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脑采购招标文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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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脑采购招标文件汇总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伟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电脑招标采购 2015年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本次招标方式、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所招标之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4合格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
2.5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2.6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并且必须提供相应报关单。
2.7投标人应保证,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国资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包括:
4.1招标邀请公告
4.2投标人须知
4.3招标项目要求
4.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4.5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办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办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招标办,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2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份进行研究,招标办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7.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办概不负责。
8.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8.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统一格式);
8.2 投标函(统一格式) ;
8.3 投标人资格声明 (统一格式);
8.4 投标公司资质材料: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之要求;
8.5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
8.6 供货及投标报价表: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包括所需设备的单价、总价、运费、以及为使用户正常操作与维护所必须提供的技术培训服务费等;投标报价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生产厂家等,有附件的必须列出所配附件清单和价格(统
一格式);
8.7 规格响应表:必须详细列出投标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统一格式)
8.8 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统一格式),产品彩页或说明书。
8.9 产品供货时间;
8.10 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对产品的售后质保、服务、现场安装调试、维修及培训、技术支持等做出具体的承诺;
8.11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8.12 公司简介;
8.13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14 投标公司业绩材料:近年来在高校及政府类似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中标史(以合同为准);
8.15 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资格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
8.16 投标人必须提交“8.1-8.10”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废标;以上各项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17 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投标结果。
9.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9.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应编目编码装订成册密封。
10.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
10.1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0.2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2.1货物组成说明,货物性能的详细描述;
10.2.2主要配件、结构明细表(包括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
10.2.5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10.2.6详细的交货清单、交货安装计划;
10.2.7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采购货物的规格、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10.2.8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0.2.9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对《供货及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2 投标人应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供货及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11.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11.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办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1.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1.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 履约保证金
12.1.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银行保函或转帐支票、汇票。
12.2履约保证金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12.4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后,不计利息一次付清。
1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 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4、投标书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