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八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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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八项制度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八项制度作者:周森德(道真自治县水务局退休干部2014-12)
目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和登记建档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组建由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牵头、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统一领导和协调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三、参建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每个部门和岗位。
五、认真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督促参建各方对各类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相关工种人员必须经国家或行业部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其他参建“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其隐患整改。安全检查分为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施工单位组织的日常检查和巡查。各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安监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强化预案编制和管理。参建各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编制符合本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汛期施工度汛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各方应及时对编制的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报相关单位备案。各方应加强预案管理,强化抢险物资储备和救援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应急抢险演练,提高应急抢险处置能力。
八、强化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工伤害保险的落实。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丛业人员在工地作业必须按规定着劳动保护用具。
九、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建立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操作流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安监局和县水务局报告。对应承担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党政政纪严肃处理。
十一、探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一是推行工程承建单位向项目法人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二是施工班组向施工单位、丛业人员向施工班组或施工企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退还风险抵押金,如发生安全事故,风险金不予退还。
十二、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制订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对施工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完成年度控制目标的先进单位要予以表彰,对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单位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执行定期召开与不定期召开相结合的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会议制度:年初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会
议;每月中旬召开调度会议;每季度中期召开专题会议;次年1月召开上年度考评考核总结表彰会议。
(二)不定期会议制度:根据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安排部署及其要求及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人:安全生产会议原则上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主持,必要时由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主持。
三、会议的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决定、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听取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听取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查检情况通报。
(三)分析当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教训,通报表彰先进。
四、在开会之前,召集者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五、要作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意见,领导批示指示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督)查的目的
目的: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督)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缺陷,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除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备、工作环境、人员操作、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
有效防范工程建设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督)查内容:
查思想:即查领导是否树立“红线”意识,把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是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是否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工程建设速度、安全与工程效益的关系;查职工是否具备有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查制度:查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建立,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是否落实,奖惩制度的制订及其执行是否严明。
查管理: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配备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班组兼职安全生产人员是否配齐;查目标管理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状态。
查证件:查企业应具备的各种合法证件是否具备并在有效期内;查应持证人员的资格证件是否合法合规并做到持证上岗、挂牌上岗;查产品的相关合法证件。
查预案落实: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预案、专项预案的制订完善以及应急演练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