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药品管理规程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毒性药品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确保毒性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风险防控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 信息透明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不得隐瞒有关信息,确保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毒性药品的相关情况。
四、生产管理1. 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
2.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控到成品检验等各个环节。
3. 生产单位必须落实相关生产记录和质量管理记录,确保质量可追溯。
4.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毒性药品进行全面检测,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对质量事故进行及时处置和通报,确保事故不扩大,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五、经营管理1. 经营单位必须落实药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毒性药品的经营规定,不得违法经营。
2. 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库存和销售记录,确保毒性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控。
3. 经营单位必须制定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制度,保证毒性药品的销售合法、安全、有效。
4. 经营单位必须对销售的毒性药品进行追溯管理,对发现问题的毒性药品,必须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理。
5. 经营单位必须定期检查毒性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清理过期或失效的毒性药品,杜绝使用过期或失效的毒性药品。
六、使用管理1. 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医师的处方和用药指导使用,严格遵守用药规范,不得擅自调整剂量和用药频次。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院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毒性药品指具有毒性、剧毒性以及放射性、麻醉性等危险性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麻醉药品、化疗药品等。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毒性药品使用与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医院毒性药品的使用与管理。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毒性药品使用与管理档案,记录毒性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销毁等信息。
第六条医院人员使用毒性药品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经历,确保安全使用。
第七条医院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医院内部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毒性药品的采购与配送管理第八条医院毒性药品的采购和配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控制采购渠道。
第九条医院毒性药品采购时应根据需要的药量、药品规格、药品质量进行订购,避免浪费和过量采购。
第十条医院毒性药品的配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配送信息,确保药品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药品储存区,确保毒性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储存区应符合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并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废弃药物的回收和处理制度,确保毒性药品的安全销毁。
第三章:毒性药品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三条医院毒性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疗需要进行,确保用药安全和疗效。
第十四条医院应制定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流程,明确使用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毒性药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使用药品的名称、规格、用量、用途、次数等信息。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对毒性药品的库存管理,定期清点库存并记录,确保药品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药品库房的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库房的使用和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医务人员使用毒性药品的岗前培训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对操作规范的培训。
第四章:毒性药品的销毁与监测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毒性药品的销毁制度,定期对过期和废弃的毒性药品进行销毁,并制定详细的销毁流程和记录。
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细则
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细则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为了加强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细则。
一、毒性药品的采购管理1、医疗机构或药品经营企业采购毒性药品,必须向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
2、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合规。
3、采购时应索取并查验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
4、采购毒性药品应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采购日期等。
二、毒性药品的验收管理1、毒性药品到货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
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检查。
2、检查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污染等情况。
3、核对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查看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4、对验收合格的毒性药品,应及时入库,并做好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应包括验收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供货单位、验收结果等。
三、毒性药品的储存管理1、毒性药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并加锁保管。
储存库或专柜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2、毒性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规格等分类存放,做到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和取用。
3、储存库或专柜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标明“毒性药品”字样,并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
4、定期对储存的毒性药品进行检查,查看药品的质量、有效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毒性药品的调配管理1、医疗机构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
处方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用量、用法等。
2、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应由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负责审核和调配。
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对处方的内容,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使用中药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中药毒性药品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人体具有较强毒性作用的中药药品。
第四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原则是“依法、科学、合理、安全”。
第五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应当注重科学性、预防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中药毒性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药毒性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等级第七条中药毒性药品根据其毒性程度和使用风险分为三个等级:特级、一级和二级。
第八条特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须由专业医师按照临床需要开具处方并进行特殊管理。
第九条一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范围较广,使用需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疗程和方法进行,并处方管理。
第十条二级中药毒性药品的使用较为安全,但仍需按照规定的剂量、疗程和方法进行,并建立使用登记,定期进行复核。
第三章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第十一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药品生产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
第十四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自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应保留生产记录和原始资料,备查和溯源。
第四章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第十六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售。
第十七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设立专门销售区域并标明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注意风险。
第十八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向购买者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警示信息,并保留购买记录。
第十九条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企业应定期进行库存检查和清理,确保产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毒性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店、药库等。
第三条毒性药品是指具有一定毒性或潜在毒性,可能对人体造成损害的药品,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第四条国家将按照国家药典规定对毒性药品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毒性程度分为A类、B类、C类。
第五条毒性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第六条对毒性药品的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第七条毒性药品的生产必须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范围从事生产活动。
第八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配备合格的人员和设施,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的毒性药品符合药典要求,并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性。
第九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确保每一批次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药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产品的质量追溯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可追溯。
第十一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与自己生产的毒性药品有关的不良反应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第三章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第十三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药店或药库从事。
第十四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在合格的场所进行,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进行销售。
第十五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药店或药库必须保留好处方副本,并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销售。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办法》,医院对于毒性药品使用需要进行以下管理:
1. 定期更新毒性药品目录:医院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并定期更新毒性药品目录,明确哪些药品属于毒性药品,并及时通知相关临床科室。
2. 药品使用许可:医院需要制定严格的药品使用许可制度,只有经过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的医生或护士才能使用毒性药品,确保使用毒性药品的医疗行为合理合法。
3. 毒性药品存储管理:医院需要设置专门的毒性药品存储区域,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并制定相关的存储管理流程,如分区存储、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等。
4. 使用记录和监测: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毒性药品使用记录和监测系统,每次使用毒性药品都要详细记录药品名称、剂量、使用目的、使用者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 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医院需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每例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进行记录和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6. 专业培训:医院需要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有关毒性药品使用和管理的培训,提高其对毒性药品的认识和安全使用能力。
同时,根据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医院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还需考虑以下注意事项:
- 严格执行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剂量使用。
- 对于有毒副作用的药品,需密切监测患者病情和身体反应。
- 进行相关药物临床试验时,需严格遵循伦理和法律规定。
-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防止药品质量问题导致不良反应。
总之,医院使用毒性药品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管理和监测,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和报告不良反应情况。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1.范围:对医院所有购入的毒性药品进行统一管理。
2.职责: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
西药品种是指原料药和国家规定的制剂品种;中药品种是指原药材和中药饮片,不含制剂。
3.2 医疗用毒性药品到货后须经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
验收合格后,药品采购人员需在经营企业提供的购买记录及发票回执联上填写身份证号并签字。
3.3医疗用毒性药品存放区域应标识清楚、醒目,设置规定的提示牌提醒医、药、护人员注意,各毒性药品的储存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
3.4毒性药品要实行专柜加锁并由专人管理,做到双人、双锁、专册记录。
毒性药品必须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调剂人员负责。
严禁收假、发错,严禁与其它药品混杂。
发现问题时必须迅速查明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5 药学部门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签字的正式处方。
医师开具毒性药品处方时,应准确清楚的写明处方全部内容。
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3.6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再签字后再行调配。
处方1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调配完毕后核对处方准确无误,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3.7报损的毒性药品必须经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批准,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并做好记录。
3.8因用药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医务人员违规使用毒性药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3.9建立自查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
药学部门对自查情况及时汇总分析。
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安全,规范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益,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各临床科室、药房及病房等相关医疗部门。
三、责任分工1. 医院应建立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2. 医疗部门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毒性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3. 药房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配送毒性药品,做好药品的分类、标签、存放等工作,并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4.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的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毒性药品使用管理1. 选择使用药品须遵循以下原则:(1)毒性较小的药物应优先选择。
(2)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选择适当的毒性药品。
(3)使用新药物时,必须有权威机构的批准,并经过临床试验。
2. 毒性药品使用前应进行评估,确保使用的药物符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避免过度使用。
3. 毒性药品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严格执行医嘱,遵循药品的使用说明书。
(2)准确计算药物剂量,避免过量用药或低剂量用药。
(3)定期监测患者的药物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疗程。
(4)定期检查患者的肝肾功能和血液指标,及时发现并处理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
4. 毒性药品使用后应进行记录:(1)使用药品的具体名称、批号、剂量、疗程等应当详细记录并保存。
(2)记录患者用药后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以及药物治疗的进展和调整等信息。
六、药品储存和配送管理1. 药房负责毒性药品的储存和配送工作,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和货架。
2. 毒性药品的储存应满足以下要求:(1)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并且远离火源和日光直射。
(2)药品应按照不同的毒性程度,进行分类和标识,并设置可见的药品标签。
3. 毒性药品的配送应满足以下要求:(1)药品配送人员应持有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熟悉药品的分类、储存和配送要求。
(2)药品配送过程中,应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完整性,避免药品的损坏或污染。
剧毒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剧毒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剧毒药品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剧毒药品管理的范围包括剧毒药品的采购、存储、销售、使用、禁忌以及不良反应的报告等环节。
第三条:剧毒药品的采购必须由合法经营许可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或者相关单位进行,采购单位必须依法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采购许可,并严格按照采购质量标准进行选择。
没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采购和使用剧毒药品。
第四条:剧毒药品的存储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防火、防盗等的要求,存储期不得超过有效期限。
存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定期接受培训。
第五条:剧毒药品的销售必须由合法经营许可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销售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规及剧毒药品的使用方法、禁忌等,购买剧毒药品的顾客必须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及有效处方。
第六条:剧毒药品的使用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严禁个人擅自使用剧毒药品,必须按照剂量和禁忌进行使用,并记录使用的情况,及时报告不良反应。
第七条:剧毒药品的不良反应必须及时报告给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详细的不良反应信息,协助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剧毒药品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剧毒药品管理的自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制定,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批准后生效。
附:剧毒药品分类剧毒药品分为A类和B类两种,A类剧毒药品为高度剧毒药品,B 类剧毒药品为中度剧毒药品。
剧毒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二)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剧毒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相关人员对剧毒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毒性药品的制度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的制度管理制度一、毒性药品的定义毒性药品指对人体有明显毒害作用的药品,包括剧毒、高毒、中毒和低毒药品。
二、毒性药品的管理范围(一)包括经批准上市的毒性药品、临床试验的毒性药品、输入/出口的毒性药品等。
(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毒性药品的监管和管理,包括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三、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一)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资质和独立的生产场所,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生产。
(二)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质量合格。
(三)生产企业必须建立毒性药品的生产档案和质量记录,保证产品的溯源和追溯,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调查和追溯。
(四)生产企业必须执行毒性药品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一)门店销售毒性药品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零售经营资质,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持有效证书,了解毒性药品的特点和使用方法,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销售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出具药品销售凭证,确保毒性药品的流通环节畅通有序。
五、毒性药品的储存管理(一)储存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资格和储存条件,包括储存设施、储存温度、湿度及防火、防盗等措施。
(二)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并实施毒性药品的储存管理制度,对不同毒性的药品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储存单位必须定期对毒性药品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六、毒性药品的运输管理(一)运输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运输资质和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二)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并实施毒性药品的运输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分类和包装,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
(三)运输单位必须对毒性药品的运输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确保药品的安全及追溯性。
七、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一)医疗单位在使用毒性药品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合理使用并监督药品的使用过程。
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制
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制1.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各部门调剂和使用毒性药品,须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管理。
2.采购毒性药品,须经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按照有关规定到国家指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采购。
毒性药品到货后须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应到最小包装单位。
建立专门出入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出视问题时必须迅速查明,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3.药房、药库储存毒性药品应配备小药箱(加锁),箱外贴明显标识,专人专账保管,避免混放。
4.毒性药品原则上仅限住院患者使用,每次处方不得超过两日极量。
处方开具后即开即用,不得留存于科室。
医师应使用处方单独开具,药房在处方右上角加盖“毒”标识。
5.医师下达临时医嘱并开具处方后,由护士持处方到住院药房领取。
临床科室应建立毒性药品使用登记(格式同麻醉药品)。
6.使用毒性药品后的注射器、空安瓿、剩余药液应参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进行集中处理。
7.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药师应加强审核,对不合格处方拒绝调配。
处方调配完毕,必须双人复核后方可发出,并签名。
8.毒性药品处方同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并逐日扎帐,日清日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及日期、处方医师、调配药师等)。
处方保存2年备查。
9.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部门主任的监督下进行严格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做到帐物相符。
10.报损毒性药品须经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批准,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销毁前要有记录(内容: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经办人等)。
篇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目前包括毒性中药(指原药材及其饮片,不含制剂)27种,毒性西药(指原料药)11种。
毒性中药品种: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枝蒿、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剧毒药品管理规范
剧毒药品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剧毒药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剧毒药品的滥用和泄漏,依法合规,本规章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与剧毒药品有关的活动,包含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剧毒药品的定义:指不安全性较大,在肯定剂量内直接接触或吸入可引起急性中毒、慢性中毒或致命的药品。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必需设立剧毒药品采购委员会,由医院行政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担负主任委员,相关科室主任及药学部主任为委员。
第五条剧毒药品采购需符合以下原则:1.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2.采购人员必需具备药学专业知识和相关资质;3.采购人员应当对拟采购的剧毒药品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并保证其采购的质量和安全性;4.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确保供应商有相关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的资质。
第六条对于剧毒药品的采购,医院应建立认真的档案记录,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日期、剂量、供应商、采购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储存与配送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在合适的地方设立特地的剧毒药品储存室,并进行标志,仅限药学人员及其授权人员进入。
第八条剧毒药品储存室应具备以下条件:1.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严格分类管理;2.储存室内应设有防护设施,包含防爆设备、排风装置等,确保室内环境安全;3.储存室内应设置可靠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监控设备,确保药品质量;4.储存室门禁设施应齐全,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九条剧毒药品的配送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配送过程中药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条医院必需建立剧毒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进行科学、规范的使用。
第十一条剧毒药品的使用必需符合以下要求:1.严格依照医疗需求和治疗方案使用;2.严禁任何形式的滥用,包含将剧毒药品用于非治疗目的;3.使用人员必需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并接受过相应的培训;4.使用人员应依照剂量和频次要求进行使用,避开剧毒药品的过度使用或暴露。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院内毒性药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并保护员工和患者的健康,订立本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医院内部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毒性药品的采购、确权、储存、使用、处理等相关方面,适用于全部医院内部人员。
第三条定义(一)毒性药品:指对人体具有高毒性、猛烈药理作用且易造成中毒的药品。
(二)毒性药品管理人员:指负责医院毒性药品管理工作的专人或机构。
第二章毒性药品的采购与确权第四条采购准则(一)医院采购毒性药品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并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二)采购部门应定期开展供应商的资质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誉和高质量的产品。
第五条确权流程(一)医院毒性药品在采购后,应由毒性药品管理人员牵头进行确权登记。
(二)确权登记流程: 1. 毒性药品管理人员收到采购部门供应的采购清单; 2. 毒性药品管理人员核对清单并录入系统,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单位、生产厂家等信息; 3. 确权登记完成后,毒性药品管理人员保管相关书面料子,确保清楚记录。
(三)医院应订立相关政策,对于未确权的毒性药品禁止使用。
第六条毒性药品采购记录采购部门应做好毒性药品采购的记录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采购日期;(二)采购清单;(三)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四)合同或协议文件;(五)确权登记信息。
第三章毒性药品的储存与使用第七条储存要求(一)毒性药品应储存在特地的药品储存区域,确保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二)储存区域应标明“毒性药品储存区域”,并设有充分的标识和警示语。
(三)储存区域应设有温度、湿度等监测设备,保持适合的储存条件。
第八条储存管理(一)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无异味、无杂物,防止交叉污染。
(二)储存区域内应有特地的防火、防雾、防毒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中药中含有一定毒性成分的药品制定的管理措施和规定。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公众安全,确保中药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药品分级管理:将中药毒性药品根据其毒性进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通常将中药毒性药品分为安全类、低毒类、中毒类和高毒类等不同级别。
2. 生产和质量管理:对中药毒性药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原料药选择、工艺控制、生产设备和环境要求等。
同时也要对中药毒性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监管,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包装和标签管理:中药毒性药品必须有明确的标示和警示,以提醒使用者注意药品使用方法、服用剂量和潜在的风险等信息。
同时,包装也必须符合相关的需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 销售和配送管理:对中药毒性药品的销售和配送进行控制,确保只有经过合法授权的药店或医疗机构才能销售和配送该类药品。
同时,对销售和配送中药毒性药品的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和监管。
5. 临床使用管理:中药毒性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医务人员必须对药品的毒性有清楚的了解,并遵循正确的用药原则和剂量。
总之,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中药毒性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以此为基础,公众可以放心使用中药毒性药品,医务人员可以安全地开展临床应用。
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二)导言近年来,中药毒性药品在临床应用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中药毒性药品是指具有一定毒性或潜在毒性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
由于其特殊性质,中药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中药研发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中药毒性药品管理的背景、现状和问题出发,探讨中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中药毒性药品管理背景1. 中药毒性药品的定义和分类中药毒性药品是指具有一定毒性或潜在毒性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
根据其毒性程度和临床应用情况,可以将中药毒性药品分为高毒性、中毒性和低毒性三类。
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毒性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各类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三、管理程序1. 药品使用前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对毒性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存储情况良好。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对进货的毒性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与记录。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严格的药品领用、使用和报销制度,确保毒性药品的使用符合医疗需要。
2. 药品使用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毒性药品的存储管理,将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医疗机构应当对使用毒性药品的医护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毒性药品的使用方法、剂量和注意事项。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毒性药品的使用记录和统计制度,及时了解毒性药品的使用情况,并对使用次数较多的药品进行定期检查。
3. 药品使用后医疗机构应当对使用毒性药品的患者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跟踪,密切监测患者的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毒性药品的报告和异常处理机制,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正确处理。
医疗机构应当对毒性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完善制度并及时调整,确保毒性药品的使用合理有效。
四、管理措施1. 药品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对毒性药品的进货、存储、配送、使用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毒性药品的库存管理,及时盘点和更新存货,确保毒性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毒性药品使用档案,对每一次使用毒性药品的患者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用药剂量、频率、疗效等。
4.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各科室的医护人员进行毒性药品使用知识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个医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毒性药品。
5.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健全毒性药品使用监督制度,对使用毒性药品的患者进行跟踪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反应和意外事件。
五、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毒性药品的医护人员,医疗机构应当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停职或开除处分。
药房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1、凡危险、剧毒化学品经采购运输入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通知质检中心化验室进行抽样化验,化验员应在接到化验通知后的24小时内报告化验结果各给仓库保管员,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听候处理。
2、危险、剧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清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措施。
3、危险、剧毒化学品储存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4、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担当。
5、危险、剧毒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必须实行两人、两锁、两本帐保管。
剧毒化学品必须按规定管理,由两人领取方可发放,并记录领取人员姓名备查。
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用电要有相应的保险措施、人离开仓库必须关闭库房电源。
仓库内应当根据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
7、因库房不足、暂时需露天放置的危险化学品,其放置部位的安全措施,有仓库保管员向安全处提出,经同意后方可放在露天保管。
夏天天气热,对1-2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当采取降温措施。
仓库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保管人员应对危险、剧毒化学品贮存数量及时统计、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9、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持两年。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医院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做规定如下。
一.毒性药品的采购与保管
1.毒性药品的采购品种须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决定,计划的数量经主管院长批准。
2.采购的毒性药品应在保险柜内保管。
二.毒性药品的使用
1.具有处方权的医师方可开具含有毒性药品的处方。
2.医生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清楚地写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草药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等。
3.每剂处方用药量,不得超过规定的用药量,每次毒性药品的处方量不超过二日极量。
4.调剂人员对处方要加强核对,审查剂量,对有疑问的处方应与医生联系或拒绝调配。
处方调剂后要由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符合人复核后方可发出。
5.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并严格按照医嘱注明要求,如品名、用法、用量等。
6.处方一次有效,保存二年备查。
毒性药品管理规程
1、目的: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管理和发放
2、范围:公司购买的毒性药品
3、责任:仓库管理员、质保部
4、程序:
4.1毒性药品的采购、运输严格按公安部发放的有关条列严格执行。
4.2毒性药品进厂后,仓管员先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按请购单和购入发票认真
核对名称、规格、数量,确认无误后会同质保部专管员一起放入专用保险箱。
4.3放置毒性药品的保险箱由仓管员保存密码,密码不得泄漏于他人,质保部专
管员保存钥匙。
4.4按品名正确填写台帐、货位卡。
4.5用料人在每次领料时凭领料单,由仓管员和质保部专管员按实际领用数量发
放。
两人在领料单上签名。
填好货位卡和台帐。
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模板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模板1. 前言为规范医院内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提高用药安全性和合理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相关工作人员,包含医生、药师、护士及其他相关人员。
2. 负责人责任2.1. 科室负责人需负责毒性药品的合理采购、使用、储存和管理。
2.2. 负责人需确保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
2.3. 负责人需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流程,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改进。
3. 物品登记与标识3.1. 医院应建立毒性药品的物品登记制度,记录物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3.2. 毒性药品应在使用前进行标识,包含标注药品名称、浓度、毒性级别、特殊注意事项等内容。
3.3. 毒性药品储存区域要配备相应的标识,明确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4. 毒性药品采购与入库管理4.1. 毒性药品采购需严格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含提出申请、审核、采购、验收等环节,确保采购的毒性药品符合质量要求。
4.2. 入库前需对采购的毒性药品进行验收,核对实际数量与采购数量是否全都,并进行选择样品送往药物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4.3.入库后的毒性药品需进行分类存放,并依照规定的标识进行标记。
5. 毒性药品分发与使用5.1. 毒性药品的分发由专人负责,分发前需核对药品名称、使用目的、剂量等信息与医嘱是否全都。
5.2. 分发毒性药品时应进行双人制,确保分发的准确性与安全性。
5.3. 使用毒性药品前,医护人员需对患者的病情、用药禁忌等进行认真评估,并书面记录相关信息。
5.4. 使用毒性药品的医生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依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6. 事故与异常处理6.1. 发生毒性药品的事故或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刻停止使用药品,并立刻向上级报告。
6.2. 医院应建立事故与异常处理的机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
的:加强对
毒性药品
的管理和
发放
2、范围:公司购买的毒性药品
3、责任:仓库管理员、质保部
4、程序:
毒性药品的采购、运输严格按公安部发放的有关条列严格执行。
毒性药品进厂后,仓管员先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按请购单和购入发票认真核对名称、规格、数量,确认无误后会同质保部专管员一起放入专用保险箱。
放置毒性药品的保险箱由仓管员保存密码,密码不得泄漏于他人,质保部专管员保存钥匙。
按品名正确填写台帐、货位卡。
用料人在每次领料时凭领料单,由仓管员和质保部专管员按实际领用数量发放。
两人在领料单
上签名。
填好货位卡和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