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文化娱乐行业调研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厦门市文化娱乐行业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些年,我市文化娱乐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已成为整个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事务之余,以文化创造、文化享受为出发点,以身心放松、消遣娱乐和个人拓展为目标,采用娱乐的方式来完整、全面、健康地发展自己,实现自身的价值,已成为现代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国际休闲经济专家认为“世界将进入一个休闲时代,休闲、娱乐业将成为下一个经济大潮并席卷世界各地”。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文化局等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关于我市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坚持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共同提高、文化与娱乐协调发展为目的,以改革为突破口,以市场为导向,对我市文化娱乐业的发展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工作,使我市文化娱乐业呈现出了积极向上的较好较快发展态势,“文化+娱乐”的发展模式形成了我市文化产业的基本特色和基本路径。

对我市整体经济发展,文明建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我市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带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丰富了市民精神文明生活,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可持续发展的第三产业。

为全面了解我市的文化娱乐行业市场的经营和管理情况,我们从今年5月组成了专题调研组,对厦门市六个行政区域内的娱乐场所及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此次调研采取听汇报、看材料、答问卷、走访等形式,经过3个月的时间调研,基本摸清了我市娱乐市场的基本现状,找到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思考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一、关于本次调研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座谈调查、走访调查
◆调查时间:2010年5、1—2010年7、1
◆调查范围:酒吧、夜总会、KTV、RTV四类室内娱乐活动,在行业分类门类中属R门类
◆调研问卷:共计收回82份有效的调研问卷
◆地域分布:岛内:思明区、湖里区;岛外:集美区、同安区、海沧区、翔安区
二、我市娱乐行业的基本现状
我市的文化娱乐业起步较早,同时发展迅速。

自八十年代初出现营业性娱乐场所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培育、扶持、规范,在数量和质量、经营方式、经营项目、投资规模等方面都发生了质的飞跃。

1、我市娱乐行业从整体看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快速成长阶段。

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期,是我市娱乐业迅猛发展的阶段,中高档娱乐场所大量涌现,娱乐场所数量急剧增长,经营利润丰厚。

第二阶段,过度竞争造成的萧条阶段。

90年代后期是娱乐业激烈竞争的阶段,最高峰期全市的娱乐场所达1100多家,由于娱乐场所的发展速度过快和一些新兴娱乐项目的出现及部分消费者兴趣的转移等诸多因素,造成娱乐业整体利润下降,一批竞争力差的娱乐场所自行关闭。

第三阶段,规划发展,停止审批阶段。

2000年至2002年是娱乐业停止审批、大力整顿的阶段。

1999年国务院出台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娱乐场所的管理职责进行重新划分,对娱乐场所的管理有法可依。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办发[2000]48号文件,要求全国各地大力整顿娱乐场所,停止审批新的场所。

第四阶段,调整结构、优化组合、鼓励发展阶段。

2003年以来是娱乐业优化结构、优化组合、鼓励发展的阶段,文化部文办发[2003]23号文件、文市发[2003]49号文件提出了优化结构,解决娱乐业整体层次低的问题,推广自助消费的量贩式歌舞娱乐场所,鼓励娱乐企业走超市化、规模化、品牌化、连锁经营之路。

2006年1月施行的国务院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娱乐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到2009年底我市各类娱乐场所数量已达300余家,各种KTV、RTV、夜总会、酒吧在我市星罗棋布,种类场所往往是人头攒动、门庭若市,呈现出一片空前繁荣的景象,像欢唱KTV、金樽夜总会、埃及艳后酒吧、炜坊RTV等等,都是我市娱乐行业繁荣的代表。

为此,使我市的文化品位和市民的娱乐生活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2、根据厦门市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显示以及调研小组调研资料显示。

我市目前在营业的共有182家文化娱乐经营单位,从分布情况看,岛内:海湾公园、槟榔路、明发商业广场、南湖公园一带较为集中,岛外较为分散。

其中,酒吧
49家,夜总会11家,KTV82家,RTV19家。

共吸纳从业人数近12000人,年人均工资为47422元,年纳税额约5亿元。

图表一:企业近三年综合经营状况:
图表二:企业近三年的盈利情况:
图表三:企业近三年利税情况:
3、从资本结构来看,182家单位中涉及到民营、合资、中外合资等三种资本合作类型,民营资本已在我市文化休闲娱乐产业中占据相对优势地位,182家单位中民营企业占比为68.57%;其次是合资资本占比为28.57%;中外合资企业所占比例最小占比为2.86%。

从企业组织形式来看,独资占比为20%;合伙企业占比为20%;有限责任公司占比为45.71%;股份有限公司占比为5.71%。

从企业注册资金来看,有31.43%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00万人民币以上,50—100万之间的有31.74%,50万元以下的有31.43%。

三、我市发展文化娱乐业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一)有利条件
1、区位优势。

厦门是全国5个经济特区、14个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地处福建闽南三角洲的中心,面向台湾、毗邻港澳、东南亚,是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和“环太平洋文化圈”中的一个重要联络点。

2、资源优势。

厦门是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积淀丰厚,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生态环境优越,城市氛围温馨,有“海上花园温馨厦门”的美誉;文化建设发展迅速,形成了较浓厚的文化氛围,丰富的人文资源和旅游资源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厚的资源条件。

3、经济实力优势。

厦门作为我国最早的设立的经济特区之一,是市场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较快,具有较强的文化需求和消费潜力。

中国社科院发布2009年《中国(福建)城市竞争力报告》中,厦门城市综合竞争力、综合增长竞争力、经济规模竞争力、经济效率竞争力、产业层次竞争力、生活质量竞争力等6项评比中均居福建全省榜首,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快速发展,直接拉动了城镇居民的文化休闲娱乐消费需求,为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4、市场机制优势。

市场意识强,市场机制灵活,其优势已经在发展物质商品中得到充分体现,如能应用于发展文化娱乐产业,定能抢占先机,有力地促进我市文化娱乐产业的发展。

5、观念优势。

30年来,我市作为一座充满活力的特区城市,不仅吸纳了大量来自国内外的人才,而且以其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优势和多元、包容的城市文化,发展出各种层出不穷的新观念、新精神,它极大地促进了厦门城市整体快速发展,无形中也构成了厦门文化娱乐业发展的观念优势。

厦门人的市场观念、开放观念、创新观念和竞争观念,以及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培育了厦门特有的文化价值观,为我市文化娱乐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源泉和精神动力。

(二)不利因素
2004年是我国进入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新的发展阶段的第一年。

从国外的经验看,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社会消费结构将向发展型、享受型升级;服务业层次的提升及总量的增加,也将迎来一个加速发展的转折点。

厦门
作为我国经济特区之一,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吸引了大量的人口入住,快速增长的人群为我市娱乐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无限商机,但同时也对我市文化娱乐行业发展提出了挑战。

1、从人口结构来看。

半数以上人口居住在岛内,岛内人口密集程度远高于岛外。

思明区为厦门市第一人口大区,达到76.8万人,湖里区位列第二,为47.4万人,两个区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达55%。

其他各区人口数依次为:同安区33.9万人,集美区31.2万人,翔安区25.5万人,海沧区10.2万人。

全市人口密度为1434人/平方公里,各区人口密度相差悬殊,思明区人口密度高达10302人/平方公里,湖里区7785人/平方公里,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7.2倍和5.4倍;其他各区人口密度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人口密度高低差距为9786人。

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厦门市0-14岁人口29.2万人,占12.98%;15-64岁人口181.38万人,占80.61%,65岁及以上人口14.42万人,占6.4%。

人口老龄化程度逐年提高,已接近老年型人口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文化娱乐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能力的提高。

2、从城建规划来看。

岛内定位为生活区、岛外定位为教育区、工业区,两级分化严重,造成有限的文化资源的布局散乱,无法打造出大规模的、个性分明的文化娱乐区域,使我市整体消费能力相对显得比较低下,无法培养起对文化休闲娱乐场所需求的市场群体,从而也就制约了文化娱乐业进一步的发展。

四、我市文化娱乐行业市场问题分析
(一)娱乐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管理体制不顺,制约产业发展。

一是多头管理职责不清。

条例中规定的对娱乐市场的管理机制交叉重叠、条块分割、多方管理、职责不清。

一个娱乐场所,文化、公安、消防、工商、卫生、城管、环保、物价、税务等等十多个部门管多头管理,因此在管理体制上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

二是行业管理责任不明。

调查中,思明区领秀酒吧经营场所业主反映,他们的企业要接受十几个部门的管理,其中5-8个是收费部门,而且个别部门还存在多级收费问题。

仅卫生管理费一项,就有卫生、环保、街道等5个部门要收取;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些难题。

2、娱乐市场配置不均衡。

存在文化娱乐设施分布“岛内多、岛外少”;文化娱乐资源分布“旧城多、新区少”;文化娱乐资金投入“重岛内、轻岛外”的现象。

3、娱乐业税收过重。

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下通知,对于餐饮、娱乐等8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不同幅度的下调。

根据新的核定税率,农、林、牧、渔业应税所得率为3%—10%;制造业为5%—15%;批发和
零售贸易业为4%—15%;交通运输业为7%—15%;建筑业为8%—20%;餐饮业为8%—25%;娱乐业为15%—30%;其他行业为10%—30%。

从调整的情况来看,国税总局此次下调对于广大中小企业发展将起到扶持作用。

受益最大的便是娱乐业,由原来的20%—40%下调至15%—30%。

但相比于其他行业来说,娱乐业还是处于较高的一个税收范畴。

在此次调研过程中了解到,我市娱乐业经营业主其要求下降税负的呼声颇高。

4、进驻娱乐行业门槛过高。

2006年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颁发,对娱乐场所的设置进行了新的规定,不得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等开办娱乐场所;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颁发实行将在一定程度上全面规范娱乐场所的经营,有助于增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调动其积极性,维护娱乐场所秩序。

但也会引起部分小娱乐场所经营更加不济,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娱乐企业的生存门槛。

鉴于我市所处的地理环境,本身岛内现在很难再找到适合的场所开办娱乐场所,岛外商业性用房相对来讲也比较少,多为居民住宅用楼,因此这无疑对我市娱乐业发展有了一定的局限性。

5、执法力量薄弱,监管力度不够。

监管工作还不到位,监管部门缺乏相互间的配合和沟通,存在“大家管,大家都不管”的现象。

个别文化市场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存在失之于宽的现象。

文化稽查队伍的配备、人员素质,执法队伍的装备、技术都与当前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工作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很难对文化娱乐市场进行有效的管理。

6、违规现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无证经营屡有发生。

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开办娱乐场所的门槛提高了,审批程序更加严格,部分经营业主害怕达不到开办标准,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先投入大量资金装修开业,然后再去文化部门报批,给政府管理部门出“难题”,在我们的调研过程中发现,岛外四区现象尤为严重。

无证经营的隐蔽性和危害性给我们的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7、消防安全问题屡教屡犯。

调查中发现,尽管以往开展的安全检查不断,但部分娱乐场所存在较为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比如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设施维护更新、设备陈旧、坏损,没有及时更换,消防通道不畅通,电线老化,日常巡查制度没有落实等等。

8、其他突出问题。

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还有极个别的娱乐场所为了牟取暴利,采取高价宰客、色情或变相色情服务、聚众
吸食、贩卖新型毒品、赌博;偷税漏税等非法现象,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我市文化娱乐业的行业形象。

(二)、娱乐企业经营上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管理相对较混乱、底子较薄。

从我市文化娱乐业经营企业来看,大部分企业还存在经营思路狭隘、管理混乱、提供的服务同质化严重等问题。

就拿厦门享誉盛名的“酒吧一条街”举例,盛时,曾聚集了十三四家酒吧,门庭若市,红极一时;如今,这种景象几成追忆,零零落落坚守在这条街上经营的酒吧在寻求出路,和海湾公园等新兴文化娱乐区相比,这里弥漫着走向“沉寂”的味道。

由此可见,大部分经营业主,完全没有根据自身实际、周边人文环境找出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子,无法形成固定的客户群体和自身的品牌形象,不科学的管理及营销无法满足不同人群对休闲娱乐的需求,最终导致被市场淘汰的结局。

再者,我市绝大部分娱乐企业都是自有资金,没有贷款,经营用房都是以租赁方式取得,没有自己投资的固定场所,形不成规模,很多经营企业都处于游兵散勇的状态,来去无序、抱有投机的心态,而娱乐行业又是一个高成本、高风险的行业,超过30%的税收以及版权费使很多企业底子薄弱,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强,大起大落现象非常严重。

2、创新意识薄弱。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大趋势下,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类知识总量5年就翻一番,经济生活瞬息万变,每一个企业都应当学会用世界的眼光从高处和远处审视自己,改变自己,否则,随时都有被淘汰的可能。

创新,已是企业生存之必需。

娱乐行业潮流的日新月异,对企业经营者的市场嗅觉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我市的娱乐场所,真正能够敏锐洞悉市场,做到“一招鲜吃遍天”的企业为数不多。

其中,做得比较出色的:一是以“互动交友”为主题的“阿伦故事”,其创造了酒吧经营模式的小奇迹;二是以“新歌试唱”为卖点的“欢唱KTV”,紧随港台乐坛潮流及时更新曲目,将“自助餐”与“自助唱”灵活捆绑,配以高清视听设备,向消费者提出了“下了班就过来!”的邀请,广受年轻人追捧;三是以“豪华、时尚”为理念的“诺亚金樽”,定位于高端的商务阶层。

把传统与现代、本土经典与异域风情完美地融合,六星标准的超大奢华包厢,同时引进了国际最新时尚元素,在享受高雅尊贵的同时体验时尚与前卫;此外,还有坚守“本土与国际相结合的乐队路线”的杜尚酒吧;打造歌舞、餐饮、休闲、演艺“娱乐航母”的一代佳人娱乐有限公司和号称“酒吧界常青树”的埃及艳后酒吧等。

但是大部分企业创新意识还是比较薄弱。

存在盲目重复投资,一哄而起,争相上相同娱乐项目的现象,而接受新观念,投资新项目,创意新设计和开发新设备者却极少。

现代娱乐业出现了许多新的思路、新的创意,这是促进娱乐业成功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我市的文化娱
乐行业发展相对于深圳、天津、湖南等文化娱乐产业发达的省市来比,相对滞后。

跟风现象严重,投资者的视野不宽,思路狭窄,没有创新,跟不上日新月异的娱乐业的发展形势。

建成的娱乐项目也常常只能火爆一时,没有后劲,不能保证持续发展。

3、行业形象有待正名,时有消费与经营行为发生扭曲的现象。

一方面,消费者文化品位良莠不齐,一些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兴奋点从健康、高雅的文娱消费转移到了陪侍小姐身上;从交流感情的喝酒聊天转移到了吸毒赌博上。

另一方面,极个别的娱乐场所,特别是非法设立的场所,为了吸引顾客、牟取暴利,置法律和社会公德于不顾,主动迎合畸形消费心理,提供营业性陪侍,使得一些极个别的娱乐场所成为色情服务的中介场所。

一些新闻媒体对娱乐场所的负面报道不断增多,影响了行业整体形象。

调研过程中,我们在福联夜总会遇到这样一件事情:一位顾客大声叫嚣着追打工作人员,一问才知道这位顾客想弄一些“白粉”来享受一下,工作人员告知他,这里是规范经营的夜总会,没有这类的东西,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这位顾客最终还是安静下来,没有再继续打闹下去。

该夜总会的王总诉苦说,经常会遇到类似这样的情况,这还算轻微的,有时候碰到刁难的顾客,在索要毒品无望的情况下,甚至都会把桌椅设备砸掉,连工作人员都经常被打,还不能反抗,给企业造成很大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从这件事上来看,我市的文化娱乐企业大部分还是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我市娱乐场所存有偏见和误解。

4、龙头企业缺位。

娱乐产业要快速发展,必须培育龙头企业、领军人物和产业品牌。

龙头企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通过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可以把分散的、小规模的经营企业组织起来,改进管理、提高服务,从而带动整个行业水平的提高。

但就我市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市文化娱乐经营企业中,无论资本强弱、规模大小,几乎都是独立经营、各自为政,尚未形成一个“中心”或多个“中心”的局面。

5、噪音扰民现象还存在。

噪音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经营性噪音-音乐声、歌声,最严重的是“蹦迪”时发出的迪斯科音乐。

(二)社会性噪音-体现在机动车声、离场消费者交谈声、电话声,最严重的是在深夜中发出的机动车声。

(三)延时经营噪音-未能按照国家新修改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凌晨2点到早上8点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执行。

在调研过程中,经营业主就噪音问题提出了其观点:
(一)经营娱乐场所没有噪音是不现实的,因为噪音源有二个,一般经营性噪音能达到环保局的要求,但对社会性噪音问题较难解决。

(二)作为娱乐业经营者,要尽量采取措施减小噪音,加强与邻居沟通,取得居民谅解。

主要的做法有:
1.加大投入,采用隔音墙(实心墙)、隔音棉等,减小噪音;
2.在晚11点后,关门经营,调整音乐音量;
3.制止娱乐场所演职人员在门外与消费者谈话,对消费者大声讲话予以劝说;
4.发放联系电话卡,请邻近住户对噪音干扰及时电话提醒。

5.对于超时营业,噪音扰民的娱乐企业,市文化市场稽查队表示,全力支持、协助区级文化娱乐市场的整治工作。

市文化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积极指导各区有关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五、近三年来厦门市文化行政部门对娱乐市场的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遵循“控制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全市娱乐行业逐步从杂乱无章的膨胀过渡到繁荣有序的蓬勃发展阶段。

使我市娱乐市场总体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其现状可以概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形成了较完善的市场体系;二是基本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求;三是基本实现了规范有序。

1、管理意识不断增强。

我市文化部门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全体市场管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正确认识权力的重新配置和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带给他们的权力与责任、机遇与挑战。

积极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开展了对辖区内娱乐市场的摸底调查工作,为管好市场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识也增强了。

2、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在市文化局指导监督下,各区文化行政部门加紧熟悉业务,在掌握传统管理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手段,使自身管理市场的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

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台后,各级文化部门严格按《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突出审批工作的“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利用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组织娱乐场所经营业主进行集中学习,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征求他们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方面提高了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另一方面,也增进了与经营者的感情。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联合执法机制。

各级文化部门不断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的力度,规范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同时,积极组织和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对区域
内娱乐场所的集中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行动,执法力度大,影响广,成效更明显。

联合执法机制的建立,也使文化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更加紧密,工作衔接更为流畅,联动反应更为迅速。

3、管理成效日益突显。

近几年来,通过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娱乐市场管理基本到位,群众反映较多的噪音扰民、超时经营等问题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整个行业处于平稳状态,未出现安全等方面的事故,经营活动逐步规范。

六、对我市文化娱乐业发展建议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文化产业发展蓝皮书》,以提高文化娱乐业市场化水平、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标,充分发挥文化娱乐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实施项目品牌带动战略,在项目实施上下功夫,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建设文化强市,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目标任务
从2010年起至2015年,我市娱乐业发展主要目标:
深化体制改革,构建宏观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娱乐业服务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框架,使我市文化娱乐业增加值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有所提高,文化娱乐业增加值和从业人员数翻一番。

初步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富有地域和文化娱乐业特色体系,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优化文化产业经济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

具体任务目标为:
1、对我市文化娱乐业进行结构调整,使文化娱乐业向规范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重点扶持3-5个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连锁娱乐企业,把欢唱、诺亚金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