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一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申报表

(2008年)

产品名称及型号

申报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年月日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制

填表说明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为申报单位申请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重要文件。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与附加材料一起报送各省、市科技厅(委、局)、部门科技司(局),同时报送电子数据。

2.表中文字叙述栏目:需内容重点突出,词语简练,所填字数(包括标点)不能多于规定的字数。经济指标数值应与栏中标识的“计量单位”一致。

3.产品名称及型号:要填写确切,字数不超过36个汉字。不要使用“系列”、“研制”、“开发”、“技术”等不属于产品名称的称呼,要用产品型号或限定词以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

4.申报单位名称:应填写企业全称,字数不超过36个汉字。

5.隶属关系:指申报单位所属的上级主管部门。若属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还应填写所隶属部门。

6.单位性质:转制型企业:转制为企业后的科研院所;合资企业包括:合伙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7.主要股东及所占股权比例: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企业填此栏,按股权比例大小列出前二名(可简写),并列出所占比例数,仅限25个汉字。

8.企业规模:依照国家统计局划分办法按企业人数填写,工业企业300人以下为小型,300-2000人为中型,2000人以上为大型。

9.高新技术企业:指由各省(市、自治区)或国务院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10.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职工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计算公式为: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11.产值: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和提供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非工业企业产值按销售总产值(现价)计算。

12.利润:指净利润。

13.上缴增值税:指扣除返还或减免部分后所缴纳增值税金额。即扣除享受国家或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所得部分后所缴纳增值税金额。

14.技术领域:指产品核心技术所属领域。行业领域:指产品最主要的应用领域。

15.项目来源:只选择该项目的最高级别计划。若是国家计划,还应选择具体计划类别。

16. 专利情况及专利类型: 若专利情况选择了“1”或“2”,则应进一步选择专利类型。

17.产品开发主要技术路线:应说明产品核心技术实现遵循的原理、采用的相关技术、采用的工艺和方法等内容。

18.技术水平:该栏填写应与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的结论相一致。

1)自主知识产权含量:应说明自主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本产品中所占比重。

2)创新性:应说明产品在技术上的创新点,创新程度以及创新点对产品的意义。

3)先进性:与同类典型产品比较说明时,首先要同国内同类先进产品比较;若属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还需与国外同类典型产品相比较。

4)成熟度:指产品目前处于研发、生产的何种阶段。

5)可靠性:指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区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19.企业承诺: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阅读企业承诺后,需亲自签字,否则此申报表视为无效。

附件二(此封页由地方科技厅(委、局)、部门科技司(局)填写)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项目申报材料

推荐编号(BH) □□□□□□□□□□□□产品名称及型号(MCXH)

申报单位名称(DWMC)

单位所在地区代码(DQDM) □□□□□□

产品类别代码(LBDM)□□□

初评分类(CPFL)□A □B □C □D

报送分类(BSFL)□A □B □C □D

申报渠道

报送日期年月日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制

附件三

一、推荐编号说明

1.推荐编号编制说明

1)推荐编号组成

推荐编号由12位数字及字母组成。各数码含义如下:

2)编制方法

●第1、2、3、4位是立项年度,填写申报计划的年度。如申报2007年的计划,应填

“2007”。

●第5、6位是计划类别,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属于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应填“GR”。

●第7~9位是申报渠道代码,详见附件三(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分国务院直

属部门代码表)。

●第10~12位是流水号,应在评估(评审)后,按报送科技部时的项目报送排序来

填写。

附件三

二、代码表

1.申报渠道代码表

申报渠道代码分为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直属部门两大类。

表1 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代码

表2 部分国务院直属部门代码

2.行政区划代码表

3.产品类别代码(参见国家标准GB 7635-87)

附件四(此页由地方科技厅(委、局)、部门科技司(局)填写)

2008年新产品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

注:1.此表评审、评估共用。采用评审方式的单位,初评排序一栏可不填。

2.报送分类为地方科技厅(委、局)、部门科技司(局)的意见;

3.初评分类为评估机构(评审专家小组)的意见。

4.该表上部分“总体情况”可单独打印一页,下部分“项目清单”可利用申报系统中汇总表打印功能来打印,然后装订在一起。

附件五

2008年新产品计划项目评审意见表推荐编号:□□□□□□□□□□□□

填表说明:1. 在“( )”中均填专家同意的人数;在选择“□”内打“√”;

2.A类:重点推荐,B类:推荐,C类:备选,D类:落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