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需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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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为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定于2016年1月9日22时对金税三期
税收管理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和货运税控系统进行升级,
升级完成后纳税人应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外开展业务。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目前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仍使用旧纳税人识别号对外开展业务的纳税人,自2016年1月9日22时起,
网上申报系统能够正常申报但无法清卡和缴税,请于2016
年1月11日起按照主管税务机关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税
控专用设备办理征期申报清卡和变更发行。
二、变更发行前纳税人准备工作
(一)进入税控开票系统将“客户编码”、“商品编码”
等信息导出TXT格式文件、保存“打印机位置”数据、保
存开票系统各种报表;
(二)进入税控开票系统上传已开具发票信息、打印发票
汇总表、备份开票数据,完成以上流程后不应再开具发票;(三)对上月开具的发票进行抄报税并清卡成功(已抄报
税的除外);
(四)将未开具空白发票进行退票操作或作废处理。
三、请目前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仍使用旧纳税人识别号的纳税人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后携带以下资料按照
通知的时间、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一)税控专用设备,包括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二)发票领购本;
(三)在税控开票系统中打印的发票汇总表;
(四)已开具的最后一张发票及未开具空白发票。
四、发票专用章
纳税人识别号变更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后,请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及时更换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