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完整版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自愿的农户以合作经营为主要形式组成的农业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拟章程,自负盈亏。
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可以选择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联社等形式,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合作经营。
第四条合作社的成立应当遵循自愿、性质民主、平等互助、互利共赢的原则。
第五条合作社应当依法纳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
第六条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当依法经营,有序竞争,不得从事违法、不正当经营活动。
第二章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第七条合作社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开展议事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的全体成员或其依法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九条合作社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工作。
理事会成员应当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履行职责期限为三年。
第十条合作社的监事会是对理事会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履行职责期限为三年。
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资金、财务以及决策活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三章合作社的会员第十二条合作社的会员是指直接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并享受合作社权益的农户。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遵守章程规定的义务,履行出资、劳动和管理等职责。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共同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会员有权利参与合作社的议事决策、享受合作社的分红以及得到合作社的其他权益。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充分保护合作社的利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合作社的财务和纳税管理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实际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定期进行内部核查和外部审计。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财务纳税申报和缴纳。
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专业技术服务者的合作交流,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是由多个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共同组成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合作为基础,以互利共赢为原则,自愿参加和退出,自负盈亏,共同发展的社会经济组织。
第四条联合社的宗旨是:团结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致富、共同发展。
第五条联合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批发、农资供应、农业产业投资等。
第六条联合社的经营管理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决策、自负盈亏。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成员资格第七条联合社的组织形式为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八条联合社的创始会员是合作社,创始会员不得少于3个。
第九条加入联合社的会员必须是经合作社审查批准并具备以下资格的合作社:(一)依法设立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社;(二)具备与联合社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运营能力;(三)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条在联合社的持续发展中,可以吸收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者和专业技术服务者作为新会员加入,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运行方式第十一条联合社设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二条社员大会是联合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大事项可由理事会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联合社的常设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决策联合社的重大事项,并对联合社的日常运营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联合社的监督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联合社的经济活动和资产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并向社员大会和理事会提出监督意见。
第十五条联合社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联合社的运营管理工作,执行社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六条联合社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或委员会,负责具体业务的研究和推进。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范本)以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范本全文内容,敬请大家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联合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联合社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所组成,按照本联合社章程进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本联合社名称:合作社联合社。
本联合社住所:。
第三条本联合社业务范围:。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第二章成员及出资第四条本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元人民币;成员出资额之和为成员出资总额。
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
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成员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可以自由转让。
成员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所占比例、出资时间如下: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所占比例,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以实物方式出资万元;出资时间:。
本联合社为每个成员设立独立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联合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联合社成员以其独立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联合社承担责任。
第五条经工商登记,并获得台州市级以上示范性(规范化)合作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成为本联合社的发起成员,发起成员必须有5家以上,其他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利用并接受本联合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联合社成员。
第六条本联合社成员的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联合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联合社盈余;(四)查阅本联合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对本联合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联合社;(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农民专业合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合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合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社名称:[合社名称]。
第三条本合社的住所:[合社所在地]。
第四条本合社的宗旨: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
第五条本合社的业务范围:(一)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农业技术、农业机械等服务;(二)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仓储等业务;(三)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农业科技推广;(四)开展农业合作与交流;(五)其他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二章成员第六条本合社成员资格:(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二)承认本合社章程;(三)自愿加入本合社。
第七条成员入社程序:(一)提交入社申请书;(二)缴纳入社费;(三)经合社理事会审核批准;(四)领取成员证。
第八条成员权利:(一)参加合社的民主管理,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享有合社提供的服务;(三)分享合社的盈余;(四)监督合社的工作;(五)退出合社。
第九条成员义务:(一)遵守合社章程;(二)履行合社决议;(三)按时缴纳会费;(四)积极参加合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五)维护合社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合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一)制定和修改合社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决定合社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合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本合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合社的财务状况和理事会的决策。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本合社的经费来源:(一)成员缴纳的会费;(二)合社经营收入;(三)国家扶持资金;(四)捐赠;(五)其他合法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一、总则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多名农民自愿组成,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旨在促进农民互助合作,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实现农民共同发展。
本章程旨在规范合作社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和决策程序。
二、合作社名称及地址1. 合作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社”)。
2. 本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社宗旨本社的宗旨是:团结农民,提高生产效益,增强农民的自主创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
四、合作社业务范围本社的业务范围为:_____________。
本社拥有从事该业务范围相关的经营、生产、服务、技术咨询等权利。
具体业务范围由社员大会决定后报经有关部门备案。
五、社员权益和义务1. 入社条件:凡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入社申请经社员大会批准后生效。
2. 社员权益:本社的社员享有平等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分享合作社经营所产生的收益、享受合作社提供的优惠资源等权益。
3. 社员义务:本社的社员应遵守合作社章程及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作社的利益。
六、经营管理机构本社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作为经营管理机构。
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管理日常运营,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运营活动。
七、董事会1. 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人数为3-9人。
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女性。
2. 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3. 董事会职责:a) 制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政策和发展战略;b) 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c) 组织社员大会并报告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及项目计划;d) 组织社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的专业素质。
八、监事会1. 监事会成员:监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人数为3-5人。
监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纪检委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优秀模板10篇)(8)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优秀模板10篇)(8)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1篇甲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第二条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第三条合作期限: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乙方占%;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2. 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3. 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4. 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3.负责项目的建设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作社联合社的组织和运作,维护成员利益,促进合作社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合作社联合社,是指由若干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成的,以共同维护成员利益、提高合作社整体竞争力为目的的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合作社联合社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必须是自愿加入的;(二)民主管理原则:合作社联合社的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决定;(三)平等互利原则: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之间应当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四)合作共赢原则:合作社联合社以实现成员共同利益为宗旨,实现合作共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合作社联合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成员大会。
第五条成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合作社联合社的重大事项;(五)决定解散合作社联合社。
第六条合作社联合社设理事会,负责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合作社联合社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召集成员大会;(二)组织实施成员大会的决议;(三)制定和修改合作社联合社的工作计划;(四)决定合作社联合社的内部管理事项;(五)监督和指导成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第八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购买合作社联合社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三)获得合作社联合社提供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四)对合作社联合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要求退出合作社联合社。
第十一条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积极参加合作社联合社的活动,完成合作社联合社交办的任务;(三)维护合作社联合社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合作社联合社的利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XX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XX省内依法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弘扬合作精神,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文化,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服务广大会员,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协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民专业合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省农业厅、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XX省XX市省政府大院东二路二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帮助合作社行业自律,促进高效运作,倡导守法经营,开展诚信服务,维护合作社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向政府及职能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宣传各级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
增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产业整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共同发展合作社事业;组织会员开展合作社知识、农业科学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帮助指导会员开展规范化运作、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会员制定生产标准、产品认证、项目论证、品牌宣传、产品推介、市场开拓和信息咨询等提供服务;沟通会员与科研部门、院所、高校、营销企业等单位的联系,帮助会员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和产品推介,开展经济协作;开展合作社绩效评价和争先创优活动,表彰奖励规范合作社和优秀会员;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委托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由XX省范围内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与合作社有密切联系的相关经济组织或个人作为会员共同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承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制度;自愿提出申请;XX省内依法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有密切业务联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合作经营为主要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共同利益、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组织形式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具备合作意愿、合作精神,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
第四条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参与管理、经营决策、分享收益等。
第六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第八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随时退出合作社,但应提前通知合作社,并按照章程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管理第九条合作社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分别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应当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合作社经营活动的监督。
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章财务管理和分配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员大会的决议进行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经营收入应当用于支付成本、分配利润、公积金等,按照会员大会的决议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成员按照其参与经营的情况,分享利润,但不得以合作社股份的多少来决定分配比例。
第五章合作社的退出和清算第十七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随时退出合作社,但应提前通知合作社,并按照章程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八条合作社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文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类似于宪法和法律。
那么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中国人才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文,欢迎阅读!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___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
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
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考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之间的合作,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以实现共同经济目标为主要目的,经济利益和责任共担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_________,注册地点为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社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__________。
第六条合作社的经济组织形式为__________。
第七条合作社的会员资格和退出办法详见第二章。
第二章会员资格和退出办法第八条合作社的会员资格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民可申请加入合作社: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具有相应的农业生产经营资格;3. 自愿加入合作社并认同合作社的章程。
第九条加入合作社的农民需填写入社申请表,并经合作社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合作社的会员。
第十条合作社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2. 参与合作社的经济收益分配,并根据贡献程度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3.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参加会员大会,并有表决权;4. 享受合作社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十一条合作社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2. 完成合作社分配的任务和工作;3. 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和形象;4. 缴纳合作社规定的会员费和其他应缴费用。
第十二条会员退出合作社的条件包括:1. 书面申请退出合作社;2. 不再符合加入合作社的条件;3.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宣告破产;4.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十三条会员退出合作社后,不得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会费和其他应缴费用。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管理第十四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日常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农民专合社章程
农民专合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社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全体成员共同富裕为目的,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四条本社住所:XXXXXXXXXXXX。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社的业务范围:(一)组织成员进行农业种植、养殖和经营活动;(二)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三)通过联合与合作,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五)组织成员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成员的文化生活。
第三章成员资格与入社、退社第六条本社成员由农民成员和其他方面的人员组成。
成员总数不得超过XX 人。
其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XX%,成员总数在XX人以下的,全体成员均为农民。
其他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农民成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承诺入社时交纳一定的入社股金;(二)有加入本社的意愿;(三)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经济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农专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专合社”)是由具有共同经营和服务需求的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
专合社的目的是集中农民的劳动力、资金和经营资源,进行生产经营、服务,通过合作增加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产业竞争力。
第三条专合社的名称为“×××专业合作社”,注册地点为××市/县/区。
专合社的经营范围涵盖×××业务。
第四条专合社的所有者是专合社的成员,根据其投入的成员资金或其他经营资源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分配。
成员参与专合社的经营管理,有权参与决策,并且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五条专合社必须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专合社发展的经营行为应当符合市场规律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注册程序第六条专合社可以选择以下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制、股份制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组织形式。
第七条专合社应当依法完成社名的注册、备案、登记、核准等手续,成为法律上的经济组织。
第八条专合社应当依法注册、备案等手续,设立专合社的法定代表人和理事会。
第九条专合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专合社的日常经营管理,代表专合社与外部机构进行合作、签订合同。
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且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专合社的理事会是专合社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专合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专合社的经营管理,审议财务报告和分配方案。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5至9人组成,每届任期为5年。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的选举程序由专合社决定,应当公平、公正、透明,并采取成员公开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理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多数成员认可。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以协作、经营、资源共享为目的,努力提高会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服务水平。
第三条联合社遵循平等自愿、民主管理、自负盈亏、利益共享的原则。
会员自愿参加,平等享有权益,共同承担义务。
第二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四条联合社的会员是指在合法合规条件下入社并参与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五条会员享有平等的权益,包括:1. 参与联合社的决策,并有表决权;2. 共同分享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利益;3. 充分利用和分享联合社的资源;4. 参与决策、监督和批评联合社的经营管理活动;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益。
第六条会员有如下义务:1. 遵守本章程和联合社的决议;2. 按时缴纳会员资金和其他款项;3. 积极参与联合社的经营和管理活动;4. 遵守和执行联合社的规章制度;5. 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和经营信息;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管理第七条联合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是联合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联合社的经营活动,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十条经营管理机构具体由理事会负责组织选聘和管理,负责联合社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联合社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进行财务监督和核算,保证财务收支的透明和合规。
第十二条联合社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会员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和使用。
第十三条联合社实行自负盈亏的原则,会员按照其出资比例分配纯收益。
第五章监督与问责第十四条联合社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制度,实行互联互助、相互监督的原则。
第十五条联合社会定期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查联合社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完整版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二条合作社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社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为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作社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七条合作社的全体股东为合作社的成员。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以自然人和法人为主。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2. 共同分享合作社的利润和经济利益;3. 依法继承和转让合作社的股份;4. 提出合作社事务的建议和意见;5. 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
第十一条合作社成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法律法规;2. 缴纳合作社的入股费、年费等;3.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活动;4. 共同承担合作社的风险和责任;5. 其他合作社章程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合作社成员的权益不能转让或受让,但可以依法继承或转让其股份。
第三章合作社的资金第十三条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资金用途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作社成员应根据其入股份额缴纳相应的入股款,入股款应当在__________日内缴纳至合作社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合作社成员可以自愿缴纳年费,年费用于合作社的运营和管理。
第四章合作社的组织管理第十七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
第十八条合作社的经营机构为理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社的监事机构为监事会。
第二十条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组成方式将在下一章节予以详细说明。
第五章股东大会第二十一条合作社成立后,应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由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召集。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参考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民的组织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自愿结成的农民依法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享收益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_________,注册地为_________。
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_________,经营原则是_________,服务宗旨是_________。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为_________。
第六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具备_________的条件,并按照_________的程序加入合作社。
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履行_________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_________,其下设_________。
第九条合作社理事会由_________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的职责是_________。
第十条合作社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的职责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作社经理由_________名经理组成,经理的职责是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职工由_________名职工组成,职工的职责是_________。
第四章资金与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合作社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成员应按照_________的比例缴纳出资。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_________的原则,建立_________的财务制度。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当按照_________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第五章盈余分配与退社第十六条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应当根据_________的原则进行,其中_________的比例作为公益金。
第十七条合作社的成员如需退社,应按照_________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一、引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一种由农民个体经济组织联合组成的经济合作组织。
它的成立旨在促进农民合作,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是联合社的组织规范和行为准则,对于保障农民成员的权益、明确联合社的目标和运营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展开深入探讨,并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评估。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意义与发展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旨在推动农民个体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与协调,通过规模效应和资源整合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意义更加深远,它进一步促进了农民之间的紧密合作,实现了资源共享、风险分担、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优势互补,有助于打破农民个体之间的边界,提高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效应。
2.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形成一套完善的章程,以规范其内部管理和运营模式。
章程内容应包括联合社的组织架构、权益分配、经营管理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内容。
在发展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与个体农户之间的权益平衡,确保合作共赢的局面,并注意保护农民成员的权益,防止权益侵害和过度集中。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的制定和内容1. 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应当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兼顾协作和自主权。
在制定过程中,建议采取开放的方式,多进行一些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农民成员的意见,尊重农民需求的多样性和合作的灵活性。
将章程视为一个成长的文档,要随时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和更新。
2.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的内容(1)组织架构:明确联合社的管理体制、成员资格和入会条件,规定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与职责。
(2)联合社的目标和业务范围:阐明联合社的发展目标、经营范围和核心业务,如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资供应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根据《合作经济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组成的合作社组织形式,是农民在经济、技术领域实现互助合作、共同发展,增强农民群体凝聚力和自我组织能力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联合体的宗旨是:加强资源整合,优化农产品产业链,促进农民经济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联合体的任务是:推进合作社的互助合作、共同经营和资源共享,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效益和素质水平。
第二章联合体成立第五条联合体成立的条件是:成员合作社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三年以上的运营,生产经营正常,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第六条联合体成立的程序是:成员合作社提出申请,经联合体成员审议通过,报经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备案,方可正式成立。
第七条联合体成立后,应及时向所在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并接受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联合体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联合体的权利是:享有合作社互助共享的各种资源,享受联合体为成员合作社提供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第九条联合体的义务是:按照联合体章程的规定,参与联合体内各项经济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联合体规章制度。
第四章联合体的结构与管理第十条联合体的结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联合体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合作社派代表参加,每个成员合作社代表按照出资额确定,代表具有表决权。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联合体的执行机构,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联合体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联合体的监督机构,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联合体的经营和管理,保障成员合作社权益。
第十四条秘书处是联合体的工作机构,由联合体理事会聘请秘书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策。
第十五条联合体应定期召开成员大会,审议和通过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经济责任制和监察报告等,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研究重大事项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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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称谓:XXX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条本社性质:XXX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经XXX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由XXX境内承认本社章程,从事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或提供其他农村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组成的,具有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功能的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办社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服务三农,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己任,大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四条本社地址:XXX县XX乡镇XX村。
第五条本社具有法人地位,由自愿加入本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成。
各社员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财、物由各社员单位自行管理,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本社的资金财产投入到社员单位或其他企业,依法享受权益。
第二章社员
第六条本社社员为团体社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二)拥护本社章程,热心为农村经济发展搞好服务,积极完成本社交办的任务;
(三)积极支持本社工作,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八条社员入社的程序:
(—)提交入社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批复。
第九条社员享有的权利: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本社举办的与之相关活动的权利;
(三)有对本社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有优先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权;
(五)有退社自由权。
第十条社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维护本社合法权益;
(二) 遵守本社章程,接受本社的指导和管理;
(三) 执行本社决议,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活动;
(四)按规定提交有关数据和年度工作报告。
(五)承担本社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社员退社应提交书面申请,由本社办理退社手续。
社员如果超过1年时间不履行本社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或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视为自动退社。
第十二条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研究通过,可予以除名。
第三章社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本社章程:
(二)选举产生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理事会的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社的发展规划和措施;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社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半数以
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经理事会研究决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提前或延期,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第四章理事会
第十六条本社理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的日常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会职责:
(—)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定或修改通过的章程和各项决定;
(二)选举产生和罢免理事会主任、理事会副主任;
(三)筹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决定社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社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审定本社工作计划;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本社理事会主任为本社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本社理事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二)检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五)协调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七)决定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八)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监事会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的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社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理事和本社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向本社理事会或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三)列席理事会议,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质询和工作建议;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
(五)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任召集。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决议应书面通知理事会,理事会接到通知应10日内作出响应。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各项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与监事会的成员不得相互兼职。
理事会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
第六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七条本社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社员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协助做好行业管理工作,搞好综合协调、检查与指导;
(二)研究探索我市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
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并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规范社员的组织和行为,帮助指导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四)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社员的呼声与建议,积极为社员争取有利的政策,为其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五)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合作社发展,有力带动农副产品产销结合,不断开辟国内外市场;
(六)及时为社员提供生产、流通和市场信息等服务。
指导社员社进行现代生产;通过牵线搭桥,帮助社员与加工企业或营销组织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使农产品转化增值和顺畅流通;
(七)组织经验交流与技术推广。
学习先进管理经验,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社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大力开展科技推广与运用,承办推广项目的报审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八)搞好行业自律。
社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遵守社会公德,要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首位,切实保护农民根本利益。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社资金来源:
(一)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专项拨款;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银行贷款;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本社资金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条本社要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资料合法、完整。
第三十一条本社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出纳不得兼任会计。
第三十二条本社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社员代表大会及财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本社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四条本社章程的修改,须有10名以上社员法人代表联名提议、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后报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五条本社章程的修改须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九章终止程序
第三十六条本社完成宗旨或自选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七条本社终止决议须经社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后,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八条本社终止前,须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本社经市人民政府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理事会。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