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经典法律案例评析-经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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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小结
• 了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 • 了解了消费者及经营者的权利及义务 • 提高了维权意识
下节内容:劳动法
教学内容及目标
• 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 • 了解消费者及经营者的权利及义务 • 提高维权意识
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总论
经济法
市场规制法
宏观调控法
竞争法
财政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税法
产品质量法
金融法
消费者最新投诉——五个行业最遭抱怨
一、消费者的涵义
• 消费者——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 1、主体:个人 2、性质:生活消费 3、客体:商品或服务 4、方式:购买、使用和接受
(四)公平交易权
1、质量保障 2、价格合理——反价格“暴利” 3、计量正确 4、拒绝强制交易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 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 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 的强制交易行为。
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 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五)依法求偿权
(二)营业执照持有人或使用人责任
•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 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 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 赔偿
(三)变更后的企业责任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 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 案例讨论 • 小周在一家商店选购某电视机时觉得该电视 机的款式、质量不合心意,打算离开时,被 该产品的促销员拦住,称小周必须买一台, 否则不允许离开。促销员的行为侵犯了小周 的:( ) A.公平交易权 B.自主选择权 C.受尊重权 D.知情了解权
案例:3Q之战
3Q大战的法律问题
360 与 QQ 事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公民权利
第五章
经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上节内容回顾
•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16-18周岁以自己收入为来源)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18周岁(年龄、智力相适应,法定代理人代理)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60 与 QQ 事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公民权利
3、腾讯强迫用户删除360 《反垄断法》第6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 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 限制竞争;第17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 位的经营者从事以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 行为: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 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 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 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
(五)不得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经营者欺诈的认定
1、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欺诈消费者行为 处罚办法》第3、4条; 2、经营者实施该行为具有故意——应由经营者
证明自己不具有故意(举证责任倒置);
3、因果关系
赔偿责任:价款、加倍赔偿、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费、律师费等)赔偿。
(六)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 者权利的义务 •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 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 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 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有上 述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1、如果腾讯扫描用户硬盘,侵犯公民隐私权 。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 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 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 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 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 、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的权利 2、如果360指责腾讯侵犯隐私是捏造的,那 么360侵犯了腾讯的名誉权。
中国烟盒包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三)自主选择权
•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 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 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 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 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 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 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王海打假媒体评价
二、消费者的权利 (一)安全保障权——保证商品或服务安全 的义务 1、权利种类: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2、权利内容: (1)在购买、使用家用电器、食品、药品、 化妆品等生活消费品时,有权要求产品符 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不存在质 量缺陷; (2)在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服务设施、环 境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七)依法结社权 (八)获取知识权 (九)监督批评权和经营者听取意见、接受监 督的义务 (十)经营者依法或依约定履行义务
三、经营者的义务 (一)经营者保证商品或服务的安全的义务 1、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 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 ,经营者负有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的义务;
(四)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和广告的 经营者责任
•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 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 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 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细数明星代言门 虚假广告到底是谁的责任
《消》第11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 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 利。 (一)填补性赔偿原则 (二)惩罚性赔偿原则 《消》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 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五、争议的解决途径
• • • •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 构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
五、法律责任
(一)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责任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 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 要求赔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 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 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 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二)经营者提供信息和标明身份的义务
1、提供真实信息 2、解答消费者询问 3、标明身份 注意: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
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
(三)出具凭据和单据的义务
(四)经营者的“三包”责任——《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
货责任规定》
★明确实行“三包”的主体——销售者的先行负责制 度 ★明确经营者“三包”的内容; ★必须索要发票和“三包”凭证,且检查“三包”凭 证上的型号与所购商品是否相符; ★强制性“三包”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 故障, 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5日内发生性能 故障, 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一年内发生性能故障 免费维修。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 使用的产品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或者退 货
• 同年秋天,王海再度来到北京。他光顾了多 家商店,购买了他认为是假货的商品,经证 实后便向商家要求加倍赔偿。多数商店满足 了他的要求,但也有少数加以拒绝。 1996年12月,中国消费者基金会向他颁 发了奖金。 1996年初,王海转战中国南方,在许多 大商场买假索赔。但是,商家白眼相向,地 方政府漠然处之,使他不得不无功而返。 • 王海的做法成了法学界争论的话题 • 讨论后发表看法
问题讨论:
★“知假买假”者是消费者吗? ——王海知假买假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 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 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王海打假案
• 1995年春天,山东某厂的年轻业务员王海 来北京出差,他偶然买到一本介绍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的书。他为消费者保护法第49 条所吸引。为了验证这一规定的可行性, 他来到隆福大厦,见到一种标明“日本制 造”,单价85元的“索尼”耳机。他怀疑 这是假货,便买了一副,找到索尼公司驻 京办事处。经证实为假货后,他返回隆福 大厦,又买了10副相同的耳机,然后要求 商场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予以 加倍赔偿。商场同意退回第一副耳机并赔 偿200元,但拒绝对后10副给与任何赔偿, 理由是,他是“知假买假”,“钻法律的 空子”。王还感到愤怒。他相信自己的目
• 下列店堂告示,哪一个没有违反《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A.“本店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B.“购买总额在十元以下者,请恕本 商场不开发票” C.“钱物请当面点清,否则后果自负 ” D.“如售假药,包赔顾客两万元”
D
违法格式合同如: • 促销、打折、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 出店或开包、包装物缺损概不退货; • 买一赠一,赠品不实行三包; • 珠宝商品不退换,金银饰品、玉器商品不 退换、不维修;
四、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消费者协会的主要职能如下: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 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 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 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 露、批评。
(六)获得尊重权——尊重消费者人格的义务 1、享受尊重权
侵犯消费者人格及尊严的行为主要有: 1、贬低消费者人格,轻视消费者消费能力; 2、无端猜疑,强行检查或者搜身 3、侵费者隐私 4、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2、经营者尊重消费者人格的义务
注意:《消》提出了对一般人格权的保护! ★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 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10日)
美容院暗设陷阱 消费者防不胜防
(二)知情权 (最重要的一项权利)
•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 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 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 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 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 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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