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流程图农药经营许可流程图植物检疫证核发流程图
检疫证书办理流程1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 经过检疫: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 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 、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第八条 :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 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 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 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 的,应停止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 管部门制定。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 、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如已污染,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 处理。 因实施检疫需要的车船停留、货物搬运、开拆、取样、储存、消 毒处理等费用,由托运人负责。 (一)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二)调运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 材料;(三)产地检疫合格;(四)经核实不带检疫对象;经检疫检验 、除害处理物检疫申请表》;(二)产地森检机构签发的《产地检 疫记录》、《产地检疫合格证》;(三)省际间调运的,提供由调入地 所在省(市、自治区)森检机构或其委托森检机构开具的《检疫要求书 》;(四)如森检员要求,提交施检植物样本。(五)申请单位的法人 证书及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备齐《森林植物检疫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报检(办理 省内植物检疫证书的,在调运植物、植物产品起运地所在的县级森检机 构办理;(二)在承诺期限内,申报批准后,交纳植物检疫费。) (三)持收费票据领取《植物检疫证书》。 (一)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类1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流程图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报人
行政许可类5,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检疫流程图
材料经过初审
补充修改不合
后再次报送格书
面通
知申
报人
不合格
合格
行政处罚类1—15,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图
适用一般
程序案件
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时
二、问答:
答:水分和氧气是使铁容易生锈的原因。
21、血液中的细胞好像运输兵,负责运输吸入的氧气和产生的二氧化碳。
二、问答:
行政许可类1、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流程图
资
料
齐
全
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可类3,农药经营行政许可流程图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
材
料
齐
全
行政许可依据:河北省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办法
行政许可类4,植物产地检疫流程图
材料经过初审
补充修改不合
后再次报送格书
面通
2、1969年7月,美国的“阿波罗11号”载人飞船成功地在月球上着陆。
1、我们每天都要消耗食物和各种各样的生活用品,与此同时,也产生了许多垃圾。
预计未来20年,全球人均供水量还将减少1/3。
21、血液中的细胞好像运输兵,负责运输吸入的氧气和产生的二氧化碳。
农业局行政许可流程图
张家口市农业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职权目录一、各类行政职权数目(共26项)1、行政许可4项;2、行政处罚4项3、监督检查3项4、行政确认1项5、内部权力6项6、其他权力8项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张家口市农业局2006年7月18日行政职权目录单位:(公章)张家口市农业局001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退回申请单位并说明原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此程序适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变更、延续、备案,变更或延续的交回需延续或变更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补正 、 退回的并说明原因机动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的审验流程图(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电话:4061284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机动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的发放流程图(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电话:4061284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4064025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2015781)(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4064025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2015781)007 对违反种子生产经营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流程图(市种子管理站电话:4053867)(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008 对违反农药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流程图(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电话:4064025)(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农药监督管理流程图(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4064025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2015781)植物保护管理流程图(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4064025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2015781)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流程图(市种子管理站电话:4053867)(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农作物种子纯度种植鉴定流程图(市种子管理站电话:4053867)(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张家口市农业局人员任免流程图(人事科电话:2017080)(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张家口市农业局人员奖励流程图(人事科电话:2017080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张家口市农业局人员惩处流程图(人事科电话:2017080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2015781)张家口市农业局人员调动流程图(人事科电话:2017080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2015781)张家口市农业局人员录用流程图(人事科电话:2017080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2015781)张家口市农业局财务支配流程图(财务审计科 电话:2014633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2015781) 018张家口市农业局物资采购流程图(办公室电话:2014850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2015781)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流程图补正020 国内植物检疫检验流程图(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电话:4064025)(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申请机动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流程图(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电话:4061284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机动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流程图(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电话:4061284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流程图(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电话:4060182)(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补正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报批流程图(市农产品监测站电话:4060205)(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肥料登记报批流程图(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电话:4060205)(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电话:2015781)张家口市农业局行政复议流程图(法规科电话:8021229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2015781)。
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流程图
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农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调运检疫审批
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从外省调入应施检疫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
疫要求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
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为生产需要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 规定的种用标准的种子(农作物)的审批流程图
(农作物种子由用种地人民政府审批)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新选育或者引进蚕品种中间试验审批
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证核发、出售和收购审批流程图(非林业类)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农药广告内容审查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
食用菌栽培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20日内完成审批。
林业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林业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1)适用范围: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县级审批2.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适用范围: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县级审批适用范围:林木采伐许可证县级核发适用范围:出售、收购、利用、运输、携带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适用范围:1.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2.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适用范围: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县级核发适用范围:1.省际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检验后核发) 2.省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检验后核发)适用范围:1.木材运输证核发2.省际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查核后核发)3.省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查核后核发)适用范围:1.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审批2.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用火人书面提出用火申请由林业站在用火前一天向延平区防火办报备适用范围:在林业自然保护区野外用火审批用火人书面提出用火申请向保护区管理处报批林业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11)适用范围:进入林业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林业行政确认运行流程图(1)适用范围:开展产地检疫林业行政确认运行流程图(2)适用范围:开展植物复检林业行政确认运行流程图(3)适用范围:其他防护林、用材林、特种用途林以及经济林、薪炭林确定林业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一般程序)适用范围: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森林公安分局或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森林公安分局或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森林公安分局或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森林公安分局或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区林业局法制办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森林公安分局或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森林公安分局或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森林公安分局或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业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作出处罚决定送达现场调查取证林业行政强制运行流程图(1)适用范围:1.封存或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及有关文件2.收缴采伐许可证3.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林木种子或者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林木种子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林业行政强制运行流程图(2)适用范围:1.代为补种树木2.代为恢复擅自移动或毁坏的林业服务标志3.代为捕回陆生野生动物或者代为恢复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原状4.责令限期除治森林病虫害、赔偿损失5.未取得《植物检疫证》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进行补检6.代为除治森林病虫害是适用范围:封存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适用范围:销毁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林业行政征收运行流程图适用范围: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物检疫费、补检费征收、除害处理费用、代为除治防治费用、销毁所需费用、林权勘测费林业行政给付运行流程图适用范围:给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给付林业行政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1)适用范围:1. 木材经营加工的监督检查 2.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进行勘验、检查的监督检查 3.造林绿化工作的督促检查4.采伐限额管理的监督检查5.对代履行的现场的监督检查6.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监督7.指导全区集体林改、深化配套改革工作监督检查8.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林业行政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2)适用范围:1.对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批准、监督管理2.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森林防火建设的检查股室领导审核通报督查检查情况,需要整改的责令整改局业务部门督查检查人员局领导督查检查人员局业务部门林业行政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3)适用范围:对本行政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林业行政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4)适用范围:1.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2.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的监督检查3.野生动物保护监督检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管理林业行政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5)适用范围:林木种子质量现场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林业行政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6)适用范围:1.区内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证书的监督检查;2.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消毒处理、除害处理、隔离试种和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的监督检查;3.森林植物检疫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4.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5.森林病虫害除治的监督检查;6.监督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保护林内有益生物。
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豫农政法〔2018〕2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委),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和《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4号)、《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确保我省农药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办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河南省农药生产许可办事指南》《河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河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河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月30日河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项目名称:农药经营许可项目类型:前审后批审批内容: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2.经营条件是否合格;3.申请资料和数据是否真实可信;4.申请人的资质。
审批依据:1.《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
资料要求:需提交下列材料(提交纸质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6)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7)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8)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等证明;(9)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10)其他。
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第(4)、(5)、(6)、(7)、(8)、(9)项材料,并单独装订成册。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2)经营人员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3)有明显标识的限制使用农药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的清单及照片;(4)《河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报告》(需要时提供);(5)省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河南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初审意见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0.12.13•【字号】黔农办发〔2010〕328号•【施行日期】2010.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委机关各有关部门、委属有关单位:为切实贯彻落实《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开承诺》(以下简称《承诺》),根据委领导指示,决定进一步开展我委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清理,以及规范行政许可办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精减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前一阶段清理,我委目前保留行政许可项目55项(见附件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5项(见附件2)。
根据《承诺》“在此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力度,凡是其他省份已经取消的,坚决取消;凡是有利于市县发展的,能放都放。
”的要求,请委各履行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职能的部门、单位做以下工作:第一,联系、了解和核实黑龙江、山东、江苏、广东、河北、河南、湖南、重庆、云南、广西等10省(市、区)目前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实际情况(或清理情况),对每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收费项目进行审核对比,并填制表格(见附件3)。
第二,对目前保留、本部门(单位)履行或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收费项目再次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清理意见(行政许可事项拟保留、合并、下放、取消,行政收费项目拟保留、取消、降标)。
第三,对拟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收费项目,说明保留的必要性(见附件4)。
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为将《承诺》“一站式集中办理”、“限时办结制”落到实处,请委各履行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单位对拟保留的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再次进行认真研究。
按照优化投资环境、方便当事人和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那些情形下应当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诺》“对不需要到实地或现场查验的审批项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缩短5个工作日办结”的要求,提出具体办结时限(见附件5)。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杂交稻、杂交玉米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一、办证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农业部2011年第3号部长令《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所列条件。
二、办证条件1.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2.生产的品种通过品种审定;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还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3.具有完好的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pcr扩增仪、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各1台(套)以上;4.检验室150平方米以上;有仓库500平方米以上,晒场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相应的种子干燥设施设备;5.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涵盖田间检验、扦样和室内检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各5名以上,和种子贮藏技术人员3名以上;6.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符合种子生产规程要求的隔离和生产条件;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提交的材料1.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有专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等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证明材料;种子检验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在生产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种子检验室、仓库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在生产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晒场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种子干燥设施设备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3.种子生产、贮藏、检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4.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种子生产安全隔离和生产条件说明;5.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提交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6.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者已取得相应作物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免于提交第2项规定的材料和种子贮藏、检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但应当提交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
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一、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2015-年11月04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2016年7月8日发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第5号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北海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
四、行政审批条件(一)基本设施。
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二)检验仪器。
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三)加工设备。
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
其中,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应当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常规小麦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棉花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四)人员。
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2名以上;(五)品种。
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审定,并具有1个以上与申请作物类别相应的审定品种;生产经营登记作物种子的,应当具有1个以上的登记品种。
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六)生产环境。
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北海市内从事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农药经营许可办理流程图2
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职
权范申请材料不齐全
围的不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不
予一次性告受理决
定,对申请审查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知申请人并告知
向定补正的全相关单
位部材料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单位内部流程
农技中心审查,提出审查
意见由农技中心组
织工作人员进
行现场勘察经
营场所
农牧局分管领导审核
报市农业主管部门核准
市农牧局发文公告并制证
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书并告知
植物检疫审核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职
权范
围的
作出不予
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
有关单位
申请
由农技中
心植检站
组织人员
到现场或
产地进行
检疫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一次性告
知申请人对申请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补正的全
部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农技中心植检站审核后作出予以
签证或不予签证的决定
如有收费
农技中心财务室交
费
农技中心植保植检站出具检疫合
格证书。
昔阳农业委员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廉政风险防控图
昔阳县农业委员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廉政风险防控图风险点 防控措施风险点 防控措施风险点 防控措施申请人提出申请 提供材料 受理 审批 领取并填写申请 做出许可决定 发证 办结1、故意刁难申请人;2、不按规定程序受理;3、无原因超时办理;4、不能一次告知所需材料;5、不严格审查或故意让虚假资料通过。
1、实行受理单制;2、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3、政务公开,明确工作程序、时限等,按照规定办理;4、内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受理。
1、擅自降低审批标准;2、现场勘察结果的判断不客观、公正;3、无原因超时办理;4、故意刁难,附加有偿服务或指定中介服务;5、擅自改变审查结论;6、违反程序,违规越权审核审批;7、对符合条件的不批准。
1、细化审批标准,执行回避制度,2人以上参加现场勘验;2、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定期抽查、集体评议;3、强化批后监管,发现并及时纠正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4、纪检监察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和信访受理。
1、擅自改动内容,制作证书不规范;2、不及时办结,不及时送达。
1、严格执行许可证制作操作规范;2、落实文书制作限时制;3、加强内部监管,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昔阳县农业委员会农药经营及发布农药广许可廉政风险防控图风险点 防控措施风险点 防控措施风险点 防控措施昔阳县农业委员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人提出申请 提供材料 5、实行受理单制;6、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7、政务公开,明确工作程序、时限等,按照规定办理;8、内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受理。
6、故意刁难申请人;7、不按规定程序受理;8、无原因超时办理;9、不能一次告知所需材料; 10、不严格审查或故意让虚假资料通过。
受理 领取并填写申请 5、细化审批标准,执行回避制度,2人以上参加现场勘验;6、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定期抽查、集体评议;7、强化批后监管,发现并及时纠正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8、纪检监察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和信访受理。
安顺农业委员会行政权利运行流程图
安顺市农业委员会行政权利运行流程图2017年9月5日一、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二、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批准事项办理流程图办理机构:安顺市农业委员会电话:,监督:法按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查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时刻)许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查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时刻)3、农业行政惩罚类权利运行流程图(事项名称:见附件)办理机构:安顺市农业委员会,:;监督:附件:行政惩罚类事项名称一、对品种测试、实验和种子质量查验机构伪造测试、实验、查验数据或出具虚假证明的惩罚二、对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冒充授权品种的惩罚3、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惩罚4、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惩罚五、对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以欺骗、行贿等不合法手腕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未依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伪造、变造、生意、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惩罚六、对推行、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应当停止推行、销售的农作物品种;应当记录未经记录的农作物品种,或以记录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对已撤销记录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行,或以记录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惩罚7、对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的惩罚八、对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境内销售的;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或林木种子进行引种实验的收成物作为种子在境内销售的惩罚九、对进出口假、劣种子或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的惩罚10、对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惩罚1一、对销售的种子没有利用说明或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涂改标签的惩罚1二、对未按规定制作、保留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惩罚13、对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再也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惩罚14、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擅自搜集或采伐国家重点爱惜的天然种质资源的惩罚1五、对违背本法向境外提供或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或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惩罚1六、对种子企业有造假行为的惩罚17、对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实验的惩罚1八、对拒绝、阻挠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惩罚1九、对违背非要紧农作物品种推行前,应当由培育者或引种者进行实验,实验成功后方可推行的惩罚20、对未出示备案记录证明销售种子的惩罚2一、对未向购种者出具有效凭证的惩罚2二、对再次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种子的惩罚23、对未向种子利用者提供相应的栽培方法、利用条件和适宜种植区域说明的惩罚24、对破坏或擅自改变大体农田爱惜区标志的惩罚2五、对生产、销售未取得记录证的肥料产品的惩罚2六、对冒充、伪造肥料记录证、记录证号的惩罚27、对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份或含量与记录批准的内容不符的惩罚2八、对转让肥料记录证或记录证号的惩罚2九、对记录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记录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惩罚30、对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惩罚3一、对未取得农药记录证或农药临时记录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生产、经营已撤销记录的农药的惩罚3二、对农药记录证或农药临时记录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记录,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惩罚33、对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惩罚34、对不依照国家有关农药平安利用的规定利用农药的惩罚3五、对冒充、伪造或转让农药记录证或农药临时记录证、农药记录证号或农药临时记录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尚不够刑事惩罚的惩罚3六、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尚不够刑事惩罚的惩罚37、对未取得农药临时记录证而擅自分装农药的惩罚3八、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惩罚3九、对经营未注明“过时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的惩罚40、对转基因植物种子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未依照规定制作、保留生产、经营档案的惩罚4一、对违背《农业转基因生物平安治理条例》关于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治理规定的惩罚4二、对冒充、伪造、转让或生意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惩罚43、对冒充授权品种的惩罚44、对销售授权品种未利用其注册记录的名称的惩罚4五、对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惩罚4六、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成立或未依照规定保留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惩罚47、对销售的农产品未依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惩罚4八、对利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标准的惩罚4九、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含有国家禁止利用的农药、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的或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平安的或销售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平安标准的或销售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平安标准的惩罚50、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惩罚5一、对擅自变更取得认定证书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称、范围、面积、生产种类的惩罚5二、对冒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名义生产农产品的惩罚53、对擅自移动、损毁禁止生产区标示牌的惩罚54、对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未成立或伪造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的惩罚五、对利用国家禁止利用的农业投入品;超范围利用国家限制利用的农业投入品;在禁止生产区生产禁止生产种类的农产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惩罚5六、对未依法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在报检进程中弄虚作假的惩罚57、对伪造、涂改、生意、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惩罚5八、对未依法调运、隔离试种或生产应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惩罚5九、对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惩罚60、对违背规定引发疫情扩散的惩罚6一、对未按规定实验、生产、推行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衍材料,或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活体实验研究的惩罚6二、对未按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惩罚4、行政强制方法权利运行流程图(事项名称:一、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平安标准的农产品查封、扣押;二、对违法生产、经营、利用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利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查封、扣押;3、对违法生产、经营、利用农药的场所查封;4、对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查封、扣押;五、对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查封)办理机构:安顺市农业委员会电话:,监督:五、行政奖励权利运行流程图(事项名称:一、对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二、对在农业技术推行工作中做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办理机构:安顺市农业委员会电话:,监督:。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牌证办理流程图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牌证办理流程图
申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流程图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证、审验流程图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流程图
从国外引种和国内植物检疫审批(审批)流程图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流程图
初审不合格、书面通知报检单位或个人
再次申报
农业植物检疫登记流程图
初审不合格、书面通知申报单位或个人
材料经补充、修改后再次申报
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说明: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时限为审核30天,审批30天,共60天完成。
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产地植物检疫流程图
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证书核发流程图
对违反种子管理法律法规的处罚流程图
违
对违反农药管理法规的处罚流程图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
拟作警告,对公民50元以下或
对违反植物新品种保护法规的处罚流程图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拟作警
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处罚流程图
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违章处罚流程图
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的处罚流程图
对违反农业环境保护法规的处罚流程图
农广校关于(中专)学员报名学费收缴流程图
农广校关于(自考专本科)学员报名学费收缴流程图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流程图
良种补贴流程图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发放流程图
农机维修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流程图
人事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流程图
农业项目申报及专项资金拨付管理流程图
财务管理流程图。
农药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农药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9月30日公布2016年10月30日实施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发证产品及标准 (2)第三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 (3)第四章企业实地核查 (10)第五章产品检验 (10)第六章证书许可范围 (15)第七章附则 (16)附件1 农药产品发证范围说明 (17)附件2 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和相关标准 (30)附件3 企业核查时准备书面材料清单 (71)附件3-1 企业生产农药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 (72)附件3-2 企业生产农药产品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表 (73)附件3-3 企业生产农药产品生产场所示意图 (74)附件3-4 企业生产农药产品生产设备表 (75)附件3-5 企业生产农药产品检验设备表 (76)附件3-6 企业生产农药产品重要原材料明细表 (77)附件3-7 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 (78)附件4 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79)附件5 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和建议改进条款汇总表 (88)附件6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89)附件7 检验报告 (90)附件8 本实施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变化内容对比表 (94)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农药产品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 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药产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证。
第二章发证产品及标准第四条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事项名称: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2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3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4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5种畜禽生产许可证核发、6农业植物(含产地)检疫证核发、7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8兽药、农药广告审批、9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名称:1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2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事项名称:渔业船舶检验证、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核发事项名称:1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运行流程图、 2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公共服务运行流程图事项名称:1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2食用菌母种和原种的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事项名称:屠工证的核发事项名称:牲畜定点屠宰场建设及批准证书审核转报事项名称:动物和动物产品准调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签发事项名称: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转报—►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事项名称: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采集许可审核转报事项名称:渔业船舶登记、检验行政确认运行流程图事项名称:1、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认可、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备案、登记、发放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运行流程图事项名称:1、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2、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处罚、3、违法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处罚、4、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停止生产、经营、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一个生产周期后,继续生产、经营、推广的处罚、5、生产经营假、劣食用菌菌种的处罚、6、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食用菌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7、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8、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9 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10、违反禁渔区、禁渔期和苗种、亲体自然生长繁殖保护区规定采捕苗种或者亲体的处罚... _____ 案件来源细法检查发现、群众举报 、或投诉、上级交办、其他 部门移交等< _______ J*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填__'写移送案件通知书。
农药经营许可操作规范
农药经营许可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农药经营许可(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
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四、行政审批条件《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