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地震与火山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地震与火山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昌府办[2009]12号

【发布部门】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11

【实施日期】2009.03.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地震与火山灾害紧急救援队组

建方案的通知

(昌府办[2009]12号2009年3月11日)

地震是群灾之首,我县具备发生强烈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为了适应岛陆及周边地区破坏性地震、火山等灾害紧急救助的需要,根据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08]169号),我县决定组建昌江黎族自治县地震与火山灾害紧急救援队。具体组建方案如下。

一、组建原则与主要任务

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能随时执行地震、火山等紧急救援任务的紧急救援突击队伍。立足

于我县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的紧急救援,着眼于参与周边地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

其主要任务是:对因地震、火山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建(构)筑物倒塌而被埋压人员实施紧急搜索与营救。

二、队伍名称、组成及规模

队伍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地震与火山灾害紧急救援队(以下简称昌江地震救援队)。

组成及规模:昌江地震救援队主要由县地震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等有关人员组成。总人数控制在40人左右,所有人员均为兼职,原职务和隶属关系不变。具体为:县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