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学校结核病传播防控工作规范(2023年)
学校结核病传播防控工作规范(2023年)1. 引言本规范旨在指导学校在2023年开展结核病传播防控工作,以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通过加强防控措施,我们可以减少病例的发生并加速病人的康复。
2. 学校结核病传播防控工作目标- 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对结核病传播防控的认识和意识- 减少结核病传播的风险和可能性- 加强结核病患者的识别和管理- 确保结核病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康复支持3. 学校结核病传播防控措施3.1 教育宣传- 利用校园广播、校报、学校网站等媒介宣传结核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意识。
- 举办结核病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向学生、教职员工普及结核病的防控知识,并鼓励定期体检。
3.2 校园环境管理- 加强校园环境的卫生管理,包括定期清洁和消毒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 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并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洗手卫生的教育和监督。
3.3 结核病患者管理- 学校应建立结核病患者管理台账,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和诊疗情况。
- 安排结核病患者住宿时,要避免与其他学生或教职员工共同居住,最大程度地减少传播风险。
- 鼓励结核病患者积极接受治疗,并定期进行康复评估。
3.4 紧急响应- 学校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结核病传播防控应急预案,包括如何应对结核病疫情爆发、快速排查密切接触者等措施。
4. 结束语结核病的传播防控是学校健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执行本规范中的措施,我们可以减少结核病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对治疗期间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和评 估,确保治疗效果和病情稳定。
对未能按规范治疗的患者进行强化管 理和治疗,防止病情恶化或传染他人 。
CHAPTER 04
教职员工结核病防控工作
加强教职员工健康监测和筛查工作
建立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对结核病高发期进行重点监测,及时发现和管理疑似病例。
提前制定防控措施。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与教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教育部门关于结核病防控的最新政策和要求,并按照要 求进行落实。
与卫生部门加强合作
与当地的卫生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确保 防控效果的最大化。
与社会团体和媒体进行沟通
加强与社会团体和媒体的沟通,普及结核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的 健康意识。
实施晨检制度,及时发现和隔离疑似病例。
对确诊病例进行规范治疗和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对确诊结核病病例进行规范治疗和 管理。
提供心理支持和关怀,鼓励患者积极配合治疗。
对治疗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 的患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预防性治疗工作
对与结核病患者有过接触的人 员进行排查和登记。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和技术支持
加强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 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提升技术水平
积极引进先进的结核病诊断技术和治疗方法,提高结核病的治愈率和防控效果。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
1 2
加强校内协作
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结核 病防控工作的开展。
完善监测设施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定期开展大扫除,清理 卫生死角。
非常规措施
限制聚集
控制校园内人员密度,避免人员聚集。
预防用药
在必要时,可采取预防性用药来降低发病 风险。
隔离治疗
对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以防止病情扩 散。
心理疏导
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减轻结核病给师生带 来的心理压力。
04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监督与评估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学校师生员工的宣 传教育,提高他们对结核 病防控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程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
加强疫情监测 与报告
建立健全结核病疫情监测 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 情动态,发现并解决防控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医疗救治
加强学校结核病医疗救治 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救治 机制,确保患者得到及时 、规范的治疗。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引言 •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 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 •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监督与评估
01
引言
背景与目的
结核病疫情现状
全球范围内结核病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学校作为人员密 集的场所,存在结核病传播和暴发的风险。
学校结核病防控的重要性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对于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安全具 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控制社会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
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 ,实施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措施。
工作职责与分工
学校领导
校医
班主任
学生科
后勤部门
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控工 作机制,组织协调相关 部门和人员参与防控工 作。
负责开展结核病疫情监 测和报告,提供必要的 医疗救治和防控技术支 持。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一、前言结核病是我国重点防控的传染病之一,学校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结核病防控工作尤为重要。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预防结核病在学校内的传播,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政策,旨在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详细、可行的操作指南。
二、组织管理1.学校应成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校医院(卫生室)负责人、班主任、校医等为成员。
2.学校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和完善结核病防控工作制度,确保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学校应定期组织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4.学校应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1.健康教育与宣传(1)学校应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定期宣传结核病防控知识。
(2)学校应组织师生参加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3)学校应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激发师生参与结核病防控的积极性。
2.疫情监测与报告(1)学校应建立健全结核病疫情监测网络,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
(2)学校应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3)学校应定期对师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送检、确诊和治疗。
3.病例管理(1)学校应建立结核病病例档案,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治疗经过等。
(2)学校应加强对结核病患者的关怀和支持,协助患者完成治疗。
(3)学校应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环境消毒与卫生(1)学校应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学校应加强卫生设施建设,确保师生有良好的卫生条件。
(3)学校应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校园环境卫生水平。
5.疫苗接种(1)学校应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开展结核病疫苗接种工作。
(2)学校应宣传疫苗接种的好处,提高师生疫苗接种率。
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5篇
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5篇第1篇示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结核病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给学校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工作。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结核病的传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二、基本原则1. 政府主导: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要与政府有机结合,由政府主导,学校配合,形成合力。
2. 预防为主:强调学校结核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相关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
3. 综合施策:采取多种手段,如教育宣传、健康体检、隔离治疗等方式,综合施策,全面防治结核病。
4. 法律保障:依法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防疫环境。
三、具体措施1. 宣传教育(1) 制定结核病知识宣传计划,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2) 制作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学校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介进行结核病防治宣传;(3) 组织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健康体检(1) 组织每年定期进行学生结核病健康体检,及时发现疑似病例;(2) 对发现疑似病例的学生进行进一步检查和隔离治疗,防止病情扩散;(3) 加强师生身体健康监测,提高发现疑似病例的能力。
3. 环境卫生(1) 做好学校环境卫生保洁,保持学校清洁干净,减少结核病传播的可能;(2) 定期消毒学校公共场所,如教室、厕所、食堂等,防止病菌滋生;(3) 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结核病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和控制。
4. 医疗救治(1) 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建立学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2) 为学生提供免费结核病疫苗接种服务,提高疫苗覆盖率;(3) 对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全程跟踪监测,确保病情得到控制。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2. 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3.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定期组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一、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
2. 早期发现: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早期发现疑似病例,及时进行诊断和治疗。
3. 规范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控管理制度,规范结核病病例的发现、报告、隔离、治疗和康复等环节。
4. 宣传教育:学校应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5. 协同配合:学校应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
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措施1. 健康体检:学校应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
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2. 健康教育:学校应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3. 环境消毒:学校应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减少结核病传播风险。
4. 隔离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结核病病例隔离管理制度,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直至康复。
5. 疫情报告:学校应建立健全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结核病疫情。
6. 跟踪随访:学校应加强对结核病病例的跟踪随访工作,了解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情况,协助患者按时服药和复查。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二〕健康教育。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 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 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 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 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 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 支持和指导,协助学校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页,共二十八页。
三、筛查后处理 对筛查发现的疑似肺结核患者转到属地的结核病定点
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
对密切接触者,要加强卫生宣教和随访观察。随访观 察期间一旦出现肺结核的可疑病症,应当及时到结核 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检查。
对筛查发现的胸部X光片未见异常并且排除活动性肺
第二十六页,共二十八页。
第十四页,共二十八页。
2.患者经过标准治疗,病情好转,根据以下条件结核病 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可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建议复学, 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学校凭复学诊断证 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催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 措施。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 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
适当扩大筛查范围。另外,要对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家
庭成员进行筛查。
第二十四页,共二十八页。
二、筛查方法 15岁及以上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同时进行病症筛查、
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和胸部X光片检查,以便早期发现 感染者和肺结核患者。 15岁以下的密切接触者,应领先进行肺结核病症筛查 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对肺结核可疑病症者以及结核 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开展胸部X光片检查。
3.病例报告。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 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标准 〔试行〕?的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学校预防结核工作制度
学校预防结核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卫生保健老师、年级主任、班主任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学校设立结核病防控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
办公室设在学校卫生保健室,办公室主任由卫生保健老师兼任。
三、预防措施1. 健康教育(1)学校应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2)学校应在新生入学、教职工入职时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
2. 筛查与监测(1)学校应对新生进行结核病筛查,包括询问病史、症状体征、结核菌素皮试等。
(2)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进行结核病筛查,及时发现和治疗患者。
(3)学校应建立健全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制度,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观察和诊断。
3. 环境卫生(1)学校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通风。
(2)学校应加强宿舍、教室、食堂等场所的卫生管理,确保环境卫生。
4. 健康促进(1)学校应加强师生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2)学校应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减轻精神压力。
(3)学校应加强膳食管理,提高饮食质量。
四、应急处置1. 发现结核病病例,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 学校应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报告疫情。
3. 学校应对病例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治疗措施的落实。
五、培训与考核1. 学校应定期组织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防控能力。
2. 学校应对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法律责任1. 学校应依法履行结核病防控职责,违反本制度的,由上级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 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职工、学生,应依法予以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7篇)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一、引言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病,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为保障校园健康,预防结核病的传播,制定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以加强结核病的宣传、筛查、治疗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和学生的健康。
二、宣传工作1.开展结核病知识讲座通过开展结核病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和了解,加强对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培养正确的卫生习惯。
2.制作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张贴在教室、宿舍等易引起关注的地方,提醒师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开展主题班会和课堂教育利用班主任工作和课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加强个人卫生的重要性。
三、筛查工作1.健康体检每学年开始时,要对全体学生进行健康体检,重点关注结核病相关症状和体征,及时发现患者并予以隔离。
2.检疫房管理设置检疫房,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定期对疑似病例提供医疗救治,确保校园内结核病传播的隔离防控工作。
四、治疗工作1.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学校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为病患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确保学生和教职工患者及时得到治疗。
2.建立健全患者追踪制度建立患者信息档案,跟踪患者的治疗情况,确保患者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并加强对患者的心理疏导和关怀工作。
3.加强与家庭的沟通和合作与患者家庭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共同为患儿提供更好的治疗和护理服务。
五、管理工作1.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校领导、卫生部门和专家组成的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落实。
2.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定期消毒,减少病原菌传播的风险。
3.加强结核病病情监测与统计工作建立结核病病情监测与统计系统,及时掌握学校内结核病的发病情况和趋势,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数据支持。
六、总结与展望通过本次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的实施,将全面加强结核病的宣传、筛查、治疗和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师生和教职工的预防意识,确保学校环境的安全和学生的健康。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第一章:引言1.1 目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的目的在于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防控措施,提高学校师生的健康素养,减少结核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
1.2 背景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其传播途径多样,传播速度快,病情严重,影响广泛。
尤其是在学校这样的高密度人群聚集场所,结核病的发生和传播具有一定的风险。
第二章:学校结核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2.1 师生结核病知识普及2.1.1 学校应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控培训,加强师生的结核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普及,提高学生对结核病的认知和预防意识。
2.1.2 通过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向师生介绍结核病的症状、传播途径、防控方法等,并提供针对性的预防指南。
2.2 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教育2.2.1 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和个人卫生教育,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食用不洁食物和饮用不安全水源。
2.2.2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堂、食品供应商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章:学校环境卫生管理3.1 教室和宿舍卫生3.1.1 学校应定期进行教室和宿舍的卫生检查,确保教室和宿舍的卫生条件良好。
3.1.2 鼓励师生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保持教室和宿舍的整洁和通风。
3.2 公共区域卫生管理3.2.1 学校应加强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消毒,如教室、图书馆、操场等。
消毒工作应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要求。
3.2.2 学校应设置足够的垃圾桶,并制定合理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公共区域的卫生。
第四章:结核病患者的管理与隔离4.1 结核病患者登记管理4.1.1 学校应建立结核病患者登记管理制度,对学生和教职工中有结核病症状的人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4.1.2 学校要严格遵守个人隐私保护原则,对患者信息进行保密。
4.2 结核病患者隔离管理4.2.1 学校应提供相应的隔离设施,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管理,避免其与其他人员的直接接触。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控学校结核病,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相应方案。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结核病发现、报告和隔离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隔离疑似病例。
第二章结核病的防控措施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体检,以发现结核病疑似病例。
第七条学校应当配备专业医生或护士,负责学校师生的健康监测。
第八条学校搭建学生健康教育平台,普及结核病的知识,向师生传授预防方法。
第九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结核病的防控培训,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防控能力。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各类体育活动的结核病预防措施,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结核病的发现、报告和隔离制度,及时追踪学生健康状况。
第三章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拨专项经费,保障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队伍,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对结核病防控工作予以相关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结核病的监测与评估,对学校防控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的管理制度,保护师生隐私权。
第十七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与学校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结核病的防控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学校应当积极履行结核病的防控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为由歧视学生,应保障所有师生的健康权益。
第二十条学校发现疑似病例应当及时报告并隔离,如有瞒报、延误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范从实施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规范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学校心得(3篇)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学校心得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是学校为了维护学生和员工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本文将从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目的、内容及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阐述,并总结一些我个人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中的心得。
一、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目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保护学生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结核病是一种常见的传染病,可以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
学校通过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可以有效防止结核病在校园中传播,保障学生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2. 提高学生和员工的健康意识。
通过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可以加强学生和员工的健康教育,提高他们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使他们能够主动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保持身体的健康。
3. 建立规范的防控机制。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可以帮助学校建立起一个规范的防控机制,提供统一的防控措施和标准,确保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并能够在发生疫情时及时做出应对。
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内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宣传教育。
学校要定期开展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宣传结核病的传播途径、症状和预防措施等,让学生和员工了解结核病的基本知识,增强他们的预防意识。
2. 病例监测。
学校要定期开展结核病病例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尽早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治疗,避免疫情扩散。
3. 环境管理。
学校要保持校园环境的清洁和卫生,定期对教室、宿舍等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减少结核杆菌的滋生和传播。
4. 个人防护。
学校要提供相关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毒液等,指导学生和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5. 指导就医。
学校要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发现症状异常的学生和员工进行病情评估,及时就医并开展相关的治疗。
三、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实施情况我所就读的学校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控工作,每年都会组织一次大规模的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汇报人: 2024-01-02
目录
• 引言 • 结核病基础知识 • 学校结核病防控策略 •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 • 结论与建议
01
引言
背景介绍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 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 病,主要通过呼吸道 传播。
近年来,学校结核病 疫情时有发生,严重 威胁师生的健康和安 全。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控知识讲座
邀请专业人士或校医院医生为师生讲解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 和能力。
制作宣传资料和海报
制作结核病防控宣传资料和海报,张贴在校园内显眼位置,提醒师生注意预防。
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
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学校定期组织对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 时整改。
02
落实晨检、午检制度, 对疑似结核病症状的学 生及时送诊。
03
加强与属地结核病防治 机构的协作,确保疑似 病例得到及时诊断和治 疗。
04
对确诊病例进行追踪管 理,落实密切接触者筛 查和预防性治疗措施。
治疗和管理
01
02
03
04
对确诊病例进行规范治疗,确 保治愈率达到国家标准。
加强病例管理,确保患者治疗 期间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学校是人群密集的场 所,容易发生结核病 的传播和暴发。
目的和意义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结核病 疫情,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
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机制,提高防控工作的科学性 和规范性。
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提 升学校公共卫生管理水平。
02
结核病基础知识
结核病的定义和症状
结核病的定义
03
学校结核病防控策略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2023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
contents
目录
引言学校结核病防控管理体系学校结核病预防措施学校结核病控制措施学校结核病防控监督与评估相关文件与参考文献
引言
01
1
背景与意义
2
3
结核病在全球范围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仍居高不下
学校是结核病传播的高危场所之一,学生之间接触密切,容易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
结核病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评估
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开展结核病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相关研究论文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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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结核病临床诊疗规范,明确了结核病诊断、治疗的原则和方法。
结核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结核病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南,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技术指南与标准
学校结核病疫情流行病学特征研究
通过对近年来学校结核病疫情的流行病学分析,探讨学校结核病流行的特点及影响因素,为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相关文件与参考文献
06
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预防措施、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理等要求。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布,规定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相关政策法规与文件
结核病临床诊断与治疗方案
制定监督与检查计划
定期开展自查和互查
监督与检查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标准,设立结核病防控工作效果的评价标准。
设立评价标准
学校预防结核管理制度
学校预防结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的预防工作,保障师生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预防结核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
第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落实责任到人。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结核病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防控能力。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结核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做好排查和隔离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规范管理食堂和宿舍卫生,确保师生的饮食和生活环境卫生。
第七条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开展结核病筛查和治疗工作。
第八条学校应当制定结核病防治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疫情事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第九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结核病防控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条学校应当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相关工作,做好结核病的防控工作。
第二章师生结核病预防措施第十一条学校应当要求全体师生定期进行结核菌素试验,及时发现潜在感染者。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师生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有结核病的师生,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组织结核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结核病的防控知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和饮水卫生管理,预防结核病的传播。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规范管理学生宿舍,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应急情况下及时救治病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健康监护机制,发现患有结核病的师生应及时隔离治疗。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规范校园环境管理,保持空气清新,减少结核病的传播。
第三章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机构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设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设立结核病防治工作专职机构,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机制,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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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指的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等。
一、学校结核病常规预防控制措施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 健康体检。
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二)健康教育。
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学校开展工作。
(三)学校环境卫生。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
中小学校应当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
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
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
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或校医院,并由学校卫生(保健)室或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
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
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将结果反馈给学校。
二、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的防控措施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各相关单位和机构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并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或已确诊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校及班级名称,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2.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学校师生中因症就诊或转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要详细询问病史和临床表现等,按照肺结核的诊疗规范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痰菌实验室检查,按照肺结核诊断标准作出明确诊断。
确诊的学校肺结核患者应当及时在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
3.同一学校同一学期发现2例及以下患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所在学校反馈;发现3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患者时,应当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学校报告、反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校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学校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病例提供规范抗结核病治疗。
对休学在家的病例,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组织落实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对在校治疗的病例,学校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与学校共同组织落实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医疗卫生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复查。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导学校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
疑似病例确诊后,学校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对不需休学的学生,应当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习。
(四)休复学管理。
1.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对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的学生病例,应当开具休学诊断证明。
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
(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2)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4)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议休学的其他情况。
2.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根据下列条件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可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
学校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3.对教职员工肺结核患者的休、复课管理,可参照学生休、复学管理要求执行。
三、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
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
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
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
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
学校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
学校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四、监督与管理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2. 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3. 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一、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园(入学)新生体检应当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对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者开展结核菌素皮肤试验。
二、高中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应当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需要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
三、大学入学新生采用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胸部X光片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也可同时开展结核菌素皮肤试验。
四、教职员工健康体检中应包括胸部X光片检查。
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或胸部X光片检查异常者需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检查。
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一、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二、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三、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四、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五、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六、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七、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八、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附件3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一、筛查范围判定肺结核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是指与肺结核病例直接接触的人员,主要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
如果在同班、同宿舍师生筛查中新发现了1例及以上肺结核病例,需将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扩大至与病例同一教学楼和宿舍楼楼层的师生;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判定,也可适当扩大筛查范围。
另外,要对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进行筛查。
二、筛查方法15岁及以上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同时进行症状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和胸部X光片检查,以便早期发现感染者和肺结核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