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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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线设施管理调研报告
随着我区建成区面积的逐年扩大,市政管线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管线设施数量急剧增多,旧的管理方法已经逐渐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城区市容市貌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影响我市城市管理和谐发展的一大障碍。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学习,理解了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结合我区地下管线管理工作实际,实行地下管线综合协调管理的思路与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统筹兼顾”是相符合的。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高速增长,市政设施落后的矛盾越发尖锐。群众普遍反映,他们在市政设施方面今天干的事都是昨天、前天应该干的,较高发展水平却对应着刚刚起步的城市化水平,很不相称。从政府工作的角度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
(一)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欠缺。表现为城市规划容易被现实左右,受利益驱使,在这二者面前,规划有时不得不让路。各级规划在编制理念上存在较大分歧。城市化前,大都采用村镇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区、街道甚至各社区虽然都委托专业部门编制规划,但往往从各自局部利益出发,缺乏系统整体的全局观念。而上级规划部门由于人力限制和事权划分的关系,也无法进行统一管理。各类规划相互冲突、彼此难以衔接的情况很多,无法有效引导城市建设有序发展。规
划覆盖存在盲点。有些市政设施建设没有规划依据,即使建了也随时可能被拆除,造成极大浪费。规划实施难度大。主要表现在规划不稳定,经常变,使市政设施建设实施起来很困难;有些规划无相应的投资计划,更无法落实投资主体,因此只能停留在纸上,“墙上挂挂”;市政设施规划选址很困难,如垃圾站、变电站等,选址阻力很大。
(二)建设任务重压力大。由于产业和城市功能升级,各项建设工程爆炸式增长,“10年的工作5年完成”,超常运作也暴露了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审批环节多。市政工程的报建涉及的部门太多,水、电、气、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等,都要审批,如果一切按正常程序运作最快要一年多才能完成,协调难度非常大。二是工期太短。项目前期时间太长,而建设时间太短,有的甚至是在没有计划立项,没有设计图纸的情况下就要求立即开工,限期完成,工程质量和安全难有保障。三是拆迁难度大。
(三)市政设施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历史欠帐多,而城市化因素导致未来需求剧增,在巨大的缺口压力下,更彰显出市政建设和管理投入方面的一些严重问题。一些规定得不到落实。有些只有政策,没有相应配套资金,很难落到实处。基层市政设施投入机制不健全。
(四)管理体制不顺。市政设施的管理分散在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管理机构重叠、政出多门、条块分割、职能交叉,造成重复管理、无人管理、交叉管理等现象。比较突出的是多头管理问题。
为此,市政市容管理处,对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了加强综合治理的对策与建议,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一、我市对市政公用设施管线、井盖单位管理现状
我市电信、网通、移动、联通、铁通、广电、电业、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交警、消防、各社区、小区等管线单位众多,现大部分管线单位没有巡查人员,市政市容管理处在完成本职工作外一直对市区主要道路管线单位设施进行义务巡查,对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但经常会出现单位电话打不通、找不到负责人、协调难度大、维修不及时等各种问题,严重影响道路的美观和行人的出行安全,现管理办法效果不佳。
二、我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线、井盖单位管理工作中日益突出的问题
1.市政养护管理处工作人员对城区内所有主要道路的市政设施
步行全面排查调研。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其它管线单位的井高低不平,挖掘道路时,不按规范要求恢复,出现恢复后方砖、路面下陷等问题。
2.城区道路上一旦出现破碎、丢失的井盖,需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这关系到百姓的人身安全,否则将成为“马路杀手”。但很多管线单位并不重视,出现多次通知,维修不及时,甚至不维修的现象。
3.各管线单位的井盖标记不清、负责人、联系电话不详,经常改动等现象。出现一个破碎井盖,经常需要通知所有管线单位,使我处管理人员工作难度加大,降低工作效率。
4.各管线单位在改建、扩建时,施工不规范,井盖与路面不平,严重影响道路美观和行人安全。
三、加强我区各管线、井盖单位协调管理工作的措施建议
1、加强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
(1)为确保挖掘道路的修复质量,凡是挖掘城市道路修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必须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其城市道路的修复工程必须由具有城市道路建设或维修资质的企业承担,在管线复土压实后报我局签认后方可浇制或铺装路面。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将所有竣工资料报我局建档备案。
2、加强地下管线及其井盖的日常维护管理
(1)地下管线的产权单位要建立健全地下管线井盖的维护和管理责任制度,配备巡查人员,对地下管线井盖实行定期巡查。并开通24小时地下管线井盖缺损举报专线电话,配备联络人员。
(2)接到报告或发现井盖丢失、损坏,产权单位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接报12小时内进行维修或改装。井盖产权单位在接报12小时内不进行维修或改装的,委托有关单位进行维修或改装,
维修或改装费用由井盖产权单位承担,并给予井盖产权单位罚款;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3、明确权属不明地下管线的管理责任
实现“变无主为有主”、“落实各街道监管责任”。由于历史遗留,各类地下管线,尤其是老旧小区的支线权属不明,无人管理维护,是管线故障事故的易发地段,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建议由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明确各自主管的管线中,专业权属单位干线与户线间权属不明管线的维护管理责任,扫除管理盲区和死角,实现巡查维护的全覆盖。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管线如:供水、电力、燃气、热力、通讯等,建议政府部门出台政策,交由专业权属单位管理维护,实现权属单位和户线管理界限的全面对接。对于上述无主管线日常维护管理和地下管线监管工作,应出台相应配套资金政策,财政给予经费支持。
4、政府投资应加大对地下管线维修消隐工程的支持力度
近期,国家和我省相继部署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加大了投资力度,其中涉及基础设施内容大部分为新建工程。其实,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建成区部分地下管线已经老化、超过合理使用年限,保障能力下降,需要及时更新,这是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惠及民生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