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浙江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浙江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8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和《实施意见》,以“全面摸排、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严格管控”为手段,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提供有力保证,为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资源利用更高效、矿容矿貌更美化、生态环境更优化、开发秩序更有序的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持证露天矿山开采更规范,“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应治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全面完成;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的要求得到严格落实,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任务(一)全面开展露天矿山摸底排查。
以县(市、区)为单元,全面查清本地区露天矿山基本情况,在全面核查露天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情况的基础上,逐矿逐项登记汇总。
以全面排查工作为基础,制定县(市、区)域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明确整治措施、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一矿一档”建立露天矿山整治工作台账。
(二)分类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依法关闭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因地制宜加强修复绿化,减少和抑制大气扬尘。
要全面加强矸石山综合治理,消除自燃和冒烟现象。
(三)加快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进度。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9.06•【字号】鲁自然资字〔2019〕81号•【施行日期】2019.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山东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9月6日山东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819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2020年年底前,露天矿山突出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开采秩序明显规范,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和扬尘污染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摸底排查。
以违法违规开采和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为重点,全面查清我省露天矿山数量、分布、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基本情况,逐矿逐项统计分析汇总,分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逐项制定“一矿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
1.查清无证非法开采行为。
要按照今年全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集中清理行动要求,继续深入排查。
重点查清是否存在无证非法开采行为,是否存在未经依法批准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项目名义行非法开采之实的行为,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附着矿产品是否依法处置,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查处到位。
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编辑版】
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共53户,其中,采石场23户,采砂场13户,砖厂17户。
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48户,持证率90.6%,正在申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5户。
总体现状和特征: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矿点布局不合理,开采技术水平低,安全基础条件差,安全保障能力弱。
为进一步转变现状,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解决存在的问题,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内容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现场管理,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达标建设,提升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非煤矿山安全事故,使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合法生产、管理规范、现场安全”三大目标,实现“五有五落实十达标”。
(一)合法生产“五有”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和环保“三同时”手续、开采设计。
(二)安全管理“五落实”配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台帐记录;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开展演练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项经济政策;安全管理档案健全规范。
(三)现场安全“十达标”1.严格实行分台阶(层)开采。
全面贯彻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杜绝“一面墙”和高陡边坡开采;有经批准的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并严格执行。
2.严禁违规爆破。
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除生产型材和最大开采高度小于10米的矿山外,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
3.严禁冒险作业。
及时清理浮石、险石,积极推进机械化铲装作业,杜绝高陡边坡和浮石、险石下冒险作业。
4.确保排土安全。
排土场的选址建设经正规设计。
防排水措施到位。
排土工艺选取合理,排土作业规范。
5.安全距离有保障。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17•【字号】德政办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及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德宏州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月17日德宏州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4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州露天矿山开采秩序,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对全州范围内露天矿山进行摸底排查。
依法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严格新建露天矿山准入。
严肃查处整改露天矿山在矿产资源开采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总体目标。
全面清理全州露天矿山开采现状,认真梳理露天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属地负责、协同配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关闭取缔严重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露天矿山,调整优化露天矿山布局,建立完善露天矿山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促进全州露天矿山绿色发展、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开展露天矿山摸底排查。
以县市为单位全面查清本地露天矿山基本情况,在全面核查露天矿山现状(生产、在建、废弃、灭失等)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情况的基础上,逐矿逐项登记汇总。
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设定矿山开采准入条件,推进开采方式创新,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边开发、边治理”原则,尽快形成在建、生产和历史遗留矿山等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矿山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通过关闭取缔一批严重污染环境、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停产整治一批无排污许可、排污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改造升级一批开采方式陈旧、选矿工艺落后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一批关闭停产矿山、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的地质及生态环境,全面完成我市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全市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三、整治内容和标准(一)是否严格执行已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时恢复地形地貌,是否依据已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足额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并依据年度任务及时对破坏耕地复垦。
(二)是否依据矿山企业编制的《安全设施设计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合理安排布置排土场、工业场地、采矿剥离场、运输通道等,保护工业场地周边生态环境。
(三)是否依据已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切实履行了对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排土场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环境、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四)是否对矿区周边的土地采取了保护措施,是否压占、损毁了耕地。
(五)是否对矿区内的林地、河道进行了保护,或者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补偿措施。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为了统筹协调推进此次综合整治工作,成立孝义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国土、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水务局、林业局、供电公司以及相关乡镇,矿山企业。
厦门露天矿山整治实施方案
厦门露天矿山整治实施方案为了有效整治厦门地区的露天矿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本次整治的主要目标是清理整治厦门地区的露天矿山,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矿山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整治范围本次整治的范围包括厦门地区所有的露天矿山,主要针对存在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的矿山进行整治。
三、整治措施1. 矿山清理:对于已经停止开采或者存在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的矿山,将进行清理工作,清除废弃物和污染物,恢复生态环境。
2. 土地复绿:对于整治后的矿山地区,将进行土地复绿工作,种植适宜的植被,恢复土地的生态功能。
3. 安全整治: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将进行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安全。
4. 资源综合利用:对于整治后的矿山地区,将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农业、旅游等产业,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整治保障1. 资金保障:整治工作将由政府统筹安排资金,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法律保障:整治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整治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技术支持:整治工作将得到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支持,确保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整治效果通过上述整治措施的实施,预计可以有效清理整治厦门地区的露天矿山,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厦门露天矿山整治实施方案将全面展开,通过清理整治、土地复绿、安全整治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支持和配合,共同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厦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对露天矿山的管理和监管,促进矿山的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为此,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综合整治措施,以期实现可持续发展。
2. 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综合整治,使得露天矿山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保障。
3. 整治内容本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生态环境保护对于露天矿山的生态环境,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加强对矿山周边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 实施治理沙漠化和水土流失的措施;- 推进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植被和水源;- 严格管控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排放。
3.2 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对于露天矿山的资源利用效率,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推广先进的矿山采掘技术,提高矿石回收率;- 加强对矿石的加工利用,开发新的利用途径;- 推广节能环保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产能规划和环保标准。
3.3 群众生活质量保障对于矿山周边的人民群众,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加强对矿山周边环境的保护,减少环境污染;- 实施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提高企业形象和信誉度;- 加强与矿山周边居民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4. 实施机制本实施方案的实施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管和考核,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整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和参与度。
5. 预期效果本实施方案的预期效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源和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矿山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矿石回收率和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 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得到落实,企业形象和信誉度得到提高; - 矿山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保障,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得到减少。
全县加强和规范露天采石场管理工作方案
全县加强和规范露天采石场管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露天采石场管理工作,做到合理布局,规模经营,安全有序,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管重督,着力解决我县露天采石场在生产、运输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污染环境问题,切实改变我县露天采石场生产方式落后、作业环境较差、污染环境严重的现状,提高露天采石行业整体安全条件,切实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和规范露天砂石场管理,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合理布局,全面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和中深孔爆破、机械化作业,切实解决在作业和运输环节中粉尘污染、沿路抛洒等问题,形成生产作业规范化、资源开发合理化、厂区环境优美化,周边环境生态化的良好格局。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控制;(二)坚持有序开采,循环利用;(三)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五)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
四、工作内容(一)从严审批,控制源头。
严格实行“三个禁止”和“两个不准”。
一是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采矿;禁止在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新设采矿权,逐步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老矿山;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二是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准新设矿业权;对原已获准开采、现矿产资源储量枯竭的矿山,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准扩界和易地重新设置采矿权。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局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二)进一步加强采石场管理1.生产矿山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手续。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1. 引言露天矿山作为一种常见的矿石开采方式,在资源开发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其开采过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大,给周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风险。
为此,制定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方案旨在针对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提出综合整治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以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原则为确保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以下工作原则:•绿色开发:在矿山开采的过程中,采取绿色环保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综合治理: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各类环境问题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使整治效果更为明显和可持续。
•排放减量:通过优化工艺和管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对空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程度。
•资源合理利用:推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和不当开发。
•依法治理:在整治工作中,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法治在整治工作中的支持和保障。
3.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措施3.1 矿山开采前期整治•进行环境评估:在矿山开采前,对矿区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评估,明确环境问题的现状和潜在风险。
•制定环境管理计划:根据环境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环境管理计划,明确管理目标、措施和责任分工。
•合理规划矿区布局:在矿山开采前,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矿区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2 矿山开采期间整治•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通过引进清洁生产技术,减少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有害物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引进环境监测系统: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排放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扩散。
•推行水土保持措施: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取合适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土壤侵蚀和河道淤积。
3.3 矿山开采后期整治•进行生态修复:在矿山开采结束后,根据生态修复规划,进行植被恢复、土壤改良等工作,恢复矿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露天矿山推进方式
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露天矿山推进方式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满是资料和草图的工作台上,我的思绪随着窗外微风摇曳的树叶,慢慢展开。
露天矿山,这个城市曾经的骄傲,如今却因环境污染和资源过度开发变得满目疮痍。
是该好好整治一下了。
下面,我就来谈谈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露天矿山推进方式。
一、明确目标,有的放矢我们要明确综合整治的目标,那就是实现露天矿山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就是减少环境污染,恢复生态平衡,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调查摸底,掌握实情要想解决问题,得了解问题。
我们要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掌握矿山的数量、分布、类型、开采规模、环境影响等信息,为后续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三、分类施策,精准推进根据调查摸底的结果,我们将露天矿山分为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推进方式。
1.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矿山,实行限量开采,强化环保措施,确保开采过程中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2.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矿山,暂停开采,进行生态修复,待生态环境恢复后再考虑重新开采。
3.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依法关闭,彻底消除隐患。
四、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在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采取环保、高效的开采方式,引导矿山企业转型升级。
1.财政补贴:对采取环保措施、实现绿色开采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降低企业成本。
2.信贷支持:对矿山企业进行信贷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3.税收优惠:对矿山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4.市场运作:通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序推进矿山资源市场化配置,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五、严格监管,确保成效为确保整治成效,我们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矿山企业实行严格监管。
1.建立露天矿山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2.加强执法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3.强化企业自律,引导矿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环保法规。
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矿山环境综合整治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了促进矿山环境的整体改善,提高矿山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并实施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要加强对矿山环境问题的调查和研究。
通过对矿山环境的全面调查,了解矿山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找出矿山环境问题的根源和主要影响因素,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案提供依据。
同时,还要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推广,提高矿山环境治理的技术水平和效率。
其次,要建立健全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的政策法规体系。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的政策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同时,还要加强对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矿山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再次,要加大对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
矿山环境整治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支持,要加大对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对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推动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共同推动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最后,要建立健全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的监测和评估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对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还要加强对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树立环保典型,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之,矿山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推动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能够为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促进矿山环境的整体改善,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咸阳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咸阳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我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和露天矿山分布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以“旱腰带”地区开山采石专项整治、砖瓦粘土矿山整合整治行动为基础,以“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和“青山保卫战”为抓手,全面开展各类露天矿山专项整治。
到2020年底,全市露天矿山无证开采、乱采乱挖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彻底治理,采矿权人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不执行“边开采,边治理”、不履行采矿权人义务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内矿山全部退出,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已设保留矿山全面改造升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山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对经济发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二、重点整治范围(一)重点整治区域。
一是“旱腰带”地区开山采石整治区域;二是重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各级各类保护区范围;三是砖瓦行业、采石行业、煤炭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四是省、市青山保卫战确定的青山区域。
(二)重点整治矿山。
以违法违规开采和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为重点,同时涵盖所有露天开采矿山。
三、工作任务(一)摸底排查,建立台账。
各县(市区)对本行政辖区内持证合法开采露天矿山、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违法采矿点,以及交通干线可视范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各级各类保护区范围内的露天矿山开展全面摸底排查。
对历史遗留的露天矿山,主要摸排其地理位置、环境影响面积、治理恢复责任主体、已治理面积、治理恢复投资、治理恢复完成时间、治理恢复措施,以及未治理恢复面积、计划完成时间和存在问题、解决思路。
对生产和在建的露天矿山,主要摸排其地理位置、开采现状、生产规模、各类手续办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因开采引发的矿山环境破坏面积、累计治理面积,累计投入资金、2019年治理面积和治理恢复投入资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执行、基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基金计提和使用、扬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存在问题和对策。
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
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
见的函
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中的一项
重要任务。
为此,国土资源部于2018年4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露
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
本文将分步骤阐述这份函件。
第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意见函指出,未来三年,要通过开展综
合整治,使得全国露天矿山数量大幅减少、规模整体缩小、安全环保
水平不断提升;同时,要加强监管力度,禁止新建大型露天矿山,限
制中小型露天矿山的新建和扩建;并进一步规范开采行为,确保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步,制定行动计划。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意见函给出了三个
方面的具体任务:一是加快推进既有矿山“退库还林、还草、还景”
工作;二是加强露天矿山环境治理,全面改善矿山环境质量;三是加
强监管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矿山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
第三步,提供支持措施。
意见函明确要加强对矿山整治的财政资
金支持;要建立健全省级负责人、市县领导、企业责任人等多层级管
理体系;还要进一步明确矿产资源的供求关系,避免无序开采等问题
的出现。
综合整治露天矿山是我国矿山开采的必然趋势,也是生态文明建
设的关键环节。
《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的下发,进一步明确了整治的方向、任务和措施,为接下来的工作提
供了明确的指导。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露天矿山综合整
治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果。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国政府不断加大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的整治力度,制定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背景分析1.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在非煤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开采、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设施缺失等突出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威胁了矿工和周围群众的安全,也给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2. 需要整治的重要意义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问题不容忽视,需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来解决。
只有通过有力的措施和制度保障,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方案内容1. 强化监管和执法针对非煤露天矿山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部门将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秩序。
2.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扎实推进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预防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对非煤露天矿山安全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矿山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推动矿山生产方式转型推动非煤露天矿山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引导企业进行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安全风险。
5. 强化环保监管加大对非煤露天矿山环境保护的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促进绿色矿山的建设,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三、工作方案的实施1. 政府部门的责任政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位。
2. 企业的责任非煤露天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3. 全社会的参与全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加强监督力度,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持。
四、个人观点与理解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对于矿山安全生产问题高度重视,也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路径和方法。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金属矿产等资源的开采量不断增加,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由于一些矿山管理部门存在安全意识淡漠、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了一系列的安全事故,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目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全面排查、清理露天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切实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整治范围本专项整治工作范围覆盖全国范围内的露天矿山,包括煤炭、金属矿产等各类露天矿山。
四、整治措施1.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所有露天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包括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细化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3. 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露天矿山的监督力度,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4.强化员工培训加强对矿山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5.落实奖惩措施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相应的惩罚和整改督导。
五、保障措施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做好以下保障措施:1. 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推进;2. 加强对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确保专项整治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3.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4. 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监测和预警。
关于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各种各样对于矿山整治是很多人关心的难题,关乎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的生活安全。
这里给大家带来的带来是关于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时间表的通知,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为持续推进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解决中央装配式督察“回头看”指出的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资源管理矿产制度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冀字〔2021〕3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生态情操,以落实中央和省摸底整改为契机,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按省、市属部署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对照中央环境治理督察“回头看”新要求,对《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露天矿山深度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邯政办传〔2021〕23号)各项任务成功进行全面“回头看”,全力敲定整改提升工作,推动全市露天矿山减少污染、减尘抑尘、改善生态。
二、基本原则(一)源头预防,过程严管。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对生态环境的源头保护作用,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格责任追究,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
(二)“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矿山企业是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恢复正常主体,持证矿山要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矿井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并承诺负责关闭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其作为复工生产的要件之一。
(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以“谁投资、谁受益”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投资项目治理,与地产开发、旅游、养老疗养、养殖、种植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实现政府、企业、公众共同治理,治理成果共同分享。
(四)属地治理原则。
属地政府是本山上该县的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治理投入,加快矿山环境消防工作恢复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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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改善我区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自然资函〔2019〕XX号)精神及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 自然资函〔2019〕XX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扎实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全区露天矿山的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体系,初步建立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露天矿山情况。
对全区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砖瓦生产企业,根据本方案附件2《露天矿山具体情况
摸底排查表》内容和要求,进行逐矿逐项登记,建立健全台账资料。
各镇(街道、区)需在2020年1月20日前,将盖章后的《露天矿山具体情况摸底排查表》报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依法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一是对证照齐全,但违反资源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乱挖的露天矿山,各镇(街道、区)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二是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并制定停产整治方案,在按照方案及时完成整治任务并经当地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露天矿山要依法强制关闭,造成生态损坏的,要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三是对整治期间主动申请关闭的露天矿山,应拆除生产设备设施,组织实施生态修复,按照有关要求注销相关证照。
四是对虽已被注销采矿许可证,但仍然在原被批准的矿权区范围内采挖粘土用于制造砖瓦的露天矿山企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立案查处。
(三)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全区各地一是要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积极推动露天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认真开展生态修复,恢复绿
水青山;二是对主动退出或政策性强制关闭的露天矿山,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限期履行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任务。
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水则水”等原则,因地制宜加强修复绿化,加快生态修复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露天矿山所在地政府要切实履行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密组织,统筹安排,对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各镇(街道、区)要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见附件1)。
(二)制定政策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各镇(街道、区)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建立齐抓共管的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促进矿产实际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要加大露天矿山环境整治力度,按照“谁治理、谁收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
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探索一条以“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切实提高治理成效。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督导检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将按照相关任务要求,建立考评机制,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矿山企业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进
行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的矿山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加大整治力度,保证综合整治工作在2020年底顺利完成。
对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中推进不力的,将实施问责制度,并将相关情况向全区予以通报。
联系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