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大庆“2.20”氮气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大庆“2.20”氮气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二、事故经过 三、原因分析 四、经验教训
二、事故经过
2006年2月20日上午,大庆建设集 团化建公司球罐分公司经理马某带领3 名员工,按照要求沿线检查火炬系统, 当检查到阻火器水封罐外时,发现有 一闸门冻裂,当时分析罐内是否也存 在冻裂现象,于是在没有经任何请示, 不了解罐内情况的前提下,擅自决定 进入罐内进行检查。由于罐内充满氮 气,于某当即窒息晕倒,其他二人先 后盲目进罐施救,也相继晕倒,导致 三人死亡。
大庆“2.20”氮气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二、事故经过 三、原因分析 四、经验教训
四、经验教训
1、必须对储存、充装有毒有害气体的容器、场所设置 警示标志。 2、必须加强对施工相关方的管理,及时与相关方签订 安全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3、必须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做好有关安全防范 措施交底。 4、在有毒有害场所发生事故进行应急抢救时,必须穿 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大庆“2.20”氮气窒息事故案例分
析
技术服务中心
2014年4月14日
大庆“2.20”氮气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二、事故经过 三、原因分析 四、经验教训
大庆石化炼油厂催化重整装置 “6.12”氢压机厂房闪爆事故
大庆石化炼油厂催化重整装置“6.12”氢压机厂房闪爆事故2007年6月12日2时39分,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催化重整装置氢压机厂房发生闪爆着火事故,造成循环氢压缩机J-203中体断裂,南侧入口缓冲罐、曲轴箱及部分仪表、电缆损坏,氢压机厂房受损。
一、事故经过2007年6月12日2时33分,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催化重整装置当班压缩机操作工陈月潭听到运行的循环氢压缩机J-203声音异常,立即汇报当班班长张文涛。
张文涛带领操作工董岩、刘忠立赶到氢压机厂房,确认声音异常后,决定立即切换备用压缩机J-202。
同时,陈月潭到隔音室联系钳工。
操作工董岩关闭J-202放空阀后,去一楼检查冷却水系统,刘忠立在班长指挥下打开J-202入口阀门。
稍后,J-203附近出现异常声音,班长决定将J-202入口阀门关闭。
此时,异常声音突然增大,J-203南侧入口缓冲罐附近发生泄漏。
班长张文涛意识到现场已经极其危险,无法进行机组切换,马上组织现场人跑步回到操作室,对装置进行紧急停工处理。
2时39分,氢压机厂房发生闪爆着火。
二、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的直接原因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催化重整装置岗位操作人员确认J-203有异常后,在切换备机J-202时,采用氢气直接置换J-202系统内的空气,压力升高后,J-202系统内的空气窜入正在运行的J-203南侧入口缓冲罐内,在罐内发生爆燃。
爆燃造成了缓冲罐接管焊口部位及出口法兰泄漏。
泄漏逐渐扩大,约2时39分入口法兰垫片呲开,致使大量氢气外泄,19秒后达到了爆炸极限发生爆炸。
爆炸造成了压缩机南侧中体断裂、入口法兰开裂、支撑板固定螺栓断裂、地脚螺栓拔出。
2、事故的间接原因1)催化重整车间违反《炼化企业生产装置操作规程管理规定》,没有按照已批准实施的操作规程制订岗位操作卡片。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06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版《催化重整车间操作规程》第五章“专用设备操作规程”第5.1节“往复式压缩机的开、停操作”中,明确要求氢压机启动前要用氮气置换,并写明了详细的氮气置换程序。
石化火灾事故分析讨论
石化火灾事故分析讨论引言石化行业是一个关键的工业领域,为我们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石化生产过程中的火灾事故一直是一个困扰行业的难题。
火灾事故不仅对石化厂家的生产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还会对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本文将对石化火灾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从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事故的影响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石化行业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能够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借鉴经验。
一、石化火灾事故的原因分析石化厂是一个复杂的生产场所,其中涉及到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
火灾事故是由于各种原因的综合作用才会发生的,下面将从人为因素、设备因素和环境因素等方面对石化火灾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
1. 人为因素人为因素是导致石化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包括人员操作失误、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操作等。
例如,由于操作人员加工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泄漏、爆炸和着火等事故的发生。
2. 设备因素设备因素是导致石化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例如,设备老化、设备维护不到位、设备故障等都有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在石化生产过程中,有发生漏油、渗油、或者设备泄漏等现象,都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另外,设备的设计不合理也会增加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
3. 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是导致石化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例如,天气变化、环境气温、气候等都有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在夏季,气候炎热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综上所述,石化火灾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才会发生的。
要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综合考虑人为因素、设备因素和环境因素等各种因素,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石化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一旦石化火灾事故发生,必须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才能有效减少损失。
下面将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事故逃生疏散等方面进行讨论。
1. 应急处置石化火灾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要做的是快速报警和迅速疏散人员。
大庆石化公司“2007.6.2”闪爆事故
2007年6月12日2时39分,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催化重整装置氢压机厂房发生闪爆着火事故,造成循环氢压缩机J-203中体断裂,曲轴箱、南侧入口缓冲罐及部分仪表、电缆损坏,氢压机厂房受损。
一、事故装置简介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催化重整装置于1965年建成,原设计能力为10万t/a。
经过两次大的技术改造,2002年10月,在原有2台循环氢压缩机的基础上,新增1台循环氢压缩机,采用两开一备方式运行。
现催化重整装置由30万t/a催化重整、12万t/a抽提装置联合组成,以初顶石脑油、加氢裂化重石脑油为原料,主要产品有石油苯、高辛烷值汽油调和组分。
副产品有抽余油、氢气、轻汽油、戊烷油和瓦斯。
二、事故经过2007年6月12日2时33分左右,催化重整装置压缩机工陈某听到运行的循环氢压缩机J-203声音异常,立即汇报当班班长张某。
张某带领二操作董某、刘某赶到压缩机厂房,确认声音异常后,决定立即切换备用压缩机J-202。
同时,陈某到隔音室联系钳工。
操作工刘某在打开J-202入口阀门后(2~3圈),听到J-203附近出现异常声音,班长决定将J-202入口阀门关闭,此时J-203异常声音突然增大。
班长张某意识到已经无法进行机组切换,且现场极其危险,马上组织二操作董某、刘某撤离压缩机厂房。
3人跑步回到操作室后,对装置进行紧急停工处理。
2时39分,压缩机厂房发生闪爆着火。
三、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切换备机J-202时,采用氢气直接置换空气,机内压力升高后,空气窜入正在运行的J-203南侧入口缓冲罐内,导致该缓冲罐内发生爆燃,氢气泄漏,造成压缩机厂房闪爆着火。
2.间接原因压缩机J-203入口缓冲罐、入口法兰螺栓存在严重制造缺陷及入口法兰垫片使用错误,导致入口缓冲罐内发生爆燃后,罐体焊缝开裂、入口法兰螺栓拉断,发生氢气泄漏。
压缩机本体存在严重缺陷:(1)J-203入口管法兰断裂螺栓金相分析表明,断裂螺栓有原始疲劳裂纹,其中一条螺栓已有很深的疲劳裂痕,只有线性连接。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1.事故经过2004年10月27日,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四分公司,在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2原料水罐施工作业时,发生了重大爆炸事故,死亡7人,造成经济损失192万元。
现将大庆石化“10.27”事故汇报如下:2004年10月20日,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3原料水罐发生撕裂事故,造成该装置停产。
为尽快修复破损设备,恢复生产,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机动处根据大庆石化《关联交易合同》,将抢修作业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
该公司接到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V403原料水罐维修计划书后,安排下属的四分公司承担该次修复施工作业任务。
修复过程中,为了加入盲板,需要将V406与V407两个水封罐,以及原料水罐V402与V403的连接平台吊下。
10月27日上午8时,四分公司施工员带领16名施工人员到达现场。
8时20分,施工员带领两名管工开始在V402罐顶安装第17块盲板。
8时25分,吊车起吊V406罐和V402罐连接管线,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准备吹扫。
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
9时20分左右,施工员到硫磺回收车间安全员处取回火票,并将火票送给V402罐顶气焊工,同时硫磺回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V402罐顶。
9时40分左右,在生产单位的指导配合下,气焊工开始在V402罐顶排气线0.8米处动火切割。
9时44分,管线切割约一半时,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
10时45分,火被彻底扑灭。
爆炸导致2人当场死亡、5人失踪。
10月29日13时许,5名失踪人员遗体全部找到。
死亡的7人中,3人为大庆石化总厂临时用工,4人为大庆石化分公司员工。
2.事故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V402原料水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与V402罐相连接的DN200管线根部焊缝,或V402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在V402罐上气割DN200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大庆石化“2004.0.27”火灾事故
一、事故经过2004年10月20日,大庆石化分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炼油厂的硫磺回收车间,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3原料水罐发生撕裂事故,造成该装置停产。
为尽快修复破损设备,恢复生产,炼油厂机动处根据大庆石化分公司与大庆石化总厂《关联交易合同》,把抢修作业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工程公司。
该公司接到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V403原料水罐维修计划书,安排下属的四分公司承担这次修复施工作业任务。
维修过程中,修要将V402与V403的连接平台吊下。
10月27日8时,四分公司施工员带领16名施工人员到达现场。
8时20分,在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设备主任。
设备人员等人员的指导配合下,施工人员带领两名管工开始在V402罐和V402罐连接管线,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在盲板与上法兰之间放入一根电焊条以备吹扫,硫磺回收车间设备员随后指挥对该管线用氮气进行吹扫。
8时30分,硫磺回收车间开具了二级用火票。
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
9时20分左右,施工员到硫磺回收车间安全员处取回火票,并叫人把火票送给V402罐顶气焊工,同时硫磺回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V402罐顶。
9时40分左右,气焊工开始在V402罐顶排气线0.8米处动火切割。
9时44分,管线切割约一半时,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
爆炸导致2人当场死亡、5人失踪后找到遗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2.27万元。
二、事故原因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V402原料水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由与V402罐相连接的DN200管根部焊缝或V402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引起泄漏,遇到在V402罐上气割DN200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三)事故的主要原因1、大庆石化分公司方面的主要问题(1)违反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违规开具用火作业票。
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在10月27日事故当天开具的二级用火作业票,用火地点是“V403平台上”,用火目的是“V403平台上管线拆除”,V403平台也可视为V402平台(或称共用平台),修复施工中要拆除V406罐上的连带管线,尤其是拆除连接V406和V402罐的DN200管线必然要到V402罐上施工,因此,此火票对用火气割V402罐DN200管线作业是有效的。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1.事故经过2004年10月27日,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四分公司,在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2原料水罐施工作业时,发生了重大爆炸事故,死亡7人,造成经济损失192万元。
现将大庆石化“10.27”事故汇报如下:2004年10月20日,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3原料水罐发生撕裂事故,造成该装置停产。
为尽快修复破损设备,恢复生产,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机动处根据大庆石化《关联交易合同》,将抢修作业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
该公司接到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V403原料水罐维修计划书后,安排下属的四分公司承担该次修复施工作业任务。
修复过程中,为了加入盲板,需要将V406与V407两个水封罐,以及原料水罐V402与V403的连接平台吊下。
10月27日上午8时,四分公司施工员带领16名施工人员到达现场。
8时20分,施工员带领两名管工开始在V402罐顶安装第17块盲板。
8时25分,吊车起吊V406罐和V402罐连接管线,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准备吹扫。
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
9时20分左右,施工员到硫磺回收车间安全员处取回火票,并将火票送给V402罐顶气焊工,同时硫磺回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V402罐顶。
9时40分左右,在生产单位的指导配合下,气焊工开始在V402罐顶排气线0.8米处动火切割。
9时44分,管线切割约一半时,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
10时45分,火被彻底扑灭。
爆炸导致2人当场死亡、5人失踪。
10月29日13时许,5名失踪人员遗体全部找到。
死亡的7人中,3人为大庆石化总厂临时用工,4人为大庆石化分公司员工。
2.事故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V402原料水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与V402罐相连接的DN200管线根部焊缝,或V402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在V402罐上气割DN200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大庆石化分公司2004年10月27日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
大庆石化分公司2004年10月27日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2004年10月27日,我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
这起事故是大庆石化历史上少有的一起重大亡人责任事故,也是集团公司、股份公司2004年发生的最严重的事故之一。
事故给遇难员工及家庭带来了灾难,也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代价十分惨痛。
事过一年多,我们回顾和反思这起事故,依然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一、事故的经过2004年10月20日,我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新建投用仅87天的酸性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罐V403罐顶与罐壁之间焊口开裂,造成装置停产。
为尽快恢复生产,炼油厂把修复工作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工程公司。
修复过程要将连接原料水罐V402与V403的平台及管线拆除。
10月27日8时,施工人员在车间的指导配合下,用吊车将连接V402和V406的管线吊起,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在盲板与上法兰之间放入一根焊条以备吹扫,随后车间用氮气对该管线进行了吹扫。
8时30分,车间开具了用火票。
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
9时20分左右,施工员到车间领取火票,并送给V402罐顶的气焊工。
同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了V402罐顶。
9时40分左右,开始切割,9时44分,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
公司立即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展开扑救工作,10时45分火被扑灭。
爆炸导致2人当场死亡,5人失踪。
10月29日13时,5名失踪人员遗体在V402罐内找到。
二、事故原因黑龙江省、股份公司事故调查组分别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
V402罐爆炸的原因是: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正在切割的DN200管线根部焊缝或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引起泄漏,遇到在V402罐上气割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10.27”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在装置检修过程中发生的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大庆石化公司“”闪爆事故
2007年6月12日2时39分,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催化重整装置氢压机厂房发生闪爆着火事故,造成循环氢压缩机J-203中体断裂,曲轴箱、南侧入口缓冲罐及部分仪表、电缆损坏,氢压机厂房受损。
一、事故装置简介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催化重整装置于1965年建成,原设计能力为10万t/a。
经过两次大的技术改造,2002年10月,在原有2台循环氢压缩机的基础上,新增1台循环氢压缩机,采用两开一备方式运行。
现催化重整装置由30万t/a催化重整、12万t/a抽提装置联合组成,以初顶石脑油、加氢裂化重石脑油为原料,主要产品有石油苯、高辛烷值汽油调和组分。
副产品有抽余油、氢气、轻汽油、戊烷油和瓦斯。
二、事故经过2007年6月12日2时33分左右,催化重整装置压缩机工陈某听到运行的循环氢压缩机J-203声音异常,立即汇报当班班长张某。
张某带领二操作董某、刘某赶到压缩机厂房,确认声音异常后,决定立即切换备用压缩机J-202。
同时,陈某到隔音室联系钳工。
操作工刘某在打开J-202入口阀门后(2~3圈),听到J-203附近出现异常声音,班长决定将J-202入口阀门关闭,此时J-203异常声音突然增大。
班长张某意识到已经无法进行机组切换,且现场极其危险,马上组织二操作董某、刘某撤离压缩机厂房。
3人跑步回到操作室后,对装置进行紧急停工处理。
2时39分,压缩机厂房发生闪爆着火。
三、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切换备机J-202时,采用氢气直接置换空气,机内压力升高后,空气窜入正在运行的J-203南侧入口缓冲罐内,导致该缓冲罐内发生爆燃,氢气泄漏,造成压缩机厂房闪爆着火。
2.间接原因压缩机J-203入口缓冲罐、入口法兰螺栓存在严重制造缺陷及入口法兰垫片使用错误,导致入口缓冲罐内发生爆燃后,罐体焊缝开裂、入口法兰螺栓拉断,发生氢气泄漏。
压缩机本体存在严重缺陷:(1)J-203入口管法兰断裂螺栓金相分析表明,断裂螺栓有原始疲劳裂纹,其中一条螺栓已有很深的疲劳裂痕,只有线性连接。
大庆炼化公司爆炸事故
大庆炼化公司爆炸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2006年8月14日18时16分,大庆炼化公司炼油二厂180万t/aARGG 分馏塔顶气液分离罐和气压机出口放火炬罐发生爆炸着火事故。
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
一、事故装置简介大庆炼化公司炼油二厂180万t/aARGG装置,于1999年10月建成投产。
该装置是以常压重油为原料,主要是生产汽油和富含丙烯的液化气等,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同类型生产装置。
该装置的基本流程是:原料油进入提升管反应器,在提升管内与催化剂接触并反应,生成油气进入分馏塔,在分馏塔中根据各组分沸点的不同,分离出富气、轻柴油、重柴油和油浆。
其中,轻柴油、重柴油和油浆作为产品送罐区;富气经过冷却,液相进入吸收稳定系统,气相经气压机加压液化后送至吸收稳定系统,经过吸收、解吸和蒸馏等过程,分离成干气、液化气、稳定汽油,最后产品经精制后出装置。
二、事故经过根据安排,大庆炼化公司决定180万t/aARGG装置8月份停工检修。
计划8月12日开始停工。
检修期15天。
为推进生产操作受控管理工作,公司各装置本年度检修开停工执行“四有一卡”制度。
180万t/aARGG装置编制的停工规程于7月20日通过汇签审批。
反应再生系统于8月12日4时反应开始降量,8时30分切断进料,开始卸催化剂;13日5时卸剂工作结束;13日12时15分,反应器与分馏塔之间的油气大盲板加完,实现了反再系统和分馏系统的安全隔离。
分馏系统于8月12日8时30分开始退油;反应油气盲板加完后,分馏系统全面给汽,进行系统各条管线扫线工作。
吸收稳定系统于8月12日8时30分开始退油;13日10时50分,吸收稳定系统上水向罐区顶油气;打开3个塔安全阀副线向低瓦系统泄压;13日16时,经过水顶油,系统压力与低瓦压力平衡后,关安全阀副线,微开3个塔顶放空阀门,开始排放系统内存水;14日15时吸收稳定系统各塔给蒸汽吹扫。
大庆化工厂爆炸事件
大庆化工厂爆炸事件事件概述大庆化工厂爆炸事件是指发生在中国大庆市某化工厂的一起严重事故。
该事件发生于【事件发生日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将从事件背景、原因分析以及事后应对措施等方面对该事件进行详细介绍。
事件背景大庆市是中国北方地区的一个重要化工产业基地,拥有众多的化工企业。
该化工厂是当地一家规模较大的化工企业,在当地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然而,由于其工艺过程的复杂性,化工厂的安全风险一直备受关注。
事件原因分析通过对该化工厂爆炸事件的调查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原因:1. 设备老化问题据初步调查,化工厂使用的一些生产设备存在严重的老化问题。
这些老化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并且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长期以来,由于维修和更换设备的成本较高,化工厂一直未能及时对这些老化设备进行更新和改造,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 生产工艺管理不严格化工厂的生产工艺非常复杂,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
然而,该化工厂在生产工艺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例如,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规范不完善,对于潜在的安全风险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此外,工艺参数的监控不到位,也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3. 应急预案存在缺陷灾难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的应急预案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然而,该化工厂的应急预案存在明显的缺陷。
首先,预案的制定不够详细和完善,未能覆盖各种可能发生的灾难场景。
其次,员工对应急预案缺乏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不了解应急程序,无法迅速、有效地应对事故。
事后应对措施在发生爆炸事故后,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应对事故和减少损失:1. 伤员救治和安置当地政府组织了大规模的救援行动,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同时,政府组织了安置工作,帮助受到影响的员工和居民找到临时住所,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2. 调查和责任追究当地政府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并追究了责任。
通过调查,查明了事故的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3. 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为了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政府要求化工企业全面评估和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化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标题:中国化工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引言:化工行业是现代工业的重要支柱部门,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化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种种风险因素,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本文将以中国化工行业中发生的几起典型安全事故为例,探讨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引起人们对化工生产安全的重视。
案例一:2005年11月13日,中国大庆石化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39人重伤。
原因分析:1. 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在管理层面存在缺陷,对于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
2. 设备老化:事故发生时,小汽车生产情节所用电机老化严重,存在着安全潜在隐患。
3. 应急救援不力:事故发生后,企业应急救援反应慢,未能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
防范措施:1.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2. 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对老化设备及时更换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 加强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 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与当地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作,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案例二: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大型爆炸事故,造成173人死亡、798人受伤。
原因分析:1. 企业违规操作:港口危险品管理不严格,仓库内不合法存储大量可燃化学品。
2. 监管机构失职:对危险品的监管不到位,未对该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3. 系统故障:在灾难发生时,没有及时检测到可燃物泄漏,导致火灾无法及早控制。
4. 救援不力:事发后,救援资源调度不及时、协调不畅,导致灾情扩大。
防范措施:1. 严格执行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对危险品仓库进行规范管理,防止违规存储危险品。
2. 加强监管力度: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危险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规行为依法严惩。
3. 完善监测系统:安装可燃物泄漏探测器、火灾报警器等设备,确保在危险发生前能及时探测到异常情况。
大庆石化“”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2005年3月3日,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装运车间3名员工进行污油回收作业,操作过程是:将污油桶内的污油,回收到汽车槽车,然后倒入直径4.2米、罐体切线高度4.73米、容积60立方米的Z-4污油罐。
10时05分,操作人员在四栈桥站台西侧从汽车槽车向Z-4污油罐倒装污油时,Z-4污油罐突然发生爆燃,此后,汽车槽车后部爆裂烧毁,相邻的Z-3罐也发生爆炸。
污油流入装车栈桥地沟,引起地沟着火。
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向总部汇报,在消防部门、铁路部门的配合下,及时将火场附近已装满油品的45节罐车牵引到安全地带,用泡沫对地沟进行控制封堵,防止事故扩大。
10时45分火被扑灭。
在这次事故中,汽车槽车司机及在Z-4罐顶作业的操作工当场死亡,另一名操作工烧伤,直接经济损失249791元。
二、事故原因经现场勘查和目击者取证,排除了衣物静电、汽车静电和手机信号等引爆因素。
现场实测,检测油孔距离罐底高度为5米,槽车至Z-4污油罐罐壁最近距离为1.5米,检测油孔距离罐顶为0.3米,距离罐壁为0.9米,罐顶护栏高度为1.3米。
根据伤者刘春江叙述,确认从泵出口到Z-4罐共接了两根软胶管,总长10米。
经计算,输油管口距离罐底为2.22米,此时Z-4罐内液位低于2.22米。
即,输油管口没有插入罐底,也没有插入液面以下。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经过认真的调查和分析,调查组确认,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反国家《防止静电事故通用条例》、大庆石化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和车间《汽车油罐车收/倒油工作指导卡》的要求,在用车载泵向污油罐倒污油时,倒油胶管出口未插入污油罐液面,就喷溅卸油,导致污油与空气摩擦产生静电,引燃罐内气体,发生爆炸。
(二)事故的主要原因这起事故暴露出大庆石化分公司部分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辅助生产环节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存在着“要求不严、落实不到位”的严重问题,也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污油储罐设计存在缺陷。
大庆石化公司闪爆事故
大庆石化公司闪爆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2007年6月12日2时39分,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催化重整装置氢压机厂房发生闪爆着火事故,造成循环氢压缩机J-203中体断裂,曲轴箱、南侧入口缓冲罐及部分仪表、电缆损坏,氢压机厂房受损。
一、事故装置简介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催化重整装置于1965年建成,原设计能力为10万t/a。
经过两次大的技术改造,2002年10月,在原有2台循环氢压缩机的基础上,新增1台循环氢压缩机,采用两开一备方式运行。
现催化重整装置由30万t/a催化重整、12万t/a抽提装置联合组成,以初顶石脑油、加氢裂化重石脑油为原料,主要产品有石油苯、高辛烷值汽油调和组分。
副产品有抽余油、氢气、轻汽油、戊烷油和瓦斯。
二、事故经过2007年6月12日2时33分左右,催化重整装置压缩机工陈某听到运行的循环氢压缩机J-203声音异常,立即汇报当班班长张某。
张某带领二操作董某、刘某赶到压缩机厂房,确认声音异常后,决定立即切换备用压缩机J-202。
同时,陈某到隔音室联系钳工。
操作工刘某在打开J-202入口阀门后(2~3圈),听到J-203附近出现异常声音,班长决定将J-202入口阀门关闭,此时J-203异常声音突然增大。
班长张某意识到已经无法进行机组切换,且现场极其危险,马上组织二操作董某、刘某撤离压缩机厂房。
3人跑步回到操作室后,对装置进行紧急停工处理。
2时39分,压缩机厂房发生闪爆着火。
三、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切换备机J-202时,采用氢气直接置换空气,机内压力升高后,空气窜入正在运行的J-203南侧入口缓冲罐内,导致该缓冲罐内发生爆燃,氢气泄漏,造成压缩机厂房闪爆着火。
2.间接原因压缩机J-203入口缓冲罐、入口法兰螺栓存在严重制造缺陷及入口法兰垫片使用错误,导致入口缓冲罐内发生爆燃后,罐体焊缝开裂、入口法兰螺栓拉断,发生氢气泄漏。
压缩机本体存在严重缺陷:(1)J-203入口管法兰断裂螺栓金相分析表明,断裂螺栓有原始疲劳裂纹,其中一条螺栓已有很深的疲劳裂痕,只有线性连接。
大庆石化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反思
大庆石化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反思2004年10月27日,我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
这起事故是大庆石化历史上少有的一起重大亡人责任事故,也是集团公司、股份公司2004年发生的最严重的事故之一。
事故给遇难员工及家庭带来了灾难,也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代价十分惨痛。
事过好多年,我们回顾和反思这起事故,依然刻骨铭心,终生难忘。
一、事故的经过2004年10月20日,我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新建投用仅87天的酸性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罐V403罐顶与罐壁之间焊口开裂,造成装置停产。
为尽快恢复生产,炼油厂把修复工作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工程公司。
修复过程要将连接原料水罐V402与V403的平台及管线拆除。
10月27日8时,施工人员在车间的指导配合下,用吊车将连接V402和V406的管线吊起,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在盲板与上法兰之间放入一根焊条以备吹扫,随后车间用氮气对该管线进行了吹扫。
8时30分,车间开具了用火票。
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
9时20分左右,施工员到车间领取火票,并送给V402罐顶的气焊工。
同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了V402罐顶。
9时40分左右,开始切割,9时44分,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
公司立即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展开扑救工作,10时45分火被扑灭。
爆炸导致2人当场死亡,5人失踪。
10月29日13时,5名失踪人员遗体在V402罐内找到。
二、事故原因黑龙江省、股份公司事故调查组分别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
V402罐爆炸的原因是: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正在切割的DN200管线根部焊缝或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引起泄漏,遇到在V402罐上气割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10.27”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在装置检修过程中发生的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石油化工火灾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石油化工火 灾爆炸事故案例
案例一:某石化公司火灾事故
事故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事故地点:某石化公司厂区内 事故经过:厂区内一储罐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原因:储罐长期未进行维护,导致罐体腐蚀穿孔,发生泄漏
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理
事故原因调查: 确定事故发生的 原因,为预防类 似事故再次发生
提供依据。
善后处理:包括 赔偿、处罚、整 改等措施,以最 大程度地减少事 故对人员、环境 和社会的影响。
石油化工火灾爆 炸事故的教训和 启示
重视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
事故案例分析:了解事故发生的原 因、过程和后果
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加强隐患排查、 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资源的调配:根据事故现 场情况,合理调配人力、物力、
财力等资源
应急处置的注意事项:在处置 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科学、
高效等原则
现场救援和处置
启动应急预案,组 织专业人员迅速到 达事故现场
疏散周边人员,划 定警戒区域,防止 事态扩大
对事故现场进行安 全评估,采取相应 的防护措施
根据事故情况,采 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控制火势
案例二:某油库爆炸事故
事故概述:某油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原因:油库安全管理不善,设备故障导致油品泄漏并引发爆炸 事故后果:造成多人伤亡,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事故教训:加强油库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
案例三:某石油化工企业火灾事故
事故概述:某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事故原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泄漏引发火灾。 事故后果:多人伤亡,企业停产整顿,政府展开调查。 事故教训: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等。
典型火灾事故案例50例分析
典型火灾事故案例50例分析近年来,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对于消防队员和相关部门来说,了解火灾事故案例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是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和减少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
在中国,对于典型火灾事故案例的研究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不仅可以加深我们的危机意识,还能够通过分析案例发掘出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和救援方法。
本文将对“典型火灾事故案例50例分析”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1.大庆市火灾事故案例2010年2月25日,大庆市加油站发生了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酿造厂的龙船酒和大峡谷啤酒厂的大量酒类爆炸。
该火灾事故被认为是近年来中国最大的民爆事故。
分析该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加油站管理混乱,以及工厂酒类的存储和管理方式欠缺规范。
2.青岛市火灾事故案例2018年11月22日,青岛市崂山区一家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是由于厂房内存储的危险品没有按要求进行标注和管理导致。
此次事故中,化学品的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和危害。
3.北京市火灾事故案例2017年11月摩托车租赁公司的蓝燕公司仓库发生火灾,导致19人死亡,8人受伤。
此次火灾事故的原因在于蓝燕公司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电池的问题。
火势扩散迅速,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危及周边居民的安全。
此次事故让我们反思对于危险品的管理和安全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
4.深圳市火灾事故案例2018年11月,深圳市罗湖区东门步行街附近的一家商业楼发生火灾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对于此次火灾,初步调查发现是因为商业楼内的商铺违建,火灾灭火难度增加,因此才发生了此次火灾。
有关部门对商业楼的执法力度以及监管机制亟需完善,以保障民众的安全。
5.上海市火灾事故案例2018年10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展览路1170号的业主姜某在私人住宅内大量存放火药,引发了一场灾难性的火灾事故,当场造成7人死亡。
火药的存储和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不遵守标准规定的后果可能非常严重。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违章动火作业
一是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票证管理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程序,加强作业环境危害因素辨识、分析和评估, 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作业风险可控。
二是进一步明确动火作业中监火人员、施工人员职责,规范作业中临时变更管理,加强作业过程监管,强化程序化、标准化作 业,杜绝违章操作、违规操作。
7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V402原料水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与V402罐相连接的DN200管线根部焊缝或V402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处泄漏, 遇到在
V402罐上气割DN200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二)间接原因:
1.V403罐检修方案作业危害因素分析不到位。V403罐检修方案没有考虑到与之相连的V402酸性水罐的风险,没有制定针对性 防控措施;施工人员对V402酸性水罐存在的风险不清楚,对现场危害认识不足,没有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 2.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作业人员在未对动火点进行气体采样分析、未对动火作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动火 作业,违反作业程序。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 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引自《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程》(AQ3022-2气瓶等机具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除设备隐患。
四是做好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资质审查,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杜绝违章盲干。
五是实行动火作业分区管理,划定固定动火区域和限制动火区域,减少在运行的装置区、罐区的动火作业,降低作业风险。
五.法律法规参考
1.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2.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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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3月 3日,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装运车间 3名员工进行污油回收作业,操作过程是: 将污
油桶内的污油,回收到汽车槽车,然后倒入直径 4.2 米、罐体切线高度 4.73 米、容积 60 立方米 的 Z-4 污油罐。
10 时 05 分,操作人员在四栈桥站台西侧从汽车槽车向 Z-4 污油罐倒装污油时, Z-4 污油罐突然发生爆燃,此后,汽车槽车后部爆裂烧毁,相邻的 Z-3 罐也发生爆炸。
污油流入装车栈桥 地沟,引起地沟着火。
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向总部汇报,在消防部 门、铁路部门的配合下,及时将火场附近已装满油品的 45 节罐车牵引到安全地带,用泡沫对地沟进 行控制封堵,防止事故扩大。
10 时 45 分火被扑灭。
在这次事故中,汽车槽车司机及在 Z-4 罐顶作业 的 操 作 工 当 场 死 亡 , 另 一 名 操 作 工 烧 伤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2 4 9 7 9 1 元 。
二、事故原因
经现场勘查和目击者取证,排除了衣物静电、汽车静电和手机信号等引爆因素。
现场实测, 检测油孔
距离罐底高度为 5 米,槽车至 Z-4 污油罐罐壁最近距离为 1.5 米,检测油孔距离罐顶为 0.3 米,距离罐壁为 0.9 米,罐顶护栏高度为 1.3 米。
根据伤者刘春江叙述,确认从泵出口到 Z-4 罐共接 了两根软胶管,总长 10米。
经计算,输油管口距离罐底为 2.22 米,此时 Z-4 罐内液位低于 2.22 米。
即,输油管口没有插入罐底,也没有插入液面以下。
经过认真的调查和分析,调查组确认,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反国家 事故 的直 接原
防止
静电事故通用条例》、大庆石化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和车间《汽车油罐车收/倒油工
作指导卡》的要求,在用车载泵向污油罐倒污油时,倒油胶管出口未插入污油罐液面,就喷溅卸油,
导致污油与空气摩擦产生静电,引燃罐内气体,发生爆炸。
(二)事故的主要原因
这起事故暴露出大庆石化分公司部分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
是辅助生产环节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存在着“要求不严、落实不到位”的严重问题,也暴
露出以下问题
一是污油储罐设计存在缺陷。
4 个污油回收储罐是利旧设备,1995 年设置在铁路栈桥旁,违反《石油库设计规范》中关于“火车作业线距离1000m3以下油罐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5米”的要求。
同时,4 个污油储罐无导流管、无防静电独立接地线、储罐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
二是污油回收作业流程不科学。
从铁路槽车至85 单元回炼要经过四次中转,每一个作业过程
都存在较大风险和隐患,增加了发生事故的概率
三是污油回收的管理存在死角。
污油回收工作在炼油厂装运车间属于危险工作岗位,但是车间领导缺
乏对该岗位的足够重视,缺乏对该岗位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尤其是缺乏对污油输转操
作的检查和核实。
在车间组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记录中,没有该岗位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正规的污油回收操作记录。
四是回收污油的汽车槽车在2001 年就被判废,后又被允许使用,两年中没有进行相应的检验。
三、责任者处理
1、张建国,炼油厂厂长。
经大庆市生产事故联合调查组认定,在“ 3.03 ”容器爆炸生产责任
亡人事故中,张建国作为炼油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这起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经2005 年 6 月 3 日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
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建国行政记过处分。
2、孙连阁,炼油厂副厂长。
经大庆市生产事故联合调查组认定,在“ 3.03 ”容器爆炸生产责任亡人事故中,孙连阁作为炼油厂副厂长,对基层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不严格,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管理责任,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经2005 年 6 月 3 日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连阁行政警告处分
3、宋阳,炼油厂安全环保处处长,2005 年3 月因对炼油厂“ 10.27 ”重大爆炸事故负有领导
责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05年3月3日10时5分左右,发生污油储罐爆炸事故,宋阳作为炼油厂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连续发生两起重大责任事故,情节比较严重,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经2005 年 6 月 3 日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
议研究决定,给予宋阳行政记大过处分。
4、赵国辉,装运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在“ 3.03 ”容器爆炸生产亡人事故中,作为车间支部副书记兼设备副主任。
没有协助车间主管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经 6 月 3 日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国辉党内警告处分。
5、李增富,担任装运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
大庆市生产事故联合调查组认定,在“ 3.03 ”
容器爆炸生产亡人事故中,李增富作为装运车间主任。
作为该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对作业人员的要求不严格,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员工违章作业现象,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装车栈桥污油储罐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经6月3日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增富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现任职务。
6、梁国利,担任装运车间副主任。
大庆市生产事故联合调查组认定,在“ 3.03 ”容器爆炸生
产亡人事故中,梁国利作为装运车间副主任,分管装车栈桥污油回收工作,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的违章作
业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装车栈桥污油储罐存在的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经 6 月 3 日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决定给予梁国利行政撤职处分。
7、郝信,装运车间设备技术员。
大庆市生产事故联合调查组认定,在“ 3.03 ”容器爆炸生产
亡人事故中,郝信作为装运车间设备技术员。
对污油储罐违规设计、安装在栈桥之间存在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上报,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构成失职错误。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经 6 月 3 日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郝信行政
警告处分。
8、唐利峰,装运车间安全员。
大庆市生产事故联合调查组认定,在“ 3.03 ”容器爆炸生产亡人事故中,唐利峰作为装运车间安全员。
平时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安全检查不细致,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上报装车栈桥污油储罐存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经 6 月 3 日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唐利峰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