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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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办法

(2013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学技术工作,建立健全科技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国** 集团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办法》及电力行业有关科学技术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以发展战略为依据,以效益为目标,以安全、环保、经济、可靠为主线,把解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公司整体科技水平,为把公司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相对竞争力的综合性能源公司提供科技保障。

第三条公司科技管理工作按照“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合理授权、缜密实施”的原则进行。公司鼓励自主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科学技术成果,改进现有设备装备水平。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科学技术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或区域公司(以下统称“分公司”)、基层企业三级管理模式。

第六条公司成立技术委员会,对公司科技工作实施领导。公司所辖各企业组建企业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科技工作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公司技术委员会由公司总师、副总师、总部相关部室及专业公司负责人、分公司相关领导组成,其职责是:

(一)研究确定公司科技管理和支撑体系,审定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

(二)对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三)对公司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以及关键技术的研究、引进进行审查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指导公司系统的科学技术交流和合作,对公司科技成果的开发、培育、推广应用及科技奖励申报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五)研究决定影响公司科技发展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科学技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

门。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规定,负

责制定和完善公司科技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

(二)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

(三)负责编制公司科技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司科

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查、技术方案审查、验收工作,以及组织成果评审、后评估及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会同财务资产部对科技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组织中国** 集团公司科技项目计划及行业、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组织中国** 集团公司科技进

步奖(以下简称“集团科技进步奖” )、行业级和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及其他奖项的申报工作;

(六)负责公司科技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

(七)负责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九条技术服务中心是公司科学技术工作的技术支撑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了解和掌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科学技术的前沿动态,为公司重大科技课题的研究和科技项目的立项提供建议,为公司科学技术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受公司委托,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承担重大技术课题的研究及科技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

(三)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部做好科技项目计划的立项审查、

技术方案审查、项目验收、成果鉴定、奖励申报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国内外、公司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定期组织科技培训工作,指导基层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

第十条分公司是本区域科技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明确专

责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区域科技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

(二)协助公司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并根据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内容和要求,负责本区域相关科技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组织本区域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公司下达的科技项目计划,负责组织本区域有关科技项目的开展和管理工作;

(四)根据委托或授权组织公司科技项目验收、科技成果评审等工作;

(五)协助公司总部组织申报集团科技进步奖及行业、国家级科技奖励;

(六)负责本区域的科技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辖单位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科技交流活动;

(八)负责与当地政府(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联系,组织所辖单位申报省级科技奖励。

第^一条基层企业是本单位科技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明确专责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落实上级公司科技管理规章制度、科技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科技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

(三)编制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四)负责本单位科技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承担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申报,以及科技成果提炼、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材料整理、评奖汇报等工作;

(六)积极开展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本单位科技项目、技改及日常管理中形成的科技成果及时申请评审或鉴定,对形成的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及时申请国家认证专利或专有技术;

(七)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交流,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科技交流活动;

(八)负责本单位的科技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二条科技规划、计划管理

(一)公司根据国家科技产业政策、电力科技发展水平、上级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

(二)各分公司及基层企业要根据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结合本地

区、本单位实际,编制本企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并报上级公司备案。

在此基础上制定科技项目的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科技投入及经费管理:公司鼓励各单位认真研究和有效利用国家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攻关课题和有关部委及集团公司的经费资助;鼓励做好重大攻关课题与基建工程、生产项目的结合,争取必要的经费支持;鼓励加强国内、国际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科技合作项目和经费资助;引导、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有效科技投入。科技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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