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考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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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大二学生考培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系国证工作负责人、辅导员:

为满足我院部分学生考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强烈要求,进一步完善外培处服务功能。经多方协调,学院本期将组织大二学生自愿报名,参加下半年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培训考试。请各系相关人员积极宣传,汇总报名学生名单(暂不缴费),3月14日(下周一)交于外培处。

资格属性:根据最新要求,凡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才能参加相应学科的教师选拔考试。

报名条件:1.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要二甲及以上)。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大二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资格类别: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他类别需要本科学历)。

报名缴费:980元(包含教材资料费、培训费)。笔试2科考试费和面试1科考试费,学生根据当时文件规定自行网上缴费。

培训及考试:学院根据报名学生人数组织培训班级,利用课余时间现场授课,培训约100学时;根据国家统考时间节点,组织学生完善报名手续、及时参考。考试合格证明及资格证:1.笔试成绩可保留两年。2.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可保留三年。3.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4.经认定获得教师资格证后证书长期有效。

对外交流培训处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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