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纳税服务体系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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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纳税服务体系的优化
纳税服务是我国当前税收理论界与税务部门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世界各国现代税收征管发展的新趋势,对于提高纳税遵从度、减少税收成本和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传统的治税思想中,一直注重强调监控管理和执法打击,而对纳税服务重视不够。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务部门对纳税服务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
但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层次和水平与当前的形势发展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进一步优化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已是当务之急。
如何有效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一、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强化纳税服务并不是要淡化依法治税。
依法治税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也是提高优化纳税服务水平的基础。
税务机关必须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大力推行纳税评估、检查约谈、检查准入和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将优化纳税服务写入法律条款,基本上每章都涉及到优化纳税服务,可以说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干部的法定义务和职责。
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的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依法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的自觉性,在转
变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手段、强化服务措施、加强服务监督等方面不断大胆创新,努力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全方位和高水平、低成本的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就是规范优化纳税服务行为,依法治税与优化纳税服务在税收管理中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优化纳税服务。
为此,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就是对纳税人最高层次、最佳的服务的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优化纳税服务体现到依法治税中,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处理服务主体与服务客体间的关系
在服务主体的确认上,应明确,纳税服务不只是办税大厅的工作,更应注重部门间的相互协调,建立起综合服务体系。
办公室、管理科、稽查局等都可以成为纳税服务的主体。
纳税人是纳税服务的客体,作为服务主体的税务机关,在提供纳税服务时,应适时换位思考,在提供服务前,要多考虑纳税人的感受,多为纳税人办实事,做到“以人为本”。
应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网站、税务论坛、800免费电话等多种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免费、及时的纳税咨询。
要把纳税人所关注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作为宣传重点,多宣传税收为当地经济发展和老百姓所带来的实惠,少宣传或不宣传税务机关的征管业绩。
在报刊上,开辟税法答疑、税法宣传以及税收基础知识专栏,开展丰富多彩的有奖竞答活动,提高税收宣传的趣味性和渗透性,
使之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在检查和管理过程中,应多开展税务约谈和查前辅导,避免纳税人因不清楚最新税收规定而受到处罚。
在检查同一户纳税人时,除特殊情况下确需进行单项检查的,应多开展综合性的检查,即同时对发票、停歇业情况、定额核定情况等一并进行审核,以减轻纳税人的接待负担。
在市场经济时代,纳税人的时间非常宝贵,因此,在办税程序上,也应力求简捷,手续避免繁琐,能由税务机关内部传递的,决不让纳税人上下奔波。
建议政府为税务部门设立财政拨款专户,免费为纳税人解决纳税申报表及发票工本费,最大限度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三、正确处理共性服务与个性服务的关系
税收执法必须体现和服务于纳税人的利益,要把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行动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这就要求税务机关树立“管理服务”的观念,坚持管理中服务、服务中管理的原则,把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创立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新机制,切实将优化纳税服务落实到各项税收征管工作之中。
而诚信办税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有效措施,牢固树立“诚信服务”的观念,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建立一个规范化的优化纳税服务体系,把优化纳税服务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满足纳税人的各种需求,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审批项目,使征税过程进一步提
速;完善办税服务场所建设,增设办税服务咨询岗台,直接为纳税人提供准确的咨询和条件;提供导向性诚信服务,针对不同纳税人,定期编发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办税指南,使简单的说教转变为有重点、有目的的解疑释难,将政策服务由浅层次的审批管理转变为主动介入的优化纳税服务;公开办税制度,推行阳光办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优化纳税服务的整体效应。
四、正确处理服务工作与整合资源的关系
优化纳税服务离不开信息化建设的驱动和支撑,整合优化纳税服务的资源,完善涉税业务流程和人力资源配置,使征管业务和服务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一要实现征管软件的通用化和兼容化,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应用平台,做好数据和功能衔接,提高涉税综合分析利用水平,逐步使税务机关内部征管信息在全国税务系统内传递和共享。
二要建立安全高效的电子政务建设,充分运用电子技术,对现有税收业务和政务进行信息化设计,对每个岗位及工作过程实施全程监控和电子考核,促进工作方式转型,在社会涉税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完善电子签名技术,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划拨、税务咨询、政策查询等业务的网络化服务,全面开通纳税服务网络和12366税收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税收政策咨询以及表格领取或下载等互动式免费服务,为优化税收服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要加强社会信息管理网络体系建设,开发和完善网上户籍管理、网上申报纳税、电话申报纳税和金融网点
申报纳税等系统,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拓展信息化服务内容,将税收管理、涉税受理、维权服务等所有纳税服务内容都纳入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自助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