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二版答案汇编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题型:名词解释:10个;简答题:5个;论述题:1个;

案例分析题:2个

国际商法

一.国际合同法

1、要约与要约邀请之间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想对方同自己订里合同意愿的事实行为,以促成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为直接目的。

2、要约必须包括未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要约邀请则不一定要求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

3、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或信函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价手段。

2、要约和承诺生效的要件?

1.要约生效的要件:(1)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旨,也就是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即应该包括私人将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件,一旦受要约的人表示承诺,就是以成立一项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合同。(3)要约必须传达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2.承诺生效的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的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进行。(3)承诺必须与要约中的内容一致。(4)承诺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要约所提出的要求。

3、合同有效的要件?

即要求:主体合法,形式合法,内容合法,合意真实

1.当事人之间间必须达成协议这种协议是通过要约与承诺而达成的

2.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3.合同必须有对价或合法的约因。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6.当事人的是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4、违约救济措施有哪些?

违约救济是指一个人的合法合同权利被他人侵害时,法律授予受损害一方的一定补偿。

救济措施:1、损害赔偿。2、实际履行:英美普通法没有实际履行这种救济方法,但在衡平法中有相关规定。3、禁令。4、解除合同。5、违约金

二.货物买卖法

5、货物买卖法中卖方和买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卖方的义务:1、交付货物。2、移交一切有关货物的单据。3、把货物的所有权移转于买方

买方义务:(l)支付价款。(2)收取货物。(3)接受货物

6、货物买卖法中的权利担保义务的内涵?

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对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

公约对卖方的担保义务,主要有以下两项规定:

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

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7、英国《货物买卖法》中,买方违约,卖方在物权和债权方面的救济办法?

第一、物权方面的救济方法

物权方面的救济方法是指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对货物所享有的权利。所谓未收到货款的卖方是指全部货款尚未得到支付或偿还的卖方或者当采用汇票或其他流通票据做有条件的付货,该票据虽已被承兑,但由于遭到拒付或其他原因,使得原来据以承兑的条件不能实现的卖方。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可以对货物行使以下三项权利

A、留置权

B、停止交货权

C、卖方转售货物的权利

第二、债权方面的救济方法

债权方面的救济方法与物权方面的救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卖方对买方的权利,是一种

诉权,必须通过诉讼来实现其权利,而后者是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是一种对物权。

英国货物买卖法把卖方的救济方法同货物所有权是否已经移转给买方联系起来考虑。A、当货物的所有权尚未移转于买方时,如买方拒绝受领货物或拒绝付款,卖方一般不能对买方提起支付价金之诉,而只能以买方不受领货物或不支付货款为由对买方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但`如果买卖合同已规定,不论卖方何时交货,买方均应于某一日期支付货款,则即使货物的所有权尚未移转于买方,只要买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子支付货款,卖方就有权对买方提起支付价金之诉。

B、如果货物的所有权已经移转于买方,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买方无理拒绝受领货物,这时,卖方可以向买方请求赔偿,也可以提起支付价金之诉。另一种是买方已经接受了货物,但拒绝付款,这时,卖方的救济方法就是提起支付价金之诉

C 当买方的行为构成先期违约时,卖方有两种救济方法,一是立即宣告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二是等买方应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日期到临时,再向买方起诉。

8、美国法中,货物风险转移与违约之间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来划分双方承担风险的界限。也可以通过某种国际贸易术语来确定各方所应承担的风险。

2.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风险转移问题没有作出规定,则在没有发生违约的正常情况下,应根据下述两种不同情况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

A.当货物需要交由承运人运输时

a、如果买卖合同授权或要求卖方把货物交由承运人交买方,但并不要求卖方把货物交到某个特定的目的地,则货物的风险应于卖方把符合合同的货物适当地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转移于买方。

b、如果合同要求卖方把货物交到指定的目的地,则风险于卖方在目的地向买方提交货物并让买方能受领货物时转移于买方。

B、当货物已存放在受托人处毋须移动即可交货时,货物风险何时转移需视受托人是否出具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以及他所出具的是可转让的物权单据还是不可转让的物权单据而定。

a、如果受托出具的是可转让的物权凭证,则风险从卖方在这项凭证交给买方时转移。

b、如果受托人没有出具可转让的物权凭证,则经过一段合理时间,在该受托人承认买方有权占有货物时,货物的风险才移至买方。

三.国际货物运输法(几种运输方式的概念)9.解释班轮运输,租船运输,提单,海运单,航空货运单证的概念

(1)班轮运输:指货主通过向班轮公司订舱,利用班轮来运送货物的运输经营方式。

租船运输:承租人向船舶出租人租赁船舶运送货物的运输经营方式。

(2)提单: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3)海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转让的单证。

(4)航空货运单证:承运人应当签发航空货运单。在没有相反的证据时,航空货运单是运输合同和承运条件的证明,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而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

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10、解释海损实际全损、共同海损、代位求偿权的概念

(1)海损,海上运输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船舶或货物的任何损失,如船舶因触礁、搁浅、碰撞、沉没、火灾、风灾、爆炸等造成船舶或货物的物质损失及费用损失等,均属海损。

(2)共同海损,指船舶和船上载运的货物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的安全和利益,采取有益而合理的措施,人为造成的特殊牺牲和额外支付的费用。

(3)单独海损,是海上风险对营运中的船舶和运输中的货物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4)代位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五.国际技术贸易法

11、国际技术贸易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技术在国际间流动的原因的不同,可以将技术在国际间的流动分为国际技术转移、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