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工程量清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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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与安装工程计价(电气工程)
一、附录 C 概述
(一)内容及适用范围
1 、内容:附录 C 清单项目包括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共13 章125 节,1090 个清单项目。
2 、适用范围:附录 C 清单项目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 含公共建筑) 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气、照明、通信、智能等设备、管线的安装工程和一般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不适用于专业专用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
(二)章、节、项目划分
按“清单计价规范”的编写要求,清单计价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又要兼顾中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具体现状,因此附录 C 将全国统一定额的册作为章,把定额中的章作为节。
附录 C 除 C.13 长距离输送管道的土(石)方工程外,凡涉及到电缆沟、电杆坑、管沟及井类的土石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井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地墩等,应按附录 A 中相关项目列项和计量。
(三)表现形式
1 、项目编码。编码是为工程造价信息全国共享而设的,要求全国统一。项目编码共设1
2 位数字,规范统一到前9 位,后三位由编制人确定。
2 、项目的名称。项目的设置或划分是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原则。项目名称均以工程实体命名。所谓实体是指形成生产或工艺作用的主要实体部分,对附属或次要部分均不设置项目。但对于既不能形成实体,又不能综合在某一个实物量中的个别项目,本附录均作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单列。项目设置的另一个原则是不能重复,完全相同的项目,只能相加后列一项,用同一编码。
3 、项目特征。项目特征是用来表述项目名称的,它明显(直接)影响实体自身价值(或价格),如材质、规格等,还有体现工艺不同(或称施工方法不同)或安装的位置不同也影响该项目的价格,都必须表述在项目名称的前面或后面。
4 、计量单位。本附录按国际惯例,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基本单位计量。
5 、工程量计算规则。本附录每一个清单项目都有一个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清单项目的工程计算规则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有着原则上的区别。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是以实体安装就位的净尺寸计算,而预算工程量的计算是在净值的基础上加上人为规定的预留量。
全部内容。如果发生了附录工程内容中没有列到的,在清单项目描述中应予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