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标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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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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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NG 南宁供电局企业标准
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南宁供电局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总则 (1)
2引用/应用文件 (1)
3定义 (1)
4职责 (2)
5管理内容与方法 (3)
6 附则 (7)
前言
为规范南宁供电局对外发包工程的风险控制和对承包商管理工作,降低与承包商相关的安全生产风险,特制定本标准。
附录A、B、C、D、E、F、G、H、I、J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由标准化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委托安监部、规划部起草和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忠、韦著新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刘波、赵丽娟、郭学安
本标准审定人:韦善武、卢静
本标准批准人:江裕雄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执行。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为 11 月。
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发包、承包工程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施工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实现承包工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和本局实际,制定本标准。
1.2本局对承包工程实行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准入制度。承包本局范围内工程的所有承包商都必须预先办理《南宁供电局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合格证》(附录A),以下简称《安全资质合格证》。
1.3对非发包工程施工项目实行进场前安全资质审查制度。承包非本局发包的工程施工项目的承包商必须经过本局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按规定办齐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1.4工程施工项目实行安全考核制度。施工过程发生事故、障碍、未遂及违章,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记录与本工程竣工结算、新工程招投标和对安全资质审查合格证年审挂钩。1.5本标准适用于局所属各单位、县级供电企业及进入本局生产区域施工的承包商。
2引用/应用文件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一条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DL409-91)全文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4.6、8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4.6
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5.1.1.3
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整合版)全文
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整合版)全文
广西电网公司《主电网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全文
广西电网公司《供电企业承包商安全风险管理标准》全文
南宁供电局《电网输变电设备验收管理规定》全文
南宁供电局《施工(作业)方案管理规定》全文
3定义
3.1 承包商:是指所有承包本局外委工程或服务项目(包括新建或扩建的电网基建工程、小型基建、技改、修理、业扩、城市配网、县城网、农网、科技信息等电网建设及其它专项项目、生产维修等)的单位,提供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科技开发、科研等服务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