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器电气试验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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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企业标准
CVTC 38002-2011
24V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器
电气试验技术要求
24V VCU Electrical Test Requirements for New Energy Vehicle
2011—12—30发布2011—12—30实施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CVTC 15003-2010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新能源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部门: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新能源技术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正礼、杜建福。
本标准于 2011年 12月首次发布
引言
对整车控制器进行电气、环境、EMC 测试是保证零部件质量的重要环节。本标准和《24V新能源整车控制器环境试验技术要求》、《24V新能源整车控制器 EMC试验技术要求》一起构成 24V新能源整车控制器的测试技术要求。
为了规范测试工程师在进行测试要求和测试方法的制定,提高工程师制定测试项目和测试方法的工作效率。我们引用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和行业的相关内容编制了本标准。
需要说明的是,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仅是对整车控制器常规、通用、普适的内容。各测试工程师在参照本标准制定测试要求和方法时,宜结合控制器的实际情况,对具体测试内容进行补充和选择。
24V新能源整车控制器电气试验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能源整车控制器所有验证试验的操作模式、负载的曲线图及测试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24V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器并包括售后件。
针对每一个安装区域,本标准还是整车控制器产品设计规范、质量规范和试验规范的基础。在获得任何工程签署前,供应商必须提交一份符合所有验证或有偏差许可的最终验证报告。任何与本标准的偏差,都必须完全地得到上海汽车商用车技术中心新能源技术部的批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C/T 413-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ISO 16750-1-2006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 1部分:一般规定
ISO 16750-2-2006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 2部分:电气负荷
3 术语和定义
QC/T 413-2002和 ISO 16750-1-2006给出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标称电压 UN nominal voltage
用于描述车辆电气系统的电压值。
3.2
供电电压 Us supply voltage
随系统负荷和发电机的运行条件而变化的车辆电气系统电压。
3.3
最低供电电压 Usmin supply voltage minimum
在规定的供电电压范围内被测样件达到 A级功能状态的最小供电电压。
3.4
最高供电电压 Usmax supply voltage maximum
在规定的供电电压范围内被测样件达到 A级功能状态的最高供电电压。
3.5
试验电压test voltage
在试验期间施加到被测样件上的电压。
3.6
工作模式 3试验电压UA supply voltage operating mode 3
发电机供电时的试验电压。
3.7
工作模式 2试验电压UB supply voltage operating mode 2
蓄电池供电时的试验电压。
3.8
最低工作温度Tmin minimum operating temperature
系统/组件能够工作的周围环境温度的最低值。
3.9
最高工作温度Tmax maximum operating temperature
系统/组件能够工作的周围环境温度的最高值。
3.10
热浸透温度TmaxHS hot-soak temperature
在车辆停止且发动机关闭后,发动机舱内可能短时出现的环境温度最高值。
3.11
峰-峰电压Upp peak to peak voltage
叠加的交流电压。
4 工作模式
采用 ISO 16750-1-2006 中定义的工作模式。
4.1 工作模式 1
不向被测样件供电
工作模式 1.1:被测样件未连接到线束;
工作模式 1.2:被测样件模拟在车辆上的安装位置,连接到线束;
4.2 工作模式 2
所有电气连接完好,被测样件以电压 UB 带电运行。
工作模式 2.1:系统\组件功能不被激活(如休眠模式);
工作模式 2.2:系统\组件带电运行并控制在典型运行模式;
4.3 工作模式 3
所有电气连接完好,被测样件以电压 U A 带电运行。
工作模式 3.1:系统\组件功能不被激活;
工作模式 3.2:系统\组件带电运行并控制在典型运行模式;
5 功能状态分级
采用 ISO 16750-1-2006 中定义的功能状态分级:
5.1 一般规定
描述被测样件在试验期间及试验后所处的功能状态。
对每个试验应给出最低功能状态,附加试验要求由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 CVTC 和供应商商定。
在以下级别确认期间,不应对被测样件进行额外操作。
5.2 A级
试验中和试验后,装置/系统所有的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5.3 B级
试验中装置/系统所有的功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允许有一个或多个超出规定允差。试验后所有功能应自动恢复到规定值。存储器功能应符合 A 级。
5.4 C级
试验中装置/系统一个或多个功能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但试验后所有功能应自动恢复到规定值。
5.5 D级
试验中装置/系统一个或多个功能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且试验后不能自动恢复到正常运行。需要对装置/系统通过简单操作重新激活。
5.5 E级
试验中装置/系统一个或多个功能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且试验后不能自动恢复到正常运行。需要对装置/系统进行修理或更换。
6 试验和要求
6.1 一般规定
按照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测试。安装位置应和被测样件在车上的实际安装位置一致,如有几个安装位置,应采用最严格的要求进行试验。
6.2 通用试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的试验应在 23℃±5℃和相对湿度 25%~75%的室温条件下进行。除非在其他部分另有规定,试验电压应按照表 1 的规定。如供应商采用采用其他试验电压,须经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CVTC 同意,并记录在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