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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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

施方案

2020+

202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体

人民“住有所居”为宗旨,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增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能力,切实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申请条

申请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为xx镇内满一年以上的城镇户口;

(二)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无车、无注册工商业经营;

(四)申请人本人非财政供养人员,非社保退休人员;

(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待遇。

三、发放范围、时间和标准

X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X政府规定条的城市低

收入无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末发放该季度租赁补贴;每户每季度补贴XXX元。

四、工作步骤

X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申请。凡符合租赁补贴条的新申请家庭应在每季度的

第二个月内向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X.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

X.低保家庭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折;

X.低收入家庭出具民政部门核定的低收入证明;

X.其他相关证明;

以上证需核实原,各社区留存复印作为审批附,进行备案。

(二)初审。各社区受理时对新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

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进行初审,将初审后确定的新申请人名单及受理资料报X镇审批,X镇及社区对初审结果负责。

(三)联合审查。X廉租办负责协调成员单位数据信息审核工作,各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第X日前,X 镇将上季度享受补贴人员及当季新增人员名单报至X廉租办;此月X H X廉租将数据发送至公安局,第XX日前对申请人员家庭成员数据信息查询完毕;此月XX 0 X廉租办将数据传至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

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人社局、公安局、不动产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第XX日前审核信息查询完毕,各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完成后领导签字并盖本单位公章将审核结果报至X 廉租办。

注:各部门以最新数据库为准进行查询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四)综合数据。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第XX日X廉租办对各单位所报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剔除不合格人员,此月XX 0前确定拟发放名单。

(五)公示。经审核汇总,家庭状况符合发放条的,由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X 0);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在X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六)发放。保障名单确定后,X廉租办向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并将发放名单送至指定银行,财政局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XX 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由银行拨付至个人账户。

(七)归档。X廉租办负责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纸质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五、部门职责

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

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把党和政府对低收入无房困难家庭的关怀落实到位。

(一)X镇及社区负责做好保障对象的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实际人口数及家庭成员相互之间赡养关系,租赁补贴的发放公示,确保准确无误;

(二)X廉租办负责综合数据、租赁补贴发放信息录入、审核、发放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X不动产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人员的房产信息情况;

(四)X民政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低保低收入状况及申请人是否在世等情况;

(五)X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情况;

(六)X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纳税情况;

(七)X人社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人员在岗缴费、离退休情况;

(八)X财政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人员是否为财政供养人员;

(九)X公安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车辆情况和户籍情况;

(十)X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家庭人员的公积金缴纳信息;

以上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坚持“谁经办、谁负责” 的原则,对申请家庭的资格确定提供审核依据,并且指定一个专职人员负责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宣

传、公示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的保障对象要做到应保尽保。

(二)严格规范操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租赁补贴的审核、审批及各种手续办理过程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执行,全程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申请人如对审核、公示内容及程序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对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严明申报纪律。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登记但尚未获得住房保障待遇的,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对已经获得住房保障待遇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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