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废标后怎么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开招标废标后怎么办
对于很多项目来说都需要进行公开招标,但是公开招标并不是都能成功。
当出现了废标之后我们也要知道应该怎么来进行处理,这是很重要的问题,打大家需要知道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
公开招标废标后怎么办
重新公开招标。
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有哪些
重新招标是终止或者否决已经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对同一项目开始新的招标投标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下列情况应当重新招标:
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实施条例》第十九条)重新招标的方式有:再组织资格预审,或直接采用资格后审。
首先要分析申请人少于3个的不同原因,以作出相应改进。
2、“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3、“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投标人人数过少则缺乏竞争性,与招标投标竞争缔约目的相背离,故招标应当重新进行。
4、“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不能够
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只能重新招标。
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
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我们要有详细的了解,才能更好的处理废标的情况。
当然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依据法律规定采用重新公开招标的形式,这样更能保证项目顺利招标进行相关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