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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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

我区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天水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域内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年来,我区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下,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基础——农耕文明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削弱至在部分地区消失,民众生活方式以及人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念的嬗变,加之外来文化的影响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等等,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质量不断下降甚至有所恶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损毁、消亡的现象比较严重。一批有历史价值、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地或部分地失去了生存与繁荣的土壤。特别是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技艺、习俗礼议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亡。为此,全面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极为迫切、刻不容缓。

区委、区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列入政府重要工及、作议事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在保护工程启动之初,参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南》及《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由区文体局以“两办”名义起草制定了《秦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南》,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长远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将保护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005

年至2007年,为普查和抢救阶段,全面深入的调查本地民间民俗文化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准备第一手资料。2008年至2010年,全为面开展和重点保护阶段,分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单、传承人名录。2010年至2012年,为补充完善和健全机制阶段。

我局在省、市文化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下,聘请若干名多年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家及专业人赶不士,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小深入全区16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不断对民间艺术进行搜集整理和论证。走访调查民间艺人300余个,拍摄影像料1000余分钟,制作CD碟片30多张,制作项目申报文本及电子文本30余个,拍摄民俗照片1500余帧。

目前,我区共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保护项目1个,省级保护项目8个(尚未公示),市级保护项目24个,县(区)级保护项目25个,申报项目名列全市之首,也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2006年,我区天水雕漆髹饰技艺、天水木雕、天水木雕制作技艺、秦州小曲、秦州唢呐艺术、天水鸿盛社秦腔脸谱、玉泉观上九朝观、秦州夹板舞、秦州民间的故事、天水地毯纺织技艺、天水古琴曲等1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被列入第一批天水非物质新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2007年7月下旬,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专题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讨我区非物质文

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

该年度我区申报的天水洒歌、秦州鞭杆舞、秦州山歌、天水竹雕制作技艺、天水打梭游戏、天水泥塑制作技艺等13个项目被列入第二批天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同时,秦州唢呐艺术、天水鸿盛社秦腔脸谱等8个项目已上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为了让天水雕漆髹饰技艺成功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专家小组及专业人士多次研讨、论证、审核和修订文本及制作电子文本,我局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与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工作领导专程赴京积极争取。最终天水雕漆髹饰技艺于2007年12月被国家文化部公布并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公示名单。使这一具效的保护和传承,使这一无形的地方文化资源得到永续的利用。

(1)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不断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并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报送工作,从陶艺、漆艺、民间维修、泥塑、秦州小曲、古琴制作、秦州唢呐等民间工艺中筛选出22名农村实用文化人才积极上报省文化、人事部门。截止目前,我区已有4人被省文化厅、省人事厅评为农村实用文化人才副高级职称,有8人被评为农村实用人才中级职称。

(2)我区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春节、“节会”期间展演情况期间,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天水雕漆髹饰技艺、天水

木雕、秦州唢呐、秦州夹板舞、秦州鞭杆舞、秦州黑社火等传统技艺和节目进行了原生态表演和展出,观众如潮,赢得了外地嘉宾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受到了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的致好评。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范围、方式与主要内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范围

1、民族民间造型艺术(包括民族民间绘画、雕塑、陶瓷、剪纸、编织等)

2、民族民间表演艺术(世括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

3、民族民间文学(包括民族民间谚语、歌谣、故事、山歌、民歌等)

4、民族民间特色活动(包括民俗活动、民族民间节庆活动,传统游艺活动等)以及其他人保护价值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重在收集和保护相关文献资料、典型实物和原初场所。

(二)基本保护方式

1、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确认、登记、立档。

2、在真实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研究、出版以及举办活动或发展览馆等方式妥善予以展示、保存。

3、论证建立地域文化生态度恶劣保护区、命名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之乡,对原生态文化保存较长为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和浓郁特色的文化区域,实施动态式持续性保护。

4、对传承人给予扶持和鼓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弘扬和振兴。

(三)主要内容

1、全面普查,模清家底,造册登记。

2、精选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论证建立地域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之乡,对原生态文化保存较为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和浓郁特色的文化区域,实施动态式持续性保护。

4、对传承有给予扶持和鼓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弘扬和振兴。

(三)主要内容

1、全面普查,摸清家底,造册登记。

2、精选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分级分别建立保护制度和保护机制,建立区、乡(镇)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4、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积极有力的抢救和保护措施。

5、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单位)实行认定和培训,通过采取政策支持金扶持手段,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

6、发现、筛选、推荐一批具有民俗民间技艺的优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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