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知应会参考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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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文局汛前检查应知应会参考内容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水文勘测职工的业务水平,省局将在汛前检查工作中对测站职工应知应会技能进行抽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测站的依据之一,现将基本要求及考核的主要参考内容发给大家,请认真组织学习。
一、基本要求
测站人员应熟悉所在水文测站的基本情况(包括流域水系情况、历史暴雨洪水情况、水利工程情况及其对水文测报工作的影响),掌握水文基本知识、各项水文测报工作规范要求、应急测报方案,熟知水文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熟练操作、维护各类设施设备等。
二、参考题
(一)水文测验方面
(本部分参考题主要为比较重要但容易被忽视的部分内容,规范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最常规的应知应会内容请自行组织学习)
1、熟悉您所在水文测站所在河流(河段)的水系组成情况、工情情况、主要下垫面情况、水文特性、站网布设情况等。
2、熟知所在测站“测站任务书”对各测验项目的测报要求。
3、您所在水文测站的历史最高洪水位、最大流量是多少?
4、您所在水文测站用什么方法进行推流?这种推流方法对流量测次的布臵有什么要求?
5、您所在水文测站有哪几种应急测洪方案?分别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在什么条件下启用?
6、“四随”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要求?
随测、随算、随整理、随分析称为测站“四随”工作。
及时计算实测成果,并进行合理性检查。对实测成果偏离正常值的,要及时查找、分析原因。确有客观原因的,应备注说明清楚;如因观测造成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重新观测。“四随”工作是保证水文测验质量,确保水文观测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理性的最基本要求。
7、为什么要定期进行人工校测自动测报水位?
由于水位自动测报设备等的不稳定性,不能完全保证自动测报水位数据真实、可靠,因此需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人工较测。
8、如何尽量消除人工观测水位的误差?
在观测水位时,应按下列要求消除或控制误差。
(1)观测员观测水位时,身体应蹲下,使视线尽量与水面平行,避免产生折光。
(2)有波浪时,可利用水面的暂时平静进行观读或者取峰顶峰谷水位,取其平均值。波浪较大时,可先套好静水箱再进行观测。
(3)当水尺水位受到阻水影响时,应尽可能先排除阻水因素,再进行观测。
(4)随时校对观测的时钟。
(5)采取多次观读,取平均值
9、如何进行测速主要仪器的检查和养护?
(1)在每次使用流速仪之前,必须检查仪器有无污损、变形,仪器旋转是否灵活及接触丝与信号是否正常等情况。
(2)测站流速仪的比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常用流速仪在使用时期,应定期与备用流速仪进行比测。其比测次数,可根据流速仪的性能、使用历时的长短及使用期间流速和含沙量的大小情况而定。当流速仪实际使用50~80h 时应比测一次。
②比测宜在水情平稳的时期和流速脉动较小、流向一致的地点进行。
③常用与备用流速仪应在同一测点深度上同时测速,并可采用特制的“U”形比测架,两端分别安装常用和备用流速仪,两仪器间的净距应不少于0.5m。在比测过程中,应变换比测仪器的位臵。
④比测点不宜靠近河底、岸边或水流紊动强度较大的地点。
⑤不宜将旋桨式流速仪与旋杯式流速仪进行比测。
⑥每次比测应包括较大较小的流速且分配均匀的30 个以上测点,当比测结果其偏差不超过3%,比测条件差的不超过5%,且系统偏差能控制在±1%范围内时,常用流速仪可继续使用。超过上述偏差应停止使用,并查明原因,分析其对已测资料的影响。
没有条件比测的站,仪器使用1~2 年后必须重新检定。当发现流速仪运转不正常或有其他问题时,应停止使用。超过检定日期2~
3 年以上的流速仪,虽未使用,亦应送检。
(3)流速仪的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流速仪在每次使用后,应立即按仪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拆洗干净,并加仪器润滑油。
②流速仪装入箱内时,转子部分应悬空搁臵。
③长期储藏备用的流速仪,易锈部件必须涂黄油保护。
④仪器箱应放于干燥通风处,并应远离高温和有腐蚀性的物质。仪器箱上不应堆放重物。
⑤仪器所有的零附件及工具,应随用随放还原处。
⑥仪器说明和检定图表、公式等应妥善保存。
(4)测流所使用的停表应按下列要求检查:
①停表在正常情况下应每年汛前检查一次。当停表受过雨淋、碰撞、剧烈震动或发现走时异常时,应及时进行检查。
②检查时,应以每日误差小于 0.5min带秒针的钟表为标准计时,与停表同时走动10min,当读数差不超过3s,可认为停表合格。使用其他计时器,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0、当测流断面出现死水区或回流区时,应如何测流?
当测流断面出现死水区或回流区时,应测定死水边界或回流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死水区的断面面积不超过断面总面积的3%时,死水区可作流水处理,死水区的断面面积超过断面总面积的3%时,应根据以往的测验资料分析确定或目测决定死水边界。
死水区较大时,应用低流速仪或深水浮标测定死水边界。
(2)断面回流量未超过断面顺流量的1%且在不同时间内顺逆不定时,可只在顺逆流交界两侧布臵测速垂线测定其边界,回流可作死水处理。当回流量超过断面顺流量的1%时,除测定其边界外,还应在回流区内布设适当的测速垂线,并测出回流量。
11、测流大断面施测次数、实测水深是如何规定的?
(1)测流断面河床稳定的测站,水位与面积关系点偏离关系曲线应控制在±3%范围内,并可在每年汛前或汛后施测一次大断面。河床不稳定的测站,应在每年汛前或汛后施测一次大断面,并在当次洪水后及时施测过水断面部分。
(2)新设水文站、河床不稳定的测站,每次测流应同时测量水深。对游荡性河流的测站,可在测速垂线以外适当增加测深垂线。
(3)河床稳定的测站,每次测流可不同时测量水深,但枯水期每隔两个月、汛期每隔一个月应全面测深一次。当出现特殊水情或有冲淤变化时,应实测水深,同时测量水深确有困难的,可在测流前后的有利时机进行。
12、如何布设测速垂线?
(1)测速垂线的布设宜均匀分布,并应能控制断面地形和流速沿河宽分布的主要转折点,无大补大割。主槽垂线应较河滩为密。对测流断面内,大于总流量1%的独股分流、串沟,应布设测速垂线。
(2)随水位级的不同,断面形状或流速横向分布有较明显变化的,可分高、中、低水位级分别布设测速垂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