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作业指导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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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对进厂的原材料及过程、产品等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2.范围:适用于直接用在本厂产品上的原材料、及产品、半成品进行检验。

3..职责:质量部负责对原材料及产品的验证及检验。

4.程序:

4.1原材料的检验

4.1.1.原材料采购进厂后,采购员按定货合同及相关采购文件,对实物规格、型号、等级、数量、重量等验证无误后,通知质检员进行检验。

4.1.2.质检员核实交检内容和质量证件齐全后方可进行检验。

4.1.3.检验和验证

a)对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进行检验。

b)按国家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具体见《原材料检验卡》。

c)质检员按照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填写相关检验记录。

4.2.不合格品处置

4.2.1.经检验和试验确定为不合格品的原辅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4.3.过程产品检验

4.3.1.操作工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质检员及时进行首件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向操作者交待清楚。

4.3.2.首检合格,质检员通知操作工继续生产。

4.3.3.在首检合格的基础上,质检员和班组长人员应做好中间抽检,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把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工人交待清楚。质检员及时填写相关检验记录《不合格生产整改通知单》。

4.3.4.经质检员检验出的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经主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回用。

4.3.

5.质检员按照产品加工工艺进行检验,填写相关检验记录。

4.4.最终产品出厂检验

4.4.1.全性能检测委托检验;

4.4.2.本公司能进行检验的项目及时检测,结果填写在检验报告单上。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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