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讲座(上传)
老年人法律法规ppt课件
该法律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可 操作性等特点,为老年人提供了 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
有利于维护老年人的 合法权益,提高老年 人的生活质量。
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 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增强社会责任感。
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推动老龄事业 发展。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老年人法律法规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概述 • 老年人的基本权利 • 老年人的社会保障 • 老年人的法律保护 • 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实践与案例 • 未来展望与建议
01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是一部针对老 年人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旨在 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 龄事业发展。
03
鼓励老年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他们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
护自身权益。
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督机制
严格执法
对涉及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维护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监督
建立健全对老年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 ,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鼓励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老年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从最初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到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不断 完善和进步。
发展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发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将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时代 发展的需要。未来,该法律将更加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健康保障、社会参与 等方面的权益保护,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法律保障。
财产权
总结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精)PPT教学课件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 兄、姊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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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第四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和社 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 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 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 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 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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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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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布,自2013年7月 1日起施行。
9Leabharlann 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 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 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照料。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 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知识讲座
案例:
1.某老人有5个子女,但作为父亲的他年轻时缺乏家庭责任心, 吃、喝、嫖、赌样样都会,所挣的钱多数用于自己的开销, 很少拿回家里。现在他老了,子女拒绝赡养。法官说服了五 个子女,看在血缘关系上,谅解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由 五个子女每人每月负担父亲100元作为生活费。
2.一名父亲在两个孩子都还年幼时(一个3岁、 另一个5岁),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期徒刑 20年。父亲在服刑期满后,无生活能力,法 院判决两个子女对父亲承担赡养责任。
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 赡养的权利义务也就存在。父母的过错不能成为免除子女赡养责 任的理由。同样, 子女也不能以父母分家不公平为借口、而拒绝赡养父母;子女也不能以 与父母断绝关系或“放弃继承权”等为借口, 而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具体讲
(1)医疗保障: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 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 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应当 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 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1)、 赡养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1)老年人的子女 及其配偶(注: 子女 配偶有协助赡养义 务);在这里提醒大 家,男女平等,出嫁 的女儿一方面对自己 的父母负有赡养的责 任,另一方面,也有 协助丈夫赡养自己公 公婆婆的义务。
(2)由兄、姊扶 养成人的有负担能 力的弟、妹(注: 指年老无赡养人的 兄、姊);
(7)精神需求保障: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 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 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 亲休假的权利。
对老年人“精神上慰藉”,我国有了首例判决。
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第一天,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 民法院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马某、朱某 除承担原告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需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 处看望问候一次。
老年人权益保护知识讲座
老年人权益保护知识讲座咱今儿个就来讲讲老年人权益保护这档子事儿。
咱都知道,老年人那可是家里的宝啊!他们辛辛苦苦一辈子,为家庭、为社会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可不能到老了,还让他们受委屈呀!这就好比一棵大树,年轻时为我们遮风挡雨,等老了,咱也得好好呵护它不是?老年人有自己的权益,这可不能随便被侵犯。
比如说,他们有享受社会关爱和照顾的权利。
走在路上,年轻人给让个座,这多暖心呀!去办事儿的时候,能有个绿色通道,不用排长队,多方便呀!这都是应该的。
再说说养老金,这可是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呀!得按时足额发放,可不能打折扣。
这就像每天要吃饭一样重要,要是养老金出了问题,那老年人得多着急呀!还有啊,老年人的健康也得重视。
现在不是有很多针对老年人的免费体检嘛,这多好呀!能早早发现问题,早早治疗。
就跟汽车要定期保养一样,咱老年人的身体也得时常检查检查。
咱也得提防那些专门骗老年人的坏蛋。
他们可狡猾了,一会儿说这个投资能赚大钱,一会儿又说那个保健品有多神奇。
咱可得多长个心眼儿,别轻易就上了当。
咱的钱那都是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可不能就这么被忽悠走了。
老年人也有自己的精神生活呀!他们也想和老朋友们聚聚,唱唱歌、跳跳舞、下下棋啥的。
社区就应该多组织些活动,让老年人的生活丰富多彩起来。
这可不是小事儿呀,精神好了,身体才会更健康嘛!咱家里要是有老人,咱就得好好照顾他们。
多陪陪他们说说话,听听他们讲过去的故事。
别嫌他们啰嗦,那都是他们的人生经验呀!这就好比是珍贵的宝藏,得好好挖掘。
咱全社会都应该关心老年人权益保护,这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呀!要是看到有老人遇到困难,咱能帮就帮一把。
这世界不就变得更美好了吗?难道我们不应该这么做吗?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晚年生活吧!让他们知道,他们永远是我们最尊敬的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讲座
老年人权益保障讲座1. 引言老年人权益保障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增强老年人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能力,我们举办本次讲座,旨在提高老年人对自身权益保障的认识,增进他们的法律意识,进一步促进社会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和尊重。
2. 讲座内容本次讲座将以以下几个方面为主要内容:2.1 老年人权益的概述在本部分,我们将简要介绍老年人权益的涵义,包括身体健康、人格尊严、社会参与、经济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同时,我们还将介绍我国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公约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做出的规定。
2.2 老年人法律知识普及在本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老年人在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遗产继承、医疗纠纷等,并传授相关的解决办法和维权技巧。
同时,我们也将介绍老年人可以依靠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机构。
2.3 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社会支持在本部分,我们将探讨老年人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介绍常见的老年心理问题以及相关应对措施。
我们还将介绍社会支持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的重要作用,并提供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
3. 讲座形式本次讲座将采取多种方式结合进行:•专家讲解: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为老年人普及相关知识,并解答老年人的问题;•互动交流:安排互动环节,让老年人分享自己的经验和困惑,相互交流、启发;•资料发放:为参加讲座的老年人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供他们后续参考和学习;•活动宣传:通过社区、报纸等渠道宣传本次讲座,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与。
4. 讲座益处本次讲座对老年人具有以下益处:•提高老年人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能力,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感,促进社会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和尊重;•传授老年人解决法律问题的技巧,提升他们的维权能力;•增加老年人对心理健康的关注,提供相关的心理支持和资源。
5. 结语老年人权益保障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举办本次讲座,我们希望能够加强老年人对自身权益保障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建立一个更加和谐、关爱的社会环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精品PPT课件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 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 疗费用。 ▪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 亲自照料的,可以按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养老机构等照料。”
赡养人的范围:
▪ 一是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 子女,
▪ 法院认为,小儿子以不要财物和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 养父母的义务违反了法律规定,与父母签订的协议无效。判 令小儿子必须履行赡养父母义务并承担医疗费用。
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 一是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 子女、虐待子女、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 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
老年人维权 “184”
▪ 一、一个概 念
▪ 二、八大权 利
▪ 三、四项注 意
一、一个概念:老年人
▪ 1、什么是老年人 ▪ 老年人的年龄界定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 ▪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 老年人日
老人节(中国):农历九月初九 ,重阳节 老年人日(国际):十月一日
◆老年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 权等不受非法侵害;
维权渠道:向法院起诉;
(二)受赡养权
1、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区别
▪ 赡养,指晚辈人对长辈人在物质上和生活 上的帮助。
▪ 扶养,指平辈人之间在物质生活上的互相 扶助。
▪ 抚养,是指长辈人对晚辈人在物质生活和 精神生活上的抚育。老年人享Fra bibliotek由子女赡养的权利
▪ 二是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赡养的内容
▪ (1)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 ▪ (2)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 ▪ (3)精神上慰藉的需求。
长者权益保护和养老政策宣讲
长者权益保护和养老政策宣讲一、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和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养老政策。
本次宣讲旨在加强大家对长者权益保护和养老政策的认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长者权益保护1. 法律保护:我国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保障,任何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 社会尊重:我们应该树立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关心老年人的生活,为他们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
3. 健康关爱:关注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
三、养老政策宣讲1. 养老保险: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老年人退休后能获得稳定的养老金收入。
2. 养老服务:政府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3. 养老补贴:针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政府提供一定的养老补贴,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四、如何申请养老政策福利1. 了解政策:了解各类养老政策的具体内容,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2. 准备材料:根据申请政策的不同,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
3. 申请流程:按照相关规定,前往当地政府部门或指定机构进行申请。
4. 维护权益: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让我们携手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让他们度过一个幸福、健康的晚年。
同时,也希望大家积极关注养老政策,为自己和家人提前做好规划,确保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老年人权益保障之普法宣传讲稿
2、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2.1、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包括:对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的老年人,赡养人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对缺乏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的承包田,赡养人有义务耕种,并照顾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2.3、 处分财产的多种方式
老年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不仅仅是指将财产分给自己的子女所有,父母也有权将自己的财产捐赠给国家、赠送给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人等的权利。作为子女或亲属是不能干涉父母对财产的处分权,也不得强行夺取老年人的财物。如果子女想方设法只想取得老人的财产,有时候可能发生其他的不愉快。
案例3、某老人有5个子女,但作为父亲的他年轻时缺乏家庭责任心,吃、喝、嫖、赌样样都会,所挣的钱多数用于自己的开销,很少拿回家里用于家庭生活。后来他老了,子女都拒绝赡养。法官说服了五个子女,看在血缘关系上,谅解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由五个子女每人每月负担父亲100元作为生活费。
案例4、有一位父亲因为犯罪被判刑入狱十几年,在孩子小时候几乎就没有尽过做父亲的义务,结果父亲从监狱出来后,一贫如洗,身体也虚弱不堪。这种情况下子女对父亲的赡养义务依然存在,并且受法律保护。如果父亲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支持父亲的诉求。
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以外的人。” 遗嘱的种类共有五种:
① 公证遗嘱:指的是生前立下遗嘱后、并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的遗嘱。
② 自书遗嘱:指的是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亲笔签名,并且注明书写遗嘱的年份,写明年、月、日。
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权益保障 ppt课件
尊敬需求 老年人离开工作岗位可能会情绪绪低落,如果得不到尊 重,就会产生悲观情绪,甚至不愿出门,长期下去,则会引起抑郁和 低沉,为疾病埋下祸根。
支配需求 老年人原来多为一家之主,掌握家中的支配权。但由于 年老后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老年人的家庭地位、支配权都可能受到 影响。这也可能造成老年人的苦恼。
来越重视。近年来,老年人托养所,老年公寓, 福利院,敬老院等老年机构纷纷建立。
具体做法: 各种公共设施 老年人教育 法律援助中心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的需要也将逐步提 高,因此,国家应不断改善老年人的政策,唤 起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的共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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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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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医疗费用增长过甚至普 遍超支,老年人无法接受;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较窄,医 疗保障化程度不高。
(6)“老有所养”问题是目前的关键。
(7)养老专业队伍的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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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总的任务是加强立法、执法工作,逐步形成维护老年 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加强普法教育工作。具体措 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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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实践来看,老年人
的权益需要得到保障
虽然我国的法律对老年人
的权益及其保护工作,已 经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但是,在实践中我国老年 人权益保障工作还不完善, 工作中出现漏洞,加上社 会上一部分人受到一些腐 朽思想的侵蚀。因此老年 人的合法权益受侵犯的现 象,仍时有所见,时有所 闻。因此,对老年人权益 保障工作的开展势在必行。
老年人权益保护讲稿[法治讲座](精简版)
老年人权益保护讲稿[法治讲座]老年人权益保护讲稿[法治讲座]一、侵害老年人权利的(一)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专家指出:直接占有老年人的现金、房产、存折、债券、股票、抚恤金等,近年来侵占老年人财产的趋势。
面对“赖账”的不肖晚辈,老年人该如何保护?前不久,上海市闸北法院判处了一例侵占老人存款的案例。
判决许某还其母吴老太钱款4.1万元。
几年前,75岁的吴老太回安徽老家居住。
临行前,女儿许某说想帮她保管其在上海的银行存折、邮政储蓄存折和身份证,以免老人不小心丢失。
想想有理,老人便同意了。
没想到仅过了几天,许某就取出本息挪作他用。
老人去年才知道这件事,催要了近一年,女儿拖着不还,直到引出这场官司。
(案例1、2)在子女直接侵害老年人财产的案件中,75%的老年人未向子女要借据,就子女赖账有恃无恐,老年人的官司手中借条而取证艰难。
今年7月,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不赡养继父,又怕无法继承财产,儿子竟鼓动86岁的老母亲与生活了40余年的继父离婚”的案件——孙老太太早年丧夫,独自拉扯4个孩子生活,后来组建了新家庭。
新夫赵某聪明手巧,靠在外做些小生意养活了9口之家。
数十年了,7个子女都长大成人且成家另过。
劳累了一辈子的老两口在卸下了抚养重担后,本应安度晚年。
可是,子女们怕将来得房屋财产,和媳妇们一撮合,竟威逼86岁的老母亲到法庭起诉继父,要求与已生活了近半个世纪的老伴儿离婚并分割财产。
法院在查清事实后,对这群儿女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广州市南方社会调查事务所的调查显示:在老年人再婚时并未子女支持的家庭中,“外来者”的权利往往不被。
以往的矛盾多在赡养问题上,近年来老年人再婚群体的又了新的问题。
例如,一方老人生病住院,子女们将“新老伴”挡在病房外,连起码的“探视权”都被剥夺;又如,子女故意将本可以调和的孩子教育、生活习惯等琐碎矛盾激化,表面上“不反对”老人再婚,却使再婚老人得同居探望的权利;再比如上面提到的王女士连“悼念权”都被剥夺。
解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保障。
例如,国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老年人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减轻医疗负 担。
精神慰藉权
精神慰藉权是指老年人有获得精神慰 藉的权利。
例如,家庭提供亲情关爱,社区组织 文化活动,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的温 暖和关爱。
发展趋势预测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化养老服务需 求将持续增长,未来将更加注重个性化、专 业化服务。
挑战应对策略
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 水平;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认知度和 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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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
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及处罚措施
VS
扶养责任
扶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 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 人的特殊需要,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 低于扶养人家庭的生活水平。
家庭赡养与扶养的具体措施
提供经济支持
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 ,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生活照料
赡养人应当在生活上照料老年人, 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服务,照顾 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民事责任
侵犯老年人权益的,应当承担停 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等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议
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监督机制
尊重原则
尊重人格
老年人应受到尊重和关爱,包括尊重他们的意愿、人格和隐私。
老年人权益保障之普法宣传讲稿
老年人权益保障之普法宣传讲稿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年朋友:
大家好!
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给大家做一次普法宣传讲座,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解的主题是“老
年人权益保障”。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权益保障变得越来越重要。
老年人是社
会的智慧库,他们为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应当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首先,我们要知道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性。
老年人的权益包括生活权、健康权、人
格尊严权、社会保障权等。
老年人的生活权是指老年人有权获得基本的生活条件和必
需品,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
健康权是指老年人有权获得医疗保健服务,保持身心健康。
人格尊严权是指老年人有权享受与其尊严相称的待遇和尊重。
社会保障权是指老
年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的权益,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其次,我们要知道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
其次,要加强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权益意识。
第三,要加强执法力度,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四,要加强社会关怀,为
老年人提供社会支持和帮助。
最后,每一个人都是老年人的未来。
我们每个人都要关注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尊
重老年人,关爱老年人。
只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老年人权益的真正保障。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老年人的权益保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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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 。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 好各类老年学校。 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 划,加大投入。
六、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
国家帮助: (一)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二)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 (三)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 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失能程度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四)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扶养人,由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意思就是要对其进行“五保”、“低保” 和进行困难补助。 (五)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 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如政府发放公交车IC卡等。 社会的帮助包括:国家鼓励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 ,如各级慈善总会发放困难补助金等。
六、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
社会帮助: (一)国家鼓励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如各级 慈善总会发放困难补助金等。 (二)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老年人生养死葬 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1. 有获得赡养的权利 2. 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3. 有自由处分自己名下财产的权利 4. 有获得司法援助的权利 5. 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6. 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 7. 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 8. 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一、有获得赡养的权利
(一)赡养人范围: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 2、由兄、姐扶养成人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 3、老年人的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老年人的子女全部死亡或没有赡养能
四、有获得司法援助的权利
第五十六条 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 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 获得法律援助。
对于老年人而言,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 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因家庭暴力、虐待等行为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等行为,都能申请到法律援助。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 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 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自由处分自己名下财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 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 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 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 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老年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以书面材料进行申请,如 果书面申请有困难可以进行口头申请,但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书面记录,并 由申请人确认才能生效。
在进行申请时也应该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其中包括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 明,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应提交代理证明。除此之外,经济困难证明也 需要提交,最重要的是,必须要提交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材料,这要求老年人在 申请前,应该收集好相关证据和材料。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讲座
主讲人:*** 2019年11月06日
老年人权益的主要内容 老年人权益的具体内容 老年人权益受侵害的法律救济
老年人权益的主要内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 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 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具体体现为以下”八大权利“ :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 化而消除。
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婚姻自由,婚姻自由不仅是 保护年轻人的合法利益,同样也适用于老年人的婚姻。很多年轻人都很反感父 母干涉子女婚姻,而作为子女也要理智对待父母离婚、再婚问题,不应强行介 入阻挠。
力时) (二)赡养内容:
1. 经济上的供养。对无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的老 人,赡养人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保证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对生了病的老人 应当提供医疗费用,让他去医院看病,病情严重的还要对老人进行护理。
2. 生活上的照料。首先是要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 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二是要尽量做到家庭成员和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 住;三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 的,委托他人照料
遗嘱是处理遗产的主要方式,及时订立完善、合法的遗嘱可以很好地保护 老人们的财产处分权,避免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安定。老人订立遗嘱处分财 产应注意相关事项,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有效。
五种遗嘱:
生前立下遗嘱、并由公 证机关予以公证的遗嘱 。
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 签名,并且注明书写遗 嘱的年份,写明年、月 、日。
自己请他人代笔书写遗嘱。但 是,立“代书遗嘱”是要具备 条件的:委托他人代笔写遗嘱 的,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录音遗嘱中要明确说 明立遗嘱的时间,也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 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一般 是指在病情严重危急生命之 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 头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
一、有获得赡养的权利
3. 精神慰藉。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 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一项法定责任。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
绝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的过错不能成为免除子女赡养义务的
理由
二、有婚姻自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