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全省传染病病原应急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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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培训计划通知

传染病培训计划通知

传染病培训计划通知亲爱的各位同事:为了加强员工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知识,提高员工的应对传染病的能力,公司决定举办一次传染病培训计划。

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如细菌、病毒等)引起的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传播的疾病,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每个员工都应该了解传染病的防控知识,以便在必要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保护自己和周围人的健康。

培训内容将包括传染病的定义、分类、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对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培训,希望能够提高员工对传染病的认识,增强防控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能力,有效降低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具体培训安排如下:时间: 2023年7月1日到7月3日地点:公司会议室培训内容:1. 传染病的定义和分类2. 传染病的传播途径3. 传染病的预防措施4. 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5. 传染病防控案例分析6. 传染病知识答疑培训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参加,每个部门应指定1-2名负责人确保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效果的跟踪反馈工作。

为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各位同事请按要求准时参加培训,并提前做好相关学习准备。

另外,为了培训的有效进行,请各位同事在培训期间保持手机静音,不要随意离席,以免影响培训效果。

培训结束后,公司将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和优化。

希望各位同事能够积极参与培训,主动学习,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预祝培训取得成功,希望通过培训提升员工的传染病预防意识和应对能力,保障员工的健康,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部2023年6月1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8.10•【字号】琼卫科教[2010]46号•【施行日期】2010.08.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的通知(琼卫科教〔2010〕46号)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病原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能力,决定于8月25日至28日举办海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二)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施与设备要求;(三)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技术规范意外事故的处理;(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个人防护;(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六)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运输和管理;二、培训对象(一)各市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厅疾控处、厅应急办分管领导各1人;(二)厅直属各医院、卫校分管领导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教研室)负责人各1人;(三)省农垦卫生防疫站、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分管领导各1人、病原微生物检验负责人各1人,海口琼山、美兰、龙华、秀英区卫生防疫站分管领导各1人;(四)省卫生监督总队、各市县卫生监督所(局)分管领导各1人、传染病监督科室负责人各1人,海口琼山、美兰、龙华、秀英区卫生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各1人;(五)各三级医院、各市县人民医院、省农垦那大医院、昌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东方铁路医院、东方海港医院、乐东县第二人民医院、海口市琼山人民医院分管领导及病原微生物检验负责人各1人;(六)海南医学院、省检验检疫局、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各科研院所分管领导和实验室(教研室)负责人各1人。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甲型H1N1流感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甲型H1N1流感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甲型H1N1流感监测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5.31•【字号】甘卫疾控函[2009]22号•【施行日期】2009.05.3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甲型H1N1流感监测培训班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09〕22号)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兰州铁路局劳卫处:为做好全省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定于2008年6月3日在兰州举办全省甲型H1N1流感监测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 甲型H1N1流感疾病特征、疫情形势及我国防控策略;2. 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3. 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特点与实验室检测要点;4.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和暴发疫情处理技术指南;5.全国流感监测方案及相关要求;6.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试行》;7.甲型H1N1流感预防干预措施应用技术指南;8.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及院内感染控制;9.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疫源地消毒与个人防护;10.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工作要求;11.甲型H1N1流感标本省内运送程序和要求;12.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样本信息和数据录入。

二、培训时间2009年6月3日报到,4-5日培训,6日离会。

三、培训地点兰州战友宾馆(兰州市定西路252号)。

四、参加人员各市(州)、甘肃矿区及兰铁疾控中心(所)和已确定的国家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的疾控中心负责流感监测管理、检测的相关人员;各市(州)综合医院和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防保科或感染控制科负责流感监测的医生(见附件2)。

五、其它事项(一)参会人员住宿、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统一安排。

(二)各市(州)疾控中心负责将辖区内所有参会人员回执统一收集,于6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传科(E-mail:****************)。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检验检测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检验检测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检验检测工作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09.03•【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检验检测工作培训班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评审专家: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2019年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提高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和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质量,确保从源头上把好检验检测行业市场准入关,提升事中事后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监管效率,提升检验检测公信力和供给质量,充分发挥检验检测传递信任的作用,根据2019年省厅教育培训计划,定于9月举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与监管工作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会议时间:2019年9月9日至12日,具体时间及参加培训人员安排:(一)9月9日(周一),长春地区(省质检院、省药监所、省食品所除外)的评审员(65岁以上除外)。

报到时间:9月9日上午7:30—9:00报到,9:10开班。

(二)9月10日(周二),长春地区以外所有地区(含省质检院、省药监所、省食品所)的评审员(65岁以上除外)。

报到时间:9月9日下午报到,9月10日上午9:10开班。

(三)9月11日至12日(周三、四),各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人员1至2人参加。

报到时间:9月10日下午报到,9月11日上午9:00开班。

二、会议地点省厅培训中心(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与超强街交汇处宜居路2699号)。

三、会议内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要求及方法;获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主要内容、技巧和相关要求,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系统移动APP的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改革的思路、目标和措施等。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卫生应急专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卫生应急专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卫生应急专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2.07•【字号】卫办应急[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2.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卫生应急专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卫办应急〔2012〕5号)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切实做好我省卫生应急专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卫生应急人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11〕131号)要求,结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卫办应急函〔2011〕12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定于2012年2月中下旬分别在蚌埠市和宣城市举办全省卫生应急专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采取理论授课、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培训卫生应急法律法规,监测预警、应急准备、现场调查分析和处置等内容。

二、培训对象和人数(一)培训对象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应急人员:1.疾控机构:应急管理、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消杀、疫情报告等人员;2.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监督、传染病监督、公共场所监督等人员;3.医疗机构:急救中心、院办、防保科、感染科等人员;(二)各机构培训人数安排1.省疾控中心12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6人,省立医院、安医一附院、安医二附院、省中医院、省立友谊医院、芜湖弋矶山医院、蚌医一附院、蚌医二附院各2人。

2.各市疾控中心6人,卫生监督所(局)4人,医疗机构9人。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一)北片培训班1.培训地点:蚌埠市解放军装甲兵学院宾馆(地址:蚌埠市陶山路475号)2.培训时间:2月14 日-18 日,14 日下午报到。

3.参会地区:省直单位、阜阳、宿州、亳州、淮北、蚌埠、合肥、淮南市。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7.27•【字号】•【施行日期】2006.07.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有关要求,配合2005年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甘肃省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全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病原微生物检测水平,我厅定于2006年8 月中旬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各市、州卫生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及全省疾病控制、医疗机构及部分科研教学等机构从事病原微生物检验、实验室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

(名额分配见附件1)二、主要培训内容1.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2.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技术规范、安全防护要求;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三、培训时间2006年8月11日至15日。

8月11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兰州市西北宾馆友谊楼(4号楼)。

五、费用参加培训人员的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资料费用由会务组承担。

六、此次培训内容列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合格后授予I类学分6分,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回执(见附件2)务于8月5日前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联系人:陈瑛(0931)4818125 (0931)4818080(传真)陈发青(0931)4818128附件:1.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2.回执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附件一:附件二:。

举办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举办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举办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关键信息1、培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培训师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培训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培训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报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培训考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培训背景为了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特举办本次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

11 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对社会和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12 培训目的本次培训旨在增强学员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控策略和技术措施的理解和掌握,提升传染病防治管理的实践能力。

2、培训时间和地点21 培训时间具体日期,上午起始时间至下午结束时间,共培训时长。

22 培训地点详细地址3、培训师资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深厚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担任培训师资。

31 师资介绍师资团队成员包括来自疾控中心的资深专家、知名医院的传染病学教授等。

32 师资资质他们在传染病防治领域拥有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指导能力。

4、培训内容41 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详细解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等,使学员明确法律责任和义务。

42 传染病流行趋势与防控策略分析当前传染病的流行态势,介绍国内外先进的防控策略和方法。

43 传染病监测与预警讲解传染病监测的技术和方法,以及如何及时有效地发出预警信号。

44 传染病应急处置传授传染病爆发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包括现场调查、隔离治疗、疫情控制等。

45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针对医疗机构,重点培训传染病防控的组织管理、感染控制、医疗废物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

2018-2019-关于传染病培训通知-范文模板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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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关于传染病培训通知导语:传染病是非常严重的,我们要及时做好防范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传染病培训通知,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关于传染病培训通知(1)各位医师:您好!本周我院“三基”培训由感染性疾病科岳峰主任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培训。

培训时间:2XX年10月15日 16:30培训地点:肿瘤中心三楼学术报告厅参加人员:本院45岁医师,规培医师、进修医师、201X级研究生。

要求:持本人证件签到,迟到30分钟不予签到。

欢迎兄弟单位医师参加学习。

关于传染病培训通知(2)辖区内各门诊部及以下医疗机构:根据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X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必培项目)工作要求,朝阳区医学会定于201X年5至6月份举办第一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注册在辖区内各门诊部及以下医疗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201X年5月18日(周四)下午,诊所(卫生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X年5月19日(周五)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X年5月23日(周二)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X年5月26日(周五)下午,诊所(卫生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X年5月27日(周六)下午,医务室、卫生室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X年6月1日(周四)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X年6月2日(周五)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X年6月6日(周二)下午,门诊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X年6月8日(周四)下午,医务室、卫生室及门诊部以下其他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班全部12:40开始签到,13:20截止签到。

13:30开始培训。

培训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会场,请参学人员妥善安排时间,准时参学。

通知书之传染病知识培训通知

通知书之传染病知识培训通知

传得病知识培训通知【篇一:传得病培训通知】丹云医( 2013 ) 17 号--------------------------------------------------------------------------------对于召开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传得病法律、法例、制度培训会议的通知各科室、分院为了预防、控制和除去传得病的发生与流行,进一步增强公共卫生工作,保障人体健康,提升医务人员的法制观点,保证传得病发生时不出现漏报,实时流调,展开疫点办理,防止疫情扩散。

经研究决定对全院员工及村卫生室展开传得病法律、法例、制度等培训工作,现就培训工作安排以下:一、培训对象:全院医务人员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含农村医生)。

二、培训时间: 2013 年 6 月 26 日下午 4 点 30 分。

三、培训地址:医院五楼会议室。

四、主讲人:眭志祥公共卫生科科长五、培训内容:《传得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惹祸件和传得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与流程》、《传得病登记报告制度》、《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传得病登记查对报告自查制度》、《传得病疫情登记报告赏罚制度》、《传得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

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 2013 年 6 月 20 日丹云医( 2013 )5 号--------------------------------------------------------------------------------对于召开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禽流感、手足口病、霍乱等防控知识培训会议的通知各科室、分院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感染h7n9 禽流感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联合手足口病、霍乱等防控局势,全面部署我市人感染h7n9 禽流感、手足口病、霍乱等防控工作,提升全院人感染 h7n9 禽流感、手足口、霍乱等防控能力,保护人民民众生命安全,经研究召开全院人感染h7n9 禽流感、手足口病、霍乱等防治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一、培训对象:全院医务人员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含农村医生)。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检验检测公益在线培训(第一期)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检验检测公益在线培训(第一期)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检验检测公益在
线培训(第一期)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3.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3.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检验检测公益在线
培训(第一期)的通知
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落实有序复工复产,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

经研究,决定开展检验检测公益在线培训(第一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培训课程
本次培训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携手山东认证协会、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省市场监管局教培中心推出检验检测公益在线培训。

将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紧紧围绕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帮扶检验检测机构提升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卫生防疫等方面能力水平,积极促进我省检验检测服务业更好地复工复产。

直播培训入口二维码及注意事项见附件一;录播培训入口二维码及注意事项见附件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
姜艳88527546;辛磊铭88527547
山东认证协会联系人:耿永超152****2093
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杨玲139****2489
省市场监管局教培中心联系人:范保峰81953610
附件:1.直播培训入口二维码及注意事项.doc
2.录播培训入口二维码及注意事项.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举办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举办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举办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保障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决定举办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深入了解传染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最新的防治技术,增强传染病防治意识,提高传染病防治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二、培训对象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3、卫生监督机构从事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人员。

4、其他相关单位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1、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条款和要求。

分析传染病防治相关政策的制定背景和实施要点。

2、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介绍传染病疫情监测的方法和技术。

强调疫情报告的流程、时限和规范要求。

3、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讲解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如疫苗接种、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

分析传染病爆发流行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

4、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阐述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预防、诊断、治疗和疫情报告等方面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介绍医疗机构内感染控制的关键环节和管理要点。

5、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讲解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防治监督中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分析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案例和常见问题。

四、培训方式本次培训将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专家授课、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和现场答疑等环节,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1、培训时间:具体日期 1至具体日期 2,共X天。

线上培训:线上培训开始时间至线上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线下培训开始时间至线下培训结束时间2、培训地点:线上培训:通过指定的线上培训平台进行。

线下培训:详细的线下培训地址六、培训师资邀请国内知名的传染病防治专家、学者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授课。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3.31•【字号】并卫办发[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03.3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太原市卫生局关于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并卫办发[2010]27号)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厂矿企事业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我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能力和水平,根据《山西省卫生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暨甲型H1N1流感检测工作培训方案》要求,我局决定于2010年4月12日-14日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解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二级以下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基层知识,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等。

二、参会人员各县(市、区)卫生局科教(医务)科长、县直属单位实验室主任,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科教(医务)科长、实验室主任,各厂矿企事业医疗卫生单位实验室主任,部分民营医院实验室主任(名额分配表附后)。

三、会议时间、地点时间:2010年4月12日-14日,4月12日下午报到13日-14日培训。

地点:太原市卫生培训中心(新建南路110号,公交车3、4、27、813、807、804市疾控下车,801、865、851老军营下车,814林业大厦对面下车)。

电话:7240633,联系人:小张、小米。

四、注意事项(一)、培训费、食宿费由我局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二)、娄烦、古交、阳曲、清徐参会人员可于4月12日下午4:00报到,其余人员13日早8:00报到。

附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名额分配表(略)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全国性病实验室诊断技术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全国性病实验室诊断技术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全国性病实验室诊断技术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临床检验杂志》
【年(卷),期】2009(27)5
【总页数】1页(P346-346)
【关键词】实验室诊断技术;培训班;中国医学科学院;性病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检测;性传播疾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563.1;R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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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举办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举办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的通知关键信息:1、培训目的:提高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2、培训内容:传染病的类型、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等3、培训时间:具体时间4、培训地点:具体地点5、培训师资:师资介绍6、培训方式:线上/线下等7、培训费用:费用详情8、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及截止时间1、培训背景11 为了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特举办本次传染病防治管理培训班。

12 本次培训旨在传播最新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管理理念,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2、培训目标21 使学员全面了解传染病的流行趋势和特点。

22 掌握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3 提升学员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管理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

3、培训内容31 常见传染病的种类及特点311 详细介绍各类常见传染病,如流感、手足口病、麻疹、水痘等。

312 分析其病原体、传播途径、临床症状和诊断方法。

32 传染病的监测与预警321 讲解传染病监测系统的运行机制和数据收集方法。

322 如何进行有效的疫情预警和风险评估。

33 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331 个人防护措施,如正确的洗手方法、佩戴口罩等。

332 环境卫生和消毒措施的实施要点。

333 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推广策略。

34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341 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防治的规定和要求。

342 强调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任和后果。

35 传染病防治的应急管理351 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的方法和步骤。

352 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4、培训师资41 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担任授课教师。

42 师资团队包括公共卫生领域的知名教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资深专家等。

5、培训方式51 采用集中授课、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和现场演示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52 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料和参考书籍,便于学员课后自主学习和巩固知识。

6、培训时间和地点61 培训时间:具体日期,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开始,结束时间结束。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培训班的通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培训班的通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29•【字号】•【施行日期】2019.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培训班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2019年9月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应急管理局分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副局长和科(处)室负责人各1人,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事故调查工作人员1人。

二、主要内容(一)通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二)宣贯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探索;(三)讨论交流。

三、时间和地点时间:9月23日-9月25日(9月23日下午报到,9月26日上午返程)。

地点:武汉五月花酒店(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85号)。

酒店前台联系电话*************。

酒店联系人:朱琴,电话,189****1006。

四、其他事项(一)本次培训班由省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主办,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具体承办。

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应急管理厅统一支付(非培训人员费用自理),参训人员根据安排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二)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通知所辖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将本地区参训人员名单(电子版)汇总后于9月13日17时前集中报送省宣教中心。

报名回执见附件。

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联系人:韩森,电话:************。

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联系人:谭杰,电话:************;邮箱:1003611285 。

(报回执邮箱)附件:参训人员回执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2019年8月29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4.05•【字号】冀卫疾控[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通知(冀卫疾控〔2012〕11号)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望都皮肤病防治院:为贯彻落实《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方案》(冀卫党发〔2012〕8号)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疾病预防控制暨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促进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组织开展以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素质、比技能、讲奉献、树形象”为主题,以开展全员岗位培训为内容,以层层开展现场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为载体,使全省广大疾控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活动内容所有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此次活动。

培训、练兵、比武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两部分。

理论知识主要包括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具体内容和参考书目见附件)。

实践技能主要为以下基本操作技能。

病原微生物检测;卫生监测检验;地方病和慢性病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现场调查处置;病媒生物控制。

三、活动安排(一)县级比武: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县级疾控机构按科室组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科分别组队,开展比武活动。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2012年度流感监测工作会议及新型冠状病毒监测等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2012年度流感监测工作会议及新型冠状病毒监测等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2012年度流感监测工作会议及新型冠状病毒监测等技术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10.09•【字号】•【施行日期】2012.10.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2012年度流感监测工作会议及新型冠状病毒监测等技术培训班的通知各市(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省疾病控制中心:为做好我省流感、不明原因肺炎和近期世界卫生组织通作,省卫生厅决定近期在哈尔滨市举办全省2012年度流感监测工作会议及新型冠状病毒监测等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一)总结全省2012年度流感监测工作;(二)部署2013年全省流感、禽流感监测工作;(三)通报全省流感监测网络工作质量评估结果;(四)培训流感、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要点;(五)讨论目前流感监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二、参会人员各市(地)卫生局疾控科(处)长,各市(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主任、流感流行病学监测和实验室检验业务骨干各1名;各市(地)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1名。

各市(地)卫生局负责通知本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哨点医院相关人员按时参会。

三、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19日报到,下午13:30开会。

哈尔滨龙达时代酒店(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38号,果戈里大街与永和街交叉口)。

电话:*************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杨明舒畅联系电话:*************139****8828136****1204五、其他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

黑龙江省卫生厅2012年10月9日附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市第六医院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齐齐哈尔市第二医院鸡西市人民医院鹤岗市人民医院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伊春林业中心医院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七台河市医院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海林市人民医院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绥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兴安岭地区二院。

山东临床检验中心 感染性疾病核酸检测培训通知

山东临床检验中心 感染性疾病核酸检测培训通知

山东临床检验中心感染性疾病核酸检测培训通知
山东临床检验中心:
为夯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感染防控工作基础,多措并举加快提升医务人员感控水平,强化核酸采样检测环节中医务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保障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质量,区卫健委拟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新一轮强化培训,现将强化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月24—1月28日。

二、培训人员
医院感染培训:各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

核酸采样及检测业务技术培训:各医疗机构负责核酸采样、检测环节所有医务人员。

三、培训地点
各医疗机构
四、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理论和实操,感染防控内容包括《山东省新冠肺炎核酸采集点感染防控工作方案(2021版)》、标准预防控制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穿脱、医院入口管理、预检分诊排查、发热门诊规范管理、环境清洁消毒、
人员健康申报管理、核酸采集点管理、手卫生、消毒隔离技术、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职业暴露处置流程。

业务培训内容包括新制定《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核酸样本采集(口咽拭子、鼻咽试子)流程及注意事项、核酸采集标本的规范保存及检测。

五、工作要求
1、各医疗机构院感科负责组织院感防控相关培训,医务科负责核酸采样检测业务能力相关培训。

要做到培训全覆盖,确保人人熟练掌握操作流程。

2、各医疗机构根据人员数量及岗位安排好培训场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员培训工作。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6.06.08•【字号】冀卫办科教函〔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6〕1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各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为落实《河北省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监督管理办法》(冀卫办科教〔2015〕28号)和《河北省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及其实验活动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冀卫办科教〔2015〕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秦皇岛举办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知识,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标准,《河北省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解读,网络实验室备案程序详解,备案工作座谈。

二、培训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3日(21日报到,23日离会)。

地点: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北戴河海滨东经路198号)。

乘车路线:北戴河火车站乘5路公交车到海滨汽车站后转15路到河北省疗站下车即到;秦皇岛火车站乘34路公交车到奥林匹克大道公园站下车,转15路到河北省疗站下车即到。

宾馆总台电话:0335-4025753三、培训对象(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华油和中石油卫生处实验室生物安全主管人员各1名。

各设区市执法监督局(所)实验室生物安全主管人员各2名。

(二)省内相关单位和生物安全实验室尚未备案的省直单位主管领导和科室技术负责人。

(具体名额见附件)四、其他事宜1.请参会人员于6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发至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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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全省传染病病原应急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疾控中心:
为加强全省病原生物实验室管理,提高各市州病原检测技术的能力,我中心定于2017年7月18-21日在AA市举办“全省传染病病原应急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

届时将邀请中国疾控中心相关领域的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发传染病流行概况及研究进展;
(二)中国致病菌识别网建设及在传染病防控中的应用;
(三)基因病毒全基因组序列溯源技术在传染病防控中的应用;
(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及菌毒株保藏管理;
(五)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中注意事项;
(六)我国狂犬病防控与实验室检测技术;
(七)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人冠状病毒检测技术;
(八)我省流感监测结果通报及流感病毒分离技术;
(九)H7N9禽流感防控与环境禽流感监测结果通报;
(十)手足口病流行特征及我省近年的监测结果;
(十一)轮状病毒及诺如病毒检测技术与防控工作进展;
(十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标本的采集、保存、运输要求;
(十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工作经验交流:
1.实验室检测在酒泉市H7N9流感首例病例确诊中的作用;
2.白银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

二、参加人员
(一)各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负责人或技术骨干2-3人;
(二)各县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技术骨干1人。

三、培训时间
2017年7月18日报到,19-20日培训,21日离会。

四、培训地点
AA饭店。

五、其他事宜
(一)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由中心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二)请将培训回执于7月14日前传真至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生物实验室电话****-*******或发送到E-mail邮箱(********@*******);
(三)此培训班纳入2017年甘肃省继续教育项目(全省传染病病原应急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2017-12-05),成绩合格者,分别获得省级Ⅰ类继续教育学分伍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E-mail:********@*******
联系电话/传真:****-******* /*******
附件:全省传染病病原应急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
AA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6月29日
全省传染病病原应急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
注:请将与会人员信息完整填写后与7月5日前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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