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国家的关系_读_利维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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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社会契约论思想的个人与国家关系

基于社会契约论思想的个人与国家关系

基于社会契约论思想的个人与国家关系在讨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之前,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国家是怎么形成的?独立的个人是如何一步步联合起来,逐渐成为一个集体,进而形成一个国家的过程,也就明晰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是什么。

一、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最早提出具有划时代意义社会契约论的是英国的霍布斯,他在社会契约论中第一次用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理性说明了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在他的理论中,个人在集合成为社会之前是处于自然状态的,自然状态的人服从自然法。

霍布斯总结了两条自然法:“一是利用一切手段保存自己;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必要时放弃别人也同意放弃的权利。

”由于人的最大利益是自我保存,因此人与人之间从一开始就处于战争状态。

但是战争状态威胁到了人的生命,根据第一条自然法,为了自己的利益,人与人之间必然要求和平,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订立一个“和平契约”是必要的。

根据第二条自然法,人与人之间的和平契约是在“放弃别人也同意放弃的权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这要求人们把放弃的权利统一交给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由他们代为行使权利,以此来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

“国家”就是这一契约的产物。

为了保证被统治者的生命,统治者要强大到足以产生巨大威慑作用的地步。

霍布斯说,国家就是伟大的“利维坦”(圣经中一个可怕的巨大海兽)。

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绝对的权力。

只有在统治者无法保证契约人生命的情况下,才可以替换它。

对于这一理论,作为英国民主政治理论创始人的洛克提出了反对意见。

他认为,如果国家是一个人人畏惧的“利维坦”,那么人们也太过于愚蠢,为了避免野猫的骚扰,而甘愿处于狮子的统治之下,甚至把这看成是安全。

洛克说,人的理性只会让人选择获取更大的利益,而“利维坦”形式的国家一旦发展成专制政府,将会带给人大得多的伤害。

而如果人们一开始就处于战争状态,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那么人们如何相信一个独裁的“利维坦”能够保护他们的利益?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基于霍布斯理论中不合逻辑的地方,洛克提出了自己的社会契约观点。

《利维坦》中在逻辑上的悖论国家主权与个人自我保存权-国际政治论文-政治论文

《利维坦》中在逻辑上的悖论国家主权与个人自我保存权-国际政治论文-政治论文

《利维坦》中在逻辑上的悖论国家主权与个人自我保存权-国际政治论文-政治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霍布斯在西方思想史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

霍布斯最有影响力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代表作《利维坦》中,这一着作得到了人们的高度评价,正如奥克肖特所言:《利维坦》是用英语写作的最伟大的也许是独一无二的哲学杰作。

我们文明史上只有少数几部着作在视野和成就上可与之相比。

(奥克肖特,2003:172)在《利维坦》一书中,霍布斯自觉而娴熟地运用科学的方法,从自然人的自然和自然理性出发,经过层层推理,推导出利维坦的建立、主权者的权利和职责以及臣民的义务和自由,整个过程具有严密的逻辑。

然而,由于霍布斯的利维坦事业过于宏大,其中的因素又非常复杂,所以,百密难免一疏。

因而,《利维坦》中也存在着一些逻辑上的悖论,其中国家主权和个人自我保存权这两个核心概念之间的张力是它的最大困境。

一、国家主权与个人自我保存权之间的张力《利维坦》一书的逻辑很清晰。

霍布斯根据对人性和自然权利特点的分析,指出了战争与恐惧是自然状态下人们的必然宿命。

人们出于自我保存的本能追求和平,在自然理性的帮助下发现自然法,但由于缺乏外在力量的保障,自然法无法得到有效遵守,所以,人们仍然生活在战争状态中。

生活在恐惧之中的人们再次在自然理性的帮助下,相互订立社会契约,把自己的一部分自然权利转让出去,并授予某个人或某个群体至高无上的权利,这样就建立了国家。

被授予的至高无上的权利就是主权,拥有主权的人就是主权者,其余的人都是他的臣民。

主权者拥有至高无上和不受制约的主权权利,臣民必须服从;臣民拥有自我保存的权利,另外在主权者的法律未加规定的地方都拥有自由,保护臣民自我保存的权利是主权者的基本职责。

然而,《利维坦》整个逻辑的两个核心要素个人自我保存权与国家主权却存在着张力。

一方面,主权者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利,这些权利一旦转化为权力,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权力的专横,进而会侵犯个人的自我保存权。

《利维坦》的读书笔记

《利维坦》的读书笔记

《利维坦》的读书笔记《利维坦》全名为《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又译《巨灵论》)是托马斯·霍布斯创作的政治学著作,1651年首次出版。

下面是橙子整理的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利维坦》的读书笔记1 《利维坦》全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人类”,主要讲述了霍布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他对自然状态、自然法的理解。

第二部分:“论国家”,讲述了国家的产生、主权者的权力和责任及对法律的认识等问题,这一部分也是全书的重点。

第三部分:“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主要表达了他对教会和教皇的否认、批判,主张世俗权力高于教权的观点。

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主要抨击了罗马教会的腐败。

下面我谈一谈读完此书后的一些看法。

首先,论述一下霍布斯在第二部分,“论国家”中谈到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国家的成立。

在霍布斯看来“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都十分相等”,这种完全的对等性导致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力,包括对他人人身的权力。

所以每个人对每一件物品都有占有的权力,但一物又不可能同时归属于多人,因此当多人想同时占有同一物品时,彼此便成为敌人。

人们出于利益、安全、荣誉而相互争斗、相互侵犯,这时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公权力来慑服他们的话,人们便会进入战争状态,这种状态用作者的话来讲就是“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所有的人都生活在暴力和死亡的恐惧与危险中。

但是由于人的本性是渴求和平、安定的生活,于是出于这种和平的共同愿望,为摆脱人人相互为战的混乱状态,人们便相互订立契约,约定各自放弃权力,将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某一人或某一集体,由他来代表大家的人格,并且大家的意志服从于他的意志,各自的判断服从于他的判断,全体真正的统一于一个人格中,承当这一人格的人或集体就是“主权者”,其他人则是他的臣民。

所有人都通过这种契约行为将自己的人格授予主权者,承认主权者的行为就是自己的行为。

至此,国家便产生了。

第二,关于主权者的权力。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摘要】《利维坦》是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的代表作品,其中探讨了君主论、社会契约论、权力观、国家观和公民责任观。

本文对这些思想进行全面评价,并指出《利维坦》在政治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

在对霍布斯的君主论进行评价时,我们看到他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力和人民的服从。

而在社会契约论中,霍布斯认为人们为维持社会秩序而形成契约,强调个人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关系。

权力观中,他认为权力是维持秩序的基础,国家是权力的集中体现。

在国家观和公民责任观中,霍布斯强调人民要服从国家权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论部分则强调《利维坦》的现实意义在于提供了社会秩序维护的理论基础,对政治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利维坦》、政治思想、君主论、社会契约论、权力观、国家观、公民责任观、现实意义、启示、政治哲学史、评价、结论1. 引言1.1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概述《利维坦》政治思想是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的代表作品,被称为西方政治思想的经典之作。

本书主要探讨了权力、国家和社会契约等政治问题,对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评价《利维坦》政治思想时,我们不仅可以从理论的角度出发,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霍布斯在书中提出的君主论、社会契约论、权力观、国家观以及公民责任观等观点,都具有独特的思想深度和理论意义。

通过对这些观点的评价,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利维坦》所提出的政治理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现代政治思想。

对《利维坦》政治思想的评价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霍布斯的政治理论,还有助于我们思考政治问题,指导实际政治实践。

2. 正文2.1 对《利维坦》中的君主论进行评价《利维坦》中的君主论是霍布斯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

君主在霍布斯看来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

君主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契约,人民将其自然权利委托给君主,以换取社会秩序和安全。

霍布斯认为君主应该拥有绝对权威,以确保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君主的权力不受限制,他可以制定法律、收税和动用军队等,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

试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试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试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陈晓晓(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摘要: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是贯穿西方政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本文在对这三个概念辨析的基础上,梳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针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指出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三种类型,以及存在的不足。

针对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从目的与手段的分野,提出两派对立观点,并分别列举重要思想家的观点予以论证。

关键词:个人;社会;国家;西方政治思想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历来是政治学,尤其是政治社会学所关注的核心命题,是贯穿社会发展始终的最基本的人类社会关系,正确处理和调节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是人类创造和拥有的全部政治机制和思想意识所必须面对的永恒课题,因而过去和现在都是西方政治思想家所极目关注的中心。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的兴起与拓展,一股以试图对个人、社会与国家间极度的紧张作出检讨、批判与调整,以求透过对公民社会的重塑和捍卫来重构个人、社会与国家间应有的良性关系的理论浪潮开始冲击世界各国。

全面、合理地评价西方政治思想家关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的理论,探寻西方政治思想家在认识与思考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时走过的思想轨迹及其在理论建构中的成功与失误,对于思考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社会发展,无疑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基本概念辨析个人、社会与国家三个概念本身具有复杂多变的内容,对三个核心概念的辨析有助于对三者关系的理解。

(一)个人“个人”(individual),在本文中既指一个国家之内所有的个人,也即由全体个人形成的群体;又指每一个单个的人。

在群体意义上的“个人”同国家的关系,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体。

如果他们是国家的主人,通过民主的方式来行使他们的权力,这样的政体就是比较民主的政体。

通过他们,或者他们中的多数,不是国家的主人,他们就只能被动地接受别人的统治,这样的政体,就是专制性质的。

这种意义上的“个人”接近“公民”、“人民”。

驯化利维坦读书笔记和心得

驯化利维坦读书笔记和心得

驯化利维坦读书笔记和心得驯化利维坦是一本关于政治哲学的经典著作,由英国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所著。

书中主要讨论了人类社会和政治的本质,以及政府权力和个人自由之间的关系。

以下是我的读书笔记和心得:1. 人类天性的本质:霍布斯认为,人类天生不平等、贪婪和寻求自我保存。

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即没有组织起来的状态)会陷入战争、混乱和无尽的竞争之中。

2. 利维坦的概念:霍布斯提出了“利维坦”这一概念,将其比喻为一个强大的政府机构,可以统一人们、确保秩序和维护和平。

利维坦作为一个“超人”拥有绝对的权力,并通过契约获得合法性。

3. 契约社会论:霍布斯主张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通过契约自愿将权力授权给政府,以换取社会秩序和安全。

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因此政府必须履行其职责,并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益。

4. 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性:霍布斯认为,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避免人类陷入无休止的战争状态,人们必须愿意通过契约将权力交予政府,以实现和平与稳定。

5. 国家主权和统治权:霍布斯强调国家主权和统治权的不可分割性,认为国家才有资格拥有完全的统治权,而个人或群体只有在国家的授权下才能行使权力。

6. 自由与权力的关系:霍布斯认为,个人自由并不等同于个人权力的无限扩张。

相反,个人自由只有在政府的保护下才能得到保障。

通过阅读和研究《驯化利维坦》,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政治哲学的复杂性和政府与个人之间的紧密关系。

霍布斯的思想清晰地展示了政府权力与人民自由的悖论。

虽然他的观点有时显得过于悲观和权威主义,但这本书为我提供了深刻的思考,并启发我对政治体制和社会秩序的理解。

在现实生活中,霍布斯的理论也提醒我们,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和支持,政府的责任是保障人们的自由和权益。

只有在这种基础上,一个社会才能达到和谐、稳定和公正的状态。

国家是海中怪兽——霍布斯的《利维坦》

国家是海中怪兽——霍布斯的《利维坦》

国家是海中怪兽——霍布斯的《利维坦》西方的神话传说中“Leviathan”的字意为裂缝,利维坦是传说中的一种食人海兽。

在《圣经》中是象征邪恶的一种海怪,通常被描述为鲸鱼、海豚或鳄鱼的形状,拥有坚硬的鳞甲,锋利的牙齿,口鼻喷火,腹下有尖刺,令人生畏。

利维坦沉睡在大洋深处。

它巨大无比,足以将整个世界环绕。

在基督教中利维坦成为恶魔的代名词,并被冠以七大罪之一的“嫉妒”。

传说,上帝在创造天地的第五天创造了山和海,第六天用粘土创造了利维坦在,上帝造人之后,人请求上帝:“上帝啊,我们太弱小了。

请你再创造一个英雄吧,让他保护我们”。

上帝说:“英雄在保护你们的同时,也会欺压你们,吃你们”。

生活在地上的人们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尤其是野兽和外敌的侵扰让人们的生活不得安宁。

人们请来了海兽利维坦帮忙,在利维坦的帮助下,人们很快就赶跑了野兽、击退了外敌,当人们认为生活可以安宁的时候却发现,利维坦成了人们最大的祸患——这个庞大的海兽每天都要食人肉,喝人血……现实生活中,人类的生活面临许许多多的困难与风险,为了抵御各种外来的风险,人们创造了一个能让他们有归属感的庞然大物----政府,但政府有双面的性格:它由人组成,也由人来运作。

政府在保护人民的同时,往往又在欺压人民。

因此,政府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种半神半兽的品质。

学者们将一个吃人的专制政府称为利维坦,所以,人类社会的最高政治理想就是把利维坦关进笼子里,即用宪法约束政府,约束公共权力。

英国政治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于1651年出版了他以怪兽Leviathan命名的著作----《利维坦》。

当时的书名是《利维坦: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初版的封面卷头插图也非常知名,描绘出一个戴着王冠的利维坦巨人,一手持剑、一手持仗,巨人的身体则由无数的人民所构成,象征着君权的强大。

所以,这部政治学著作中说的“利维坦”当然不再是水怪,而是由人类创造的“活的上帝”,人间的“国家怪兽”。

用霍布斯的话说:国家——伟大的利维坦——是一个人工模造的巨人。

西方政治思想史试卷

西方政治思想史试卷

西方政治思想史试卷一、判断题1. 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学园中最有才华的学生。

(√)2. 亚里士多德的代表著作是《理想国》。

(×)3. 从西塞罗开始,政治哲学开始成为所有人的政治哲学。

4. 波里比阿是希腊人,代表作是《历史》。

(√)5. 在罗马帝国时代,基督教神学发展处于第一个阶段,即“教父学”时期。

(√)6. 奥古斯丁政治哲学最突出的一点,是他区分了上帝之城和世人之城。

(√)7. 《国家论六卷》的主要理论立场是提出了国家主权学说。

(√)8. 布丹是近代主权学说的创始人。

(√)9. 霍布斯不仅反对法治和分权,而且剥夺了人民的任何政治权利。

×10. 与霍布斯一样,洛克也认为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

(×)11. 卢梭的政治思想在法国历史的进程中并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12. 卢梭在近代西方第一次完整的提出人民主权学说。

(√)13. 《独立宣言》中所阐述的自然权力理论,是杰斐逊为美国人民反英斗争提出的理论依据。

(√)14.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潘恩不是最早将社会与国家加以区别的思想家之一。

(×)15. 黑格尔的著作有《法哲学原理》、《神学大全》、《德国法制》。

(×)16. 为了实现德国的统一,黑格尔主张建立一个统一的君主立宪制国家。

(√)17. 论证个人的权力和自由是孔斯坦政治思想中的出发点和重要内容。

(√)18. 在托克维尔的论述中,对“民主”一词的使用并不严谨。

(√)19. 密尔认为,宁可做一个快乐的猪,也不做一个痛苦的苏格拉底。

(×)20. 柏克的保守主义的社会政治观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名词解释1.城邦正义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城邦存在的意义在于实现城邦正义,所谓城邦正义就是城邦实现或体现至高的“善”。

具体城邦的正义体现为社会分工,即每个人从事自己最适合自己的工作。

2.柏拉图: 柏拉图是古希腊城邦时代的政治哲学家。

西方政治思想史名词解释重大问题

西方政治思想史名词解释重大问题

名词解释哲学家执政:由哲学家执掌政权管理城邦,是柏拉图试图挽救城邦危机的根本措施,他主张应当让“哲学家成为我们这些国家的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之为国王和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严肃认真地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利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

”否则的话,正义的理想国家永远只能是空中楼阁。

《利维坦》:是霍布斯的代表作,该书使他的政治学说更加系统化。

在这本书中,霍布斯运用几何学的演绎方法,从抽象的人性原则出发,系统地阐述了自然法、社会契约论,论证了国家的起源和本质,得出了带有自由主义倾向的专制主义的政治结论,开创了近代政治学国家理论的新体系。

《政府论》:是英国著名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洛克于1690年出版的政治著作,该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驳斥了君权神授说,下篇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思想和主张,得出有限政府的结论,集中阐述了他的自由主义政治学理论以及公民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目的。

完成了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辩护的任务,对英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该书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著名思想家、哲学家孟德斯鸠于1748年出版的政治著作。

在这本书中,讨论的不是法律,而是法的精神,即“用法律来保护公民权利和约束政治权利”。

孟德斯鸠跨越了多个领域,叙述了法律的历史变迁,探讨了政治自由的条件及保障,阐发了著名的分权制衡理论学说,批判了专制政体,为宪政、自由和人权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

该书直接影响了法、美等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也对近代中国的政治思想产生了一定的理想。

公意:由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提出的,是卢梭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公意”简单地说,就是国家全体成员的普遍意志或公共意志,它以谋求全体人民的共同幸福为宗旨,立足全局、无偏无私,放眼远量,诉求根本。

它代表了个人的最高价值。

《联邦党人文集》:由美国著名政治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1787年新宪法,先后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充分阐释了美国宪法及其内在的政治理念,成为美国著名的政治文献。

2023年《利维坦》读后感范文(精选6篇)

2023年《利维坦》读后感范文(精选6篇)

2023年《利维坦》读后感范文(精选6篇)《利维坦》读后感1利维坦是传说中的一种食人海兽,后被比喻专制政府模式。

政府有双面性格:由人组成,又由人运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种半神半兽的品质,在保护人的同时又在吃人。

吃人的专制政府称为利维坦,所以,就有了人类社会最高理想就是把利维坦关进笼子里一说。

霍布斯的《利维坦》意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借此论证君权至上,反对“君权神授”。

他重新发现了“人自身”,看到古典政治理想的不现实性。

对霍布斯来说,“最佳政制”并不是最首要的,而是人的“生存”、自保。

必须重建政治,确保人的生存。

霍布斯首先要为政制寻找一个正当性的根基,这是因为,除了对古典理想主义的不满,他似乎也同样反对马基雅维里过分的现实主义路线。

因此,霍布斯保留了古典“道德政治”的理想,但又把目光转向政治的“开端”进行思考。

如果说古典政治依据目的论的自然观,发掘的是手段——目的的过程;而霍布斯把这一方式颠倒为原因,结果,历史主义的方式。

霍布斯重建道德的政治的方式是重构“自然法”理论。

他发明了“自然状态”,这一状态就是人与人的战争状态,一切人为了自保在自然状态对一切事物具有权利的结果,人与人的冲突,自然欲望的激情的个体。

基于此,霍布斯得出了“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

”“自然权利”是霍布斯的新发明,也是现代政治哲学的核心观念。

从此,洛克、卢梭、康德等哲政治哲学家无不从接受霍布斯的“权利”概念而思考政治问题。

他发现了“特殊性”,自私的个体。

现代性就是特殊性、个体的发现。

由此,政治哲学从以自然目的为依据转换成以人的目的建立。

自然权利从古典的自然正义、正当转变为现代人的自然权利。

政制的本质就是基于人的意志的人为创造,政制就是人造物。

霍布斯以“自然权利”为根据重建了“自然法”(第十四章),并在自然的基地上构建了“利维坦”式的正当生活。

政制不在于确保人追求“善”的生活,而在于提供追求幸福的“条件”,霍布斯提供的是一个绝对严厉的“利维坦”来确保。

《利维坦》及其当代之诠释

《利维坦》及其当代之诠释

《利维坦》及其当代之诠释【摘要】这篇文章将介绍《利维坦》及其当代之诠释。

文章将探讨霍布斯的《利维坦》,并分析霍布斯政治哲学的核心观点。

接着,将介绍当代学者对《利维坦》的解读,以及利维坦在当代的意义。

将讨论霍布斯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

通过对《利维坦》及其当代之诠释的总结,文章将凸显这部作品在当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思想将被重新审视,以探讨其在当代社会中的启示和应用。

【关键词】《利维坦》,霍布斯,政治哲学,当代解读,当代意义,社会应用,霍布斯思想,总结1. 引言1.1 介绍《利维坦》及其当代之诠释《利维坦》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于1651年出版的著作,被认为是政治哲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这部著作讨论了人类社会中的政治权力和社会秩序问题,提出了“社会契约论”的概念,认为人们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契约形成政府以保障社会稳定。

《利维坦》以巨大的海洋怪兽“利维坦”为象征,代表了强大、集中的政府权力,以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

在当代,学者们对《利维坦》的解读和诠释不断深化和拓展。

他们探讨霍布斯政治哲学的核心观点,从自然状态、社会契约、人类本性等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以揭示其思想的深层含义。

利维坦的当代意义也备受关注,人们探讨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和意义,以及对当代政治、社会、伦理等领域的启示与影响。

本文将分别介绍霍布斯的《利维坦》、霍布斯政治哲学的核心观点、当代学者对《利维坦》的解读、利维坦的当代意义以及霍布斯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旨在探讨《利维坦》及其当代之诠释的重要性和价值。

2. 正文2.1 霍布斯的《利维坦》霍布斯的《利维坦》是17世纪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的代表作品,被认为是政治哲学史上的经典之一。

这部著作以强大的政治权力——“利维坦”来比喻国家,主张国家应该拥有绝对的权力以确保社会秩序和稳定。

在《利维坦》中,霍布斯认为人类天生自私,追求个人利益,因此人们会陷入无尽的战争和冲突之中。

利维坦

利维坦

《利维坦》读书笔记霍布斯曾言:“地狱是太晚发现的真相。

”利维坦是传说中的一种食人海兽,霍布斯用凶猛的利维坦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就是意在强调这个国家机器的强大,至高无上。

而霍布斯的《利维坦》一书也就是围绕着建立这样一个强大的国家机器而展开来阐述自己的思想的。

《利维坦》这本书扉页的插图便是霍布斯意识的最好体现,右手利剑,左手权杖,下面是象征各个势力的事物相之对应,比如城堡对应教堂,而利维坦,一个巨大的人守护着这个土地,如果注意观察就能发现利维坦就是由许许多多的小人组成的。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最大贡献就是,将神性从国家层面剥离了出来,王国不再是君权神授,是人民交出了自由权利,是民授,这对当时的封建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他也被称为近代政治哲学第一人。

当霍布斯在思考他“伟大的利维坦”的时候,正是英国清教革命方兴未艾,英王与国会的纷争导致了英国处于内战状态。

霍布斯有感于战争之中的生灵涂炭,生命与财产不得保全,于是构想了利维坦这一学说。

与古代理想国不同的是,利维坦并非一个追求至善的国度,它并不要求为其所统治的臣民有一个终极善的目标,相反,人们构建出利维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维护世俗秩序,更多的就不再强求。

本书一共分为四个部分四十七章,其中前两个部分“论人类与论国家”,是作者《利维坦》着重表达的内容,后两个部分“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与论黑暗王国”主要是对宗教的批判,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权利,坚决主张教会必须臣服与世俗政权,其中第四部分“论黑暗王国”大量揭发罗马教会的黑历史,他呼吁教会撤出大学,结婚也要履行宗教仪式也是他所反对的,在三百多年前就提出这些意见,不得不说其具有远见卓识。

第一部分是论人类,作者通过论述人类的感觉、想象、想象的系列、语音、推理等各种现象,阐述了他彻底的唯物主义观点,以人体的运作机制说明了个体思维想象的虚幻性和外在物质的独立性,说明宇宙是由物质的微粒构成,物体是独立于人的客观存在,物质永恒存在,既非人所创造,也非人所能消灭,一切物质都处于运动状态中。

霍布斯——《利维坦》

霍布斯——《利维坦》

利维坦》(Leviathan)一书写于英国内战进行之时。

此书分为三部份,霍布斯借此阐述了他对个人、社会、政府、法律和宗教等的理论,并重点论述了他关于社会基础与政府合法性的看法。

在第一部分中,霍布斯阐述了他的唯物论的哲学观,为后两部的展开做了理论准备。

第二部分为他的政府和法律论,也是他著作最为后人看重的部分。

第三部分主要是宗教论,否定了罗马教会的统治,认为国家有权干预教会。

人类的自然状态下,有一些人可能比别人更强壮或更聪明,但没有一个会强壮到或聪明到不怕在暴力下死亡。

当受到死亡威胁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必然会尽一切所能来保护他自己。

霍布斯认为保护自己免于暴力死亡就是人类最高的需要,而权力就是来自于这种需要。

在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 (state of nature)下,每个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样东西,也就有对每样东西的权力。

但由于世界上的东西都是不足的,所以这种争夺权力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every man is enemy to every man)便永远不会结束。

而人生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便是“孤独、贫困、污秽、野蛮又短暂的”(solitary, poverty, nasty, brutish and short)(xiii)。

但战争并不是对人最有利的。

霍布斯认为人考虑自身安全和免被他人侵犯而渴望结束战争——“使人倾向于和平的热忱其实是怕死,以及对于舒适生活之必要东西的欲求和殷勤获取这些东西的盼望”(xiii, 14)。

霍布斯认为社会若要和平就必需要有[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

霍布斯认为社会是一群人服从于一个人(Single-ruler form)的威权之下,而每个个人(individual)将自然权力交付给这威权,让它来维持内部的和平、并抵抗外来的敌人。

这个主权,无论是[君主制](Monarchy)、[贵族制](Aristocracy)或[民主制](Democracy)(霍布斯较倾向君主制),都必须是一个强而有威信的“利维坦”,即在一个绝对的威权之下,方能令[社会契约]实行。

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

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

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存在着复杂且微妙的关系,它们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分析它们在不同情境下的互动,并探讨如何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点。

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内涵国家利益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利益,代表着全体国民在宏观、全局层次上的共同利益。

它关注的是长远、宏观、根本的全局利益,旨在维护国家的稳定、安全和持续发展。

国家利益通常体现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多个方面,是国家制定政策、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例如,在经济领域,国家利益可能体现在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上,以确保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国际竞争力。

在军事方面,国家利益则可能涉及国防战略的制定,以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主权。

个人利益则是由个人作为主体,有着个人利益实现方式和对象的利益。

个人利益通常偏重于短期、眼前、非根本和局部的特殊利益,如个人的收入、地位、名誉等。

个人利益的实现受到社会环境、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例如,一个人的职业选择可能受到国家就业政策的影响,而个人的财产权益则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限制。

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相互关系相互依存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

国家的繁荣稳定为个人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个人的努力和贡献也推动着国家的进步和发展。

例如,国家经济的发展为个人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而个人的创新和创造也为国家经济的增长注入了活力。

在教育领域,国家对教育的投资和政策支持为个人提供了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而受过良好教育的个人则通过创新和创业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相互制约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也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

在某些情况下,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会损害公共利益,从而对国家利益造成威胁。

因此,需要对个人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确保国家利益的实现。

同时,公共利益也受到个人基本权利的制约,国家在制定政策时需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利维坦》读书报告

《利维坦》读书报告

《利维坦》读书报告三百多年前,霍布斯在流亡期间写下了著名的国家论专著——《利维坦》。

全书分四大部分,分别是论人、论国家、伦宗教国家、伦教会的黑暗。

作者在书中系统地阐明了人的各类特征、国家的起源与兴衰、宗教与世俗的关联以及同时代的各种宗教黑暗现象,同时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主张,如社会契约论、唯物论等等。

下面我从两方面谈论我对书中观点的理解。

第一方面是作者在书中所探讨的国家理论。

作者通过第一部分对人的讨论已经得出以下结论:人是理性的,人具有野兽所不具备的推理分析、预测结果的能力,人类最初生存在相互为敌的战争状态,也即自然状态,人类有渴望和平、追求安定的本性等等。

在此基础上,作者上升到国家层面。

正是人类具有追求和平的本性,因此人类运用理性、彼此达成一致,共同让渡自我管理的众多权利,将权利集中于众人认可的个人或群体,于是主权者便诞生了,主权者承担了所有订约者的人格,并将它们化成统一。

因此主权者即是众人的代表。

这是作者所坚持的社会契约论。

作者用自己的方式阐述了主权者,并赋予了它独有的特征。

同众多社会契约论者不同,作者强调主权者至高无上、独一无二,人民要绝对服从,不得反抗。

其中理由主要由以下两点:第一,主权者只有具备了最基础的主权权利,才能成为完整意义上的主权者。

主权者的所有权利都由订约者授予,因此主权者就代表了全体臣民行使权利,其中有几项权利是最基本的,包括保持现有政体、对外抗敌、对内维稳、订立法律、行使司法权、管理臣民、宣战媾和、奖惩臣民等。

以上权利缺一不可,均是维持主权的重要力量。

既然主权者行使的是全体臣民的权利,也就代表了全体臣民的意志,因此主权者享有主权权利,以保持自身统治、维护自身地位,臣民对其绝对服从也就完全符合自然的理性了。

第二,社会契约是特殊的契约,要严格遵守,不得违约。

社会契约是将自然状态下各自为战的人们团结起来、使人们步入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的纽带,因此社会契约肩负着非凡的使命,只有主权者、臣民共同加以维护才能保持现有的社会状态。

利维坦第16-20章读书笔记2000字

利维坦第16-20章读书笔记2000字

利维坦第16-20章读书笔记2000字第16章:个体与权利本章主要讨论了个体与权利的关系。

作者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权利,社会秩序的建立应该以保护个人利益和权利为前提。

作者反对过度的权力集中和威权主义的统治方式,主张通过法律规范来确立公共秩序,保护个人权利。

作者认为,不同个体之间的利益是冲突的,因此需要建立一个中立的政府来维护公共秩序。

政府应该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来保护人们的权利,同时尽量减少对个人自由的限制。

政府应该尽可能地妥协和协商,而不是通过强制来实现其目标。

作者还讨论了自由与平等的关系。

他认为,自由和平等是互相矛盾的。

在保护自由的前提下,人们将不可避免地产生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

因此,政府应该通过税收和福利制度来调节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以实现相对的平等。

作者最后强调了个体自由的重要性。

他认为,任何政府都不能侵犯个体自由,因为个体自由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

政府的唯一任务是保护这些权利,而不是剥夺它们。

第17章:设立国家的理由本章讨论了设立国家的理由以及国家的本质。

作者认为,国家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和利益,而不是为了维护某些抽象的规则或尊严。

国家应该是一个统一的实体,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政策和法律,以保护每个个体的利益。

作者还讨论了自然状态的缺陷。

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的利益是冲突的,无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因此,人们需要设立一个中立的政府来维护公共秩序,并保护个体的权利和利益。

政府的存在是为了解决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而不是为了让个体服从政府的命令。

作者还讨论了政府权力的来源。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人民的授权,人民可以有选择地授权一部分权力给政府。

政府的任务是代表人民实施政策和法律,并保护每个人的利益和权利。

第18章:政府的形式本章讨论了政府的形式以及它们的优缺点。

作者认为,政府的形式应该取决于其目的和任务,不同类型的政府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历史时期。

作者批评了君主制和专制制度,认为这些制度在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方面存在缺陷。

霍布斯 利维坦

霍布斯 利维坦

《利维坦》的国家观托马斯·霍布斯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家,也是一位法学家。

1651年出版了他的著作----《利维坦》。

《利维坦》全名《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又译《巨灵论》。

全书共47章,大体分为四部分,分别是论人类,论国家,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论黑暗的王国。

叙述的脉络应该是人怎么样?国家怎么样这样一个逻辑。

第一部分开宗明义宣布了作者的彻底唯物主义自然观,第二部分是全书的主干,主要描述人们出于自然状态中人们不幸的生活,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这就是国家。

第三部分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

第四部分大量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贪婪的种种丑行劣迹。

他提出国家起源说,认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反对君权神授。

有明显的自然法思想。

他从构成国家的基本材料即人开始论述,从人的本性中推出自然法,然后再论述国家和实在法产生的必然性,本质等。

在这里只是简单地论述其中的社会契约部分,即霍布斯关于论述国家怎样产生,国家的合法性问题,以及法律与国家的关系问题。

利维坦其实指的是是《圣经》里面的一种海兽。

霍布斯用来指代国家这个庞然大物。

传说,在上帝造人之后,人请求上帝:“上帝啊,我们太弱小了。

请你再创造一个英雄吧,让他保护我们”。

上帝说:“英雄在保护你们的同时,也会欺压你们,吃你们”。

后来人们为了抵御各种外来的风险,自己创造了一个利维坦,创造了一个能让他们有归属感的庞然大物----政府”。

论人类,霍布斯国家观念的起点。

第一自然律——“在自然状态下为了和平与安全即战争状态下的自我保存。

”在这书中霍布斯以在人类的自然状态下人性恶,人人都是利己主义者的观点出发,对人类的初始状态做出了描述。

他认为,在人类的自然状态中,人人都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好猜疑争斗,所以断定在进入社会状态之前人类是战争状态。

《利维坦》读后感

《利维坦》读后感

《利维坦》读后感《利维坦》读后感(精选3篇)《利维坦》读后感1利维坦是我读的第一本纯理论着作。

不得不说,我被里面生涩的语句给难住了。

很多词句抽象的让人难以接受,更别说还有那么多的思维是难以理解的,正如书中的论想象,想象一个虚无缥缈的词汇,竟然写了那么深刻,的确,书中有许多东西让人发思,我在读书的写下了一些粗鄙的见解,只是有感而发。

我写的第一句札记在第三章,开始写这些事强迫自己有个阅读思考的习惯,后来,我渐渐喜欢上这种感觉,虽然我习惯不好,在书上写,使得一些幼稚的思想留下,但在未来再次温习时有一个更高的思考时,就会有别样的理解与风情。

读书有时是无趣的,但写东西是充满乐趣。

把自己看到的,想到的,与大家分享,这是一种内心的宣泄。

说道这本书,我们不得不说一下,利维坦这样东西。

很多人不知道利维坦是什么,其实,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利维坦是七宗罪里的嫉妒之罪,是一个海怪。

当然,我现在还是不知道,作者用利维坦做标题的深意。

作者在第三章中有一句是关于预见,即使预言。

古人很相信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在神学还是非常盛行的那时,作者将预言定义为对过去经验的推测不由让人肃然起敬。

自然界只存在现实,未来事物根本不存在。

当然,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可以预见一些东西,可以未卜先知。

因为他在这方面知道的比较多,他有许多类似的经历与经验,预言的准确便由所经历的事物的,以及对事情考虑的周密程度,所以预见不如称为:慎虑。

有些人对自己有一个完整的规划,有缜密的计划,而且说到必能做到,不是有什么天意,而是知道事情发展的规律。

孙子兵法中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之说,虽然古人打仗会信奉神灵,但真正使他们胜利的不是天而是计无遗策。

战争是不能允许突发状况的,虽然这种事情老是发生。

知天命者,顺天,逆天。

都是有着缜密的思考,谋而后动,所说的便是这些。

赤壁之战,曹操败北,因为他没算到会有东风,根据他的经验,冬天不可能有东风,可是他错了,所以他败了,同样,在北伐时,诸葛用火烧司马,没想到会下雨,如果他料到会有这么一场雨,做了充足的准备,安能让蜀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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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读《利维坦》孙逸舟(北京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1)摘 要:在霍布斯的国家学说中,国家产生于人们对自然状态的恐惧、对秩序和安全的追求,按约建立的主权者拥有绝对权力并具有垄断使用暴力的合法性。

霍布斯认可臣民基于自我保存的反抗,也不否认国家始终拥有绝对主权。

《利维坦》对国家产生、国家权力的绝对性以及臣民反抗权的精彩论述为我们理解个人和国家的关系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利维坦 绝对权力 主权者 臣民 反抗权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9428(2011)05 0092 06作者简介:孙逸舟,北京大学法学院。

〔1〕 王沪宁:《政治的逻辑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9页。

自从人类社会有了国家之后,人们都生活在各种形式的国家制度之下。

尽管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必将消亡,但是现代社会中主权国家无疑仍在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既是阶级斗争和冲突的产物,也是控制这种斗争和冲突需要的产物。

〔1〕国家以国民和公共权力的存在为前提。

这种公共权力,有时为善,有时为恶;有时保民,有时害民,而作为一国国民的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则成为历来政治思想家们苦思冥想的重要课题。

人们应当服从什么样的国家?或者说什么样的国家最符合人性,最适于人的需要与潜能?托马斯 霍布斯(1588 1679),这位伟大的政治思想家,他的思想是理解近现代政治思想的起点。

他最著名的政治哲学著作《利维坦》是其国家学说的集中代表,这部经典对于个人和国家关系的开创性论述、主权绝对性等观点仍是今日探讨的热点。

可以说,霍布斯的《利维坦》是我们思考以上问题不可逾越的思想巨著。

一、关于国家的产生霍布斯的国家学说,奠基于人们对免于横死的恐惧、追求和平与安全生活的论述。

按照他的观点,个人与国家关系的全部理论,都应该放在这个背景下进行理解。

在《利维坦》中,霍布斯构造了一个前政治的自然状态,并分析了自然状态下人的特性。

第一种特性就是欲望: 幸福就是欲望从一个目标达到另一个目标不断地发展 ,这种欲望是 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后已、永无休止的权势欲。

〔2〕由于自然状态下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平等,他们就产生了自负和虚荣,而无止境的欲望加上自负和虚荣,就造成了 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 , 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 。

〔3〕 然而这种状况却有可能超脱。

一方面要靠人们的激情,一方面则要靠人们的理性。

使人们倾向于和平的激情是对死亡的恐惧,对第19卷第5期2011年10月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Vol.19No.5Oct.2011舒适生活所必需的事物的欲望,于是理智便可提示出使人同意的方便易行的和平条件。

〔4〕由此,有学者将人在自然状态下的特性归纳为 欲望和理性 〔5〕。

但是,列奥 施特劳斯认为,能够促使人们走出自然状态的第二种特性,本质上是 对横死的恐惧 :在战争状态中,产业、艺术、社会等等都将不存在, 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和短寿。

〔6〕 最大的和至高无上的邪恶 是暴力造成的横死。

〔7〕 最强烈的激情乃是唯一能够成为 庞大而持久的社会的源泉 的激情,或者说最强烈的激情乃是最合乎理性的激情。

〔8〕理性无疑是恐惧这种激情的工具;而对于横死作为最大恶的恐惧,促使人类 脱离战争的悲惨状况 、寻求和平与安全,从而构成了国家的基础。

霍布斯论述 我承认这个人或这个集体,并放弃我管理自己的权利,把它授予这人或这个集体,但条件是你也把这权利拿出来授予他,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

这一点办到之后,象这样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称为国家,在拉丁文中称为城邦。

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

〔9〕正如同 利维坦 的原意, 国家 在霍布斯的笔下变成了一只聚合权力的怪兽。

为秩序和安全的需要,国家得以建立,这种正当性正是建立在摆脱恐惧的基础上。

这只 怪兽 的出现强调的是 国家 的权力,而未过多追问国家的义务。

二、关于国家权力的绝对性在人们互相订立信约、把自己统治自己统一转让给一个主权者时,国家便建立起来了。

霍布斯认为,权利转让的契约一旦订立就不可改变,建立国家的过程一经开始就不可逆转。

霍布斯为国家(主权者)设定了强大的权力,反复论证主权 不可分割与不可转让 。

国家之所以拥有权力,乃是基于人们对横死的恐惧。

任何政府形式可能对全体人民普遍发生的最大不利跟伴随内战而来的惨状和可怕的灾难相比起来或者跟那种无人统治,没有服从法律与强制力量以约束起人民的掠夺与复仇之手的紊乱状态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10〕 像这样一种无限的权力,人们也许会觉得有许多不良的后果,但缺乏这种权力的后果却是人人长久相互为战,更比这坏多了。

〔11〕 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

〔12〕 霍布斯建构国家状态的出发点是对自然状态的恐惧,其目标和终点则是文明的国家状态的安全。

〔13〕这一根本关切赋予国家权力绝对的合法性 主权代表人不论在什么口实之下对臣民所做的事情没有一件可以确切地被称为不义或侵害;因为每一个臣民都是主权者每一行为的授权人,所以他出开自己是上帝的臣民、因而必须服从自然规律以外,对其他任何事物都不缺乏权利。

〔14〕他在《利维坦》第十八章详细列举了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利(同样也适用于以武力建立的主权者),其中包括 决定哪些学说和意见有害于和平,哪些有利于和平,决定对人民大众讲话时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和什么程度内应受到信任以及决定在一切书籍出版前,其中的学说应当由谁来审查 ,这在现代自由主义者看来是绝对不可接受的。

但霍布斯认为,主权者应当把思想言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读《利维坦》〔4〕〔5〕〔6〕〔7〕〔8〕〔9〕〔10〕〔11〕同前注[2],第96-97页。

[美]乔治 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M],邓正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44页。

同前注[2],第94-95页。

[美]列奥 施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M],申彤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美]列奥 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M],彭刚译,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02页。

同前注[2],第131-132页。

同前注[2],第141页。

同前注[2],第161页。

审查 当成和平所必需的事,像这样来防止纠纷和内战 〔15〕。

为了行使上述这些权利,主权者毫无疑问可以使用武力,因为它可以 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 〔16〕,而 不以强力防卫强力的信约永远是无效的 〔17〕、 没有武力,信约便只是一纸空文,完全没有力量使人们得到安全保障 〔18〕。

同时,国家状态还排斥臣民行使暴力反对主权者的可能性: 任何人都没有自由为了防卫另一个人而反抗国家的武力,不论这人有罪还是无辜都一样;因为这种自由会使主权者失去保护我们的手段,从而对政府的根本本质起破坏作用。

〔19〕两百余年后,马克斯 韦伯所阐述的现代国家的特性 在一定领土范围内垄断使用暴力的合法性 在此已经被霍布斯提出了。

现代国家主权的这种绝对特性,在16世纪已由法国法学家让 博丹提出。

博丹同样把主权定义为不受法律约束的、对公民和臣民进行统治的最高权力,认为国家的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

但他囿于传统见解,认为主权者的命令要受上帝和自然法约束,且主权不可侵犯私有财产权,因此他的理论体系充满矛盾和混乱。

〔20〕而霍布斯则坚定地认为 除开国家以外就没有人能制定法律,因为我们只是臣服于国家 、 伦理道德虽然天然是合乎理性的,但唯有通过主权者才能成为法律 、 所有的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其权威与效力都是从国家的意志中得来的 ,〔21〕且 臣民的所有权不排斥主权代表者对他们财货的权利 〔22〕,从而将博丹理论中含混和矛盾的部分一扫而光,确立了纯粹的现代主权理论。

国家权力的绝对性,还体现在国家权力对间接权力的排斥。

在现代主权国家建立之前,欧洲的政治社会形态是由皇帝、各级封建领主、教会构成的,城市、行会、大学等自治性团体拥有很大权力的多元化复合形态。

霍布斯的主权理论没有给这些间接权力留下任何空间: 正规团体有些是绝对的和独立的,除开自身的代表者以外不服从任何人,只有国家才是这种团体 其他的团体都不是独立的,也就是从属于某一主权者之下的;团体中的每一个人和他们的代表者都是这个主权者的臣民 ,〔23〕 神权王国必须服从于俗权王国 ,〔24〕能够确立自己主权者身份的君主享有自己领土上的全部主权,皇帝、教会和其他封建领主在此地行使政治性权力的可能性被完全排斥;同时, 私人团体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非法的。

国家允许存在的就是合法的团体,所有其他团体都是非法的 ,〔25〕自治性团体的正当性必须得到国家主权确认。

卡尔 施米特认为: 霍布斯取得了那对我们今天还显然可见并且依然丰硕的成就,也即这位伟大教师与一切形式的间接权力作斗争的成就。

〔26〕国家的建立是每一个孤立的个人放弃权利的结果,因此霍布斯关于建立国家的理论是一种个人主义的学说。

〔27〕在消灭了间接权力后,拥有绝对主权的国家直面 原子化结合 〔28〕的个人,其统治权力直接达于个人。

德国法学家奥托 吉尔克将现代社会的特征概括为个人主权与国家主权的并存(the sov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15〕〔16〕〔17〕〔18〕〔19〕〔20〕〔21〕〔22〕〔23〕〔24〕〔25〕同前注[2],第137页。

同前注[2],第132页。

同前注[2],第106页。

同前注[2],第128页。

同前注[2],第170页。

同前注[5],第82-86页。

同前注[2],第206-209页。

同前注[2],第254页。

同前注[2],第174页。

同前注[2],第254页。

同前注[2],第174页。

ereignty of the individual and the sovereignty of the state),〔29〕而第一次表述这个特点的正是霍布斯的国家理论。

三、关于技术理性与去目的化霍布斯建立的国家致力于保护和平与安全,因此显现出非常强的机械性,即技术理性、价值中立: 西方的自由民主制与布尔什维克主义在这一点上一致:它们都把国家看作一个器具,千差万别的政治势力都可以把它当做一个技术 中立的工具为自己服务。

〔30〕正如施米特所说,霍布斯的国家理论的终点是建立国家、保卫和平与安全。

由于和平的静态属性,国家一旦建立,政治的过程实际上已告结束;这样一个国家本身不再有任何目的或者对未来生活的展望,它在将来的全部状态不过是此刻和平状态的无限次重复;古典政治中追求崇高目的的 过程 就此被压缩成一个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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