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合同2016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
项目造价咨询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说明:本工程样板间、大堂电梯前室为精装修,其他为毛坯交房。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景
观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等等。
2.服务内容:上述服务范围内的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预算审查、变更及签证估算与审查、
竣工结算审查。
3.服务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结算止。
三、甲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及要求,下发业务委托单。
2.负责对乙方的咨询工作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及管理。
3.按时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四、乙方工作及责任
1.人员要求:
1.1乙方须按合同附件《造价咨询工作人员表》中所列人员成立本工程项目小组,乙方的项目
经理、各专业负责人未经甲方允许不准调换,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小组人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其空缺应由甲方认可的具同等资历的人员替补。
2.工作质量要求
2.1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交各项成果文件,成果文件须附必要的说明、汇总表、明细表、工
程量计算底稿、材料价格来源及支持性文件等等,并负责给甲方交底,成果文件的形式根据甲方要求采用打印出的书面版或电子版。
2.2乙方提各项成果文件之前,必须经过内部审核,审核的制度实行项目经理复核制,即所有
给甲方的成果文件,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方为有效,其中清单及标底、预结算审查还需加盖乙方公章。
2.3乙方提交各项成果文件交甲方审核。如甲方发现工程量计算、定额套项、材料价格计取、
费用计取等方面出现错误,乙方须在甲方指出问题后2个工作日内对成果文件全面复核,并提交修改后的文件。
2.4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对每一份变更及签证进行事先估算,对于满足结算条件的变更及签证,
须及时的与施工方进行核对并确定结算审定值。
2.5乙方根据自己业务及甲方要求,定期到现场核实工程量、参加与成本有关的例会等。
2.6结算审核,最终审核值的确定,必须经过施工方认可。
3.乙方提交各项工作成果须满足以下工作时限要求:所要求天数均为日历天。
➢A3区总包招标模拟清单及标底编制编制:10天;
➢A3区总包招施工图重计量:60天;(按施工图编制)
➢总包工程结算审核:60天;
➢分包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标底:5天到15天(根据分包工程大小,按招标图或施工图编制);
➢分包工程预算审查: 5 天到 10天(根据分包工程大小,按招标图或施工图编制);
➢分包工程结算审核: 30天;
➢变更及签证估算:1天到3天(根据变更及签证工程量大小);
4.其他要求
4.1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把握政府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等要求,维护甲方正当权益
的前提下,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工作。
4.2乙方应对提交的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4.3参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人员须保持廉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
求私利。
4.4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造价资料时,应认真清点资料。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不完整,
乙方应在收到造价资料及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反馈,反馈时间要求:
➢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参考价编制:收到资料3日内;
➢预算结算审查:收到资料3日内;
➢变更及签证估算:收到资料1日内。
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提出以上要求而致使工作延误或错误,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同时,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提供的资料,委托工作结束后及时归还。
4.5乙方须积极的回复甲方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内容的询问,接受甲方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及建议。
4.6对乙方预结算审查方面的工作成果甲方有权进行外部审计。若审计结果与乙方的工作成果
误差+2%之内,则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超出2%,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外部审计费用。
五、合同形式及价款
1.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7元/m2,合同暂定金额捌拾肆万元,最终按实际
建筑面积计算。
六、付款方式
1、模拟清单及标底完成,经甲方确认后7日内,支付合同暂定额的20%;
2、施工图重计量完成,经甲方确认后7日内,支付合同暂定额的30%;
3、所有分包清单及标底编制完成,经甲方确认后7日内,支付合同暂定额的30%;
4、所有工程结算审查完成经甲方确认后,双方按合同包干单价及施工图所示建筑面积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7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七、保密
乙方须对工作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不允许不当使用或对第三方透露任何相关信息。
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全部酬金,要求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并保留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违约索赔及奖励
1.若因乙方的疏忽、错误、遗漏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咨询工作转包给其他公司,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返还合
同内全部酬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乙方应当在该事由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此
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委托人,并请求延长完成工作的时间。经甲方同意,乙方可适当延长完成工作的时间。但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不得要求延长。乙方在延长的时间内仍无法完成工作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逾期十五日后的每一日,应按照应支付而
未支付服务款的千分之一作为逾期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但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
逾期一个月以上未支付服务费时,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和逾期违约金外,同时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
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向工程所在地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合同生效、终止与解除
1.合同生效
a)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b)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章确认,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