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站无人值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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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无人值班管理规范

江西省电力公司发布

二○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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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规范江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和无人值班站的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推进变电站集中监控标准化建设,省公司在认真研究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变电站集中监控》等规程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于2010年5月组织编制了江西省电力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在本规范发布试行一年后,省公司根据现场执行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本部及基层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对本规范进行了修编。

本规范由江西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江西省电力公司

本规范共分十章三个附录

省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分公司分管领导、部门主任、专责、变电运行人员为本规范的编制提出了宝贵意见。

本规范由江西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至省公司生产技术部。

本规范于2010年5月首次发布,2011年5月修编后第二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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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6)

第二章运行管理模式 (6)

2.1 管理模式 (6)

2.2 监控中心设置原则 (7)

2.3 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7)

2.4 监控中心人员配置及值班方式 (8)

2.5 运维操作站设置原则 (8)

2.6 运维操作站工作职责 (8)

2.7 运维操作站人员配置及值班方式 (9)

第三章岗位职责 (9)

3.1 岗位设置 (9)

3.2 岗位职责 (9)

第四章安全管理 (17)

4.1 安全目标管理 (17)

4.2 工作票管理 (18)

4.3 倒闸操作管理 (19)

4.4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 (21)

4.5 消防管理 (23)

4.6 安全保卫管理 (24)

4.7 防小动物管理 (24)

4.8 安全工器具管理 (25)

4.9 防汛、防风、防潮、防冰冻工作管理 (25)

4.10 低压漏电保安器的安装与使用 (26)

4.11 无人值班变电站应急管理 (27)

4.12 危险品管理 (28)

4.13 外来施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 (28)

4.14 安全文件及安全活动管理 (29)

第五章调度管理 (29)

5.1 调度资格要求 (29)

5.3 倒闸操作 (30)

5.4 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 (32)

5.5 设备缺陷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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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新设备启动 (33)

第六章运行管理 (33)

6.1 值班制度 (33)

6.2 交接班管理 (34)

6.3 巡视管理 (36)

6.4 记录管理 (40)

6.5 运行分析制度 (42)

第七章设备管理 (45)

7.1 变电站标识管理 (45)

7.2 设备测温管理 (45)

7.3 设备缺陷管理 (46)

7.4强迫油循环风冷变压器管理 (47)

7.5 设备验收管理 (47)

7.6 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 (48)

7.7设备定期轮换试验管理 (48)

7.8变电站遥视设备管理 (49)

7.9网络和计算机管理 (49)

7.10 运维操作站通讯工具管理 (49)

7.11备品备件管理 (50)

7.12 空调管理 (50)

7.13运维操作站车辆管理 (50)

第八章技术资料管理 (51)

8.1监控中心应具备的相关资料 (51)

8.2 运维操作站应具备的相关资料 (55)

8.3 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相关资料 (60)

8.4 无人值班变电站技术资料管理 (61)

8.5 现场运行规程管理 (62)

第九章培训管理 (63)

9.1培训管理 (63)

9.2培训内容及要求 (64)

9.3培训资料管理 (65)

9.4 新员工培训 (65)

9.5培训工作考核原则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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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文明生产管理 (65)

10.1运行人员仪表行为规范 (65)

10.2 监控中心环境管理 (67)

10.3 运维操作站及变电站站容站貌管理 (68)

附录A:监控中心现场运行规程编制提纲 (71)

附录B:运维操作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制提纲 (73)

附录C: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制提纲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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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省公司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和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推进变电站集中监控标准化建设,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依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变电站管理规范》、《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变电站集中监控管理规范》和国家、电力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结合省公司变电站运行管理的实际而制定。

1.3 本规范制定了监控中心和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模式、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调度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培训管理、文明生产管理等九个方面的规范化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无人值班变电站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规范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

1.4 本规范针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含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所在变电站)的管理制定,有人值班的变电站按照省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细则(试行)》执行。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与省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细则(试行)》冲突,按照本规范执行。

1.5 本规范适用于省公司内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及所辖的所有电压等级无人值班变电站。

1.6本规范解释权属省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二章运行管理模式

2.1 管理模式

省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按照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模式执行。各地市公司及超高压分公司建设一个监控中心,负责与调度及相关运维操作站进行业务联系,对所辖范围内多个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进行集中监视和控制;按照合理作业范围和作业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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