就是宪法之父们居然忽视了奴隶制问题。

他们主张,解读公共行政的合法性关键在于宪法的逻辑而不在于宪法的历史,“积极的公共行政本质上必须植根于宪法的逻辑,这一思路超越了宪法的历史和宪法之父们的道德遗产。

”[6]宪法的逻辑在于为什么由理性个人组成的社会同意通过缔结宪法来指导他们的政治秩序。

为了能在同一语境范畴下分析问题,宪法被他们定义为“公共政策建构和执行的规则集合。

换句话说,宪法设定了公共政策过程的博弈规则。

宪法可以是成文的或者非成文的。

无论是何种形式,至关重要的是公共政策过程的参与者都同意受制于这些规则。

宪法的效力有效限制了公共行政者的自由裁量权。

某些宪法规则甚至能简单地禁止或阻碍公共行政者选择某些公共政策。

”[7]一方面,之所以理性个人同意缔结宪法,是因为他们同意限制政府自由裁量权。

根据以布坎南等为代表的契约主义经济学家的观点,政府可能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追求自身经济利益。

当理性个人让渡强制权力给政府以获得公共物品的时候,他们将意识到政府存在着利用这些权力反过来剥削他们的动机。

也就是说,政府活动既是潜在价值的来源,也是潜在掠夺的来源。

因此,必须寻求限制政府权力的途径。

而选举过程的多数票规则并不能实现限制政府权力的目标。

从契约主义经济学的立场看,多数票规则激励了利益集团的形成,并且利益集团必然利用政府确保其利益而牺牲他人利益。

因此,理性个人认为超越了选举规则的宪法规则是必须的,哪怕是民选政府,也须被限制其自由裁量权。

当然,关于理性个人追求其经济利益的观点始终存在着激烈争论。

但斯帕索和特里认为,即使理性个人预期政府并不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仍旧会同意缔结宪法。

因为在潜在意义上,即使存在着公共精神,因为政策偏好的差异,也应该适当限制政府权力。

同时,由于意识形态、宗教集团以及一些狂热行为,即使不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也可能导致出现让公民蒙受惨重损失的掠夺政府,任何理性个人都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

另一方面,之所以理性个人同意缔结宪法,是因为公共政策效果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导致额外成本。

即便是政府愿意公开他们的政策偏好,也难免犯错误。

宪法规则可以通过限制政府的自由裁量权、通过广泛参与的公共政策议程,从而压缩由于政策错误导致的、强加给公民的额外成本。

当然,宪法规则约束下的公共行政并不意味着一个“守夜人”政府,“相反,可以期望发展限制政府自由裁量权的适当规则引导理性个人支持大规模的被授权的政府活动。

事实上,如果缺乏限制政府权力的宪法规则,理性个人永远不会让渡任何强制权力给政府。

”[8]斯帕索和特里认为,无论是联邦党人还是反联邦党人,在宪法的逻辑上是趋同的,基本都倾向于限制权力。

所不同的是,联邦党人关注限制立法机构的权力,而反联邦党人关注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

麦迪逊赞成联邦权力分离,通过提供“对立和竞争的利益集团”克服“美好动机的缺陷”,目的直指限制立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汉密尔顿的观念也体现了对限制立法机关权力的关注,他担心宗派利益会像毒药一样渗入利益集团的协商之中。

而反联邦党人布鲁图斯(Brutus)布鲁图斯是当时反联邦党人所使用的化名。

则警告“权力一旦落入政府手中,他们随即滥用自由裁量权,权力几乎总是会被用于压制公民,并最终导致政府地位的扩张。

”加图(Cato)加图也是当时反联邦党人所使用的笔名。

也担心“所有公共行政者会建立一种脱离公众利益的偏好,这导致奴役公民成为一种趋势。

”斯帕索和特里指名道姓地批评了一些公共行政学者忽略了限制权力的思想,例如,威尔逊(Woodrow Wilson)“限制权力妨碍了有效的政府行为”的观点。

“联邦政府缺乏力量是因为其权力被分离,联邦政府缺乏推动力是因为其权威多元化,联邦政府缺乏控制手段是因为其流程交叉,联邦政府缺乏效率是因为其责任模糊并且其行为脱离了能力导向。

”[9]斯帕索和特里认为斯蒂尔曼(Richard Stillman II.)的观点最极端,“国家被宪法之父们的古老信条所束缚并固化”[10],“对当代治理固执地坚持过时的共和解决方案”[11],这种宪法观念“事实上认可拖延、僵局、多目标行动和无效率,进而妨碍了发展一个稳定的行政系统以实现治理目标。

”[12]斯帕索和特里进一步指出,如果认可宪法的逻辑是限制自由裁量权,那么在一些场合下公共行政者就能以合法的方式修改、拖延或抵制政治家的训令。

行政裁量权有助于制约政治家裁量权,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公共行政者应该忽视来自当选政治家的训令,自然也不排除当选政治家与行政管理者之间的合作关系。

理性个人永远不会同意导致失控官僚体制的宪法规则,宪法规则意味着可以赋权公共行政者质疑当选政治家,认可他们有权限制政治家的权力滥用。

当然,宪法逻辑也可以应用到行政机构自身,“行政裁量权可以被官僚程序的发展、或者繁文缛节所制衡,他们减少了公共行政者以套利方式对待公民,或者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自肥。

在某种程度上,行政裁量权也可以通过当选政治家的权力——拒绝支付官僚机构某些活动的资助——而得到限制。

”[13]三、阐释主义的反击:公共行政的合法性植根于立法机构的授权面对斯帕索和特里的直言批判,罗尔回应“我认罪,不仅认罪而且死不悔改”[14],并进一步指出斯帕索和特里的宪法逻辑存在着严重缺陷。

一方面,公共行政合法化的讨论必须与文化历史背景相关。

“如果人们不考虑宪法之父们的品格,而只把他们看成是可鄙的种族主义团伙,那么就可能导致在任何议题的论争中处于无法改变的劣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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