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阶段工程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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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阶段工程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
本文针对设计阶段通常容易出现的影响工程量管理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建议与措施。
标签工程量管理;设计阶段;主要问题;解决方法
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资料要全面、详细、明确,以避免进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时,出现多次修改施工图的情况。有些设计单位为了赶进度,设计资料未经仔细审查就匆忙出台,提交的设计图纸粗制滥造,错误百出,这必然会导致后续项目管理工作难以开展,或者是开展的难度很大。我们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现,设计阶段工程量管理工作中通常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设计方或业主方对设计需求分析不透彻
我们知道设计方案一定要满足设计需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无论是业主方还是设计方都会出现对设计需求分析不透彻的问题。业主方可能会在提交设计需求表时,遗漏部分设计需求,从而导致以后出现设计变更。
设计单位也会因为与业主方的沟通不够,没有透彻理解业主方的设计需求,从而造成部分设计不能满足业主要求,从而也会导致设计变更的出现。
下面就是我们在结算审核工作中碰到的一个典型案例:
×××工程,中标价为6625128元。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三项变更:(1)主变室原提升门变更为不锈钢折叠式隔音门(双复),主变大门规格为7000㎜*8000㎜,共4樘,总面积为224平方米,每平米按900元计补价差,增加造价201600元(不含税费);
(2)围墙原铁艺大门变更为不锈钢自动伸缩门,总面积为26.40平米,每平米按1000元计补价差,伸缩门电动装置另按实计取,合计增加造价29400元(不含税费);
(3)原木质防火门变更钢质防火门,总面积为91.20平米,每平米按120元计补价差,增加造价10922元(不含税费)。
如加上税费36960元,合计增加总造价498960元,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的7.53%。
出现上述设计变更可能是以下三个原因:
①原批复概算太低,设计只能降低建筑部分的设计标准,以达到降低造价的目的。
②设计对该项目的外部环境考查不够,使得外立面无法与周边景观相协调,最后只得提出设计变更。
③业主方在原来的设计标准上提高了标准,引起了设计变更。
总之,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设计方(或者是业主方自身)没有透彻理解、分析设计需求而造成的。
2 设计过程中各个相关专业之间衔接脱钩
大家都知道,一个完整的工程设计是由各个不同的专业工种设计而成的,每一个工种负责一项专业设计,这当中如果各专业之间没有衔接好,那就经常会出现非常麻烦的问题。
如×××工程,当土建施工完毕后,电气设备安装理应进场施工。但是当设备拉进施工现场时,发现了进户门太小,設备无法移入室内,故只能把已砌好的墙敲掉,并增加设备吊装平台,把设备移入室内后重新把墙砌好。该项目因为设备
安装尺寸与土建结构尺寸冲突而引起的土建返工的情况是非常多的,此类情况的发生,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以下后果:
(1)增加土建施工难度,降低了施工安全系数。
(2)对主体工程的结构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3)对于返工工程量的认定,增加了业主方的工程管理难度,容易引起结算争议。
(4)增加了造价控制的难度,甚至会造成造价的失控。因为返修工程的单价一般是没有相应的投标价可以参考的,一般按实际市场价(包括人工价、材料价、机械台班等)予以结算。本案例工程因为设备与土建尺寸不符而造成的土建返工,增加的造价将近100万元。
(5)因为增加了工程量,势必耽误工期,从而造成施工方的费用及工期的索赔。本案例工程合同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实际工期为380个日历天,工期延误了80个日历天。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还有部分原因是因为设计单位的图纸未能及时提交而造成的。
总之,如果在设计过程中,各设计单位各专业之间、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能够充分沟通,设计图纸能够仔细审查。而不是凭空想当然,就完全可以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3 对拟建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的现场情况及地质状况缺乏了解
如一个项目土方的三通一平工程,只有设计单位在很好地了解现场具体情况后,才能避免对图纸的过多修改。同时也还可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
另一方面,地质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也务必详细准确,勘察报告所述情况要与地质实际状况尽量相符合。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语句。在现场勘察时,所取的勘察点尽可能的多几个,把整个场地的地质状况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来。地质勘察报告不仅会影响设计方案,还会对工程造价控制带来很大的难度与不确定性。
如×××工程,地质报告中所述拟建工程所在地的大部分土方为普通土方。但实际开挖出来以后发现勘察报告不准确,实际地质状况不是土方,而是石方!就光这一点,就增加了近30万元的造价。
还有×××工程也遇到过类似问题,原中标价为3980556元,合同外增加了造价2972291元。其中,因地质情况与原勘测情况不符,增加地基处理费250048元,三通一平费用增加了980444元。远远地超出了一般造价控制指标(一般结算造价增加额占合同价的10%左右)。
4 分阶段实施的工程内容界限不清晰
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除了要保持充分的沟通,以正确理解业主方设计需求外,对于需分阶段实施的内容,还应清晰标明相互之间的界线。
因为项目批复等原因,有些项目通常不是一次性施工到位,而是分期施工的。对于分期施工的内容,一般都会在同一张图纸上体现,招标文件编制单位和清单编制单位往往不是同一家单位,招标文件编制单位一般是不太看图纸的,而只是对清单编制人员口头交待说“图张上有的均要计算工程量,计入招标范围”,这样容易造成工程量清单多计工程量,如合同约定是包干合同,这部分多计算的工程量在结算时也无法扣回,等于是多付费用给施工方。
例如×××工程,清单编制时多计算了一台主变基础的工程量,因招标文件规定,如施工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来核对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则视为认可,不调整原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据此,施工单位坚决不同意将多计的一台主变