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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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正式下发“限娱令”卫视须办道德建设栏目
2011年10月26日 08:16
来源:人民网作者:赵光霞
人民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赵光霞)吵得沸沸扬扬的“限娱令”昨日终于揭开神秘面纱,国家广电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明确指出,从明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限制婚恋交友等七类节目播出时长,并明确提出“三不”方针。
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以新闻宣传为主须开办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意见重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是以新闻宣传为主的综合频道,从2012年1月1日起,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还要开办一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控制七大节目播出总量
《意见》提出,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每晚19:30-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22:00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
明确提出“三不”方针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
《意见》要求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明确提出“三不”,即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
以下是原文:
广电总局将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
近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明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
《意见》重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是以新闻宣传为主的综合频道,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少儿、纪录片等多种类型节目播出比例。《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还要开办一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道德建设栏目。据悉,从9月1日起,各频道已开始陆续推出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意见》提出,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每晚19:30-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22:00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广电总局还将对类型相近的节目进行结构调控,防止节目类型过度同质化。
《意见》要求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意见》明确提出“三不”,即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
《意见》还在强化监管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坚决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果断严肃处理;各播出机构要落实节目三审制度,严格节目把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的管理实行播出机构一把手责任制。《意见》明确要求,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均须建立专门收听收看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重点跟踪检查广播电视过度娱乐化和低俗问题。《意见》规定,凡在节目中出现政治导向、价值取向、格调基调等方面的问题,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该节目分别采取批评、责令整改、警告、调整播出时间以至停播等措施。
此外,《意见》还对加强行业自律、支持社会监督、开展教育培训、表彰优秀节目、加强引进电视节目形态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广电总局就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答问
让电视荧屏更加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
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白瀛)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意见》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群众对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反映强烈
问:最近,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是否就是网上所说的“限娱令”?
答: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称为“限娱令”是不准确的,广电总局一直是鼓励办好积极健康娱乐节目的。简单用“限娱”的说法,容易引起人们误解。《意见》主要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上星频道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格调低俗、形态雷同等倾向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包括明确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定位、增强新闻类节目播出量、改善节目类型结构、建立科学综合评价体系、实施节目播出备案管理制度、强化播出和管理部门职责、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个方面,是一个全面规范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管理的文件,其目的是为了使电视荧屏更加健康向上、丰富多彩,更好地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
问:请谈谈《意见》起草经过?
答:近两年来,广大观众对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呼声很高。在文件起草之前,我们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对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进行了深入调研,具体分析了当前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播出情况,尤其是对新闻类节目、娱乐性较强的节目播出内容、时段、时长进行了统计分析。在起草过程中,几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地方广电局和电视台的意见。同时,还通过专题调研、个别交流、收集网上反映等方式,听取了群众代表、业界人士、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过历时半年的反复讨论,十次较大调整修改,在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文件起草。
加大新闻类节目比例反映社情民意
问:如何理解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定位?
答:《意见》重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定位是以新闻宣传为主的综合频道;地方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宣传地方成就,展示区域特色,反映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传播主流价值。
问:根据《意见》,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节目将在哪些方面有所增加?
答:《意见》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加大新闻类节目播出比例,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同时要求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着力办好新闻类节目的同时,要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扩大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少儿、纪录片等类型节目的比例,加强宣传教育功能,改善节目类型结构,着力提高节目质量。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还要至少开办一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道德建设栏目,9月1日起各上星综合频道已经陆续推出相关栏目。
据统计,目前34家电视上星综合频道中,日播新闻类节目时长达到2小时(120分钟)以上的只有15家,所占比例为44%;每日黄金时段内(18:00-23:30)自办新闻类节目达到2档以上的有23家,所占比重为68%。《意见》实施后,有接近半数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会增加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广大观众将能够更加及时充分地获得更多的新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