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

合集下载

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的检验检疫详解演示文稿

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的检验检疫详解演示文稿
2.对使用木地板的新造集装箱,仅作为商品空箱出口时, 按如下规定办理:
3.对装载货物出口的新造集装箱的检验检疫,按现行集装箱
检验检疫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页,共71页。
•26
• (1)所使用的木地板为进口木地板,且进口时附有用澳大利 亚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标准作永久性免疫处理的证书,并经 我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出口时可凭我检验检疫合格证 书放行,不实施出境检疫,不收费。
二.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尽的义务
运输工具负责人是指接受检疫的船舶、飞机、 火车、汽车的船长、机长、列车长、汽车司机或他 们的代表,其应尽如下义务:
1.应及时填写和交验有关单证。如《船舶总申报 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船用 物品申报单》、《航海健康申报书》、《载货 清单》、《出入境检验检疫车辆(船舶)及货 物申报簿》等等。
• 中国分布现状:在福建、山东、广东、云南等地曾有发现, 仅在台湾定居。
• 引入扩散原因和危害:成虫虽有翅但不能飞,主要随寄主、货物、 包装材料和运载工具传播到亚洲、欧洲、非洲、美国、墨西哥等 地。
• 食害多种枯饼及谷类、干果、坚果、豆类、油料等,危害 性极大,给谷物造成的损失惨重。我国内地许多地方曾有 小面积发生,但比较容易彻底清除,多被及时扑灭,因此 多没有形成大面积扩散现象。
第五页,共71页。
• 控制方法:实践证明,一旦该虫大面积暴发,防治起 来是很困难的。应注意严格检疫。发现疫情后,采取 熏蒸的办法及时扑灭。常用熏蒸剂有磷化氢、溴甲烷 等。国外利用斑皮蠹裂簇虫等寄生虫、谷斑皮蠹性外 激素等进行生物防治。
第六页,共71页。
第七页,共71页。
双钩异翅长蠹
• 双钩异翅长蠹又称细长蠹虫,是一种热带、亚热带 地区严重危害木材、竹材、藤材及其制品(含人造 板、包装材料、家具等)的钻蛀性害虫。该虫寄主广,

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作业指导书

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作业指导书

铁路口岸入境空集装箱检验检疫流程1 目的为加强入境空集装箱的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入境空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确保入境空集装箱重箱检验检疫的工作质量,严防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传入传出,制定本工作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规定了入境空集装箱的报检、动植物和卫生检疫查验、检疫处理与放行、以及监督管理的工作。

3 受理报检在集装箱运抵口岸后,承运人、货主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报检人)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向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检验检疫人员审核报检人递交的《入境货物报检单》及随附资料,对报检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

4集装箱卫生除害处理进境集装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做卫生除害处理:a.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b.被传染病污染或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c.途径检疫传染病疫区时启封装卸过货物的;d.装载废旧物品或腐败变质有碍公共卫生物品的;e.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或国际条约规定必须作卫生除害处理的。

f.国家质检总局行政规章明确要求作卫生除害处理的。

5确定抽查箱数和箱号对报检的集装箱,先由除害处理单位进行熏蒸消毒处理,检验检疫机构凭除害处理单位出具的《集装箱除害处理通知单》确定抽查集装箱数和箱号,开箱检疫查验数量应不低于检验检疫批箱量的5%。

若入境集装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加大查验数量:a.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污染或有传染性嫌疑的;b.来自疫区的;c.可能匿有医学媒介的。

检验检疫机构确定需要抽查的箱数和箱号后,通知报检人将集装箱调至指定检验检疫场地,并及时联系检验检疫机构人员实施检验检疫。

6 动植物和卫生检疫查验6.1开箱前检查开箱前,以目视方法核查集装箱箱号、封识号与报检单据是否一致,查看集装箱箱体是否完整、检查集装箱外表包括角件、叉车孔、地板下部等处是否带有软体动物、种子、杂草籽、土壤等。

6.2 开箱查验内容1)核查申报的集装箱号码2)检查是否带有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3)检查有无啮齿动物、蚁、蝇、蟑螂等病媒生物;4)检查是否带有土壤、动植物残留物及医学媒介生物;5)检查集装箱的清洁状况;7结果评定和处置查验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a.携带土壤的;b.携带有医学媒介生物和其它医学生物的;c.检疫发现有国家公布的一、二类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及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中所列有害生物和对农、林、牧、渔业有严重危险的其他有害生物的;d.携带动物尸体、动植物残留物的;e.载有腐败变质货物、食品的;8 签发证书、归档8.1检疫查验合格的,签字放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程序(试行)》等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全面规范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总局制定了《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程序(试行)》、《进境集装箱重箱检验检疫工作程序(试行)》和《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工作程序(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总局检验监管司。

附件1: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程序(试行)1.目的加强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管理,保障出境集装箱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及适载性检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工作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所有出境集装箱的卫生检疫;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装箱的动植物检疫;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的适载性检验。

3.检验检疫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3.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3.3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3.4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0年第17号局长令)。

4.控制要求4.1 出境集装箱检疫工作流程出境集装箱检疫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受理报检、检疫查验、判定处置、出口核查以及资料归档等环节,具体参见附1.4.1.1 受理报检4.1.1.1 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集装箱承运人、代理人或货主填写的《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以及随附的集装箱配载清单等相关资料和单据受理出境集装箱检疫申报,对由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出运的集装箱可由申报单位按批报检。

4.1.1.2 按出境集装箱检疫收费标准进行计收费。

4.1.2 检疫查验4.1.2.1 对出境集装箱的检疫查验可采用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检疫抽查或与运输工具的检疫查验、集装箱场站的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1.2.2 检验检疫人员根据报检材料,进一步进行审查核实,并根据疫情等相关信息进行风险分析,确定是否进行现场检疫查验以及现场查验的数量,一般现场查验数量不应低于总出口集装箱数量的1%。

出入境集装箱、运输工具的 报检与管理

出入境集装箱、运输工具的  报检与管理
开展集装箱仓储业务的单位,应负责集装箱储存场地的卫生管理,建 立卫生责任制度,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指导下,对本单位从事集装箱相关 工作的人员开展卫生教育和宣传
二、集装箱检验的项目 (一)法定验箱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进行清洁、卫生、冷藏
效能、密固性能等项检验,亦称法定验箱。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二)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程序
1.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在装运前实施清洁、 卫生、冷藏、密固等适载检验
2.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并实施检验检疫
3.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启运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集装箱检验 检疫结果单》或《熏蒸/消毒证书》放行
4.集装箱检验检疫有效期为21天,超过有效期限的出境集装箱需要重 新检验检疫
构不再实施检验检疫。 四、出入境集装箱的报检 (一)出入境集装箱的报检程序 1.报检2.检疫内容 3.查验结果及处理办法 (二)进境集装箱的报检要求 1.进境重箱集装箱报检要求2.进境空箱报检要求 (三)出境集装箱的报检要求 出境集装箱报检人应该在装货前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或《出/入境集装箱
任务一出入境集装箱的报检与管理
经检验合格的集装箱,出具集装箱检验合格证书,并在集装箱上加贴检 验合格标志。经检验不合格的集装箱不准装箱。其验箱方法包括外观检 查、内部检查两种。
(二)装箱检验 集装箱货物的监视装箱,亦称装箱检验。装箱时进行监视装载,包括
指导装载、积载或理数,在装箱完毕后,立即对所装载集装箱进行封识, 并签发集装箱货物装箱检验证书。 (三)封识检验 集装箱的监视加封和启封,称为封识检验。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相关证 据做出的加封或启封的证明,可以作为集装箱承运人或者相关责任人分 清货差的依据
(1)国境卫生检疫监管注册申请表 (2)企业单位: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工商行政

入出境集装箱、货物、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程-

入出境集装箱、货物、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程-

入出境集装箱、货物、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程正文:---------------------------------------------------------------------------------------------------------------------------------------------------- 入出境集装箱、货物、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程(一九九六年)为了保护人体健康,防止病媒昆虫、啮齿动物及有害人体健康的物品通过集装箱、货物、进口废旧物品传入传出和传播疾病,加强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卫生部有关规定,使集装箱、货物、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程。

一、集装箱、货物卫生检疫管理规程(一)、集装箱、货物卫生检疫操作规程1、对集装箱的货主、承运人、代理人实行注册登记管理。

1.1、注册登记对象分为以下四类:1.1.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1.1.2.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1.1.3.各类代理报检机构;1.1.4.其它与进口有关的单位,如对外贸易人、国外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等。

1.2、在受理上述对象进行注册登记时,应审核的相关证件:1.2.1.企业单位: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工商行政部门签章的影印件,1.2.2.事业单位:当地县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1.2.3.外贸单位:有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1.2.4.三资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的影印件、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批准证书的影印件;1.2.5.国境卫生检疫监管注册申请表。

如果上述证件齐全有效,卫生检疫机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监管注册登记证》及注册登记证副本,入出境集装箱货主、承运人、代理人方可办理集装箱卫生检疫进出口手续2、集装箱卫生检疫申报所审核的单证;入、出境集装箱货主、承运人、代理人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时,卫生检疫工作人员审核对照由其提供的入出境集装箱货物卫生检疫申报单、合同书、货物发票、提货单、报关单等证件。

报检实务(4)第二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基础知识

报检实务(4)第二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基础知识

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实现与海关通关单联网核查,
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和放行通关程序大大简化,
通关效率明显提高,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货物
的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实现了“方便进出、监管
有效”的目标。
• 一、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业务程序 • (一)入境货物检验检疫 • 1、一般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 法定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报 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海关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
• ②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有关单证,符合要求的受理 报检并计收费;然后转施检部门实施检验检疫; • ③对产地和报关地相一致的货物,经检验检疫合 格,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供报 检人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
• ④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货物,报检人应向产
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
检验检疫合格后,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
• 2、装载法定检验货物的进境集装箱与进境货物,
实行一次报检、一次签证放行的工作方式,即:
检验检疫机构在受理报检后,对集装箱和货物一
并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
货物通关单,》海关凭以放行。
• (二)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
• 1、出境集装箱的报检人应在卸货前向所在地检验
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准装
• (一)出入境快件概念
• 1、出入境快件,是指依法经营出入境快件的企业
(简称快件营运人)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递的商业
运输方式承运的出入境货物和物品。
• 2、快件营运人应按有关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
报检手续,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向海关
办理报关。
• (二)出境快件的检验检疫

出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和包装的检验检疫报检

出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和包装的检验检疫报检
▪ 1)入境飞机 ▪ 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飞机按来自疫区与非
疫区区别受理申报。 ▪ 2)出境飞机 ▪ (1)申报 ▪ (2)签证放行
6.1.2.3 出入境列车及其他车辆
▪ 1)出入境列车 ▪ 2)其他车辆
6.1.3 出入境运输工具的动植物检疫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条 规定: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 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 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 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
报检理论与实务2011年
工作情境四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的核算与申报
▪ 教学目的 ▪ 教学目标 ▪ 任务布置 ▪ 4.1 任务导入 ▪ 4.2 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法律知识 ▪ 4.3 任务分析 ▪ 4.4 任务拓展 ▪ 4.6 任务凝练
教学目的
▪ 熟练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能进行基本的税务筹划。
报检理论与实务2011年
6.1 出入境运输工具检验检疫报检
▪ 6.1.1 报检范围 ▪ 根据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动植物检
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范 围为: ▪ 1)所有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船舶、飞机、火车和 车辆等,都应当实施卫生检疫; ▪ 2)来自动植物疫区的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装载入境或过 境动物的运输工具,包括船舶(含供拆船用的废旧船舶)、 飞机、火车、车辆,都须实施动植物检疫。 ▪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交通运输工具,是指本航次或本车次的 始发或途经地是上述动植物疫区的交通运输工具。
▪ 1)出境集装箱申报要求 ▪ 2)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
集装箱,在装运前实施清洁、卫生、冷藏、 密固等适载检验。 ▪ 3)检验检疫处理 ▪ 4)出境新造集装箱的检验检疫程序

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疫

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疫
(3)植物:栽培植物、野生植物及种子、苗木、繁殖材料等。
(4)植物产品:粮食、豆类、棉花、油类(指未经炼制的油子,不包括 各种植物油)、麻类、烟草、子仁、干果、鲜果、蔬菜、药材、原 木(指木材,包括藤、竹)、饲料等。
What is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port
精品ppt模板
精品ppt模板
下一页 返回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作用
(1)作为报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2)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3)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 (4)办理索赔的依据 (5)计算关税的依据 (6)作为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证件 (7)作为仲裁、诉讼举证的有效文件
What is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port
《商品检验暂行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关于进出 口商品检验的行政法规。这个法规确定了输入/输出商品检验的范 围,并规定“凡输入输出商品的衡量、鉴定等公证事项,统由商品 检验局办理”,体现了商检工作集中、统一的特点。随着进出境动 植物检疫事业的蓬勃发展,检疫机构和队伍也在迅速壮大。
What is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port
What is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port
精品ppt模板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对出口动物产品的检疫,除必须符合我国有关规定外,还必
须符合进口国政府的有关法令要求。进口国一般要求由出口国官 方兽医、检疫部门出具检疫证书,我国需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办理证明出口的有关产品畜禽等系来自、生长在、暂养在、字杀 在(野生动物捕杀在)、加工分割在、储存在一定半径范围之内(如 50 km或100 km半径内等),一定期限内(如3个月、6个月等)未发生 过某些指定传染病的非疫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入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规程》等7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入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规程》等7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入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规程》等7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8.18•【文号】国质检认[2003]260号•【施行日期】2003.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入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规程》等7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2003年8月18日国质检认[2003]260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商检研究所、动植物检疫实验所、标准法规中心:《入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规程》等7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已经审查通过,现予公布。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 1│SN/T1286—2003│入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规程│2004年2月1日│├──┼─────────┼────────────────────────────┼──────┤│ 2│SN/T1287—2003│入出境船舶器械除鼠规程│2004年2月1日│├──┼─────────┼────────────────────────────┼──────┤│ 3│SN/T1288—2003│入境废旧船舶卫生处理规程│2004年2月1日│├──┼─────────┼────────────────────────────┼──────┤│ 4│SN/T1289—2003│入境废旧交通工具卫生检疫查验规程│2004年2月1日│├──┼─────────┼────────────────────────────┼──────┤│ 5│SN/T1290—2003│入出境鼠疫染疫船舶卫生处理规程│2004年2月1日│├──┼─────────┼────────────────────────────┼──────┤│ 6│SN/T1291—2003│国际交通工具饮食、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规程│2004年2月1日│├──┼─────────┼────────────────────────────┼──────┤│ 7│SN/T1292—2003│国境口岸蚤类监测规程│2004年2月1日│├──┼─────────┼────────────────────────────┼──────┤│ 8│SN/T1293—2003│国境口岸蜱类监测规程│2004年2月1日│├──┼─────────┼────────────────────────────┼──────┤│ 9│SN/T1294—2003│国境口岸蠓类监测规程│2004年2月1日│├──┼─────────┼────────────────────────────┼──────┤│10│SN/T1295—2003│入出境人员健康检查规程│2004年2月1日│├──┼─────────┼────────────────────────────┼──────┤│11│SN/T1296—2003│创建“国际卫生海港”规程│2004年2月1日│├──┼─────────┼────────────────────────────┼──────┤│12│SN/T1297—2003│国境口岸霍乱疫情监测规程│2004年2月1日│├──┼─────────┼────────────────────────────┼──────┤│13│SN/T1298—2003│入出境鼠疫染疫航空器卫生处理规程│2004年2月1日│├──┼─────────┼────────────────────────────┼──────┤│14│SN/T1299—2003│入出境航空器器械除鼠操作规程│2004年2月1日│├──┼─────────┼────────────────────────────┼──────┤│15│SN/T1300—2003│国境口岸蚊类监测规程│2004年2月1日│├──┼─────────┼────────────────────────────┼──────┤│16│SN/T1301—2003│国际航行船舶鼠患检查及签证规程│2004年2月1日│├──┼─────────┼────────────────────────────┼──────┤│17│SN/T1302—2003│入出境散装货物除虫规程│2004年2月1日│├──┼─────────┼────────────────────────────┼──────┤│18│SN/T1303—2003│蜂王浆中苯甲酸、山梨酸、对羟基苯甲酸脂类检验方法液相│2004年2月1日││││色谱法││├──┼─────────┼────────────────────────────┼──────┤│19│SN/T1304—2003│进出口含脂毛毛丝长度和强度检验方法ATLAS法│2004年2月1日│├──┼─────────┼────────────────────────────┼──────┤│20│SN/T1305—2003│国际航行交通工具垃圾清运单位卫生监督规程│2004年2月1日│├──┼─────────┼────────────────────────────┼──────┤│21│SN/T1306—2003│入出境人员预防接种证书签发规程│2004年2月1日│├──┼─────────┼────────────────────────────┼──────┤│22│SN/T1307—2003│入出境船舶药物除鼠规程│2004年2月1日│├──┼─────────┼────────────────────────────┼──────┤│23│SN/T1308—2003│入出境船舶检验检疫查验规程│2004年2月1日│├──┼─────────┼────────────────────────────┼──────┤│24│SN/T1309.1—2003│鞋类检验规程抽样规程│2004年2月1日│├──┼─────────┼────────────────────────────┼──────┤│25│SN1309.2—2003│鞋类检验规程皮鞋检验规程│2004年2月1日│├──┼─────────┼────────────────────────────┼──────┤│26│SN1309.3—2003│鞋类检验规程塑料鞋检验规程│2004年2月1日│├──┼─────────┼────────────────────────────┼──────┤│27│SN1309.4—2003│鞋类检验规程胶鞋检验规程│2004年2月1日│├──┼─────────┼────────────────────────────┼──────┤│28│SN1309.5—2003│鞋类检验规程运动鞋检验规程│2004年2月1日│├──┼─────────┼────────────────────────────┼──────┤│29│SN1309.6—2003│鞋类检验规程室内鞋检验规程│2004年2月1日│├──┼─────────┼────────────────────────────┼──────┤│30│SN/T1310—2003│猴结核皮内变态反应操作规程│2004年2月1日│├──┼─────────┼────────────────────────────┼──────┤│31│SN/T1311—2003│马尔堡病检测方法│2004年2月1日│├──┼─────────┼────────────────────────────┼──────┤│32│SN/T1312—2003│国境口岸森林脑炎监测规程│2004年2月1日│├──┼─────────┼────────────────────────────┼──────┤│33│SN/T1313—2003│国境口岸蝇类监测规程│2004年2月1日│├──┼─────────┼────────────────────────────┼──────┤│34│SN/T1314—2003│水貂阿留申病对流免疫电泳操作规程│2004年2月1日│├──┼─────────┼────────────────────────────┼──────┤│35│SN/T1315—2003│牛地方流行性白血病琼脂免疫扩散试验操作规程│2004年2月1日│├──┼─────────┼────────────────────────────┼──────┤│36│SN/T1316—2003│牛海绵状脑病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2004年2月1日│├──┼─────────┼────────────────────────────┼──────┤│37│SN/T1317—2003│痒病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2004年2月1日│├──┼─────────┼────────────────────────────┼──────┤│38│SN/T1318—2003│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监督规程│2004年2月1日│├──┼─────────┼────────────────────────────┼──────┤│39│SN/T1319—2003│国境口岸病毒性肝炎检验规程│2004年2月1日│├──┼─────────┼────────────────────────────┼──────┤│40│SN/T1320—2003│入出境尸体、棺柩、骸骨卫生检疫查验规程│2004年2月1日│├──┼─────────┼────────────────────────────┼──────┤│41│SN/T1321—2003│入出境货物卫生检疫查验规程│2004年2月1日│├──┼─────────┼────────────────────────────┼──────┤│42│SN/T1322—2003│入出境黄热病染疫航空器卫生处理规程│2004年2月1日│├──┼─────────┼────────────────────────────┼──────┤│43│SN/T1031.7—2003│进出口粗氧化锑化学分析方法砷含量的测定│2004年2月1日│├──┼─────────┼────────────────────────────┼──────┤│44│SN/T1323—2003│进出口金属材料抽样规程│2004年2月1日│├──┼─────────┼────────────────────────────┼──────┤│45│SN/T1324—2003│进出口电镀锡薄钢板镀锡量试验方法电量法│2004年2月1日│├──┼─────────┼────────────────────────────┼──────┤│46│SN/T1325.1—2003│进出口重晶石中汞含量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光谱法│2004年2月1日│├──┼─────────┼────────────────────────────┼──────┤│47│SN/T1325.2—2003│进出口重晶石中镉含量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2004年2月1日│├──┼─────────┼────────────────────────────┼──────┤│48│SN/T1326—2003│进出口锌精矿中铝、砷、镉、钙、铜、镁、锰、铅的测定电感│2004年2月1日││││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49│SN1327—2003│进出口花岗石现场放射性剂量检测控制标准│2004年2月1日│├──┼─────────┼────────────────────────────┼──────┤│50│SN/T1328—2003│入出境航空器检疫操作规程│2004年2月1日│├──┼─────────┼────────────────────────────┼──────┤│51│SN/T0464—2003│纺织品中氨纶含量的测试方法│2004年2月1日│├──┼─────────┼────────────────────────────┼──────┤│52│SN/T1329—2003│进出口制革原料皮检验规程│2004年2月1日│├──┼─────────┼────────────────────────────┼──────┤│53│SN/T1330—2003│进出口生、熟毛皮检验规程│2004年2月1日│├──┼─────────┼────────────────────────────┼──────┤│54│SN/T1331—2003│入出境散装货物除鼠规程│2004年2月1日│├──┼─────────┼────────────────────────────┼──────┤│55│SN/T1332—2003│入出境列车废弃物消毒规程│2004年2月1日│├──┼─────────┼────────────────────────────┼──────┤│56│SN/T1333—2003│入出境汽车及其他车辆消毒规程│2004年2月1日│├──┼─────────┼────────────────────────────┼──────┤│57│SN/T1334—2003│入出境尸体和骸骨卫生处理规程│2004年2月1日│├──┼─────────┼────────────────────────────┼──────┤│58│SN/T1335—2003│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查验规程│2004年2月1日│├──┼─────────┼────────────────────────────┼──────┤│59│SN/T1336—2003│入出境人员预防接种规程│2004年2月1日│├──┼─────────┼────────────────────────────┼──────┤│60│SN/T1337.1—2003│进出口钛精矿化学分析方法五氧化二钒含量的测定│2004年2月1日│├──┼─────────┼────────────────────────────┼──────┤│61│SN/T1337.2—2003│进出口钛精矿化学分析方法三氧化二铬含量的测定│2004年2月1日│├──┼─────────┼────────────────────────────┼──────┤│62│SN/T1338—2003│入出境车辆废弃物卫生监督规程│2004年2月1日│├──┼─────────┼────────────────────────────┼──────┤│63│SN/T1339—2003│国境口岸螨类监测规程│2004年2月1日│├──┼─────────┼────────────────────────────┼──────┤│64│SN/T1340—2003│国境口岸麻风病监测规程│2004年2月1日│├──┼─────────┼────────────────────────────┼──────┤│65│SN/T1341—2003│入出境汽车及其他车辆卫生检疫查验规程│2004年2月1日│├──┼─────────┼────────────────────────────┼──────┤│66│SN/T1342—2003│入出境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签发规范│2004年2月1日│├──┼─────────┼────────────────────────────┼──────┤│67│SN/T1343—2003│入出境船舶压舱水消毒规程│2004年2月1日│├──┼─────────┼────────────────────────────┼──────┤│68│SN/T1284—2003│入出境霍乱染疫船舶卫生处理规程│2004年2月1日│├──┼─────────┼────────────────────────────┼──────┤│69│SN/T1276—2003│入境废旧服装、废旧麻袋卫生处理规程│2004年2月1日│├──┼─────────┼────────────────────────────┼──────┤│70│SN/T1253—2003│入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消毒规程│2004年2月1日│├──┼─────────┼────────────────────────────┼──────┤│71│SN/T1249—2003│入出境人员卫生检疫查验规程│2004年2月1日│├──┼─────────┼────────────────────────────┼──────┤│72│SN/T1238—2003│入出境人员健康证书签发规范│2004年2月1日│├──┼─────────┼────────────────────────────┼──────┤│73│SN/T1239—2003│国境口岸霍乱检验规程│2004年2月1日│├──┼─────────┼────────────────────────────┼──────┤│74│SN/T1188—2003│国境口岸鼠疫疫情监测规程│2004年2月1日│├──┼─────────┼────────────────────────────┼──────┤│75│SN/T1228—2003│国境口岸艾滋病检验规程│2004年2月1日│├──┼─────────┼────────────────────────────┼──────┤│76│SN/T1229—2003│国境口岸艾滋病监测规程│2004年2月1日│├──┼─────────┼────────────────────────────┼──────┤│77│SN/T1143—2003│出入境植物检疫规程、检验鉴定和除害处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2004年2月1日│└──┴─────────┴────────────────────────────┴──────┘。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上一页
返回
任务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范围 (一)收费办法适用范围 1.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是指国家质检总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分支检验
检疫局、检验检疫办事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下属从事检 验检疫相关业务的企业。 2.出入境关系人 是指与出入境相关的货主及其代理人和其他相关单位、个人 (1)货主及其代理人是指出入境货物的生产经营企业、收发货人、承运 人,以及代理生产经营企业、承运人报检的单位、个人(含具备代理报检 资格的代理报检公司、货代公司、船代公司)。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任务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进境邮寄物经检验检疫或检疫处理合格的,在邮寄物上加盖检验检疫印 章,予以放行。不合格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出境邮寄物经检疫处理合格的,根据检疫要求,出具相关检疫证书; 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书》,不准邮寄出境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报检/申报、计/收费、抽样/采样、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处理、签证放行。 (一)报检/申报 报检/申报是指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申
(二)检验检疫业务收费范围 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以下法定检验检疫对象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
检验检疫业务,按有关规定收费 1.出入境人员 是指所有的出入境人员,含按规定实施传染病监测体检和预防接种的
出入境人员。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任务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
2.出入境货物 是指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
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 通关单》验放 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 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实施检验检疫-合格评定-通关放行

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管理规定国检法1999386号第一条为建立依法把关、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管理科学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邮寄物、人员及其携带物等的检验检疫;第三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是指受理报检、计收费、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处理和发证放行的全过程;第四条出入境检验检疫,实行“一次报检、一次抽采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模式;第五条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时限是指受理报检至发证放行的总流程时间;第六条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应建立统一的与海关联网的计算机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先报检后报关的工作程序;第七条入境货物的现场检验检疫和抽采样工作一并完成;第八条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集装箱和携带染疫或染疫嫌疑物的运输工具、集装箱,应作为重点实行一次性检验检疫;对来自非疫区和持有效卫生检疫证书的船舶,实行以电讯卫生检疫为主的查验方式;对来自非疫区的飞机、汽车和列车,采取监督抽查方式;对装有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的查验,结合货物检验检疫一并完成;对汽车等陆路运输工具,建立统一的检验检疫注册、备案制度;第九条对出入境人员,实行一次性申报登记;第十条对出入境人员携带、托运的物品,实行单独检验检疫或与海关联合查验的方式;第十一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总流程,由国家检验检疫局统一以综合业务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各检验检疫机构可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规定制定具体的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及时限;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制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及时限,须报国家检验检疫局备案;各分支机构制定的流程及时限,须报直属局备案;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商检局发布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签证流程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1、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1)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2)提供有关的资料;(3)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审核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受理报检并计收费用转施检部门签署意见,计收费;(4)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入境货物交通工具或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除害处理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废物、活动物等除外)供报检人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5)货物通关后,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6)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需要索赔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重要的考点)单选题:1、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检验检疫类别为M/N),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后发现该批货物不合格,该企业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用于对外索赔。

A.入境货物通关单B.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C.检验检疫证书D.入境货物处理通知书答案:C2、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物等特殊货物,按规定,要先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验检疫,合格以后才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3、最终目的地不在进境检验检疫管辖区内的货物,可以在货物通关后,调往目的检验检疫进行检验检疫。

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人员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一)出入境集装箱的报检1、入境集装箱的报检(1)进境集装箱的报检人应在办理报关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指空的集装箱,或者集装箱装的是非法检货物(2)对于装载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的进境集装箱,与进境货物一起报检,一起签证放行2、出境集装箱的报检(1)出境集装箱的报检人应在装货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0年1月11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境集装箱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所规定的集装箱,包括出境、进境和过境的实箱及空箱。

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装箱进出境前、进出境时或过境时,承运人、货主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报检人),必须向海关报检。

海关按照- 1 -海关总署发布有关规定对报检集装箱实施检验检疫。

第五条过境应检集装箱,由进境口岸海关实施查验,离境口岸海关不再检验检疫。

第二章进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第六条进境集装箱应按有关规定实施下列检验检疫:(一)所有进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二)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辅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三)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第七条进境集装箱报检人应当向进境口岸海关报检,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

第八条进境集装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单证或情况。

- 2 -海关总署发布第九条海关受理进境集装箱报检后,对报检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报检人。

第十条在进境口岸结关的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进境口岸查验的集装箱,在进境口岸实施检验检疫或作卫生除害处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
是出口商品报关验放、交货、结算、计费、计税和进 口商品处理质量与残短索赔问题有效凭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4页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 植物检疫、商品检验、判定、认证和监督管理行 政执法机构。
国际检验机构类型 ➢ 官方检验机构 ➢ 民间检验机构—SGS、OMIC、UL 我国检验机构 ➢ 官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业检验部门 ➢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企业
品质检验证书 数量或重量检验证书 兽医检验证书 卫生/健康证书 熏蒸证书 产地证实书 价值证实书 货载衡量检验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10页
五、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时间和 地点
检验时间和地点三种基础选择:
– 出口国检验
产地检验 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检验
– 进口国检验
目标港卸货 买方及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输入其它动物,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它繁殖材料,应在 入境前7天报检。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23页
(二)出境商品检验检疫普通要求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法定检验检疫出境货物,应在要求时限内持相关单 证报检,检验检疫机构经审核单证符合要求受理报检, 转施检部门实施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11页
第二节 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 程序和普通要求
“三检合一”把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 检疫和卫生检疫工作合并在一起,实施“一 次报检、一次抽(采)样、一次检验检疫、 一次卫生除坏处理、一次计收费、一次发证 放行”工作模式,并与海关亲密配合,实施 “先报检、后报关”工作程序。
检疫机构经验证或核查货证合格后,出具《出境货物

我国出入境多式联运集装箱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优化

我国出入境多式联运集装箱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优化

我国出入境多式联运集装箱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优化作者:黄喻勍陶成伟张金山汪巍郑晓忠万彬来源:《集装箱化》2016年第02期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以及“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全面推进,我国内陆地区的进出口贸易日益活跃,集装箱货物生成量快速增长,集装箱多式联运作为新兴的运输模式蓬勃发展。

与此同时,我国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也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一是进境重箱疫情复杂;二是进境空箱不“空”,卫生情况差;三是来自疫区的集装箱未实施检疫处理;四是出入境集装箱多次查验的模式无法满足大通关的要求。

本文针对我国出入境多式联运集装箱现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以真正实现“进得来、出得去、管得住、放得快”的监管理念。

1 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主要模式集装箱多式联运指由2种以上运输方式组合而成的具有连续性和综合性的一体化集装箱运输方式。

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陆海联运(公路+水路)这是目前我国外贸货物最常用的多式联运模式,分为以下2种情况:一是货物经公路运输至沿海港口,再通过沿海港口经海运出口;二是货物经公路运输至内河口岸,再通过内河口岸经水路运输至沿海港口出口或者直接出口。

据统计,我国集装箱陆海联运量约占外贸集装箱总运量的70%。

(2)江海联运(水路+水路)江海联运是内河运输与海运相结合的多式联运模式。

据统计,2014年我国共完成集装箱江海联运量万TEU。

(3)铁水联运(铁路+水路)铁水联运是铁路运输与水路运输相结合的多式联运模式,包括海铁联运和江铁联运。

在海铁联运模式下,货物经铁路运输至沿海港口出口,或经船舶运输至沿海港口后经铁路运输进口;在江铁联运模式下,货物经铁路运输至内河口岸,再通过内河口岸经水路运输至沿海港口出口。

据统计,2014年我国共完成集装箱铁水联运量59万TEU。

2 我国出入境多式联运集装箱现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2.1 现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目前我国主要采用出境货物先报检后报关、入境货物先通检后通关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深圳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

深圳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
深圳海关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总的按一下方式:
1、报检/申报→计 /收费→抽样/采样→检验检疫→卫 生除害处理→签证放行 2、入境货物实施:先通关、后放行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进出口商品检验 动植物检疫 卫生检疫与处理
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进口商品认证管理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验检疫合格的,准 予放行;不合格的, 按有关规定处理。
2.出入境交通工具检验检疫
入境的交通工具,
在口岸检验检疫机 构指定的地点实施 检疫。
出境的交通工具,
必须在最后离开的 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3.抽样、采样
对须检验检疫燕出具结果
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 人员需到现场抽取(采取) 样品。所抽取(采取)的 样品有的并不能直接进行 检验,因此,需要对样品 进行一定的加工,这称为 抽样。样品及制备的小样 经检验检疫后重新封识, 超过样品保存期后销毁。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并进行必要的卫生除害处理后或检验检 疫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据以验放货物后,经检验检疫机构检 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的,重发检验检 疫证书,供有关方面对外索赔。
报检后检验检疫
பைடு நூலகம்
再放行通关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
法定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
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 货物通关单》验放。
报检后先通关
再进行检验检疫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的一般工作程序
1.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
经检验检疫机构检
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

出入境运输工具卫生检疫的一般规定

出入境运输工具卫生检疫的一般规定

香港:渔农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然护理署于山光道的香港赛马会旧马房,为2008年奥运参选马匹进行10天隔离期间,防马流感。 四川检验检疫局《进出境大熊猫检验检疫规程》规定,于2007年4月初,为送给香港的大熊猫需要为期1个月的隔 离检疫。
台湾:《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动物检疫之隔离时间。
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应受隔离检疫之动物。
检疫法规定,携带规定名录以外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的,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并接受口 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携带动物进境的,必须持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检疫证书等证件。
旅客携带伴侣动物进境的,根据1993年农业部和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关于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的管理规 定》的通知,每人限1只。携带的伴侣犬、猫必须持有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 证书。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对旅客携带的动物实施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检疫不合格的 由检疫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船舶卫生证书》《除鼠证书》《免于除鼠证书》《入境检疫证》《出境检疫证》《灭蚊证书》 《运输工具消毒证书》
三.运输工具的管制
运输工具在中国境内停留或运行期间的管制
1.入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口岸指定的地点接受检疫。除引航员外,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 何人不得上下运输工具,也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对装载进境动物的运输工具,由口岸检验检疫机 构对可能被污染的人员、设备、场地进行防疫消毒。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 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 第四条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 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五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 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 先传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之间的传染病疫情通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项目五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报检

项目五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报检
1.出入境列车的报检要求
出入境列车在到达或者出站前,车站有关人员应向检验检疫机 构提前预报列车预定到达时间或预定发车时间、车上有无疾病 发生等事项。
2.出入境汽车及其他车辆的报检要求
边境口岸出入境车辆是指汽车、摩托车、手推车、自行车、牲 畜车等。
固定时间的客运汽车在出入境前由有关部门提前通报预计到达 时间、旅客人数等;装载的货物应按口岸规定提前向检验检疫 机构申报货物种类、数量及重量、到达地等。
由于装运废物原料的集装箱百分之百实施卫生处理,而 实际收用货单位又不亲自办理卫生处理事宜,而是依据 箱数和收费标准将费用付给代理公司代为办理,因此, 董某的“生财之道”也不见得有多么高明:一边向实际 收用货单位按照箱数和收费标准收取卫生处理费,另一 边,减少卫生处理的箱数,以压缩实际支出。例如一个 报检批次下有10个集装箱,正常报检后,董某通过变造 《集装箱/货物检验检疫通知单》,只对2-3个集装箱实 施卫生处理,剩下的7-8个集装箱的卫生处理费则中饱 私囊。董某用同样的手法累计偷逃了275批次,127个20 尺集装箱、581个40尺集装箱的卫生处理,同时也“免 缴”了卫生处理费。
二、报检要求
(一)入境集装箱的报检要求 1.入境重箱集装箱报检要求
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填写《入境集装箱报检单》或 《入境货物报检单》(装载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的集装箱)向进 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 或拆箱。
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 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和包装材料等单证和情 况。
装载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船舶,经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装运。如发现危险性 病虫害或一般生活害虫超过规定标准的须经除害处理后, 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运输工具检疫处理证书》准 予装运。《运输工具检疫处理证书》只限本次出境有效。

报检员-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专题及解析_真题-无答案

报检员-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专题及解析_真题-无答案

报检员-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专题及解析(总分3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对装运出口______的船舱和集装箱,其承运人或装箱单位必须在装货前申请适载检验。

A.易燃烧爆炸物品B.易破碎损坏物品C.易腐烂变质食品D.易受潮物品2. 某公司出口一批速冻蔬菜(检验检疫类别为P/Q.S),对装载该批货物的集装箱不须实施______。

A.卫生检疫B.适载检验C.动植物检疫D.熏蒸处理3. 装运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废物原料的集装箱,应当由______实施检验检疫。

A.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B.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 C.指运地检验捡疫机构D.合同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4. 集装箱箱体外表动植物检疫主要检查有无非洲大蜗牛和土壤等,并对来自动植物传染流行国家和地区的集装箱箱体外表实施______。

A.隔离B.查验 C.防疫消毒 D.检验5.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铺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______。

A.例行检查B.动植物检疫C.抽查D.检验6. 申请人在______,向进境口岸所在地区检验检疫机构办理集装箱报检。

A.报关后B.办理海关手续前C.发货时D.到货5天内7. ______及其装载的应检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A.进境集装箱B.进境货物C.进境物品D.进境小轿车8. 指运地结关的进境集装箱,由______实施登记后,根据集装箱外表可能传带的有害生物种类实施检验检疫。

A.出境口岸 B.离境口岸C.任何口岸D.进境口岸9. 需要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签发______,完成处理后应报检人要求出具______。

A.《检验情况通知单》;《熏蒸/消毒证书》 B.《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出境货物通关单》C.《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熏蒸/消毒证书》 D.《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熏蒸/消毒证书》10. 对已在口岸启封查验的进境集装箱,查验后要施加______封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思考
1.入境集装箱报检范围有什么? 2.入境集装箱报检程序有哪些环节及内容?
6
一、入境集装箱报检范围
• 所有入境集装箱
• 包括进境和过境的实箱及空箱,其必须实施卫生检疫。
•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集装箱
•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 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铺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 植物检疫。
(1)实施卫生除害处理
• 携带土壤的; • 携带医学媒介生物和其他医学生物的; • 检疫发现有国家公布的一、二类动物传染病、寄生虫
病名录及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中所列有害生 物和对农、林、牧、渔业有严重危险的其他有害生物 的; • 发现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性病虫害的; • 携带动物尸体、动植物残留物的; • 载有腐败变质货物、食品的;被传染病污染的。
• 思考
1.出境集装箱报检范围有什么? 2.出境集装箱报检程序有哪些环节及内容? 3.出境集装箱检疫监督管理有何具体规定?
16
一、出境集装箱报检范围
• 所有出境集装箱
• 所有出境集装箱,包括出境和过境的实箱及空箱,其必须实施卫 生检疫。
• 装载动植物及产品集装箱
• 装载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 检疫。
• 对此,李莉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避免今后工作 中可能产生的疏忽。
3
项目七 办理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
任务一 任务二
办理入境集装箱报检 办理出境集装箱报检
4
任务一 办理入境集装箱报检

入境集装箱报检范围

入境集装箱报检Leabharlann 序5案例导入• 近日,上海检验检疫局浦江分局的检验检疫人员 在现场查验一批来自美国装载钢材的共十个集装 箱的二级马口铁时,发现其中的一个集装箱的角 落散落着少许黑色芝麻状颗粒。经检疫发现,该 黑色颗粒包含十几个种类的植物种子,其中包括 二类危险性有害生物菟丝子种子。检疫人员按有 关规定对发现疫情的集装箱进行了检疫处理。
17
二、出境集装箱报检
• 受理报检
• 承运人、货主或其代理人在集装箱装货前应向所在地检 验检疫机构报检,填写《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并 提供相关单据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18
• 检疫查验
• 在出境口岸装载拼装货物的集装箱,由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 构实施检验检疫。
• 出境易腐烂变质食品的集装箱可在装运前进行预先检,由预 检人员填写《集装箱适载性检验预检记录》。
• 检验检疫人员审核有关单证,确定抽查集装箱数和箱号,并 填写《进出境集装箱抽查通知单》(链接),书面通知报检 人。
• 报检人接到通知后,将指定集装箱调至检验检疫场地,并及 时联系检验检疫人员实施检验检疫。
• 现场查验后,根据情况分别填写《检验检疫局出境集装箱检 验检疫原始记录》(链接)。
• 对不符合适载性检验要求的集装箱,应经整理或通过调换集 装箱等方式达到适载性检验要求。
的(不包括专用放射源); • 特殊物品包装泄漏或被污染的; •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针对具体情况有明确规定的。
14
任务二 办理出境集装箱报检

出境集装箱报检范围

出境集装箱报检

出境集装箱检疫监督管理
15
案例导入
• 日前,洛阳工具公司向埃及某进口商出口15万片、 2 488纸箱砂轮片,于是向洛阳检验检疫局进行集 装箱与货物报检。检验监管人员对载货的两个空 集装箱进行检验检疫,核准后对该货实施全过程 集装箱监装,然后对装箱完毕的集装箱进行CIQ 标识签封、拍照后发往埃及。

过境应检集装箱,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
实施查验,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检验检疫。
8
1. 进境集装箱报检时间
• 进境集装箱的承运人、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办理 海关手续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 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
9
2. 进境集装箱报检所需单证
• 入境货物报检单或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链接), 提 供提货单、到货通知单等有关单据,包括集装箱数量、 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与目的 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及包装材料等情况。
• 法规、合同约定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
• 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 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7
二、入境集装箱报检程序
• 集装箱进境前、进境时或过境时,承运人、货主 或其代理人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 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报检集装箱实施检验检疫。
• 装载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
• 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应实施清洁、卫生、 冷藏、密固等适载检验。
• 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集装箱
• 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 法规、合同约定实施检验检疫集装箱
• 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 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项目七 办理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
1
项目要求
• 了解入境集装箱报检范围 • 熟悉出境集装箱报检范围 • 掌握出入境集装箱报检程序的规定
2
项目背景
• 集装箱是进出口货物运输的重要载体,伴随着集 装箱运输过程中的有害生物会从一国传入他国。
• 为了加强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工作,按照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 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卫生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入境、出境和过境的 集装箱实施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
12
(2)实施其他除害处理
• 查验发现被有害化学物质污染的集装箱,必须采取冲 洗、擦拭、酸碱中和、稀释等有效清洁措施;
• 查验发现一般放射性超标的集装箱,在条件许可的情 况下,可以采取放置衰变法、表面去污法、净化处理 法等进行防辐射处理。
13
(3)实施销毁货物或将集装箱连同货物作退运处理
• 非装运进口废物原料的集装箱夹带有废旧物品的; • 严重超过放射性标准的且无法实施防辐射处理的货物
10
3. 进境集装箱检疫
•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进境集装箱报检后,对报检人 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集装箱实施检验 检疫或作卫生除害处理。现场查验后,根据情况 分别填写《进境集装箱重箱检疫原始记录》(链 接)。对查验不合格的,扩大该批集装箱抽检比 例继续查验,直至全部开箱查验。
11
4. 判定处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