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