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附流程图【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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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二、组织体系:

森特士兴项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组员: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

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本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农民工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3根据预警级别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启动预警机制后,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负起责任,关注施工队伍动向,重点是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

(4)联营项目未直接管理的外施队。

四、突发事件应急状态描述: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前兆阶段:劳务人员向项目部或有关部室索要劳务费、材料费、租赁费等,出现矛盾并煽动员工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劳务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按施工进度应撤场但占据施工场地或生活区拒不撤场时;劳务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时;劳务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

2紧急阶段:劳务人员聚集到所属施工单位机关或公司办公机关,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

劳务人员聚集到公司以外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劳务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3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劳务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项目部负责人能与劳务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4解决阶段:与劳务负责人或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劳务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时。

五、劳资纠纷事件应急流程及措施

1工程劳资纠纷可能来源于分包商对工人工资的拖欠,事件发生的时间可能集中在春节前夕、春耕时期、秋收时期,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总包会随时关注分包支付工人工资情况,一旦发现有拖欠个案发生,总包会尽快督促分包付清工人工资,同时敦促所有分包自查劳资状况,对个别分包恶意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将予以举报。

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工作流程

2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应遵循的原则

(1)预案启动后,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处理劳资纠纷事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公正处理、妥善解决工人提出的实际问题和合理要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

态扩大,疏导工人返回工作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3)处理劳资纠纷时间采取公平、公正、及时处理、维护劳动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3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工作措施

(1)项目经理部在获悉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必须在向项目管理委员会领导和业主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社会反映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2)由项目合约部提供纠纷单位付款情况,由工程部提

供纠纷单位所完成的工程量和每日工人出工情况表,依据合同协商解决,当事件协商解决不成,有可能诱发暴力破坏活动时,应及时建议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和扩大。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人员,应建议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对于甲方直接分包的单位或个人,总包立即停止付款签字,上报业主,如分包单位不能解决,由总包和业主共同依据分包上报的日报、周报、月报和合同解决。

六、报告程序

项目部任何工作人员在发现出现本预案的应急状态的前兆阶段和紧急阶段所描述的情况时,均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顺序如下:

1应急状态前兆阶段:

项目部有关人员:项目经理、应急小组领导、合约部、应急小组成员

2直接进入紧急阶段:

接到报告的项目经理或各级群体性劳务费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应及时核实情况,并迅速向上一级报告,同时,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出现联络障碍不能按上述顺序报告时,可越级上报,直至报告给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劳务费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七、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情况,情况属实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组织工作组人员,履行应急职责,并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态进入解决阶段后,应急小组组长视实际情况决定解除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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