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CPA 税法 03 消费税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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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三章  消费税法

差异方面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发生营改增应税行为对货物中的应税消费品征收(1)生产应税消费品(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3)进口应税消费品(4)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超豪华小汽车)(5)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纳税环节多环节征收,同一货物在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多环节征收纳税环节相对单一:除卷烟和超豪华小汽车这两类消费品存在消费税的双环节课征外,其他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生产、批发、进口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其他在进口环节、生产环节(出厂环节,特殊为移送环节)、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在之后批发、零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价定率计税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与价格的关系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税收收入的归属进口环节海关征收的增值税的全部属于中央;其他环节税务机关征收的增值税收入由中央地方共享消费税收入属于中央税二、征税范围(掌握,能力等级1)(一)生产应税消费品1.生产2.视为生产——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四)零售应税消费品(超豪华小汽车;金、银、钻、铂金)(五)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三、税目(掌握)目前,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在学习消费税税目时应注意的问题:(一)烟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卷烟生产、进口和批发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为5%。

CPA-税法-思维导图-03 消费税

CPA-税法-思维导图-03 消费税

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用于在建工程
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可抵税的项目有9项,与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范围相同
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免税但不退税政策不计算退税
免税并退上一环节已征消费税。

CPA-税法-思维导图-13 税收征收管理法

CPA-税法-思维导图-13 税收征收管理法

查验征收 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 委托代征税款 邮寄纳税 其他方式 征收制度
法律没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代扣代缴 不安税法履行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 纳税人依法不得拒绝代扣代缴,否则扣缴义务人应在1日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不及时报告的承担责任 代扣代缴不得超过法定范围 税务机关按规定支付代扣代缴手续费。手续费只能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同意退 库,不得在征收中坐支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 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特殊困难的主要内容 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损失,经营受影响 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
停业、复业登记
-1-
主管税务机关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临时外出经营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外出生产经营以前,《外管证》有效期3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 外管证届满10日内,回原税务机关办撤销 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 定期验证&换证 经营场所公开悬挂 税务登记管理 遗失——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登报作废 非正常户管理 税务登记证的发放
程序
有根据——责令限期纳税——明显转移商品货物及其他财产——不能提供担保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冻结纳税人的存款不是全部存款,只就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数额
不能分别核算 核算不清
可减免但未享受而多缴税的
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 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发现的可以在未享受减 免而多缴税款的3年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 缴的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税法(注册会计师)课程第三章 消费税法(新)

税法(注册会计师)课程第三章 消费税法(新)
2、实行从价定率征税的计税依据 关键在于,确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由于消费税和增值税实行交叉征收,因此在确定 销售额时,消费税与增值税的税基是相同的,即 都以包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 基数。
3、计税依据的若干特殊规定 (1)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
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 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 据;
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250元/吨 (4)其他酒,10% 3、化妆品,30%
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 品和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 卸妆油、油彩。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铂金首饰和钻石、钻石饰品,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 % 5、鞭炮、烟火,15 %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一、消费税的概念及特点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4)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5)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 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 法定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7、小汽车 (1)乘用车 排气量1.0升以下的,1% 排气量1.0升以上至1.5升的,3% 排气量1.5升以上至2.0升的,5% 排气量2.0升以上至2.5升的,9% 排气量2.5升以上至3.0升的,12%
排气量3.0升以上至4.0升的,25% 排气量4.0升以上的,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车身长度大于7米,并且座位在10至23座以下的商

CPA注会税法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思维导图

CPA注会税法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思维导图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及适用范围(一)13%税率销售货物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采取填埋、焚烧等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收取的处理费用 →13%(二)9%税率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1)农产品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9%)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巴氏杀菌乳13%麦芽复合胶人发调制乳淀粉(2)食用植物油9%花椒油橄榄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13%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肉桂油桉油香茅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批准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 → 9%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饲料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注:农机零部件 13%(三)6%税率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不动产租赁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 6%)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未产生货物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按 6%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 6%(四)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1)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运输服务是指①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②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③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具体政策①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取得资质零税率未取得免税②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由出租方申请适用零税率③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承租方适用零税率④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出租方适用零税率⑤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免税(2)航天运输服务(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①研发服务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③设计服务④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⑤软件服务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⑦信息系统服务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⑩转让技术二、增值税征收率征收率适用两种情况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一)征收率的一般规定1.纳税人发生简易计税的情形,除按规定适用5%的以外,均适用3%2.适用5%(1)小规模销售自建或取得的不动产(2)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的(3)房企中的小规模,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4)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住房)(5)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经营租赁选择简易计税的(6)小规模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7)其他个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8)个人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减按1.5%(9)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10)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 年4月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简易计税的(11)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简易计税的(12)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的(13)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 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简易计税的(14)房企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2016年4 月30日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已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的(二)征收率的特殊规定适用3%征收率减按2%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以放弃减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专票2.小规模(除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3.纳税人销售旧货旧货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减按0.5%征收率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专票的,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专票三、兼营行为的税率选择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按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应税行为,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从高适用税率4.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

《税法》框架-思维导图

《税法》框架-思维导图

连续不超过12个月经营期累计;
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税水污染物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价的经济收益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应税收入
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原则;过罚相当原则;。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章节详细讲解 带思维导图 第一章 税法总论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章节详细讲解 带思维导图 第一章 税法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地位:基础知识,但非重点章节;题型:均为选择题;历年分值:2—5分左右;2018年2.5分,1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

第一节税法概念知识点:税收与税法的概念(一)税收的概念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从三个方面理解税收的内涵(二)税法的概念: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例题·单选题】(2016年)下列权力中,作为国家征税依据的是()。

A.财产权力B.管理权力C.政治权力D.社会权力『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1.主体——双主体:①征税方(税务、财政)、②纳税方(属地兼属人)注意: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客体——征税对象3.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税法灵魂(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税收法律事实=税收法律事件+税收法律行为(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选项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选项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方面构成。

注会 税法 第3章消费税法

注会 税法 第3章消费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本章变化内容:1.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包括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即: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或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2. 调整乘用车、成品油消费税税率;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有修订调整:以一个月为一期缴纳税款的,纳税期限从次月10日内调整为15日内。

消费税简介:消费税只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价内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1.两者范围不同: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种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第二节征税范围(熟悉)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四、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例题·单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答案】B第三节税目与税率(熟悉)【例题·单选题】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是()。

A.高尔夫球及球具B.实木地板C.护肤护发品D.一次性木筷【答案】C一、计税销售额规定: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中国税制Chapter3消费税cpa

中国税制Chapter3消费税cpa
• 应纳税额=77.22÷(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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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 (三)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投资入股、抵偿 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 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 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葡萄酒生产企业,按10%税率交消费税。 •销售葡萄酒100万元,本月拿200吨葡萄酒换生产资料。 •最高价为每吨200元,最低价每吨为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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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 (二)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 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 量征收消费税。
•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 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 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或核定 价格征收消费税。
的销售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计算出的销售额既是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的 依据,也是其计征增值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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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
• 【例题4】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不应包含增值 税税额,如果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需要 运用公式进行换算,公式中的税率或征收率 不可能是( )。
• 【解析】(250800+30000)÷(1+17%)=24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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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定率的计算
• 3.包装物押金: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 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 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 (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 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 销售额中征税。

最新注会税法重点思维导图结构图

最新注会税法重点思维导图结构图
第一十章
第一十一章然而影响我们大学生消费的最主要的因素是我们的生活费还是有限,故也限制了我们一定的购买能力。因此在价格方面要做适当考虑:我们所推出的手工艺制品的价位绝大部分都是在50元以下。一定会适合我们的学生朋友。企业所得税法
附件(二):调查问卷设计
(4)信息技术优势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4)牌子响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二章增值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第四章营业税法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第六章关税法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自制性手工艺品。自制饰品其实很简单,工艺一点也不复杂。近两年来,由于手机的普及,自制的手机挂坠特别受欢迎。
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4、“体验化”消费
年轻有活力是我们最大的本钱。我们这个自己动手做的小店,就应该与时尚打交道,要有独特的新颖性,这正是我们年轻女孩的优势。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三章税务行政法制
2、价格“适中化”
3、消费“多样化”第十四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CPA-税法-思维导图-01 总论

CPA-税法-思维导图-01 总论

税法的目标税收的内涵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国家治理提供最基本的财力保障税收是确保经济效率、政治稳定、政权稳固、不同层次政府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税收是促进现代市场体系构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税收是促进依法治国,促进法治社会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税收是国际经济和政治交往中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特点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

——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

——这一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宪法56条的两个明确:明确了国家可以向公民征税;明确了向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

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税收法定原则税法与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税法与刑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从的方法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基本原则核心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税收要件法定主义——立法角度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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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高档化妆品
生产、进口环节>10/ml——15/片 舞台、戏剧、影视使用
5%金、银、钻 零售环节 不含镀/包金银 出国人员免税商品购买的要交
2.1.4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0%其他+玉石 生产环节
进口环节不征
2.1.5 鞭炮、烟火 体育用发令纸、鞭炮引线
汽油 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
柴油 含生物柴油,占比大于7成,免征)
1 纳税人义务与征税范围
1.1 纳税义务人 1.1.1 单位+个人
2.1 税目
卷烟
生产、进口
甲类[70元/条以上) 56%+0.3元/条 +150元/箱 乙类(70元/条以上) 36%+0.3元/条 +150元/箱
批发 + 11%
+ 1元/条
+250元/箱 批发商之间不缴纳
2.1.1 烟
兼营——分开核算(批发环节不得扣除生产环节税) 雪茄烟 36%
2.1.8 摩托车
气缸容量大于250ml小排量 大于50ml的三轮摩托车
2.1.9 高尔夫球及球具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球+杆+袋 高尔夫车
从事运动√
产品质检×
2.1.10 高档手表 1w以上
无动力艇
2.1.11 游艇 帆艇
机动艇 内置发动机
2.1.12 木制一次性筷子
未经打磨、倒角的也是√ 竹子
2.1.13 实木地板
含实木复合地板 未经涂饰的素板
销售数量
3.2 从量计征
3.2.1 销售数量的确定
移送数量 收回数量 进口数量
自产自用 委托加工的 海关核定的
3.2.2 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3.3 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3.3.1 卷烟+白酒
3.4.1 设立非独立核算门市部 按门市部销售价计算
3.4.2 换取资料、入股、抵债
最高价计算
换投抵 不同增1 增值税:平均价
有免征的 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2.1.14 电池
污染较小
铅蓄电池 2015年12月31日前缓征消费税
2.1.15 涂料 挥发率大于420g
2 税目与税率
2.2.1 子主题 1
2.2 税率
-1-
3 增值税
3 消费税法
3 计税依据
2.2.2 子主题 2
4.3.3 定额税率
=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4.3.4 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雪茄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镶嵌的首饰(零售环节)
-2-
3 增值税
9.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P177) 酒类
4.4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4.4.1 外购已纳税款的扣除 含进口
烟丝 30%
白酒 20%+1元/kg 双重
黄酒 240/t
甲类(3000元每吨以下,含包装物及押金) 250/t
2.1.2 酒
啤酒
乙类(3000元每吨以下,含包装物及押金) 自酿啤酒
220/t
果啤
10%
其他酒
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 发酵酒为酒基
配制酒 葡萄酒
其他配制酒 不符合配制酒的归白酒
料酒 酒精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允许扣除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航空油、溶剂油
9.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P177)
复合计算 =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税率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不交 不同增2 其他非应税消费品 (护手霜) 交 ①销售同类产品价格 4.1.2 自产自用
从价
②组成计税价格(含消费税的价格)
复合
从量 与组价无关了
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 受托方视为委托加工缴税
4.2.1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受托方
把材料卖给委托方再加工 以委托方的名义买入材料加工
2.2.3 兼营
没有分 从高计征 能分 成套 从高计征
不含
代垫运输费用 代收政府或行政收费
3.1.1 销售额的确定
包装物押金(一般含税)
除啤酒、黄酒 *同增
消费税从量增税,无直接影响
3.1 从价计征
并入销售额
品牌使用费(一般含税)
非酒类产品
逾期征税
3.1.2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不会涉及到增值税低税率
个人 委托方缴纳
①受托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4.2.3 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②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委托方提供的 不含已抵扣的进项

4额

4.3.1 海关代征
加工费 包括代垫辅助材料, 不含增值税

4.3.2 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4.3 进口环节
航空煤油1.52/L 暂免
2.1.6 成品油
石脑油 溶剂油
润滑油
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的润滑产品 变压器油、导热类绝缘油类
润滑脂
燃料油
乘用车 9座及以下
中轻型商用客车(10-23座] (小于10座的不在征税范围)
生产环节
2.1.7 小汽车 改装车 参考原车
超豪华小汽车130w(零售10%) 双环节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电动汽车、大客车
其他,加权平均价
3.4 特殊规定
倒推出厂价
3.4.3 卷烟计税价格的核定 防止双方作弊
核定价格 核定和实际孰高计算(生产企业给批发企业的环节)
3.4.4 白酒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生产(委托加工)环节计税小于销售环节计税的70%以下的 生产商和销售商之间防止舞弊
重新核定 持续变化3个月 ,20%上下幅度
税务机关根据外销价50-70%核定 规模大的(60-70)
分开核算
3.4.5 金银首饰销售额的确定
不能分开
生产 零售
从高 全额
其他首饰(含包装物) 金银钻(含包装物)
实际收取的价款(不含旧货金额了)
金银首饰零售环节 合金、镶嵌、钻石及钻石制品
金、银、钻
4.1 生产销售环节
从价定率 =销售额×税率 4.1.1 直接对外销售 从量定额 =销售数量×税率
4.2 委托加工环节
4.2.2 代收代缴税款的确定
提货时受托方缴税 个人不用
委托方再卖
不高于之前,不交税 高于的,补交差额部分
处罚50%-3倍 收了钱没交
①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
委托方补交
委托方直接销售 销售价格 未销售 组价(同)
受托方能力有限
②收了钱没有解缴 征管法-重罚
*做题时注意题目中标注受托方是否代收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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