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站无人值班管理
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确保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订立本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管理和监控,保证电力生产运行的安全性。
二、组织管理1、设立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包括重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并明确各人的职责。
2、由委员会授权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控,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3、设备维护保养应依照定期和按需进行,明确设备检修的周期和实在内容,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适时处理故障。
4、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认真记录问题,并适时修缮设备问题,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妥当地解决。
三、安全防范1、变电站内部应不设人员居住,设施应依照防火、防盗、防雷等要求进行建设和采购。
2、设立独立的保护区域,安装防火监控和报警系统,安装防盗摄像机和报警系统,并与监控中心直接联动,保证安全防范监控的实时性和精准性。
3、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更新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的质量。
4、依据防雷和防静电的要求,设置防雷装置,并依照要求接地。
5、加强对配电房、开关箱的管理,警示标识显著、灯泡的使用要求明确,并适时更换烧毁的灯泡、开关。
6、对厂房的通风、换气、降温、防盗、防尘、防虫等方面要求明确。
四、应急措施1、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订立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能够适时、精准、有效地进行。
2、定期清理可燃物及易燃性灰尘,保证设备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
3、做好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记录,总结和分析,以便更好地防备和处理仿佛问题。
4、与专业服务机构保持联系,获得适时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稳定。
五、责任及惩罚1、对委员会成员和管理人员要求猛烈,要求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2、对于发生的事故,应立刻打开调查,认真记录事故的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并适时处理,确保仿佛事故不再发生。
3、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责任人,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严格处理,包括停职、降职、辞退等措施。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范本(2篇)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无人值守变电站的管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和电网安全稳定性,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二、安全管理1. 变电站的安全管理由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负责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2. 变电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响应能力。
3. 变电站的进出口处应设置智能化安全门禁系统,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
4. 变电站应配备安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变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5. 变电站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三、运行管理1. 变电站的运行管理由专门的运行管理人员负责,负责制定运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变电站应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运行状况和维护记录,定期进行资产清查。
3. 变电站应配备电力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变电设备的运行参数,确保设备运行在安全稳定的状态。
4. 变电站应定期进行巡检,检查变电设备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5. 变电站应定期进行设备状态评估和性能检测,及时发现设备的运行不正常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四、维护管理1. 变电站的维护管理由专门的维护管理人员负责,负责制定维护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变电站应建立设备维护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定期维护和抢修,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3. 变电站应配备维护工具和备件,保证维护任务的顺利进行。
4. 变电站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5. 变电站应配备维护管理系统,记录设备的维护信息和维修记录,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五、应急管理1. 变电站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2. 变电站应配备应急设备和物资,包括灭火器、应急发电机等,以供应急时使用。
3. 变电站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响应速度。
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4篇)
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变电站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无人值班变电站是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没有人员值班的变电站,由自动化系统进行操作和监控,需要严格管理和操作,确保安全可靠。
第三条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是变电站安全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各级无人值班变电站。
第四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责任制度应明确相应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责任应该由变电站管理人员负责,变电站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维护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操作;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第九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人员有权对变电站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十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变电站安全运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执行变电站的各项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建立变电站设备的台帐和档案,定期进行设备巡视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设备故障,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建立变电站设备的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能够实时监测设备工作状态和异常情况,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四条建立良好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消防安全。
第十五条建立变电站的安全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安全巡视记录、安全培训记录等,可以用于安全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六条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和技术,加强对变电站运行状态的监控和调度,提高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
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的分析
1 - 3 无人值班 变电站防误装 置管理
运维操作站负责无人值班 变电站防误装置的管理, 组织人员定期进 行巡视、 维护、 检 修 等 工 作 。相关 人 员在 对 无 人 值 班 变 电站 防误 装 置 进 行 维护 、 检 修等工作前 , 应事先汇报监 控中心并得到运 维操作站 当值值长 的同意; 相关工作结束后 , 也应及时向监控 中心汇报 。防误装置解锁钥匙 应封存管理并放置在变 电站, 每次使用应符合审核批准手续并填好相关
行人员应 核对现场 的运行 方式 , 模拟 预演 正确 。监控 中心运行人员应在 监控终端监视无 人值班变 电站 的设备变 化及相 关信 息等情 况, 若发现疑 问应立 即告知并终止无人值班变 电站 的现 场操作 ,排 除疑 问后方 可继 续 。倒闸操作结束, 运维操 作站运 行人员在核对 现场的运行方式正确后 应及时向监控 中心汇报 , 双方核实正确 , 并汇报调度 。
无人值 班变 电站安全 管理 的分 析
龚 小鹏
( 江西省上饶供电公司 江西 上饶 3 3 4 0 0 0 )
摘 要: 变电运行是影响 电网运行 的关键 , 只有保证变 电运行的安全才 能确保 电网的安全稳定 。近年来 , 随着设备质 量的改进及 科技水平 的提 高, 供 电公 司不 断加快 变电站 自动化 的改造工作 , 无人值班变 电站 的投入运 行使工作效率得 以提 高。而无人值班变 电站 的安全运行 是企业经济效益 的重要保证 。本文分析 了无人值班变 电站出现事故 隐患可 能的因素, 并提 出了安全 管理 的措施 。 关键词: 人 员培训; 规章制度 ; 安 全 管理 中 图分 类 号 : T M6 3 文献标识 码 : B 文章编 号 : 1 0 0 4 — 7 3 4 4 ( 2 0 1 3) 1 7 — 0 0 6 2 — 0 2
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
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篇一: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规定第十章变电所管理第六十六条具有专用硐室的变电所(配电点)入口处应悬挂醒目的“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警示牌;第六十七条无人值守的配电点硐室具备条件的必须加锁管理;除检查、检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第六十八条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周围加护栏,并设立“高压危险,严禁靠近”标志。
第六十九条公共巷道内变电所(配电点)必须专人看守,为风机供电变电所(配电点)必须有人职守,安装电力检测监控系统实现无人职守的变电所不受此限。
第七十条非专职人员禁止操作变电所设备;非专职电工不得检修变电所设备。
第七十一条变电所内必须悬挂供电系统图,内容详实准确,不得有涂改痕迹,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
第七十二条变电所内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悬挂各种制度牌板;各种记录齐备,并规范填写;涉及风机供电变电所必须具有风机试验签字登记记录。
第七十三条有人职守变电所停送电必须由当班变电工操作;无人值守变电所(配电点)必须由供电管理单位安排专职电工操作。
第七十四条管理人员巡查变电所规定:— 1 —1、区队负责人每旬不少于1次,区队分管副职每5天不少于1次,并填写“干部上岗记录”;2、机电科管理员每旬不少于1次,机电科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并在“要害场所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六章供电现场管理第一百零九条地面生产供电管理1、新庄矿生产用电:地面生产用电主要包括主副井车房,调度室、机厂、车间、南北风井、空压机房及各区队的机修房;2、新庄矿矿院以外原则上不予提供电源,确需接电时必须经过矿领导批准,机电科备案,并且要提供合格的电度计量表,由机电科指定接线点和敷设路线,严禁私拉乱接;3、各单位的生产用电,未经允许,不准向其它单位转供电;4、凡是新庄矿以外并且属于本公司的单位,生产用电一律装表计量。
第一百一十条地面生活用电管理划分:1、供电管理单位负责工业广场、、工会楼、安检楼、机电楼及停车场的供用电管理;2、永新公司负责澡塘、宿舍楼、食堂和办公楼、区队楼的走廊照明供用电管理;3、其它各作业地点分属各使用单位管理— 2 —第一百一十一条生活用电管理1、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取暖、严禁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机电科批准,并留底备案。
2024年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
2024年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管理,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高运维效率,维护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2024年以后投运的无人值班变电站。
第三条无人值班变电站是指通过远程监控、自动化设备和无人值守等技术手段实现无人值班,并具备自动检测、诊断、控制和通信能力的电力变电站。
第四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科学、标准化、规范化的运营和管理。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五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管理应按照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更新等环节。
第六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购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购买具备高可靠性、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七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安装应按照工程设计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合理布局和连接方式,同时考虑设备的可维护性。
第八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调试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
第九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运行应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隐患。
第十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维护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包括定期巡检、保养和维修等工作。
第十一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更新应根据设备技术的发展和运维需求进行,及时淘汰老化设备,采用新型的高效节能设备。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管理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权限和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建立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
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制度
变电站(开关站)电气相关方管理制度1、变电站(开关站)电气相关方包括电力行业或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电力客户、进场维保作业施工队伍、设备设施供应、协助方以及参观、学习、临时用工人员,相关方人员应遵从公司有关规定及变电站(开关站)制度,不应违反安全规程规定进入电气危险区域。
2、变电站(开关站)应对相关方进行分类管理,指派陪同、监督人对相关方现场电气安全负责。
3、对上级管理部门、电力客户、参观人员应进行进场安全告知,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全程进行陪护并引导其在安全区域内活动,禁止做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情。
4、对施工队伍、设备、设施供应、协助方以及学习、实习、临时用工人员,应进行进场安全培训,明确现场危险因素、可能后果及应对安全措施,作业、学习过程应有站房指派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5、施工队伍应与上级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后在开工前应办理工作票,接受安全交底。
作业中施工方应配置专职安全员,作业人员在工作票规定区域内进行工作,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应在站房现场负责人统一协调下进行。
施工方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的,站房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施工作业直至安全隐患消除。
施工结束后施工方应清理现场,经站房现场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办理工作终结离场。
6、临时用工及实习、学习人员应承诺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出入开关场站,不得随意靠近、触动电气设备、设施,不得随意吸烟、动火,现场人员应对其进行监护。
变电站(开关站)交接班制度1、有人值守的变电站实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查阅上一班运行和其他工作记录,交接使用中的和已收到的工作票。
2、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按范进行交接班巡查。
巡查内容包括各路进、出线电压、电流值,设备信号、后台、直流系统;核对微机主接线图与实际位置相符性:现场设备仪表、运行音响,发现的缺陷、事故情况;一次设备变化和保护变更状况,检修安全措施布置,包括使用中的接地线号数及装设地点;核对安全用具、消防器材、钥匙、备品材料;检查周围环境及清洁卫生状况。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
无人值守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变电站的安全运行和保证电网的稳定供电,规定了无人值守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安全措施、设备维护等内容。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其中的规定:
1. 值班管理: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运行无人值守变电站,并保证其24小时监控和操作。
规定值班人员的轮班制度、记录工作内容和异常情况等。
2. 安全管理:确保变电站设备运行安全稳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包括对高压设备的操作和维护,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的实施等。
3. 设备维护:规定了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计划,包括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保护装置等设备的维护,以及清洁、润滑和防锈等工作。
4. 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确保对变电站的设备和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远程控制。
规定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要求,以及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的报警和处理流程。
5. 供电和备用电源:制定备用电源的使用和检修计划,确保正常能源供应。
规定对主供电路和备用电源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6. 环境保护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紧急情况处理流程,包括灭火设备和应急照明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以及对变电站周围环境的监管。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无人值守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并提高电网的可靠性。
同时,这些规定也为相关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和安全知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024年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三篇)
2024年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1.指标管理1.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一类以上障碍;1.2控制二类障碍和人员违章行为;1.3不发生火灾事故;1.4两票合格率____%;1.5设备五防闭锁装置投运率____%;1.6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设备一类占有率达到____%;1.7断路器无油化率____%;1.8严重、危急缺陷消除率____%;1.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率____%;1.10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____%;1.11110kV或220kV母线电压合格率大于____%;1.12母线月度电能不平衡率330、220kV不大于±____%,110kV 及以下不大于±____%;1.13无功装置、有载调压装置处于完善状态,可用率应为____%。
2、安全管理要求2.1安全目标管理2.1.1集控站(监控中心)每年应根据公司和工区安全管理目标,结合所辖各变电站的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设备检修、操作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上报本站的安全管理目标。
2.1.2安全管理目标应结合所辖各变电站的设备、人员和工作实际,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
2.1.3按期对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2安全活动管理2.2.1集控站(监控中心)安全活动每月应组织全站人员至少进行____次;根据倒班方式,每周进行一次本值人员参加的安全活动;遇特殊、重大安全活动,应尽可能组织全体成员集中学习。
2.2.2安全活动应建立专用的“安全活动”记录簿,记录应真实、清晰、完整。
对缺席人员应及时进行补课,并做好补课记录,由本人亲自签名在安全活动记录上。
2.3反事故措施和安技劳保措施管理2.3.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根据上级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具体要求,制订本站“两措”计划,并定期对本站设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2.3.2集控站(监控中心)“两措”计划制订应包括:内容、落实时间、责任人等。
2023年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
2023年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管理工作,提高电网运行和设备运维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无人值班变电站,包括新建、改建和运营中的变电站。
第三条无人值班变电站是指对变电站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减少人工巡视与操作的变电站。
第四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五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六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实施跟踪处理,避免影响变电站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重要数据和信息应备份保存,确保数据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状态应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远程控制操作应合理规划、有序执行,避免误操作和故障。
第十一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数据和信息应及时上传和归档,方便后续分析和维护。
第十二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配备相应的联络人员,负责对监控报警进行处理和反馈。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和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应按照相关安全规范执行,避免事故和灾难。
第十五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异常和设备故障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六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运行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五章信息管理第十七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集中存储和高效调取。
第十八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数据和信息应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九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信息应定期备份和存储,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第二十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信息技术系统应定期更新和升级,保持与时俱进。
2023年变电运维调考题库1000题
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运维调考题库(1000题)一、填空题(200题)1.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室空调均应按运营设备管理。
2.需运维操作站人员到现场办理的变电第二种工作票, 检修单位应通过生产安全管理系统或其他方式提前一天送达运维操作站。
3.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 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运营规程中对防误装置的使用应有明确规定, 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防误闭锁装置的巡视维护等同主设备, 发现问题应及时录入设备缺陷并启动流程, 并督促尽快解决。
4.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5.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检修工作许可开工令, 由调度直接下达成运维操作站运营人员, 其中省调管辖设备许可开工令下达给地调;报告竣工时, 由运维操作站运营人员向调度报告, 省调管辖设备由地调向省调报告。
6.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测温周期, 计划普测:带电设备每季至少应安排一次计划普测, 一般在实验和检修开始前应安排一次红外检测。
7.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规范合用于省公司内运维操作站及所辖的所有电压等级无人值班变电站。
8.各单位根据本地区电网的结构、变电站站址分布和电网的发展情况, 充足运用现有设备资源、节省投资、减少运营维护成本, 结合基建工程规划因时、因地制宜选择拟定。
9.运维操作站每年初应制定安全管理目的, 结合实际情况和设备巡视、设备检修、操作计划, 制定出年度安全管理目的, 并上报主管部门。
10.运维操作站、调度之间进行与变电站相关的操作联系时, 必须加上相应的变电站站名。
1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新设备启动, 运维操作站应安排人员前往该站, 在现场接受调度指令。
在启动过程中, 调度只与该站的运维操作站现场运营人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 待启动完毕或告一段落后, 恢复正常监控模式管理。
12.值班期间, 应穿戴统一的工作服, 衣着整齐, 佩带值班岗位标志, 不允许穿高跟鞋及拖鞋, 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13.运维操作站应明确防误专责人, 负责所辖站防误闭锁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 参与新建、扩建工程中有关防误闭锁装置的投运前验收。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无人值守变电站是指在变电站设备的运行过程中,不需要人工现场操作,而是通过远程监控和自动化设备来实现对变电站的管理和控制。
无人值守变电站的出现,大大提高了变电站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但也同时提出了对其管理的要求,为此,制定无人值守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十分必要。
下面是对无人值守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的一些建议和规范内容。
一、无人值守变电站基本要求1. 远程监控: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安装必要的监测设备和传感器,能对变电站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包括电压电流、温度、湿度等参数。
2. 自动化设备:无人值守变电站应配置完善的自动化设备,能够对变电站的设备进行自动操作和控制,如自动开关、遥控操作等。
3. 安全防护:无人值守变电站应设置合理的安全措施和设备,如防雷、防火、防爆等,在设备故障或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理。
4. 高可靠性: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具备高可靠性,能够保证连续运行和稳定供电,具备故障自恢复能力并能及时报警。
二、人员管理1. 培训要求: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包括设备的运行原理、应急处理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
2. 值班制度: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值班制度,确保变电站24小时值班,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紧急响应:无人值守变电站应设置紧急响应机制,在设备故障或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4. 巡检检修: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定期进行巡检检修工作,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
三、安全管理1. 安全措施:无人值守变电站应设置完善的安全措施,如监控摄像头、安全门禁、防盗报警等,确保变电站的安全运行。
2. 预案制定: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种突发事件和故障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和程序,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种问题。
3. 安全培训: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能够正确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制度
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电力系统自动化与信息化的不断推进,无人值守变电所已经成为电力行业的一种趋势。
因为无人值守能够在保证电能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减少发生人为操作错误和越限作业等不安全情况的概率,从而保障了广大用户的用电需求。
而为了让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必须建立起科学的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进行管理。
二、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制度1. 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责任制度在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方面,各级领导、部门责任人和操作人员均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确保无人值守变电所在运行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主要职责如下:(1)领导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和事权。
(2)部门责任人责任:明确电网班和设备维护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及时协调技术人员解决设备故障。
(3)操作人员责任:按照相关操作规定,实施各项操作措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无人值守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的无人值守变电所巡检制度,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2)文明用电管理:要求设备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变电所电气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操作。
(3)检修维护管理:制定检修维护计划,按计划进行设备检修及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4)事故预案及应急管理: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应急小组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3. 无人值守变电所安全防护制度(1)对于电缆井、电缆设施的开启,必须确定负责人,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2)现场确认作业时,应当进行防护措施的检查。
(3)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进入无人值守变电所现场。
(4)必须保证门锁闭和门锁定装置封闭,确保无人值守变电所内部的运行安全。
(5)应安装摄像头等安全监控设备,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制度实施步骤(1)建立阶段:领导层要制定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制度建设的总体方案,明确制度的建立工作的责任主体。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运行和管理而制定的一套规定和标准。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些规定中的内容:
1. 设备要求:规定无人值班变电站所需的设备和设施要求,包括变电设备、监控设备、通信设备等。
2. 安全管理:规定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盗等措施,以及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
3. 运行管理:规定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要求,包括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内容。
4. 通信与数据管理:规定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通信与数据管理要求,包括利用远程监控、无线通信等技术进行数据传输和远程控制。
5. 监控与报警系统:规定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监控与报警系统要求,包括安装监控摄像头、烟雾探测器、湿度传感器等设备,以及建立报警系统和监测平台。
6. 出入控制:规定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出入控制要求,包括安装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等设备,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变电站的范围。
7. 人员培训和管理:规定无人值班变电站的人员培训和管理要求,包括培训无人管理人员、维修人员等岗位的技能和知识,以及确保人员的合格与留用。
8. 定期检查与评估:规定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定期检查与评估要求,包括定期对设备、系统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应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相应的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规定。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3篇)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无人值班变电站是一种采用现代化技术和管理手段,实现变电站无人值守运行的方式。
为确保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建立一套标准化管理规定。
以下为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的内容:1. 安全管理a. 确保设备运行安全,设备运行前需进行巡检和检修;b. 确保系统安全,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及时处理异常情况;c. 安全故障处理,确保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找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d. 火灾安全措施,设立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e. 人员安全,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并进行安全培训。
2. 运行管理a. 运行监控,建立监控系统,对变电站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b. 运行记录,记录变电站的运行情况、故障情况和维护记录;c. 设备维护,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d. 运行报告,定期向上级单位提交运行报告,报告包括运行情况、故障情况和维护情况。
3. 数据管理a. 数据采集,通过监控设备采集变电站运行数据;b. 数据传输,将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数据中心;c. 数据存储,对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和备份,并设立权限管理;d. 数据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提取有价值的信息。
4. 环境管理a. 清洁环境,保持变电站内外环境的清洁和整洁;b. 环境监测,对变电站周围的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c. 废物处理,对变电站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d. 节能减排,采用节能技术和措施,减少能源的消耗和排放。
5. 管理体系a. 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文件编制、流程管控、审核和评估等;b. 人员管理,对运行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c. 管理评估,定期进行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d. 标准化验证,对标准化管理进行验证,确保其有效性。
以上是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补充和修改。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人值守变电站运行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模版
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人值守变电站的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无人值守变电站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包括巡检、维护、故障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无人值守变电站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没有人员驻守的变电站,通过远程监控及数据采集装置实现对变电站的监控和运维管理。
第四条无人值守变电站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规范操作,高效运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电力公司是无人值守变电站的管理单位,负责对无人值守变电站的管理、维护和运行。
第六条无人值守变电站建设单位负责无人值守变电站的设计、建设和验收,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七条无人值守变电站操作人员负责无人值守变电站的日常运行、巡检和维护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八条电力公司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无人值守变电站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电力公司应当制定无人值守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无人值守变电站的安全培训和事故处置能力建设。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条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
第十一条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当配备远程监控设备、数据采集装置和通信设备,实现对变电站的远程监控和数据采集。
第十二条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当配备自动化设备和控制系统,实现对变电站的自动化控制和远程操作。
第十三条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当进行定期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当建立运行记录和故障记录,及时报告相关故障和异常情况,并进行问题分析和处理。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五条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当进行定期维护,包括设备清洁、设备巡视和设备保养等工作。
第十六条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当制定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工作的内容和频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无人值守变电站应当建立设备台账和维护记录,监控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护效果。
3.1 操作票管理规定(制度)
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倒闸操作票管理规定(无人值守变电站倒闸操作管理)1 总则1.1依据国务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华中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华中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管理规程》、《华中网调直调设备操作状态令术语规范》、江西省电力公司《江西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结合公司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电气倒闸操作票是电气运行值班人员操作时的书面命令,是为了防止误操作,保障人身安全、电网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认真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
禁止无票操作。
1.3 倒闸操作管理1.3.1监控中心与调度进行业务联系时,应互报单位和姓名,使用规范调度术语。
1.3 .2运维操作站与调度进行操作联系时,应汇报所在变电站名称和姓名,使用规范调度术语。
1.3 .3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调度之间进行与变电站相关的操作联系时,应使用设备的“三重命名”(即变电站名称+设备名+设备编号)。
1.3 .4 监控中心的遥控、遥调操作必须执行双人双机监护,由于设备原因不能正常执行遥控、遥调操作时,应汇报调度并通知运维操作站到现场按规定进行操作。
1.3 .5 对需要现场执行的倒闸操作,监控中心接到调度预令(转发令)或调度操作票后应及时转发至运维操作站。
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之间的操作联系,需由正值及以上人员进行。
1.3 .6 倒闸操作票应通过生产安全管理系统填写,操作完成后应办理操作票回填和归档手续,并按月、按站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3 .7 无人值守变电站现场操作前应进行模拟操作。
运维操作站运行人员操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均应告知监控中心,现场倒闸操作过程中监控中心应加强运行监视,并根据现场运行方式复归主站系统相关信号,若发现疑问应立即告知运维操作站运行人员停止现场操作,并汇报调度,排除疑问后方可继续。
1.3 .8 监控中心对所辖站进行改变运行方式(无功补偿装置除外)的遥控操作结束后应告知运维操作站,运维操作站应做好相关记录。
32工作票管理规定(制度)
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无人值守变电站工作票管理)1 总则1.1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结合公司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变电工作票(含发电厂电气部分,以下统称变电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终结等安全组织措施的书面依据。
在变电站(发电厂)、开闭所、高压配电站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认真执行变电工作票制度。
禁止无票、搭票工作。
1.3 监控中心及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变电工作票管理,在本规定中未尽事项参照《江西省电力公司监控中心管理办法》执行。
1.4 工作票管理1.4.1 监控中心负责本中心有关的工作票的审核、办理、统计分析工作;运维操作站负责所辖站的工作票的审核、办理、统计分析工作。
1.4.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应由安监部门每年审查并书面公布。
1.4.3 工作票应通过生产安全管理系统开票,其中变电站的工作票应按站编号;执行完成后应进行回填,并分站办理归档手续。
特殊情况下可不使用生产安全管理系统开票。
变电站的工作票保存在运维操作站,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1.4.4 对于计划性变电工作票,检修单位应通过生产安全管理系统或其他方式提前一天送达运维操作站,并电话通知运维操作站审核。
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运维操作站人员。
1.4.5 运维操作站收到工作票应及时审核,发现错误或疑问时,应与工作票签发人联系,不合格的工作票,退回重新签发。
1.4.6 运维操作站应安排人员到无人值守变电站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1.4.7 当日不能完成的检修工作,每日收工时,工作负责人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通知运维操作站运行人员,并将工作票交回运维操作站运行人员。
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会,方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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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无人值班管理规范江西省电力公司发布二○一一年五月—1 —前言为规范江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和无人值班站的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推进变电站集中监控标准化建设,省公司在认真研究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变电站集中监控》等规程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于2010年5月组织编制了江西省电力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
在本规范发布试行一年后,省公司根据现场执行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本部及基层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对本规范进行了修编。
本规范由江西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江西省电力公司本规范共分十章三个附录省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分公司分管领导、部门主任、专责、变电运行人员为本规范的编制提出了宝贵意见。
本规范由江西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至省公司生产技术部。
本规范于2010年5月首次发布,2011年5月修编后第二次发布。
—2 —目录第一章总则 (6)第二章运行管理模式 (6)2.1 管理模式 (6)2.2 监控中心设置原则 (7)2.3 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7)2.4 监控中心人员配置及值班方式 (8)2.5 运维操作站设置原则 (8)2.6 运维操作站工作职责 (8)2.7 运维操作站人员配置及值班方式 (9)第三章岗位职责 (9)3.1 岗位设置 (9)3.2 岗位职责 (9)第四章安全管理 (17)4.1 安全目标管理 (17)4.2 工作票管理 (18)4.3 倒闸操作管理 (19)4.4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 (21)4.5 消防管理 (23)4.6 安全保卫管理 (24)4.7 防小动物管理 (24)4.8 安全工器具管理 (25)4.9 防汛、防风、防潮、防冰冻工作管理 (25)4.10 低压漏电保安器的安装与使用 (26)4.11 无人值班变电站应急管理 (27)4.12 危险品管理 (28)4.13 外来施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 (28)4.14 安全文件及安全活动管理 (29)第五章调度管理 (29)5.1 调度资格要求 (29)5.3 倒闸操作 (30)5.4 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 (32)5.5 设备缺陷 (32)—3 —5.6 新设备启动 (33)第六章运行管理 (33)6.1 值班制度 (33)6.2 交接班管理 (34)6.3 巡视管理 (36)6.4 记录管理 (40)6.5 运行分析制度 (42)第七章设备管理 (45)7.1 变电站标识管理 (45)7.2 设备测温管理 (45)7.3 设备缺陷管理 (46)7.4强迫油循环风冷变压器管理 (47)7.5 设备验收管理 (47)7.6 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 (48)7.7设备定期轮换试验管理 (48)7.8变电站遥视设备管理 (49)7.9网络和计算机管理 (49)7.10 运维操作站通讯工具管理 (49)7.11备品备件管理 (50)7.12 空调管理 (50)7.13运维操作站车辆管理 (50)第八章技术资料管理 (51)8.1监控中心应具备的相关资料 (51)8.2 运维操作站应具备的相关资料 (55)8.3 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相关资料 (60)8.4 无人值班变电站技术资料管理 (61)8.5 现场运行规程管理 (62)第九章培训管理 (63)9.1培训管理 (63)9.2培训内容及要求 (64)9.3培训资料管理 (65)9.4 新员工培训 (65)9.5培训工作考核原则 (65)—4 —第十章文明生产管理 (65)10.1运行人员仪表行为规范 (65)10.2 监控中心环境管理 (67)10.3 运维操作站及变电站站容站貌管理 (68)附录A:监控中心现场运行规程编制提纲 (71)附录B:运维操作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制提纲 (73)附录C: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制提纲 (75)—5 —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省公司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和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推进变电站集中监控标准化建设,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依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变电站管理规范》、《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变电站集中监控管理规范》和国家、电力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结合省公司变电站运行管理的实际而制定。
1.3 本规范制定了监控中心和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模式、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调度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培训管理、文明生产管理等九个方面的规范化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无人值班变电站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规范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
1.4 本规范针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含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所在变电站)的管理制定,有人值班的变电站按照省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细则(试行)》执行。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与省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细则(试行)》冲突,按照本规范执行。
1.5 本规范适用于省公司内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及所辖的所有电压等级无人值班变电站。
1.6本规范解释权属省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二章运行管理模式2.1 管理模式省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管理按照监控中心+运维操作站模式执行。
各地市公司及超高压分公司建设一个监控中心,负责与调度及相关运维操作站进行业务联系,对所辖范围内多个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进行集中监视和控制;按照合理作业范围和作业量设—6 —若干运维操作站,接受调度指令或监控中心转发指(预)令,负责所辖站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设备巡视、设备定期试验轮换等工作。
2.2 监控中心设置原则各单位根据本地区电网的结构、变电站站址分布和电网的发展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资源,节省投资,降低运行维护成本,结合基建工程规划因时、因地制宜选择确定。
2.3 监控中心工作职责2.3.1 负责所辖范围内各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遥信、遥测、遥视信息的监视及远方遥控、遥调(具体包括单一断路器的操作、主变压器分接开关调整、投退电容器及并联电抗器、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操作、远方投、退软压板及具备遥控功能的其他操作)等运行工作。
2.3.2 熟练掌握各级调度设备管辖范围、运维操作站管辖的范围,负责与调度、运维操作站之间的联系与协调。
负责将需要现场操作的调度预令(或转发令)及调度操作票转发至运维操作站。
2.3.3 熟练掌握所辖站设备情况,随时掌握、监视所辖站的运行方式、设备运行状态、辅助系统运行工况。
2.3.4 发现设备异常及故障情况应根据相关信息做出判断并及时向调度及有关管理部门汇报。
2.3.5 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2.3.6 负责所辖站监控权切换。
2.3.7 负责履行工作票制度。
2.3.8 按照缺陷管理职责分工,负责设备缺陷填报及督促消缺。
2.3.9 负责本中心各种记录的填写和相关设备资料、图纸、报表的编制、管理和报送工作。
2.3.10 参与所辖站新建、扩建、改造及设备检修后监控中心端“五—7 —遥”信息调试验收及相关生产运行准备工作。
2.4 监控中心值班方式及人员配置2.4.1 监控中心值班方式:监控中心实行“五班三运转”值班方式。
2.4.2 监控中心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2008年版)执行,每值值班人员2-4人。
2.5 运维操作站设置原则2.5.1 运维操作站布点依据地域具体情况设置,为节省人力资源、节约投资,运维操作站宜设置在敞开式500kV、220kV枢纽或重要负荷变电站,且应充分考虑布点的生产、交通、生活、通信情况,利用原有变电站的生活设施。
2.5.2 运维操作站下设若干巡操小组,其数量根据所辖站数量及分布情况设置。
2.5.3 每个运维操作站负责维护和操作的变电站数按照10-15座110kV变电站标准考虑,变电站较密集的地区不宜超过20座。
2.5.4 运维操作站布点宜离管辖最远的变电站在60分钟的车程范围内,超过60分钟车程、较为偏远或重要的变电站宜采用有人值班模式。
2.6 运维操作站工作职责2.6.1 负责所辖站的运行维护、设备定期试验、轮换等日常运行工作。
各运维操作站不得对其管辖范围以外的变电站开展工作。
2.6.2 按规定做好倒闸操作工作。
2.6.3 按照“设备巡视检查制度”要求,对所辖站站内设备进行巡视。
2.6.4 按规定对所辖站设备异常及事故进行处理。
2.6.5 参与所辖站新建、扩建、改造及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和生产运行准备、设备启动管理等工作。
2.6.6 负责履行所辖站的工作票制度。
—8 —2.6.7 负责运维操作站及所辖站的各种记录的填写和相关设备资料、图纸、报表的编制、管理和报送工作。
2.6.8 按状态检修工作要求做好设备信息收集和状态评价工作。
2.6.9 按照缺陷管理职责分工,负责设备缺陷填报及督促消缺工作。
2.6.10 负责所辖站监控系统、辅助系统、防误装置、安全工器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消防器材、生产辅助设施等的管理工作。
2.6.11 配合监控中心做好通信、自动化等相关信号的核对工作。
2.6.12 负责所辖站门卫及其他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
2.7 运维操作站值班方式及人员配置2.7.1 运维操作站值班方式:运维操作站原则上实行三班一运转值班方式,值班人员夜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有条件的单位可按白天正常上班、夜间少人值班方式实行。
2.7.2 运维操作站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2008年版)执行,所辖站数量在10座以下的运维操作站每值最少配置2个巡操小组,所辖站数量在10座及以上的运维操作站每值最少配置3个巡操小组,每个巡操小组3人。
(要求重点反馈该条款,将本单位实际人数与测算人数进行对比,提出修改意见,对比结果报生技部)第三章岗位职责3.1 岗位设置3.1.1 监控中心岗位设置:班长、副班长、技术员(兼职)、安全员(兼职)、值长、正值、副值。
3.1.2 运维操作站岗位设置:站长、副站长、技术员(兼职)、安全员(兼职)、组长、正值、副值。
3.2 岗位职责3.2.1 监控中心人员岗位职责—9 —3.2.1.1 监控中心班长职责1)班长是本中心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
2)组织全中心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安全活动和各类演习,及时传达各级有关文件,组织工作和业绩考核;监督、落实本中心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组织编制和实施本中心控制异常和未遂措施等各类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4)参与所辖站范围内的事故调查,主持本中心运行分析会,提出反事故措施和预案。
5)负责组织编制本中心现场运行规程、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6)根据上级要求与人员情况编制年、月度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督促执行;审查各类总结及各种报表并按时上报。
7)负责审查本中心两票、各种记录,掌握生产运行情况,组织安全经济运行及电能质量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