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培训费用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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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培训费用报销的规定
1 总则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公司培训费用的管理,决定对培训中心培训费用报销作具体规定。
2 费用范围
培训费用是指各类学习、培训、进修发生的培训费,以及内外聘教师兼课金。
3 费用归口及报销审批
3.1 培训费用由劳资部门归口管理。
3.2 审批手续:
3.2.1 参加外部各类培训的培训人员在培训前必须事先办理有关手续,其培训费用方可报销,具体手续如下:
培训人员在参加有关培训前要事先到培训中心详细填写《职工外出培训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培训中心,另一份报财务部门)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培训中心领导签字,劳资部门领导签字,所在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申请费用或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凭《职工外出学习申请表》和学习、培训、进修通知,培训费用收据经培训中心领导签字,劳资部门领导签字,所在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3.2.2 参加由培训中心组织的学历培训,如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或培训脱产半年以上者要与劳资部门签订培训使用合同或协议。事先经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批准,由培训中心列出培训人员清单,排出付款计划。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经培训中心
领导签字,劳资部门领导签字,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支付。
3.2.3 经公司领导批准,所发生的培训费、住宿费按实列支,不另行给予伙食费和交通费补贴。
3.2.4 公司员工教育过程中内外聘教师兼课金,由培训中心按《威孚公司职教授课金标准》,填写“授课教师兼课金统计表”,经培训中心领导签字,劳资部门领导签字以予报销。
3.2.5 上述费用均在财务部门报销。
4 本规定从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表(一):威孚公司职教授课金标准(金额:元/教时)
附表(二):授课教师兼课金统计表
制表:年月日
培训中心:劳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